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能源汽車補貼2020年最新政策
1. 深圳調整新能源補貼政策 取消地方補貼
日前,深圳市發改委發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簡稱《細則》)。《細則》明確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此外,充電設施補貼方面,《細則》稱,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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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變化有哪些這些新政你需要了解下
此前關於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是到今年結束的,但是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國家又頒布了新的新能源補貼政策——4月23日四部委(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發布的《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就是現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那麼,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都有哪些變化?
第一個變化,那就是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將會延續到2022年。這個變化對於新能源車企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因為受到疫情和經濟不景氣等原因的影響,新能源汽車的銷量不太好。如果說國家政府可以延續對於新能源汽車的補貼,那麼對於提升市場信心還是有很大幫助的。
第二個變化,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門檻提高了。對比於2019年,2020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門檻有了進一步提高——由250公里上升到300公里;而且除了門檻提高之外,補貼也縮水了。
最後,再來說一個變化,那就是商用車的補貼還是不變的。這是因為在公共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普及率還比較低,所以商用車的補貼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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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新能源車型(含純電,插電式)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內,才能享受國家補貼。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400km以上的,補貼2.25萬元,250km至400km補貼1.62萬元。插電混動續航里程在50km以上補貼0.85萬元。
2020-2022年初步敲定補貼退坡標准分別為10%,20%,30%。特別需要注意具備換電模式的車型不在此項價格限制范圍內。換句話說,國家鼓勵換電商業模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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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提出新車後必須及時補充電能,保持電池在充滿狀態。在使用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准確把握充電時間,參考平時使用頻率及行駛里程,自我把握充電時間。過度充電,過度放電和充電不足都會縮短電瓶使用壽命。長時間擱置應保證電量維持在80%以上,因為電池有自放電現象,電量過高,會影響安全性。
充電器輸出插頭松動、接觸面氧化等現象都會導致插頭發熱,發熱時間過長會導致插頭短路或接觸不良,損害充電器和相關電子電路,給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發現上述情況時,應及時清除氧化物或更換接插件。
4. 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哪些
目前,國家新能源局就整治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亂象。並且國家能源局已經建立了「退坡、調整、退出」機制,國家從今年起政策補貼逐漸退出,直至2020年全部退出。
另一方面,近期國家加強了對新能源車企資質的審查,前段時間30家車企被取消資質就是最好的例子。補貼政策的取消,必然會有一些弱勢車企會被拒之門外。
其實,從2017年開始,新能源車補貼一直在走下坡路,比如2017年補貼在2016年基礎上整體退坡20%,而在2018年,退坡力度加大,而且更細化。
比如對續航里程150km以下的純電動車取消補貼;對續航里程150km-250km的純電動車補貼則劃分為兩檔,150km-200km續航產品將從原來的3.6萬元補貼下降至1.5萬元,200km-250km續航產品的補貼則降為2.4萬元。
對續航里程300km以上的純電動車,補貼金額有所提升,450km以上的長續航車型,補貼從原來的4.4萬元提高至5萬元。
5. 深圳政策調整 2019年8月7日後上牌新能源車不再享受地方補貼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財建〔2018〕18號文中《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中補貼標準的50%執行。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
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僅對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而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將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也就是說,以特斯拉model3為例,2019年或2020年購買的均可以享受國家補貼,但2019年6月25日之後購買的新車將不再享受地方補貼,地方補貼約2至3萬元。
但事實上,由於2019年特斯拉國產後生產成本降低,即便是深圳地區消費者不享受地方補貼,其購入總價也低於早期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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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不只「30萬元」這一個看點
對於30萬元的補貼門檻新規,業內最關心也最擔心的是特斯拉的反應。
新政出來之後,特斯拉官網迅速上調價格:Model3標准續航升級版價格上調4500元,長續航版價格上調5000元。上調幅度正好就是2020年過渡期補貼金額高出2019年補貼金額的部分。
有特斯拉Model3預訂車主已經收到了這一「噩耗」。起售價323800元的標准續航升級版扣除20250元現行補貼之後,到手價303550元。
但7月22日之後,Model3大概率還是會採取新的定價策略,至少標准續航升級版的起售價會降至30萬元或以下,也就是至少要降價23800元,才能拿到補貼。
一旦Model3降價,將對售價20萬-30萬元之間的新能源車型形成精準打擊,而由此又會引發市場什麼樣的連鎖反應?
