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推廣不低於16萬輛
⑴ 發改委與司法部聯合提出 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
3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印發《關於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其中著重提及了要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置節能新能源汽車給予適當支持。並鼓勵公交、環衛、出租、通勤、城市郵政快遞作業、城市物流等領域新增和更新車輛採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
《意見》明確,以電器電子產品、汽車產品、動力蓄電池、鉛酸蓄電池、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物為重點,加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適時將實施范圍拓展至輪胎等品種,強化生產者廢棄產品回收處理責任。支持建立發動機、變速箱等汽車舊件回收、再製造加工體系,完善機動車報廢更新政策。相信各地政府部門也會響應號召,出台相應政策。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⑵ 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不只「30萬元」這一個看點
對於30萬元的補貼門檻新規,業內最關心也最擔心的是特斯拉的反應。
新政出來之後,特斯拉官網迅速上調價格:Model3標准續航升級版價格上調4500元,長續航版價格上調5000元。上調幅度正好就是2020年過渡期補貼金額高出2019年補貼金額的部分。
有特斯拉Model3預訂車主已經收到了這一「噩耗」。起售價323800元的標准續航升級版扣除20250元現行補貼之後,到手價303550元。
但7月22日之後,Model3大概率還是會採取新的定價策略,至少標准續航升級版的起售價會降至30萬元或以下,也就是至少要降價23800元,才能拿到補貼。
一旦Model3降價,將對售價20萬-30萬元之間的新能源車型形成精準打擊,而由此又會引發市場什麼樣的連鎖反應?
這將是今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車市場上一場看點十足的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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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新能源的新政策
2014年10月22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環保部、住建部、科技部和國家能源局7部門聯合印發《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區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16%,京、津計程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5%。
這份文件的重要意義在於,第一,7部門聯合發文推動新能源汽車,這是比較罕見的;第二,這次提出的是工作方案,具有實操性,而且規劃了具體目標和佔比,透露了剛性發展的要求。
另一方面,日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公布的2014年前9個月全國汽車產銷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1-9月份生產38522輛,銷售38163輛,同比分別增長2.9倍和2.8倍。
先來看幾組補貼的數據,2009年國家出台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提出將給予純電動車高達6萬元/輛的補貼,2010年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文,提出對國產新能源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試點期限為2010年—2012年。
陳平也表示,「國家的優惠政策比如免徵購置稅、補貼、充電設施享受扶持電價,以及新能源車性能的提高和成本的下降,這些因素混合在一起促成了今年一個比較好的局面。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沒有補貼的話,可能就銷售不了那麼多車,而且這裡面還涉及到政府的推動,看當前銷售市場的表現,主要是大巴、計程車;還有租賃市場,這裡面可能涉及到他們自己生產的車,由自己的租賃公司買下來,獲得了國家補貼再去租給用戶。應該說補貼是一個很大的驅動力,如果沒有補貼的話,這個市場還是面臨很大的挑戰,所以我覺得新能源車特別是純電動車,離真正的普及還是需要一段時間。」
由此,新能源汽車的利好政策出現了一條比較清晰的路線,公共交通服務領域將成為政府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突破口。
⑷ 在中國,關於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為什麼力度這么大
在中國,關於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為什麼力度這么大?看完你就知道了!
在中國,新能源車的官方定義=純電動車+插電混動車。實際上,最受政策鼓勵的,就是純電動車。
為了鼓勵這個創新產業的發展,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可謂不遺餘力。
那麼為什麼要選擇純電動和插電混動呢?同樣能實現節能環保、而且解決方案更容易被接受的普通混合動力,為何不在鼓勵范圍之列?
這就要再往深分析一個層次,為什麼要有汽車新能源產業政策?
真的像紅頭文件里說的,是為了節能、環保、消除霧霾?!錯!
