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
① 有沒有針對阻撓新能源汽車的對應法規
(1)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聯合對外發布《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2016]1611號】第四條:「對於佔用固定車位產權人或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第六條:「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用戶需求及業主大會授權,利用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並提供充電服務」。第六條第5款明確指出:「現有配電設施確實無法滿足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報裝申請的,……由產權單位抓緊實施改造」。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五項規定:「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直接辦理報裝接電手續...對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在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對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通過在居民區配建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3)《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範文本》第四條第二款:「物業應指定專人積極配合現場勘察,提供相關圖紙或指認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
(4)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為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特編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拒不配合或阻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物業服務企業,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扣減相關企業和負責人的信用信息評分」。
除此之外,各省市也相繼出台了各種法律法規,規范各單位及個人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安裝的權利義務關系,以下僅為陝西省出台的相關法律法規(部分):
(5)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陝政辦發〔2016〕54號)第六條:「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的,不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自用充電設施建設不需備案,與物業管理方或電力部門協商落實接入條件後即可建設」。第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提供相關建築和設施設備的工程竣工圖或指認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配合電網企業確定充電設施配電箱、表箱安裝位置、電源走向,並指定專人配合現場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6)《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第四條第五款:「居民在住宅小區內自有固定車位加裝充(換)電設施用電,由居民與物業管理方協商一致後,接入小區供電系統,也可向供電部門申請用電報裝手續。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方應該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機收取任何費用」。第四條第八款:「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提供相關建築和設施設備的工程竣工圖或指定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配合電網企業或居民確定充電設施配電箱、表箱安裝位置、電源走向,並配合現場勘查、施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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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車庫,按最新國務院要求,需要加充電樁嗎
需要。
發改會、住建部、交通部、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關於統籌加快推進停車場與充電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的通知》,勵引導有實力的停車場管理企業及充電服務企業開展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建設運營,有序建設城市快充站和高速公路 服務區配建城際快充站,簡化停車充電一體化項目審批流程,與停車場同步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在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時,相關部門要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電申請審核、審查停車場施工圖、項目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加強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落實情況的核實。對用電容量較大的需預留配電條件,確保規劃配建比例要求得到嚴格執行。
分析認為,根據國務院《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充電設施與車的配置一般是公交車1:3、乘用車 1:5考慮,假設全部按照乘用車的標准5:1來配置充電樁 ,2020年市場規模可達1000億元。相關上市公司可關注雪萊特(002076)、易事特(300376)、國電南自(600268)。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擴展閱讀
車庫變壓器容量設計時,方案設計階段通常採用單位指標法計算。規范中給出各類建築物的單位建築面積用電指標,非機械汽車庫用電指標為8 ~ 15 W / m2,變壓器容量指標為12 ~ 34 VA / m2。
現行設計規范中對於車庫是否安裝充電樁、充電樁比例如何並未進行詳細說明,設計中在未考慮是否設置充電樁時,車庫配電也常按照最大值34VA / m2計算。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常規車庫變壓器容量設計採用需要系數法,充電樁配電容量根據公式(1)計算。
公式(1)中各台充電機的輸出功率因設計人員缺少實際測試數據,採用充電樁額定輸出功率計算,表2中數據顯示,實際充電功率為充電樁額定輸出功率的58 % ~ 99. 5 %,表中僅不到一半車型充電效率在80 % 以上,保守估計根據公式(1)計算結果偏大10 % 左右。
③ 電動汽車一公里要用多少度電
每個車肯定是不一樣的,就像傳統車的油耗也不盡相同,目前國內主流電動車電耗在網上都可以查到,基本都在百公里15度電以上,按這個演算法,基本一公里超過0.15度,按一度電5毛算,一公里7分多,當然這是最保守的演算法,實際肯定要超過這個數。
