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487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㈠ gbt 18487.1-2015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CNS 15425-1-2011 電動機車充電系統-第1部:一般要求 CNS 15425-2-2011 電動機車充電系統-第2部:安全連接要求 GB/T 18487.1-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一般要求 GB/T 18487.2-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電源的連接要求 ...
㈡ 有誰知道《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四項國家標準的具體內容或下載地址謝謝!
目前沒有最終發行版的資料, 以前的草稿版到時有
㈢ GB/T18487、1-4、4是什麼標准
當前暫不存在GB/T18487.4標准。以後會不會有這個編號的標准,不得而知。
此依據見 GB/T 18487.1-2015《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前言」中內容(截圖):
㈣ 新能源充電樁測試項目和測試標準是什麼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檢測標准介紹
1.國家標准
2011年國家標准主要分為三個方面:通用要求、交流與直流、充電機與BMS通信,具體如下:
《GBT 18487.1-2011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2011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7930-2011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
其中2011標準是基於2006年的充電樁標准GBT 20234-2006,完善介面說明,統一直流充電協議,是目前在運營的充電樁和電動汽車標准。
2015年國家標准同2011標准一樣,也從以下三個方面:通用要求、交流與直流、充電機與BMS通信來規定。但是,2015標准修正和補充了2011標准中不足,其主要是為了解決了車與樁兼容性問題,和解決使用中的安全問題。保證充電流程都是「唯一」的,讓每個充電樁與電動汽車都可以安全可靠的充電。
2.能源局標准,也稱為行業標准,主要有以下兩個:
《NBT 33008.1-2013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 第1部分:非車載充電機》;
《NBT 33008.2-2013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檢驗試驗規范 第2部分:交流充電樁》。
主要規定了交/直流充電樁的充電功能、通信方式、安全防護、電磁兼容等檢測方法與檢測要求,是目前市面上投入運營的充電樁必須過檢的權威標准。
3、國家電網標准
國家電網標准,也稱為企業標准,主要有以下兩個:
《QGDW 1591-2014 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檢驗技術規范》;
《QGDW 1592-2014 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檢驗技術規范》。
㈤ 充電站的投幣式充電站
該充電器體積小,無需專人值守,自動工作,投幣1元,充電10分鍾,可使電動車繼續跑5到6公里。是適合商場、報亭、小區、電動車維修部、蓄電池維修部的便民服務設施。
1、倒計時顯示,時間到自動斷電。
2、設有保護電路,具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功能。
3、安裝使用方便,具備220V交流電源即可安裝和使用。
4、電子計幣,及時對收益了如指掌,更方便合作式經營管理。
5、智能CPU識幣系統,防釣幣、防偽幣、防電擊功能。
6、全程語音導航,方便指示操作
7、輸出電壓,電流顯示,讓你放放心心消費!
8、自動識別極性,電瓶,電壓,輕輕鬆鬆充電。
9、經濟效益高:充電10分鍾只需0.06度電,按商業電費1元計算,成本在0.06元不到 1、不同的產品型號快速充電站可對36V、48V、60V等不同型號蓄電池進行充電。
2、電池電壓自動識別,根據檢測電池組的電壓,從選擇合適的充電電壓及充電流進行優化充電。
3、可對電池極性自動識別,自動轉換,無須擔心電池組正負極接反。
4、投幣數雙計數器,第一個計數器是打開電源到關掉電源之前的投幣數(如果關掉電源計數器從0000開始計數,最大計數為9999個,當超過9999個,計數器清零),如果你早上將充電站掛出來,在晚上收回去之前你按下查詢鍵就可以清楚的知道當天的營業額。
5、第二個計數器是投幣數歷史計數器,斷電投幣數是不會丟失的(最大計數為9999個,當超過9999個,計數器清零)。
