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
① 新能源汽車享受車輛購置稅免稅政策有何條件
四部委發布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車補貼政策,純電動乘用車的續駛里程由大於等於80km提升至100km,補貼減少0.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補貼減少0.5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不但沒有退坡,反而在2015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恢復到2013年的補貼額度20萬元,並且將一直持續到2020年。
② 新能源汽車可以享受車輛購置稅免稅政策嗎
你看下政策:
2016年的政策:
購置稅是國家規定的,全國統一的。是在國稅局交的,交時要帶材料:車輛購置稅申請表;發票第三聯(報稅聯);
車輛合格證、發票第一聯、身份證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一份,以上復印材料原件需交驗。
交的同時注意如下政策:
我總結了一下關於1.6以下排量車的優惠政策問答: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相關事項問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車輛購置稅減稅政策能減多少稅? 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10%,一般情況是以購車發票價格(或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車最低計稅價格),扣除增值稅後作為計稅依據,按10%稅率計征車購稅。如果您購入一輛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車價格(或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車最低計稅價格)是11.7萬元,扣除增值稅後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是10萬元,原來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1萬元(10萬元×10%)。按5%稅率減征後,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0.5萬元(10萬元×5%),減了一半的稅。
2、享受減稅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僅指國產車嗎? 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可以是國產車,也可以是進口車。
3、乘用車是什麼意思? 答:本次享受減稅政策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4、如何具體確定所購車輛是否享受減稅政策? 答:如果您購買的是國產車,下列3種情形享受減稅政策: 一是國產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二是國產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於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 三是其他國產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如果您購買了進口車,應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5、什麼時候買的車可以享受減稅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購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後的,在減稅范圍的車輛,可以享受減稅政策規定。
6、如何判定車輛購置日期? 答: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7、符合規定的車輛沒有享受到減稅政策該怎麼辦? 答:購置了符合減稅規定的車輛,但由於種種原因按10%稅率全額繳納了車輛購置稅的,多征稅款可向車輛購置稅的征稅部門申請退還。
8、我買的是新能源汽車,也能享受減稅政策嗎? 答: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規定的新能源汽車,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政策。
9.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應在什麼時候納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的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繳清。」
2017年的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
二、本通知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具體包括:
(一)國產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二)國產專用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於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
(三)其他國產乘用車: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四)進口乘用車。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三、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四、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2月13日
③ 新能源汽車什麼時候免徵車輛購置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據了解,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④ 新能源汽車購置稅2021有哪些新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4)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九條下列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⑤ 新能源汽車到底有哪些稅收政策優惠
1、財政部對混合動力汽車的補貼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
3、2010年6月,財政部等多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4、補貼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5、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這是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於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
7、在北京的購車搖號政策中,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單獨配置,享受單獨搖號。
(5)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擴展閱讀:
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為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城市授牌,並明確了政府將通過補貼消費者,做大市場的模式鼓勵企業生產、研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此舉將推動我國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邁上新台階。
試點推廣,即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對有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單位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地方財政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也將給予補助。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認了補貼標准和補貼范圍。此外,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並確定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⑥ 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的政策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告2014年第53號
為促進我國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二、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
(一)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3.純電動續駛里程須符合附件1要求。
4.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於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0%。
5.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准要求。具體要求見附件2。
(二)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目錄》申請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3。
提出申請的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生產或進口符合列入《目錄》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2.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質保。
3.有較強的售後服務保障能力。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車型列入《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將適時組織開展《目錄》車型專項檢查。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質量負責。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要求,或者提供其他虛假信息騙取列入《目錄》車型資格的企業,取消該申報車型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資格,並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我國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發展、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適時修訂、調整列入《目錄》車型的條件。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目錄》確定免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稅務機關據此辦理免稅手續。
(一)標注免稅標識。
1.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
2.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時,在「是否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
3.工業和信息化部對企業上傳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給國家稅務總局。
(二)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傳送的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中的免稅標識,辦理免稅手續。
附件:1.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
2.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目錄
3.《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申請報告
財 政 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8月1日
⑦ 符合哪些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可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二、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附件1)。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附件2)。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附件3)。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據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發展、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條件。」
⑧ 國家稅務總局: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
16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更好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能作用,幫助納稅人繳費人准確掌握和及時適用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發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出,針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黨中央、國務院陸續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主要聚焦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穩外貿擴內需四個方面。其中,在穩外貿擴內需方面,將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征增值稅、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促進汽車消費。
此外,《指引》還明確提出,對所有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對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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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購買新能源汽車是否免徵車輛購置稅
截至2019年3月,購買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017年12月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對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9)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擴展閱讀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准。
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⑩ 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利好政策背後凸顯了政府層面推進新能源汽車的決心,接下來關鍵還是要看產品。」中國汽車工業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安慶衡向記者表示,目前大多數合資品牌尚處於觀望狀態,因此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車通過政策「紅利」在這一領域尋求突破的可能性更大,其中在私人市場的推廣是其能否市場化的關鍵,而產品和盈利模式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接下來新能源汽車的走向。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新出台的購置稅減免申報目錄中,並沒有對生產商提出明確要求。「符合申報條件就可以享受購置稅減免」,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政策日漸明朗之後,外資、合資企業向國內市場導入新能源車型的速度將加快。」安慶衡告訴記者,但自主品牌車型在新能源汽車市場有生產補貼等優勢,雖然目前與合資品牌的產品並未在同一市場區間,但是產品布局的競爭已經展開。
上汽新能源汽車銷售負責人表示,上汽正在積極搶佔新能源公務車市場。近日,上汽向石家莊市首批投放10輛榮威550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作為警車使用。此外,上海也將批量出現新能源警車。據悉,上汽還將開展新能源汽車租賃業務,目前在北京市場已與合作夥伴初步達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