1、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其組成包括: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驅動力傳動等機械繫統、完成既定任務的工作裝置等。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
2、工作原理:蓄電池—電流—電力調節器—電動機—動力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2015年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部署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3、純電動汽車,相對燃油汽車而言,主要差別(異)在於四大部件,驅動電機,調速控制器、動力電池、車載充電器。相對於加油站而言,它由公用超快充電站。純電動汽車之品質差異取決於這四大部件,其價值高低也取決於這四大部件的品質。純電動汽車的用途也在四大部件的選用配置直接相關。
④ 國家對充電樁行業出台了什麼政策
2009年--十城千輛
2010年--「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
2012年--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2013年--十城千輛計劃二期項目
2014.01.28--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
2014.07.09--中國首個電動汽車智庫成立
2014.07.09--國務院常務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稅
2014.07.21--國務院辦公廳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
2014.07.09--關於電動汽車應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通知
2014.08.06--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的通知
2014.11.18--關於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
2015.04.22--2016-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2015.09.30--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5.10.09--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
⑤ 純電動汽車一公里用多少度電
每個車肯定是不一樣的,就像傳統車的油耗也不盡相同,目前國內主流電動車電耗在網上都可以查到,基本都在百公里15度電以上,按這個演算法,基本一公里超過0.15度,按一度電5毛算,一公里7分多,當然這是最保守的演算法,實際肯定要超過這個數。
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
11月2日,國務院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
規劃提出,到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力明顯增強,動力電池、驅動電機、車用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0千瓦時/百公里,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商業化應用,充換電服務便利性顯著提高。力爭經過15年的持續努力,我國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質量品牌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純電動汽車成為新銷售車輛的主流,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商業化應用,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規模化應用,充換電服務網路便捷高效,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穩步推進,有效促進節能減排水平和社會運行效率的提升。
《規劃》部署了5項戰略任務:
一是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堅持整車和零部件並重,強化整車集成技術創新,提升動力電池、新一代車用電機等關鍵零部件的產業基礎能力,推動電動化與網聯化、智能化技術互融協同發展。
二是構建新型產業生態。以生態主導型企業為龍頭,加快車用操作系統開發應用,建設動力電池高效循環利用體系,強化質量安全保障,推動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產業生態。
三是推動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全面深度融合,促進能源消費結構優化、交通體系和城市智能化水平提升,構建產業協同發展新格局。
四是完善基礎設施體系。加快推動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互聯互通水平,鼓勵商業模式創新,營造良好使用環境。
五是深化開放合作。踐行開放融通、互利共贏的合作觀,深化研發設計、貿易投資、技術標准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不斷提高國際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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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在中國,普及電動汽車還需要多少年
要說出售的話,未來3-5年就可實現,事實上現在已經有在售的純電動了。但目前市面上跟電動有關的大部分車型並不是純電動,只能說混合動力,用電動輔助我覺得更為貼切。要是說普及,至少十年時間,如果近兩年想買車還是不用等純電動車了。
第一,在普及電動車之前,充電站應該會提前建設好,但是目前還沒有任何關於充電站的消息。
第二,目前所有大的汽車廠商都在盡量提高燃油汽車的燃燒利用率,比如渦輪增壓,更多小排量大功率發動機不斷面世,證明了傳統發動機還有繼續發展的可行性。
第三,目前對於電動汽車的電池技術,還是一個短板,還沒有聽說哪家公司製造出了既環保又安全的電池,電動汽車的電池不會像現在的發動機一樣能用十年,甚至保養好了二十年都能用,對於廢舊電池如何回收利用,還是一大難題,更別說還有續航,安全等方面。
第五,現在混合動力的價格都是非常高的,更別說電動汽車了,起碼現在就算有也不會賣,因為這個價格根本就沒有市場,也沒有哪家公司願意做這個賠本買賣。
其實,還一種說法,新燃料比電動汽車更有希望發展,比如地溝油,或者液態氫等作為燃料來替代汽油,還不用改變現有發動機結構,比起電動汽車,無論從技術還是成本上更勝一籌。
(7)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擴展閱讀:
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其組成包括: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驅動力傳動等機械繫統、完成既定任務的工作裝置等。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工作原理:蓄電池—電流—電力調節器—電動機—動力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2015年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部署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