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積分
⑴ 新能源汽車雙積分管理辦法什麼時間開始施行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8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3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審議同意,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據我國國情和汽車產業發展的需要,適時調整本辦法有關制度、附件,並重新公布。
⑵ 2019年「雙積分 」情況發布 比亞迪奪冠新能源汽車積分榜
(文/彭科峰)7月2日,工信部對外發布2019年度中國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積分情況,其中達標企業58家,不達標企業86家。
據統計,2019年度中國境內144家乘用車企業共生產/進口乘用車2093.00萬輛(含新能源乘用車,不含出口乘用車),行業平均整車整備質量為1480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5.56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643.43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510.73萬分,新能源正積分417.33萬分,新能源汽車負積分85.53萬分。
其中,119家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累計生產乘用車2001.75萬輛,平均整車整備質量為1461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5.5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604.65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455.57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387.47萬分,新能源汽車負積分80.50萬分。
此外,25家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進口乘用車91.25萬輛,平均整車整備質量為1905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6.28升/100公里,消耗量正積分為38.79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55.16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29.86萬分,新能源汽車負積分5.04萬分。
值得一提的是,車友頭條根據工信部的這份數據發現,2019年度,國內車企中新能源汽車積分最多的是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其次則是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至於季軍的位置,則被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獲得,這也基本反映了當前比亞迪和北汽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領軍地位。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⑶ 2019年20家車企新能源汽車積分為零,29家為負
4月10日,工信部公示關於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在119家國內乘用車企方面,70家企業獲得新能源汽車正積分,20家車企新能源汽車積分為零,29家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為負。其中比亞迪汽車獲得新能源汽車積分最多達478587分,一汽大眾產生的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最多達-145274分。
在2019年的榜單上,比亞迪仍然是新能源積分最多的車企,而北汽新能源則取代上汽成為第二名,上汽降至第三名。「負分榜」上,除一汽大眾為倒數第一外,倒數2到10位有上汽通用、北汽現代、北京賓士、東風汽車、東風小康、上汽大眾、上汽通用五菱、四川一汽豐田、廣汽三菱。
從此次雙積分報告中也反映出,在新能源領域布局較慢的車企,也會因產量越高扣得積分越多,其中合資品牌中因燃油車型更為暢銷從而使得積分減少。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⑷ 增程式電動汽車的新能源車積分與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新能源積分有差異嗎
你好,有差異啊。但是不太大。增程式汽車中轎車的數量很少
⑸ 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即將落地 要點有哪些
2017年10月17日,工信部等五部委在北京聯合組織召開《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積分辦法》」)宣貫會。筆者對課件進行了學習後的理解,對企業而言最核心的是,要掌握新能源乘用車車型積分計算方法,進而就可以指導企業如何安排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生產、銷售,科學地得到正積分,有效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的健康發展。
1)《積分辦法》計算方法的具體對象
新能源乘用車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但是具體到計算方法時,卻是具體車型了。在積分辦法中進行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目前規定三種車型是:
①純電動乘用車; ②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③燃料電池車。
(註:以上三種車型共同特點是電驅動的,所謂電動驅動,即是電動機驅動汽車運動的,其他車載動力源,不參加驅動汽車運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車也必須電動驅動,但是還有其他動力能源)
2)《積分辦法》三種車的標准車積分分配
3)《積分辦法》三種車型參加積分技術的條件
條件即門檻,技術的條件即技術指標的規定。不同對象的技術條件有不同的規定:
(1)純電動車積分條件
①具體規定:
對純電動乘用車30分鍾最高車速不低於100km/h,電動汽車續駛里程(工況法)不低於100km,且按整備質量(m,kg)不同,純電動乘用車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Y,kW·h /100km)滿足條件一、但是不滿足條件二的,車型積分按照標准車型積分的1倍計算;滿足條件 二的,按照1.2倍計算。其餘車型按照0.5倍計算,並且積分僅限本企業使用。
條件一:m≤1000時,Y≤0.014×m+0.5;1000<m≤1600時, Y≤0.012×m+2.5;m>1600時, Y≤0.005×m+13.7。
條件二:m≤1000時,Y≤0.0098×m+0.35;1000<m≤1600時, Y≤0.0084×m+1.75;m>1600時, Y≤0.0035×m+9.59。
②註解:
i)基本規定:滿足雙100,最高車速不低於100公里;一次續航里程不低於100公里。(不能滿足這個基本規定的純電動車,不算是新能源汽車);
ii)在滿足基本條件極差再分三個等級
(a)標准等級車型(1.0)規定。
(b)高於標准等級車型(1.2)規定。
(c)低於標准等級車型(0.5)規定。
③計算實例:
(2)插電式混合動車積分條件
①具體規定:
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驅動模式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純電驅動模式續駛里程不滿 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其條件B試驗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 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14)中車型對應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當小於 70%;比例不小於70%的,車型積分按照標准車型積分的0.5倍計算,並且積分僅限本企業使用。 純電驅動模式續駛里程在80公里以上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其條件A試驗電能消耗量應 當滿足純電動乘用車條件一的要求;不滿足的,車型積分按照標准車型積分的0.5倍計算,並且 積分僅限本企業使用。
②註解:
i)其純電動驅動模式持續里程不低於50公里,但是低於80公里的,同時要與對應燃油車相比符合要求的,按標准車的0.5倍計算;
ii)其純電動驅動模式持續里程高於80公里的,不滿足純電動條件一的要求,按標准車的0.5倍計算。
③計算實例:
(3)燃料電池車積分條件
①具體規定:
燃料電池乘用車續駛里程不低於300km,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低於驅動電機額定功率 的30%,並且不小於10kW的,車型積分按照標准車型積分的1倍計算。其餘車型按照標准車型積 分的0.5倍計算, 並且積分僅限本企業使用。
②註解:
燃料電池車基本要求
i)持續里程不低於300公里;
ii)燃料電池系統額度功率不低於驅動電機額度功率30%,且不小於10KW。
③計算實例:
4)《積分辦法》學習體會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基本意圖是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當下的新能源汽車是指①純電動乘用車;②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③燃料電池車三大類。
對一個企業而言,在生產能力一定前提條件下,多生產一台新能源汽車,就會減少燃油汽車生產。研究積分的重點,是如何獲取正積分?最低目標是購買其他廠家的積分。
如何實現正積分?結合《新能源乘用車車型積分計算方法》,筆者研究結論是,滿足基本規定,大家認識是一致的。但同時又必須滿足市場要求,這是企業必須認真研究的。
純電動乘用車必須滿足市場對續航里程高於350公里的要求,同時要下降整備質量和100公里電耗,一定要有科學、詳細、具體的控制策略。
(來源:電動汽車資源網EV江湖 雷洪鈞)
⑹ 新能源汽車積分 8%怎麼計算的
按照傳統汽車年產量再乘以8%,注意這里傳統汽車是包括非插電混合動力的
⑺ 新能源汽車雙積分制度 實行有相關公告嗎
今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發布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要求,2018-2020年度,乘用車企業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分別為8%、10%、12%。燃料消耗量積分可以通過結轉、關聯企業轉讓、新能源汽車積分抵扣等方式滿足要求,新能源汽車積分通過生產新能源汽車或者購買積分滿足。
⑻ 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什麼時候實施
1月30日訊 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今日就新能源汽車積分問題作出回應稱,積分辦法將於2018年4月1日開始實施。部分企業還面臨一定的達標壓力。以2016年為例,123家汽車企業中,有42家企業沒有達到燃料消耗量標准要求,其中也有產銷規模較大的企業,不少企業在新能源汽車產品規劃布局方面,距離2019年和2020年積分比例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工信部也通過各種方式方法來提醒企業要引起重視,要根據積分辦法中平均燃料消耗量標准和新能源汽車的比例要求,盡早進行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布局,反應慢了不僅僅會造成經濟損失,還將錯失發展的良機。
辛國斌認為,產業發展面臨的壓力和挑戰明顯增強,還存在著行業散、小、亂的現狀,產品的安全隱患也還一定程度的存在,創新能力不強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還沒有徹底扭轉、取得突破。為了進一步規范新能源汽車的生產經營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工信部制定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這是以工信部39號令的形式對外發布的,已於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適當提高了新能源汽車的准入門檻,增加了安全監管等方面的要求,就是要通過這樣一個方式,來推動新能源汽車的健康持續發展。
⑼ 將於4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有何看點
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站消息,針對「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工信部稱,積分辦法已經在2017年9月27日正式對外發布了,將於2018年4月1日開始實施。在這個政策研究制定過程中,工信部廣泛徵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中外資企業都深入參與了這個政策制定過程。據工信部掌握情況,部分企業還面臨一定的達標壓力。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各部門、各地方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工信部也清醒的看到產業發展面臨的壓力和挑戰明顯增強,還存在著行業散、小、亂的現狀,產品的安全隱患也還一定程度的存在,創新能力不強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還沒有徹底扭轉、取得突破。
⑽ 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將出台積分可交易是真的嗎
新能源汽車前兩月的市場遇冷,體現出車企對政策補貼過於依賴。眾所周知,補貼退出已是大勢所趨,日前工信部再次吹風,正在研究補貼退出後的政策,新能源汽車積分制或改變目前車市的格局。據苗圩介紹說,「目前正在網上徵求意見,用傳統汽車的油耗積分和新能源積分建立一個交易制度,正在制定有關文件,作為2020年補貼政策取消後的措施。」
燃料消耗量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方面,《意見稿》指出,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可以結轉或者在關聯企業間轉讓;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以自由交易,但不得結轉;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和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應當在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報告發布的年度內抵償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