6、對於嚴重失效及過放電造成的欠壓的電池組拒絕充電。
7.充電採用投幣方式,根據語音提示用戶可自行充電,方便可靠,無須專人看守。
8、操作及充電全過程語音提示。
9、快速充電站只能識別面值為1元的硬幣,並且連續投幣數為三個,當投入第四個硬幣時將退幣,只有充電結束後才可以繼續投幣)。 前 言
電動汽車能源供給系統主要由供電系統、充電系統和動力蓄電池構成。充電機(站)是充電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充電機(站)的技術標准,是建立能源供給系統的基礎。
已經頒布的電動汽車充電系統國家標准有:GB/T 18487.1-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一般要求》、GB/T 18487.2-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電源的連接要求》、GB/T 18487.3-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充電機(站)》。本規范是在GB/T 18487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建立能源供給系統的要求,對電動汽車充電機(站)的基本功能、工作狀態、安全要求、充電控制導引電路、充電連接器、介面和通信要求、產品質量認證等做出了規定。對充電站技術規范其他部分的內容將在後期工作中補充和完善。
國家電網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展需要,陸續發布相關技術規范(草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修改、完善和提高,最終形成國家或行業標准。
本規范供國家電網公司所屬各省市公司試行,並請各省市公司根據實施情況,提出修改建議。
1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於國家電網公司設計使用的電動汽車用充電機(站)。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規范中引用而構成為本規范的條文。
GB/T 18487.1-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一般要求
GB/T 18487.2-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電源的連接要求
GB/T 18487.3-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充電機(站)
GB/T 18387-2001 電動車輛的電磁場輻射強度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寬頻9kHz~30MHz
GB/T 18384.1-2001 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 第1部分 車載儲能裝置
GB/T 18384.2-2001 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 第2部分 功能安全和故障保護
GB/T 18384.3-2001 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 第3部分 人員觸電防護
GB/T 18858.3-2002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控制器—設備介面(CDI) 第3部分:DeviceNet
GB/T 11918-2001 工業用插頭插座和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定義
(1)單體蓄電池
構成蓄電池的最小單元,一般由正、負極及電解質組成,其標稱電壓為電化學偶的標稱電壓。
(2)動力蓄電池模塊
特指放在一個單獨的機械和電氣單元內,由若干個相聯單體蓄電池和用於檢測單體蓄電池充、放電狀態的電子部件組成,為電動汽車動力系統提供能量的蓄電池組合體。
(3)動力蓄電池總成
特指由若干個動力蓄電池模塊、電池監控系統控制器、通訊網路、電氣連接線路、絕緣監測裝置、快速熔斷器等組成的,為一個電動汽車提供可多次充放電的能源載體組合。
(4)動力蓄電池總成ECU
特指動力蓄電池總成電子控制單元。
(5)充電機
對電池充電時用到的有特定功能的電力轉換裝置。
(6)直流充電模式
以充電機輸出的可控直流電源直接對動力蓄電池總成進行充電的模式。
(7)直流充電機
指採用直流充電模式為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總成進行充電的充電機。
(8)交流充電模式
以三相或單相交流電源向電動汽車提供充電電源的模式。交流充電模式的特徵是:充電機為車載系統。
(9)交流充電機
指採用交流充電模式為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總成進行充電的充電機。
4 對充電機的要求
