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電動汽車停到那種車庫
❶ 地下車庫可以停放電動車嗎
法律分析:一般地下車庫能否停放電動車依照合同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❷ 電動車可以停放在地下嗎
法律分析:地下車庫並不禁止停放電瓶車,也沒有哪條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停放,因此電瓶車可以停放在地下車庫內。只是不建議在地下車庫內為電瓶車充電,有發生火災的風險。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禁止將車庫用於居住、生產、經營。
❸ 地下停車場能停電動車嗎
可以,電動車只能停放在地下車庫,只要停放的位置沒有阻礙、佔用、堵塞消防通道、妨礙安全出口及消防栓。按道理來說,在不影響到別人的情況下是可以停放在地下車庫的,最好是停在自己的車位上。
地下室是不可以停放電瓶車以及充電的,電瓶車最好放在空曠的地方,地下室是封閉的空間,如果發生意外爆炸,會危急樓上的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地下室滅火也不方便,不能第一時間救助。
《消防法》第六十、六十四條都有相關規定
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過失引起火災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❹ 商品房電動車停哪裡
商品房電動車停車庫裡面或者是車棚裡面。
電動車應該停放在車庫裡面或者是車棚裡面。樓梯間禁停電動車,電動車應該停放在車庫裡面或者是車棚裡面,不能停放在樓梯間,更不能停放在室內。現在的小區規劃一般都有電動車停車的位置,所以盡量不要把電動車停放在樓梯間。
我覺得電動車應該放在小區電動車專門存放處。有很多小區都已經有電瓶車專屬存放處,而且在此處還安裝有充電樁,可是電動車「上樓入戶」的現象,還是屢禁不止。
❺ 如果純電動汽車長期閑置不用,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損壞
如果長時間閑置不開要保持每一個月充一次電,最好還是每一個星期去使用一次,如果長期閑置電瓶和輪胎很容易老化損壞的。
❻ 電動車一般停在小區第幾層車庫
我知道的幾個小區電動車都是停在負一層。停的層數主要是看小區結構和規劃了。負二多為汽車車庫。
而且一般的高層,地下車庫裡面都有停放電動自行車的地方,建議我們平時在放電動車的時候,最好是把電動車放在放電動車的地方。而且一般的高層,地下車庫都是能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的。而且也要注意安全。
地下車庫可以停放電瓶車,有的人偷懶不願意去放,就推到樓上頂提上去,在家門口充電,後來發生了火災,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不能去做,現在有很多人都放到地下室去充電了,保障安全這樣大家都安全了,對自己,對他人都是好。
❼ 消防法規電動車能不能停地下地下停車場能停小型電動汽車嗎
小型的電動汽車也是可以停在地下的停車場的,因為我我們這邊都是有這個規定的,也是可以直接停的。
❽ 地下車庫允許停電動車嗎
法律分析:地下車庫不能停放摩托車和電動車,國家沒有這樣的規定。電動汽車在地下車庫充電具體需要看該小區是否有安裝充電樁。
法律依據:《公安部關於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第三條 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❾ 新的消防法能把電單車放在地下車庫嗎
摘要 您好,可以的呢。消防法規電動車能停地下地下停車場。能停小型電動汽車。
❿ 電動車停地下車庫違反消防嗎
【法律分析】:電動車停放在地下車庫沒有違反消防,但只要停放的位置沒有阻礙、佔用、堵塞到消防通道、妨礙到安全出口及消防栓。按道理來說,在不影響到別人的情況下是可以停放在地下車庫的,最好是停在自己的車位上。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以及消防車通道停放電動自行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七)對火災隱患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