產業政策其實就是和平時代的軍備競賽,是為了讓我國汽車產業崛起,在全球化經濟分工中,占據更有利的地位。
除了經濟考慮,我認為還有國家安全的考慮。
汽車每年會消耗大量的石油能源,而我國一直是一個少油多煤的國家。
燒油多了,不光是個費錢的問題,而是能源上受制於外人的問題。一方面,別人操控國際油價,我們容易吃虧。另一方面,真的打起來,物資運輸被封鎖了,就容易被人掐住咽喉。
把燒油的車,轉化為用電的車,我們就相對降低了對石油的依賴,轉而應用其它形式的能源。
環保,並起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是相對次要的。
但是這些話,政治不正確,無論對於自己的民眾還是海外的媒體,都不適合公開去說。
於是全球各大政府,在推行電動車鼓勵政策時,不管各自的真實目的是什麼,都號稱自己是為了地球的環境保護。
大家要理解,政府發言人,本來就像企業里的PR部門。你覺得你們企業的PR部門,說的都是大實話嗎?
說到這里,我們知道了,為什麼中國希望把汽車能源從油,變成電。
那麼,順便說一下,為什麼不支持混合動力技術?
但是,國家要考慮的整體利益,不是個人的感受。支持混動,最大的問題就是,豐田等車企在這方面的產品應用領先你20年。你去支持這樣的技術,自己的車企天賦樹,就永遠開不出花了,就像【三體】裡面地球人的科技被智子鎖住一樣――愛打電子游戲的朋友,應該理解我的意思。
相反,堅決避開混動,讓豐田、本田的優勢沒有發揮的空間。這就是表面的全球化市場經濟公平競爭下面,各國通過產業政策、設置市場隱性門檻的暗流一直在劇烈涌動。
現在這種產業政策已經看到了一定的效果,混合動力在國內的發展進度,受到了極大的延緩,目測已經永遠沒有機會成為主流技術了。
顯然,中國不是這場新能源游戲的唯一玩家,也不是補貼力度最大的。
新能源汽車一般來說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汽油、柴油)作為動力來源,或是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而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的汽車。
新能源汽車覆蓋的范圍其實挺廣的,電動汽車、氫能源動力汽車、太陽能汽車、替代能源(天然氣、乙醇等)汽車等等這些都可以看做是新能源汽車。
現在談到新能源汽車,很多時候大家所指都是電動車,甚至有的乾脆將新能源汽車與電動汽車劃等號。
電動汽車再往下分就會分為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還有燃料電池汽車。
燃料電池汽車,其實我感覺大家基本都不大看好它。而混合動力,大家一般都願意將它看作是過渡時期的東西,因為純電動汽車是未來,只是技術上尤其是電池技術上一直沒有革命性的突破,所以混合動力有一個過渡時期的空間。
混合動力汽車(Hybrid Electric Vehicle,HEV),是指採用傳統燃料,同時配有發動機和電動機的車型,它能改善車輛的低速動力輸出和降低油耗。一般可以有不同的分類方法,舉例兩種比較常見分類方法吧。
按電機輸出占整個系統輸出的比重來分(其實這樣分法是有一定爭議的,下面僅僅為一種意見),也就是按混合度來分可以分為:
微混合動力系統(BSG),是指在傳統發動機基礎上,加裝皮帶驅動啟動電機,一般這個電機都為一般發電起動(stop-start)一體式發電機,用來控制發動機的啟動和停止。
輕混合動力系統(ISG),車輛可以在減速、制動等工況進行能量吸收,採用電機帶動車輛,以節省燃油。一般ISG的混合度在20%以下
中混合動力系統,發動機為主要動力來源,大扭矩助動電機作為輔助動力來源,與主要動力相聯,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加速時輔助發動機驅動車輛,一般這個比重為30%左右。
完全混合動力系統,一般這樣的系統採用最高能到650V的高壓啟動電機,混合程度比較高,甚至可以達到50%。
外接式(Plug-in)充電混合動力汽車。這個應該就是題主所提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吧,也有人稱之為增程式混合動力。它其實兼具了純電動和混合動力車的基本特徵,在一定行駛里程內使用純電模式驅動,超過這個里程就會啟動內燃機,採用混合模式驅動。
看完是不是感覺對中國的新能源汽車有了新的理解和見解!