充電機應符合GB/T 18487.1-2001、GB/T 18487.2-2001和GB/T 18487.3-2001的規定。
4.1 適應電池類型
充電機至少能為以下三種類型動力蓄電池中的一種充電: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鎳氫蓄電池。
4.2 對供電電壓的要求
(1)直流充電機輸入為額定線電壓380V±10%、50±1Hz的三相交流電;
(2)對於容量小於(等於)5kW的交流充電機,輸入為額定電壓220V±10%、50±1Hz的單相交流電;
(3)對於容量大於5kW的交流充電機,輸入為額定線電壓380V±10%、50±1Hz的三相交流電。
4.3操作方式
(1)充電機沒有與動力蓄電池總成建立連接時,充電機經過自檢後自動初始化為常規控制充電方式(可選擇手動、IC卡或充電機監控系統操作方式)。充電機採用手動操作時,應具有明確的操作指導信息。
(2)充電機與動力蓄電池總成建立連接後,通過通信獲得動力蓄電池總成的充電信息,自動初始化為動力蓄電池總成ECU自動控制方式(簡稱自動控制充電方式)。
4.4 充電機的充電效率和功率因數
交流輸入隔離型AC-DC充電機的輸出電壓為額定電壓的50%~100%,並且輸出電流為額定電流時,功率因數應大於0.85,效率應大於等於90%。直流輸入非隔離型DC-DC充電機的效率待定。
4.5 充電機控制的安全要求
電動汽車充電機應能夠保證在充電過程中動力蓄電池單體電壓、溫度和電流不超過允許值。電動汽車充電機從初始化到充電結束的整個過程,應根據動力蓄電池總成ECU提供的信息進行相應動作。
此外充電機應滿足以下安全要求:
(1)充電機應具有符合GB/T 18487.1-2001標准中6.2.3條和附錄B的充電控制導引電路;
(2)充電機應具備防輸出短路和防反接功能;
(3)充電機(系統)應具有檢測充電連接器是否可靠連接的功能。充電連接器沒有可靠連接時,充電機應不能啟動;
(4)動力蓄電池總成ECU與充電機之間建立連接的情況下,如果動力蓄電池總成ECU尚未發出充電允許信號,應不能啟動充電機;
(5)通信或充電導引電路發生故障時,應不能啟動充電機;
(6)充電過程中,通信和充電導引電路發生故障後,充電機應能自動關閉;
(7)充電過程中,充電機應能接受並執行動力蓄電池總成ECU發出的充電關閉指令;
(8)充電過程中拔充電連接器時,充電機應能檢測到充電連接器的分離動作,並使充電連接器高壓插接端子在零電流狀態下分離;
(9)充電過程中,採用手動或充電機監控系統調整充電電壓或充電電流時,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應不能超過動力蓄電池總成ECU中設定的最高允許值;
(10)在充電過程中,當電池充電電壓、充電電流或電池溫度超過允許值時,充電機應具有報警功能,並能夠自動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11)充電機的電擊防護要求應符合GB/T 18487.1-2001標准中第9章的要求;
(12)對充電機的電介質絕緣測試應符合GB/T 18487.3-2001標准中第10章的要求;
(13)對充電機的氣候環境測試、機械環境測試和電磁環境測試應符合GB/T 18487.3-2001標准中第11章的相關要求;
5 充電控制導引電路
5.1 充電控制導引電路組成
(1)充電機必須有充電控制導引電路,充電控制導引電路由控制導引導體、保護性接地導體、動力蓄電池總成ECU及充電機內的電子電路組成。充電控制導引電路應直接控制充電機變流電路、輸出電流和電壓的開關;
(2)充電控制導引電路原理圖(待定);
(3)充電控制導引電路狀態定義(待定)。
5.2 安全控制功能
充電控制導引電路應具有以下安全控制功能:
(1)確認充電機與電動汽車之間的充電連接器是否已正確連接;
(2)接地導體可靠性監測;
(3)系統通電狀態指示;
6 對充電連接器的要求
6.1 主要技術參數
(1)工作溫度:-50℃~300℃;
(2)插拔壽命:≥1000次;
(3)介電強度和絕緣電阻應符合GB/T 11918-2001中的相關要求;
(4)連接器具有防濺水功能;
(5)接觸電阻和額定電流:待定;
6.2 對連接器的基本要求
(1)連接器手柄應採用高強度阻燃絕緣材料製作;
(2)連接器應具有防反接功能;
(3)在有直流負載電流通過高壓插接端子的情況下,不允許拔開連接器;
(4)連接器應具有鎖緊裝置;
(5)為保障工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連接器應具有閉鎖功能,以防止在正常工作過程中連接器發生分離;
(6)當高壓端子帶負荷分離時,要求高壓插接端子應能夠自動滅弧,不會產生連續電弧;
(7)連接器拔插壽命應大於1000次,並應不超過6個月進行一次安全試驗;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過1年,並應在使用期限內及時更換連接器高壓插接端子;
(8)連接器的電磁兼容性應符合GB/T 18487.2-2001標准中第9章的要求;
6.3 連接器插接端子的連接和分離順序
(1)連接順序:要求接地保護端子和高壓插接端子先於連接控制和通信插接端子連接。
(2)分離順序:要求控制和通信插接端子先於高壓插接端子和接地保護插接端子分離。
