電動汽車深圳到廣州限行嗎
㈠ 外地非廣州車牌,外地新能源純電動車綠色車牌在廣州限行區域限行嗎
外地非廣州車牌,外地新能源純電動車綠色車牌在廣州限行區域內也是限行的,廣州推行的開四停四限行措施是針對所有外地車牌的。
根據《關於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一條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1)電動汽車深圳到廣州限行嗎擴展閱讀:
以下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不適用開四停四的規定:
(一)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中小客車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本市行政區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二)符合條件並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
㈡ 廣州的新能源汽車限行嗎
新能源車廣州市是不限行的,只需注意交通規則行駛安全即可!
㈢ 深圳牌新能源貨車在廣州限行嗎
深圳新盤新能源貨車在廣州限行嗎?深圳牌新能源貨車在廣州不限行了
㈣ 新能源深圳牌在廣州限行嗎
這個還不泰確定,最好交通局去詢問下。
㈤ 深圳綠牌到廣州限行嗎嗎
目前廣州不限行,小型客車可以自由在廣州開行,只要不違章,不會有罰單
㈥ 2020年粵S牌新能源汽車去深圳限行嗎
只要不是深圳車牌去到深圳的話,早晚高峰期是限行的。可以考慮上牌一輛深圳的新能源車。
㈦ 外地新能源汽車到深圳開會不會被限行罰單
外地新能源汽車到深圳開會被限行罰單。
深圳四區域早高峰外地車限行規定:
工作日早高峰(7點—9點)和晚高峰(17點30分—19點30分)期間,禁止所有非深號牌小型載客汽車上路,其餘時間段和法定節假日沒有任何限制。對於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車輛,將按照沖禁令予以300元的處罰,並記3分。
早晚高峰期間,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車外,深圳全市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通行。
深圳高峰限行的外地客車主要指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大中型客車不受限制,貨車進入深圳市道路行駛的應按照規定辦理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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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採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並核發專用標志的車輛除外。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專用標志。
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㈧ 外地新能源汽車在深圳限行嗎
雖然是新能源汽車,也許已經懸掛綠色專屬車牌,但限行是依然存在的。
按照現行法規規定,不在限行范圍里的車,是本地新能源汽車。並沒有說外地新能源汽車也同樣能獲得相同待遇。
具體享受不限行待遇的是:本地非營運新能源車輛(私家車)、以及懸掛綠色號牌的新能源貨運車輛。因此您的外地新能源汽車到深圳使用,是要受到約束的。
㈨ 深圳牌新能源貨車在廣州限行嗎
廣州開四停四是對於外地中小客車,外地貨車要看以下文件。
廣州市公安局關於廣州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5〕173號---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堵塞,優化交通組織,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在我市中心區繼續實施限制貨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一、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每天7時至9時及17時至20時禁止一切貨車進入通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廣州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0.6噸以上(含0.6噸)的牽引車通行:東面: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東環城市快速路至茅崗路段)、茅崗路(不含)、廣園快速路(茅崗路至奧體路段)、奧體路、大觀路(奧體路至雲溪路段,不含)以西;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橋以東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廈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西面:增槎路(石豐路至增埗橋路段,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橋至丫髻沙大橋)、增埗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以東;北面:石豐路(不含)、黃石西路(不含)、黃石東路(不含)、白雲大道(黃石東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環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州大道北至華南快速干線路段)、華南快速干線(北環高速公路至雲溪路段)、雲溪路以南。二、以下范圍[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干線、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沙太路(華南快速干線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外市籍號牌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的牽引車通行:東面:開創大道(廣深高速公路至廣園快速路段,不含)、廣園快速路(開創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黃埔東路(石化路至港灣路段,不含)、中山大道東(港灣路至大觀路段)、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東以南路段)以西;南面:南環城市快速路以北;西面:廣清高速公路(北二環高速公路龍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廣清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清立交至沙貝立交路段)、西環城市快速路以東;北面:北二環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開創大道路段)以南。三、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全天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1.5噸以上(含1.5噸)的牽引車通行。四、第一、二、三條中的路段除特別註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貨車通行的范圍和時間內,如另有規定禁止貨車行駛的路段,則按規定執行。六、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七、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將依據實施效果依法進行評估修訂。《廣州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調整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號)、《關於限制貨車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號)同時廢止。廣州市公安局2015年8月26日
大貨車還要看:根據《廣州市公安局關於S81廣州環城高速公路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 》(穗公規字〔2018〕3號)的規定,從2018年7月1日零時起,廣州市將對環城高速公路貨車實施錯峰出行政策,每日7時至22時,禁止15噸以上貨車(指核定載質量、牽引質量為15噸及15噸以上的貨車、牽引車)通行S81廣州環城高速(含北環高速公路和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但不含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侖頭互通立交至土華互通立交路段),請各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相關車輛屆時按照規定繞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