⑸ 充電樁國家發改委是否有貸款政策
以下由專業生產充電樁的企業「易事特( www.eastups.com )」提供:
目前沒有關於貸款方面的政策,但是有資金補貼方面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
見》(國辦發〔2015〕73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車應用環境,2016-2020年中央財政將繼
續安排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給予獎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補對象
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是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政府的綜合獎補。
二、獎補條件
獲得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的各省(區、市)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較大。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要具備一定數量規模並切實得到應用:
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和重點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
數量分別不低於3.0萬輛、3.5萬輛、4.3萬輛、5.5萬輛、7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2%、3%、4
%、5%、6%。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
1.8萬輛、2.2萬輛、2.8萬輛、3.8萬輛、5.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5%、2%、3%、4
%、5%。
其他省(區、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0萬輛、1.2萬輛、1.5萬輛、2.0萬輛、3.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1.5%、2%、2.5%、3%。
新能源標准車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准進行計算,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折算關系見附件1)。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公共機構實行屬地化考核,即相關單位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納入所在省(區、市)統一計算。
(二)配套政策科學合理。各省(區、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各職能部門參加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推進機制;要按照國務院
及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編制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切實履行政府應承擔的職責,制定出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
和地方鼓勵政策,並向社會公布,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科學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2016年4月底前,各省(區、市)應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門(以下統稱五部門)備案。未按要求制定出台的地區不得享受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
(三)市場公平開放。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外地充電設施
建設、運營企業進入本地市場;要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不得自行制定地方標准;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測、強制
要求汽車生產企業在本地設廠、強制要求整車企業采購本地生產的電池、電機等零部件。經有關部門認定存在上述地方保護行為的省(區、市),中央財政將視情節
嚴重程度對獎補資金進行相應扣減。
三、獎補方式和標准
(一)獎補方式。中央財政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省(區、市)安排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獎補資金由中央財政切塊下達地方,由各省(區、市)統籌安排用於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等相關領域。
(二)獎補標准。獎補標准主要根據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確定,推廣量越大,獎補資金獲得的越多,具體標准見附件2。
四、獎補資金使用范圍
獎補資金應當專門用於支持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充換電服務網路運營監控系統建設等相關領域。地方應充分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調動包括政府機
關、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企業、物業服務等在內的相關各方積極性,對率先開展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解決充電難題的單位給予適當
獎補,並優先用於支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確定的相關重點任務。
獎補資金不得用於平衡地方財力,不得用於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新能源汽車運營補貼。納入獎補范圍的充電設施應符合相應國家和行業相關標准。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公共機構應同等享受地方政府對本地區公共機構的獎補標准。
五、資金申請和下達
(一)每年2月底前,各省(區、市)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能源等部門,編制獎補資金申請報告,聯合上報至五部門。申請報告應包括:各省
(區、市)上年度各車型實際推廣情況,並按要求折算成標准車;車輛推廣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車輛銷售發票、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相關技術參數等。
(二)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專家對各省(區、市)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復核並將結果提交至財政部,財政部按程序撥付獎補資金。
六、監督管理
(一)各省(區、市)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能源等部門要對本地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並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對弄虛作假、違規使用資金的地區,將追繳扣回獎補資金。