接地保護端子和高壓插接端子的連接、分離順序暫不做要求。
7 充電機介面和通信要求
7.1 充電機介面
充電機與電動汽車之間的連接應包括以下幾部分:高壓充電線路、充電控制導引線、充電控制電源線、充電監控通信連接線、接地保護線。同時,充電機應預留與充電站監控系統連接的通信介面。
7.2充電機通信要求
推薦採用CAN匯流排以及CAN2.0協議作為充電機的通信匯流排形式和通信協議。
通信內容包括:動力蓄電池單體、模塊和總成的相關技術參數,充電過程中電池的狀態參數,充電機工作狀態參數,車輛基本信息等。
8 計量、計費
電動汽車充電系統需要安裝計量、計費裝置以便對充電電量和費用進行記錄。
(1)直流充電模式的計量、計費裝置
計量、計費裝置在直流充電機輸出端。計量、計費裝置屬於充電機的部件。直流充電計量、計費裝置採用kW·h計量,解析度應小於或等於0.01kW·h,精度應小於或等於±1%。
(2)交流充電模式的計量、計費裝置
計量、計費裝置在交流充電機地面設備的輸出端,計量、計費裝置屬於充電系統的部件。交流充電計量、計費裝置採用有功電量(kW·h)計量,解析度應小於或等於0.01 kW·h,精度應小於或等於±1%。
計量、計費裝置的技術條件和計量、計費方法待定。
9 充電機的質量認證
(1)國家電網公司能源供給系統用充電機及相關設備,實行入網認證管理。沒有取得入網認證的產品,不得用於國家電網公司行業內部電動汽車的充電設備;
(2)充電機的入網認證檢測和試驗,由國家電網公司授權的單位實施;
(3)入網認證檢測、試驗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10 外觀、標識和標志
充電機及配套設備應採用統一的外觀、標志和標識。外觀、標志和標識由國家電網公司統一制定和發布
㈥ 新能源汽車充電標准統一嗎
新能源汽車充電標准目前還沒有完全統一,不同的車,充電樁的型號還是不一樣的,就像手機充電一樣,有的介面還不一樣
㈦ 與《GBT 34657.1-2017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規范 第1部分:供電設備》對應歐標是什麼標准
CNS 15425-1-2011 電動機車充電系統-第1部:一般要求 CNS 15425-2-2011 電動機車充電系統-第2部:安全連接要求 GB/T 18487.1-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一般要求 GB/T 18487.2-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電源的連接要求
㈧ 傳導式充電方式又稱什麼電方式
動力電池實際上就是為交通運輸工具提供動力來源的一種電源。它與普通電池的主要區別為:
一、性質不同。動力電池是指為交通運輸工具提供動力的電池。
二、電池容量不同。一般動力電池的容量在1000-1500mAh左右;而普通電池的容量在2000mAh以上,有的能到3400mAh。
三、放電功率不同。動力電池與普通電池最大的差別,在於其放電功率大,比能量高。動力電池可以在短短幾分鍾內將電量放光。
四、應用不同。比如為電動汽車提供驅動動力的電池被稱為動力電池,包括傳統的鉛酸電池、鎳氫電池以及新興的鋰離子動力電鋰電池,分為功率型動力電池(混合動力汽車)以及能量型動力電池(純電動汽車);手機、筆記本電腦等消費電子產品使用的鋰電池一般統稱為鋰電池,以區別於電動汽車用的動力電池。
所謂的傳導式充電,簡單講,就是有線連接進行充電。
㈨ 電動汽車國家標准
電動道路車輛用 鉛酸蓄電池 "GB/T18332.1-2001
QC/T 742-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 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 "GB/T18332.2-2001
QC/T 744-2006 "
電動道路車輛用鋰離子蓄電池 "GB/Z18333.1-2001
QC/T743-2006"
電動道路車輛用 鋅空氣蓄電池 GB/T18333.2-2001
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 "GB/T 18488.1-2006
GB/T 18488.2-2006"
電動汽車用儀表 GB/T19836-2005
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 "GB 4094-1999
GB/T 4094.2-2005"
電動車輛的電磁場輻射 GB/T18387-2008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 18384.1-2001
GB/T 18384.2-2001
GB/T 18384.3-2001"
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GB/T19751-2005
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污染物排放 GB/T1975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