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國內補貼政策
1. 2022年國家充電樁政策
2022年國家充電樁政策如下。
1、自(專)用充電樁(群),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群)最高20萬元。
2、經營性集中式公(專)用充換電站,是指向當地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充換電設備裝機功率不低於315KW,且面向社會所有車輛開放經營的充換電站。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公(專)用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標准按照自(專)用充電樁(群)補貼。
3、多個主體共同建設的公(專)用充換電站,自行協商確定其中1個投資主體為補貼申報單位。
4、充換電設備裝機模塊總功率與外電容量不符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補貼。
2. 國家對充電站的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充電樁補貼標准按照額定輸出功率進行一次性建設補貼,直流充電設施600元/千瓦,交流充電設施300元/千瓦。 換電站每個換電工位增補30萬元。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採取事後補貼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第五條 將執收執罰工作與津貼補貼掛鉤,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發放津貼補貼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六條 以發放津貼補貼的形式,變相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七條 違反財政部關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的規定核算津貼補貼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八條 使用「小金庫」款項發放津貼補貼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九條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務影響,違反規定在其他單位領取津貼補貼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條 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發放津貼補貼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並以發放津貼補貼的形式合夥私分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 在執行津貼補貼政策中不負責任,導致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和本單位發生嚴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3.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
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無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9100,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至1.26w。插電混動車型補貼下降至4800。
此外,2022年12月31日之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相當於說新能源補貼退出時間是2023年,屆時購買新能源車將不再有國家補貼。
新能源汽車使用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出門前,別忘記檢查車的安全性能,看看剎車是不是好使,輪胎的氣壓是不是欠缺,新能源汽車上路後,回家及時充電,充電時要求和電源接觸完好,如果接觸不良的話,可能會導致某些部件損壞。
需要注意如果自己的車在路上,電量已經不足了,就不要勉強讓它行走,這樣它會很費力,也會對裡面的零件造成損傷,最好的方法是找充電樁,停下來充電,不透支使用就是對它的最好保護。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新能源汽車
4. 國家對新能源充電樁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為加快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車市場服務和應用環境,2016-2020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給予獎勵。大氣污染城市2016-2020年獎勵門檻新能源汽車推廣量分別不低於3.0萬輛、3.5萬輛、4.3萬輛、5.5萬輛、7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3%、4%、5%、8%、10%。中部城市2016年-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8萬輛、2.2萬輛、2.8萬輛、3.8萬輛、5.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2%、3%、4%、5%、6%。其他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0萬輛、1.2萬輛、1.5萬輛、2.0萬輛、3.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0.5%、1%、1.5%、2%、3%。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准進行計算,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七條 國家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鼓勵環境保護產業發展,促進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財政投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5. 汽車充電樁國家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從各地區來看,地方政府大力推進,上海等地運營補貼大幅提升。自國家對充電樁的規劃出台後,各省市紛紛出台了不同程度的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政策。「十四五」規劃將至,各市也在設施補貼的基礎上加大了對公用充電樁運營的補貼力度,上海對公用充電樁運營補貼由2016年的最高200元/kwh·年提高到2020年最高800元/kwh·年;北京對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運且未獲得建設補助的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給予最高500元/kw的建設補貼,運營部分給予0.1元/kwh補貼,年補貼上限為1500kwh;成都2020年對公用充電樁運營根據充電量進行分級補貼,1000萬kwh以內補貼為0.1元/kwh,1000萬-2000萬kwh以補貼為0.15元/kwh,2000萬kwh以上補貼為0.2元/kwh。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6. 2021上海充電樁新政