(二)各省(區、市)要加大充電基礎設施支持力度,結合本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支持措施;鼓勵創新投入方式,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建設運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三)建立信息上報和公示制度。各省(區、市)要建立車輛推廣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上報制度,按月報送新能源汽車推廣、充電設施數量情況等信息,並於
月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逐級上報至五部門。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各省(區、市)應將上一年度車輛推廣情況、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使用
情況自查報告上報至五部門,五部門將對各省(區、市)進行綜合考核,並向社會公示。
本政策執行期限為2016-2020年。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將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政策。
⑹ 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深圳市追加36377個增量購車指標
(文/張鈺翊)後疫情時代,各地政府加碼推廣新能源汽車的舉措仍在進行時。近日,車友頭條獲悉,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於調整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通告。
通告稱,使用2020年追加的小汽車指標額度,調整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面向個人投放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允許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及持有效身份證明並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申領。
本次新增的粵B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額度使用今年追加的小汽車指標額度,投放數量不超過2020年追加的小汽車指標剩餘額度,共36377個,額度使用完畢即止。指標申請條件調整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值得一提的是,通告稱使用2020年追加的小汽車指標額度,面向個人投放混合動力小汽車指標,允許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的個人申領。也就是說,對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或僅持有1個有效的深圳小汽車指標的個人消費者,將其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範圍擴大為純電動小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小汽車兩種動力車型。
從此次追加的36377個新能源購車指標可以看出,深圳市在推廣新能源汽車的道路上可謂是不遺餘力。此前,車友頭條曾報道,深圳市在廣東省提出的購車補貼上再加碼提出新購純電車型補貼2萬元/車,新購混動車型補貼2萬元/車,包括對於舊車置換的個人消費者也提出了相應的補貼條款。
也就是說,將原有粵B牌車輛置換更新為在深圳市新購的新能源小汽車並上粵B牌的個人消費者,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財政補貼4萬元。這在全國范圍內算得上是相當高的補貼標准了。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⑺ 新能源汽車能在2020年占傳統汽車的百分之五十嗎
差不多佔10%
⑻ 中汽協:2020年10月新能源汽車產銷破16萬輛
11月11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簡稱「中汽協」)發布2020年10月汽車工業經濟運行情況。數據顯示,今年10月,我國汽車產銷分別達到255.2萬輛和257.3萬輛,環比增長0.9%和0.1%,同比增長11.0%和12.5%。可見,盡管受國慶和中秋雙節假期影響,10月有效工作日有所減少,但汽車市場需求依然延續了快速增長勢頭,當月產銷環比和同比均保持增長。
圖片來源:中汽協
數據顯示,10月新能源汽車產銷雙雙超過16萬輛,創單月歷史新高,環比和同比繼續保持快速增長,分別達到16.7萬輛和16.0萬輛,環比增長19.6%和13.9%,同比增長69.7%和104.5%。
1-10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91.4萬輛和90.1萬輛,同比分別下降9.2%和7.1%,降幅較1-9月大幅收窄9.5和10.6個百分點。其中純電動汽車產銷均完成71.9萬輛,同比分別下降12.2%和6.9%;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9.5萬輛和18.1萬輛,產量同比增長4.6%,銷量同比下降7.4%;燃料電池汽車產銷分別完成647輛和658輛,同比分別下降53.5%和50.4%。可見在新能源汽車主要品種中,純電動汽車產銷降幅較1-9月已有了明顯收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量結束下降,開始呈現小幅增長。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⑼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是否有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沒有稅收優惠政策,只有獎補政策。
充電樁國家財政補貼政策
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
一、獎補對象
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是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政府的綜合獎補。
二、獎補條件
獲得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的各省(區、市)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較大。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要具備一定數量規模並切實得到應用:
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和重點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3.0萬輛、3.5萬輛、4.3萬輛、5.5萬輛、7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2%、3%、4%、5%、6%。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8萬輛、2.2萬輛、2.8萬輛、3.8萬輛、5.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5%、2%、3%、4%、5%。
其他省(區、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0萬輛、1.2萬輛、1.5萬輛、2.0萬輛、3.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1.5%、2%、2.5%、3%。
新能源標准車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准進行計算,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折算關系見附件1)。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公共機構實行屬地化考核,即相關單位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納入所在省(區、市)統一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