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975號文件新能源汽車
『壹』 財稅201946號文件減免的什麼稅
好像是減免增值稅的四個附征,土地,房產,印花減半的文件。
『貳』 請問到哪個部門能找到關於財稅【2019】17號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的官網,上面有政策原文,可以列印。
具體鏈接:網頁鏈接
『叄』 財稅〔2019〕13號文件的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為避免產生執行期限是指投資時間還是指享受優惠時間的歧義,讓更多的投資可以享受到優惠政策,財稅〔2019〕13號文件特意寫入了銜接性條款,簡言之,無論是投資時間,還是享受優惠時間,只要有一個時間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的,均可以享受該項稅收優惠政策。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 劉寶柱 2019-02-26 「實施普惠性企業所得稅減免,助力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在線訪談活動
『肆』 財稅2012第75號文件出台了
《增值稅條例》規定,免稅產品進項稅不能扣,所以,9月份收到一部分肉製品的增值稅票不用去認證,價稅合計做成本處理。
『伍』 小規模納稅人已享受《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文件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的,可享受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此時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為0,不存在與其他優惠政策疊加享受的問題。
小規模納稅人在享受其他政策優惠後,還有應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文件規定,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比例享受優惠。
『陸』 新能源汽車到底有哪些稅收政策優惠
1、財政部對混合動力汽車的補貼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准,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准,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8萬元/輛和42萬元/輛;純電動汽車補貼標准為50萬元/輛;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准最高為60萬元/輛。
3、2010年6月,財政部等多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4、補貼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5、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稅.這是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新增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貫徹落實這項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稅。通知第六條明確,所稱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於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
7、在北京的購車搖號政策中,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單獨配置,享受單獨搖號。
(6)財稅201975號文件新能源汽車擴展閱讀:
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為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城市授牌,並明確了政府將通過補貼消費者,做大市場的模式鼓勵企業生產、研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此舉將推動我國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邁上新台階。
試點推廣,即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對有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單位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地方財政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也將給予補助。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認了補貼標准和補貼范圍。此外,示範推廣單位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擇優采購,並確定車型、數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等。
『柒』 財稅2019年38號文件對保障居民供暖起到了什麼作用
先學習文件精神。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供熱企業增值稅 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38號
主要內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結束,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稱居民)供熱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免徵增值稅。
向居民供熱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包括供熱企業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過其他單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單位代居民繳納的採暖費。
免徵增值稅的採暖費收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單獨核算。通過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向居民供熱的熱力產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實際從居民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占該經營企業採暖費總收入的比例,計算免徵的增值稅。
由此可以得出初步結論,2020年冬季採暖費不收增值稅,意味著供熱企業不會調整供暖費標准,如果明年政策結束,有可能徵收增值稅,居民的供暖標准很可能會提高。
『捌』 國六延期/新能源車免購置稅延期等 重慶將推擴大汽車消費政策
[汽車之家?新聞]? 日前,我們從重慶市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發布關於公開徵求《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其中包含國六將調整到2021年執行以及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延長至2022年底。具體如下:
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產業〔2020〕684號)要求,以及貫徹落實全市汽車摩托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座談會議精神,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汽車消費,穩定我市汽車產業發展,特製定以下措施。
一、調整國六排放標准實施有關要求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准實施有關要求。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准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至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除2019年7月1日已在我市提前執行國六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外,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其他國五排放標准輕型汽車,在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我市銷售和注冊登記。(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二)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貫徹落實《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號)要求,對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重慶市稅務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按年度實施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車在巡遊計程車、網約計程車、駕考(駕培)車、公交車、公務用車等公共領域的推廣應用和試點示範;鼓勵生產企業出台相關促銷政策,引導我市個人用戶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持續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充電樁建設。繼續執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對全市范圍內滿足單站裝機功率和樁數有關條件的公用和專用直流充電設施給予400元/千瓦的建設補貼;對滿足單站裝機功率和樁數有關條件的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公共機構內部停車場專用交流充電設施給予100元/千瓦的建設補貼。(市能源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車
(五)淘汰老舊柴油車。按照《重慶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暨交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要求,推進貨運、客運柴油車專項淘汰治理工作,引導老舊柴油車淘汰更新,2020年淘汰老舊柴油車1萬輛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實施部分路段高排放車輛限行。按照《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發〔2018〕28號)要求,自2020年6月20日起,分時段分路段對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及以下的汽油車、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及以下的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引導高排放車輛淘汰更新。(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機動車注冊服務
(七)放開車駕管社會服務站申請主體,除原有規定的申請主體外,我市機動車生產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申請設立車駕管社會服務站。對連續居住未滿六個月,無法提供居住證明的市外人員,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登記憑證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市公安局)
五、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
(八)促進二手車流通交易,帶動新車消費。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徵收增值稅。繼續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除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以外,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准,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開展二手車誠信放心消費活動,鼓勵二手車經銷商推行「每車必檢」「三包一送」「二手車放心購」等,構建完善的二手車誠信經營體系。(市商務委、重慶市稅務局、市生態環保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汽車消費金融服務力度
(九)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汽車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汽車消費貸款辦理流程,在符合政策要求及風險可控前提下,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合理下調汽車消費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人行重慶營業部、重慶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自2020年6月起施行,2023年12月31日截止,文件中有明確施行期限的除外。本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適時進行調整。(消息來源:重慶市發展改革委;編譯/汽車之家 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