上海市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上海市促進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互聯互通有序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此次《辦法》主要有三方面內容:
一是從重建設轉向重運營,支持方向從設備補貼轉為度電補貼,僅對示範設施保留設備補貼政策。
二是從全面推轉向抓重點,通過度電補貼和示範站建設重點解決電動計程車充電難問題,著力破解進社區難題。
三是從無序充轉向有序管,依託市級平台加強充電運營企業管理,依託企業平台加強社區有序充電和安全充電管理。
通過加強充電企業科學建設、規范運營、互聯互通管理,實現有序充電、安全充電、便捷充電的目標,為電動汽車車主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配套的補貼政策是:
按照站點的星即確定補貼標准,對於經考核評定為A級及B級企業的下屬星級站點,給予連續6年申報度電補貼的資格,起始日自基本數據接入日的下一個季度開始計算。
「一星」及以上的充電站點可享受度電基本補貼,「二星」及以上的充電站點可享受度電星級補貼。補貼電量不超過補貼電量上限標准。
2021年及以後補貼標准,根據充電設施整體運營效率等因素2年一定;具體由市級平台提出測算方案,報市發展改革委核定後執行。支持充電樁示範社區建設為破解充電樁進居民社區難題,結合美麗家園、舊社區綜合改造、環境綜合整治等工程建設,重點在中心城區(外環以內)開展示範社區建設。
充電示範社區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0個示範社區。對示範社區給予綜合性政策支持:
一是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佔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准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二是按專用充電設施標准給予度電運營補貼政策。
三是對示範社區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用於補充社區公共收益。
四是電價支持政策,與電網企業結算電價執行居民電價標准。
支持計程車充電示範站建設,為盡快解決純電動計程車充電問題,重點是日間補電問題,在計程車運營集中地建設一批充電示範站。
充電示範站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參照市政基礎設施進行規劃建設,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5個示範站。
具體支持措施包括:
給予專享度電補貼,按度電0.4元標准(2020年)補貼駕駛員;支持示範站建設。
計劃2020年-2022年間,在全市范圍內按一定的建設標准,每年組織建設15個計程車充電示範站,對示範站延續30%設備補貼政策,同時享受國家集中性充換電設施基本電費減免;支持「樁車匹對」工作,由市級平台作為信息樞紐,調動充電企業積極性,並對「樁車匹對」的充電樁提出為計程車服務的具體要求。
7. 充電樁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支持自 (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 (含解決油車佔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准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三條:電力事業應當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當超前發展。國家鼓勵、引導國內外的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開發電源,興辦電力生產企業。
電力事業投資,實行誰投資、誰收益的原則。
8. 我想問問新能源汽車安裝充電樁有電價補貼嗎
有。
從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了解到,在1月12日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其中包括在西安新購買新能源汽車以及在自有車位上新建固定充電樁的個人,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對在本細則執行有效期內建設完成並通過驗收的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由市財政給予1萬元/根一次性建設及電費補貼。
對於公共充電樁,市級補貼為0.15元每度,各開發區在市級補貼基礎上每度電再補貼0.15元,其他縣區根據實際情況在市級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再進行補貼。
社區作為新能源汽車主要的充電場所,充電樁報裝難、充電貴已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產業最後一公里的發展瓶頸。恆大物業此次將國網恆大的合作成果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新能源車主的充電難題得到了解決,對於新能源車主而言生活質量得到有效提高。
9. 2022年新能源補貼政策
新能源補貼政策的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進行確定。對於已經滿足了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照每千瓦時三千元人民幣進行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最高的補助是每輛車補助五萬元。純電動乘用車的最高補助是每輛車補助六萬元。如果每家公司賣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及純電動乘用車都達到了五萬輛車的規模之後,中央財政將會適當地降低補助的標准。
在補貼政策退坡面前,新能源客車迎來最後發展的良機,在最後的兩年時間內,公交、旅遊企業將加速把柴油車輛替換為新能源車,享受到史無前例、中國獨有的新能源汽車補貼盛宴,補貼結束後,新能源客車銷售雖然不會大幅下降。但在相對較高的價格面前,用戶並不僅僅只有純電動車可選,天然氣車、燃料電池車等燃料類型的車型也有成為主銷車型的機會,在充電樁仍舊嚴重不夠用、續航里程依然有限、價格居高不下的現狀下,新能源汽車將在兩年後迎來真正的大考。
【法律法規】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七條 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並建設與應用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
(二)確定新能源汽車商業運營模式,至少建立一種新能源汽車或電池租賃模式。
(三)制定地方財政補助、電價優惠、設置專用停車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動力電池和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相關技術標準的統一,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要與正在制訂的國家相關標准相銜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
(六)建立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不得對補助車輛實施品牌、車型、產地、經銷商等限制。
(七)做好與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工作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