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出租汽車使用年限規定
A. 2013新交通法關於計程車等營運車輛報廢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2013年5月1日執行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2013.1.14公布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12號《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2012年12月27日)
B. 新能源車強制報廢標准 新能源公交車報廢年限
新能源汽車的報廢年檢是根據車輛性質決定的,家用新能源轎車是沒有具體的報廢年限的。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C. 國家規定計程車幾年報廢
根據國家規定,一般計程車強制報廢年限是8年,但是,具體的也是根據計程車的型號不同,使用報廢年限也不同。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規定: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計算時間從登記上牌之日起計算,達到使用年限即強制報廢。
另外,《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規定還規定:
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D. 計程車幾年報廢
根據國家規定,一般計程車強制報廢年限是8年,但是,具體的也是根據計程車的型號不同,使用報廢年限也不同。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規定: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計算時間從登記上牌之日起計算,達到使用年限即強制報廢。
另外,《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規定還規定:
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E. 新能源汽車有報廢期限嗎可以開多久
別說新能源汽車了,現在的燃油車報廢期限都加長了,有的甚至私家車都沒有報廢期限了。以前的時候私家車的報廢時間是16年,後來隨著發動機技術的增加,報廢的期限也隨之而增加了,有些車增加到了20年,後來索性就沒有了具體的報廢時間,報廢時間是根據汽車的排放來決定的,那麼理論上來說的話,新能源汽車它是沒有具體的報廢期限的,因為它本身就沒有排放,所以說現在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一般沒有報廢的時間你可以一直開。
目前燃油版的小型私家車,只要是檢測線能過,汽車就能一直開!我也有幸見過一些20年以上的賓士寶馬,開起來還是很颯,新能源汽車雖然也是剛融入生活,說它報廢還是早得很,但是趨勢就是這樣,大家可以放心購買新能源汽車,就算最後實在不喜歡,不管多少錢當二手車賣掉也是沒問題的,以上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F. 國家發改委對計程車使用年限有什麼說發
你好,計程車下線規定強制報廢時間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12年,租賃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為15年。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勵技術進步、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雜訊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
第三條 商務、公安、環境保護、發展改革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監督管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執行有關工作。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望採納,謝謝。
G. 計程車使用期限多少年
計程車的營運證政府暫時沒有設置年限,只要年年審理什麼時候都不會作廢,限制8年的那是計程車的車輛,跟營運證沒有關系,從車輛購買入戶之日起使用八年車輛強制報廢,為什麼報廢呢?因為計程車的里程跑的多了,各個位置的安全系數都低了,所以強制報廢,另換新車,再繼續使用。
計程車營運證:
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對運輸市場特別是客運市場實行准入制度,授權縣級以上道路交通部門進行管理。只有具備經營資質和運營條件的企業、人員、車輛才有權從事道路客運。就計程車而言,個人沒有經營權,必須是具備計程車運輸經營資質的企業、符合條件的車輛、具有從業資格的人員才可以。所謂個人從事計程車運輸,只是從計程車公司承包、租賃等形式獲得的車輛或者經營權,如果沒有營運證,那就是非正規運營車輛(即通常所說的「黑車」)。沒有營運證,不是不能開車,只可以開非營運車輛
(譬如私家車、單位公車、貨運車輛、農用車輛等等,這些都不需要辦理營運手續的),但不能從事營業性運輸,否則就視為違反條例,就有可能被查處。比如,你駕駛私家車或沒有營運手續的車輛,在路上捎乘搭車人,又收取了搭車人的費,這就是運輸交易行為,一旦證據確鑿,就被認定「非營運車輛從事營業性運輸」。這種處罰額度是相當高的。
H. 汽車使用年限規定是多少年
大多數人好像都知道汽車都有強制報廢年限,就是15年車型就報廢了,但是現在卻沒有這種規定了,主要原因還是有人即使開了15年的車型,車子卻保養維護的非常好也能繼續行駛。計程車的報廢年限要求還是比較嚴格的,基本上能跑四五十萬公里才報廢。
由於這樣
國內也就取消了15年強制報廢這個規定,不過我們車子在開了15年以後,就需要每年去年檢兩次了,那麼一定要汽車究竟能開多少年呢?接下來咱們來探討一下。
汽車上面三大部件是最為重要的,分別是底盤,發動機跟變速箱,這三大配件決定了一輛汽車能開多久,如果三大配件中有一項出了問題,會直接導致汽車壽命減少,大家都知道汽車是一個消耗品,開的時間越久,就越容易貶值,而且汽車開了一段時間以後,就會有各種各樣的小故障,比如油耗增加,故障率提升,降低汽車行駛安全系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