這將是今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車市場上一場看點十足的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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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能源車補貼2020年最新政策是什麼
為不得高於同一產品全國平均銷售價格的30%。
以汕頭市為例,補貼額度和標准按照不同年度國家補貼方案和地方補貼上限不得超過國家單車補貼額的50%,以國家補貼加上地方補貼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計,且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與市場公允價相符,不得高於同一產品全國平均銷售價格的30%。
補貼產品為在汕頭市初次注冊登記且未過戶到我市以外地區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2019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購買且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繼續享受購置補貼,其餘新能源汽車不享受購置補貼。
(7)深圳市新能源汽車補貼2020年最新政策擴展閱讀:
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的相關要求規定:
1、車輛應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對生產企業和產品基本條件的要求。車輛登記注冊地與申報地一致。
2、汽車生產企業或經銷商已完成車輛銷售、開具發票,消費者完成車輛上牌,車輛已安裝車載終端等遠程監控設備,並按規定接入汽車生產企業(或政府部門)建立的監控平台。
8. 2019年8月7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將拿不到深圳地方補貼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深圳,即將迎來取消地方財政補貼時代。地方保護主義的破除,將營造出更加公平的新能源汽車市場環境。
2月18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該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車除外)的購置財政補貼標准將3種要求執行。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細則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獲得國家車輛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待國家政策出台後,另行制定公布。本實施細則有效期為5年。
(一)申請條件
1.對車輛的要求
(1)享受補貼的車輛須為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
(2)車輛在深圳市范圍內的運營里程應當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有關要求,累計達到2萬公里。
(3)私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含環衛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車輛,不作運營里程要求。
2.對企業的要求
(1)生產企業應當符合《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要求,確保產品性能穩定並安全可靠、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完備、加強關鍵零部件質量保證,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據財建〔2015〕134號文要求,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應當按照扣減國家和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
(3)根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以下簡稱財建〔2016〕958號)有關要求,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企業監控平台,全面、真實、實時反映車輛的銷售、運行情況,並統一介面和數據交換協議,及時、准確上報相關信息。
(4)生產企業近三年內在「深圳信用網」未被列入國家推送地方聯合懲戒黑名單、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市有關部門列入違法失信名單。由生產企業在深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申報的,其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須同時符合上述要求。
(二)補貼標准按三種情況執行:
根據財建〔2019〕138號文和財建〔2016〕958號文對「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等有關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除外)購置財政補貼標准按以下3種情況執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按照財建〔2018〕18號文中《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中補貼標準的50%執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按照財建〔2019〕138號文有關要求,過渡期期間:
(1)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
(2)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僅對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根據財建〔2019〕213號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照財建〔2018〕18號對應標准0.1倍的50%給予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2018年對應標准0.6倍的50%給予補貼。
(2)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作為全國首批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和私人購買補貼試點城市,深圳率先實現了公交出租全面電動化,在產業發展方面擁有優越的市場環境、完整的產業生態和較為完備的資源配套,正在進入從政策導向轉變為市場導向的競爭階段。
二、充電設施建設補貼
在深圳市內建設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完成竣工驗收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本實施細則所稱充電設施是指各類新能源汽車集中式充換電站和分撒式充電樁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包括充電站構築物、充電站(樁)等充電設備及其接入上級電源、監控系統的相關配套設施等。
(一)申請條件
1.對充電設施的要求
(1)按照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充電設施建設項目應在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辦理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備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委第44號令)要求,應當進行節能審查的充電設施項目,需取得市(區)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3)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應當符合《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范》(GB50966-2014)、《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准》(GB/T51313-2018)、《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驗收規范》(NB/T33004-2013)等國家、行業標准規范和廣東省、深圳市關於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有關規定。
(4)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准與准則》等規劃要求,新建建築配套建設的充電設施不給予建設補貼。
2.對企業的要求
(1)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原則上由單一企業申請,且企業注冊地在深圳市。
(2)建設企業(以充電設施產權歸屬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計建設的充電設施總功率達到8000kW方可申請補貼。同一建設企業首次申領補貼後新增建設總功率達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請。
(3)建設企業應當建立(或委託建立)企業充電設施安全監控平台,並接入深圳市統一充電設施安全監管平台,全面、准確、實時上傳相關信息。
(4)建設企業近三年內在「深圳信用網」未被列入國家推送地方聯合懲戒黑名單、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市有關部門列入違法失信名單。建設企業委託其他企業運營的,其委託運營的企業須同時符合上述要求。
(二)補貼標准
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三、動力蓄電池回收補貼
在深圳市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包括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由生產企業設立或委託的銷售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時按照單位千瓦時專項計提一定額度的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資金,在完成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後,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深財規〔2019〕1號)有關規定申領動力蓄電池回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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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都有哪些變化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實施對於車企而言能夠推動車企快速的發展,對於消費者而言能夠通過補貼得到實惠,減少買車的成本,隨著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推出,幾家歡喜幾家愁,4月23日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代表著新補貼政策正式落地,在新政出爐後的好幾天內,業內熱議聲音仍然此起彼伏,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化?
針對於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來看,調整的是補貼力度有以下幾點變化,第一點,補貼對於車輛的續航要求有所提高,根據最新的補貼政策去看,車輛的續航在300km到400km左右的車型,能夠享受1,62萬左右的補貼,而大於400km續航的車型能夠享受2.25萬左右的購車補貼。
第二點,想要享受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車輛的價格不能高於30萬左右的高度,那麼從這個上面去看也是補貼政策帶來的改變,會使得一批高於三十萬的車型而無法享受應有的補貼,不過採用「換電模式」產品除外,限價在30萬以下的新能源車,將利好集中在中低端新能源汽車領域,能夠引導廣大消費者購買高性價比的新能源車。
總得去看對於2020年新能源汽車在補貼政策上面相對於往年的補貼政策要求更高了,提高了續航里程作為補貼的參考,同時設置了30萬元的政策補貼門檻,這些補貼政策的變化,對於正在"混日子"的新能源車企來說,也是擊中了其要害之處。總之補貼的變化也是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能夠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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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0年汽車新政必看,新能源汽車補貼不取消
除了以上這些,還包括南昌、寧波、重慶、吉林全省四地逐步放寬皮卡在中心城區的通行限制;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共同發布的《消費方案》明確嚴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車限購規定,且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等等。總體來看,隨著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持續,加上雙積分政策的升級,小排量化和電氣化依然會是今年車市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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