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當場罰款200
⑴ 藍牌兩輪電動車,電子眼拍到違章扣6分,罰款200元,請問是扣汽車駕駛證的分嗎
那是肯定的,就是給駕駛證記分,給車輛記分實際上也是給駕駛證記分,所以你接到違法通知單後,可以看看他們讓你何時到何地去交罰款,你就按時去交罰款就行了不要拖著不交,否則還要交超期後的每天3%的滯納金的。
⑵ 我的電動車被城管拖走,他們說我亂停亂放,我交了200元罰款,但是他們沒開發票,只是收據,請問合理嗎
合理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受罰款處罰的人應當將罰款當場交公安人員或者在接到罰款通知或者裁決書後5日內送交指定的公安機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的,可以按日增加罰款1元至5元。拒絕交納罰款的,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罰款仍應執行。
公安機關或者公安人員收到罰款後,應當給被罰款人開具罰款收據。罰款全部上交國庫。裁決機關沒收財物,應當給被沒收人開具收據。沒收的財物全部上交國庫,屬偷竊、搶奪、騙取或者敲詐勒索他人的,除違禁品外,6個月內查明原主的,依法退還原主。
(2)電動汽車當場罰款200擴展閱讀:
治安管理處罰的相關要求規定:
1、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2、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不滿14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免予處罰,但是可以予以訓誡,並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⑶ 長沙電動車載人處罰200元可以嗎
長沙整治電動車之違法扣車——合作背後的巨大利益
自2011年6月下旬開始,長沙交警部門展開了整治電動車的行動。但其中的扣車行為,可以說都是違法的。根據《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第十五條「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五十元罰款;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暫時扣留車輛至指定場所」、第十六條」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達到駕駛年齡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五十元罰款,並暫時扣留車輛至指定場所,依法處罰後退還車輛。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醉酒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人處以五十元罰款,並暫時扣留車輛至指定場所,待安全隱患消除並進行處罰後退還車輛「的規定可知,僅在上述三種情況下交警可以扣車。
執法法無明文規定即為禁止,在其他情況下交警不能扣押電動車。而且長沙交警在執法扣車的過程中,根本不提罰款的事,先扣了你車,然後叫你某日到交警隊去聽候處理。這既違反了先有拒不繳納罰款再行扣車的程序規定,也違反了扣車的三種實體規定,也就是說既程序違法,也實體違法。 但為什麼執法人員在這種情況下明知違法仍然這么做?恐怕背後有其利益驅動。據了解,進行處理一般是按照「到救援公司拓印電機號和車架號、到交警隊處罰辦辦理相關手續和繳納罰款、到救援公司銷號繳納拖車費和停車費、然後再放車」的程序辦理的。
按照《規定》,交警只能處以50元的罰款,但在長沙的交警隊,罰款變成的100元,這是其一;其二救援公司收取電機號和車架號拓印費用更是花樣百出,據了解,嶽麓區的是收取10元,而雨花區的是收取20元.......其三,拖車費,也就是所謂的救援費,是按照60元收取,這點在長沙各個區倒是一致的;其四,停車費是按照10元/日收取的,不滿一天按照一天算,比方說你是24日上午11點多被扣的車,29日下午3點辦好所有手續到達救援公司銷號准備取車,那麼就不是按照5天而是按照6天收取停車費了。
從以上了解的情況不難看出,依法執法,即使是違章也就能收取50元,而按照長沙交警的實際做法,那麼收取的除去交警部門直接收取的所謂100元罰款之外,還有救援公司收取的少則上百、多則幾百的費用。由上不難看出長沙交警明知違法行政還要和相關救援公司合作的用心了。要知道,長沙目前有30多萬輛電動車,其中有根據「禁摩限電」規定辦理了電動車行駛證的只有10萬來輛,即使只算剩餘的20來萬輛電動車查行駛證一項,平均按照一輛車救援公司收取200元、一年兩次來算,僅行駛證一項就能收取規定之外的費用1.2億元以上,更不論交警的罰款由50變100以及其他的能沾上邊的罰款了。這其中的利益巨大。
《規定》的第十九條規定」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條件的電動車備案、編號、發放編號牌的; (二)違法扣留摩托車、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的; (三)使用被依法扣留的摩托車、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的; (四)當場收取罰款不開具合法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數額的; (五)對陳述和申辯的當事人加重處罰的 現在長沙交警部門不分青紅皂白,不管是未攜帶行駛證還是其他行為,先扣車再處理(所謂的學習、罰款、以及繳納拖車費、停車費、拓印費等),請問長沙交警執法人員,你們是依據哪一條扣車的。你們是扣車了,再做處理,包含了罰款,與《規定》是明顯相悖的。 如果沒有合理說法,那隻有一個解釋——違法扣車,那麼,所有參與扣車的交警都應該進行行政處分!!!!
⑷ 電瓶車被扣可以當場交罰款嗎
可以,《深圳市電動自行車扣車罰款標准》:1、罰200元: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物的;駕駛非機動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的。2、罰500元:駕駛摩托車以及電動自行車、電瓶車及其他非機動車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區域、路段、時段通行的。3、罰1000元:駕駛電單車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的;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4、罰2000元:駕駛電動自行車載人、載物的。看您具體屬於那種情形。
對於違規上路的非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車輛。當事人在三十日內前來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還車輛。
【法律依據】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條 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的,交通民警作出處罰決定後,可以當場收繳。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扣非機動車:
(一)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當場不能繳納的;
(二)非機動車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
(三)非機動車無牌證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
(五)與被查緝的被盜搶非機動車特徵相同的。
交警扣電動車有以下罰款標准。
1、罰200元: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物的;駕駛非機動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的。
2、罰500元:駕駛摩托車以及電動自行車、電瓶車及其他非機動車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區域、路段、時段通行的。
3、罰1千元:駕駛電單車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的;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
4、罰2千元:駕駛電動自行車載人、載物的
⑸ 電動車罰款單怎麼交罰款
電動車違章罰單丟失,可以到交警隊補辦一張,然後去繳納罰款的,超過15天仍未繳納的,會產生滯納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8條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3、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4、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⑹ 今天在福州北廣場這邊騎電動車走了機動車道結果被交警攔了罰款200元,
你遇到假交警了,就算罰也只是罰五十塊,再說了交警用微信收錢這是違法行為,當場舉報他
⑺ 電動汽車違停交警貼罰單嗎
有車牌就能貼
⑻ 東圃沒上路直接被抓罰款200大洋電動車不交會不會有事
首先登記身份證沒有,沒就無所謂。有真實有效自己的。你以後打算考駕照,就趕緊辦。沒辦考不了駕照。
因我一個同事幾年前,騎電動車沒戴頭盔,超標車(沒駕照),還帶人,被抓。當時車都沒要走了,今年考駕照,報不上名,說違章沒處理,最後繳了2000才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