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電機外特性實驗
1. 如何對電動汽車電機做最高轉速試驗
很簡單,給被試電機提供額定電壓運行1分鍾或者5分鍾,過程中用感測器實時採集其轉速值,最後看測試過程中出現的最高轉速是多少即可。
2. 電動汽車對電機性能有什麼要求
汽車行駛的特點是頻繁地啟動、加速、減速、停車等,在低速或爬坡時需要高轉矩,在高速行駛時需要低轉矩。電動機的轉速范圍應能滿足汽車從零到最大行駛速度的要求,即要求電動機具有高的功率密度。
在研發電動汽車電機驅動系統時,測試電機性能在新能源汽車測試項目中,有個叫實際工況模擬實驗,這就要求測試系統的系統控制響應性能好,具體的可參考致遠電子的電機測試系統。
3. 電動汽車電機出廠測試項目一般有哪些
在電動汽車電機出廠測試中要測試超速試驗、額定參數、轉矩及對應輸出電流。
4. 電動汽車測試電機性能時,如何對復雜的工況進行模擬
把車真實的開上路然後記錄參數是一種常見思路,但很多時候這種工況模擬的測試在台架上就可以完成,致遠電子的MPT測試系統獨創的自由載入引擎技術,可以實現對復雜波形的任意載入。可以非常好的實現對實際工況的模擬
5. 電動汽車電機的測試項目有哪些
電動汽車電機
的測試項目包括:1.
電機功率測試需求:模擬負載、沖擊負載、起動性能、四象限運行、再生
能量回饋
效率。2.
可靠性試驗
:
溫升試驗
、過載能力、最高轉速、超速試驗、轉矩給定動態響應時間測試、耐久性試驗;3.
電機參數:
電機轉矩
特性及效率測試、堵轉轉矩和堵轉電流試驗
以上是GB-T
18488.1-2006
《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
第一部分
技術條件》和GB-T
18488.2-2006《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
第二部分
試驗方法》國標要求的。此外,目前做的比較好的還會對電機的驅動器進行測試,做電機和驅動器的聯調。測量項目包括:電機運行時驅動器的輸入輸出參數測量、
轉換效率
測量、電機運行時整個
電機驅動
系統的效率測試等。能滿足此類測量需求的
測功機
目前非常少,廣州致遠電子有出這種
電機測試系統
。
望採納!
6. 電動汽車驅動電機特點是什麼
電動汽車中使用的驅動電機不同於傳統的工業電機。電動汽車的驅動電機通常要求頻繁啟停、加減速,低速行駛或爬坡時扭矩大,高速行駛時扭矩小,轉速范圍寬,而工業電機通常在額定工作點進行優化。電機在負載要求、技術性能、工作環境等方面有特殊要
電動汽車驅動電機特點是什麼
電動汽車中使用的驅動電機不同於傳統的工業電機。電動汽車的驅動電機通常要求頻繁啟停、加減速,低速行駛或爬坡時扭矩大,高速行駛時扭矩小,轉速范圍寬,而工業電機通常在額定工作點進行優化。
電機在負載要求、技術性能、工作環境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1. 電動車 驅動電機需要4-5倍過載才能滿足短時加速或爬坡的要求;工業電機只需要兩倍的過載。
2.電動汽車在高速公路上巡航時最大速度應為基本速度的4-5倍,而工業電機只需達到基本速度2倍的恆功率即可。
3.電動汽車的驅動電機需要根據車型和駕駛員的駕駛習慣進行設計,而工業電機只需要根據典型的工作模式進行設計。
4.電動汽車驅動電機要求功率密度高(一般小於1kw/kg),效率圖好(在較寬的速度范圍和扭矩范圍內效率較高),可以減輕車輛重量,延長行駛里程;在工業電機中,功率密度、效率和成本通常被綜合考慮,效率在額定工作點附近被優化。
5.電動汽車驅動電機要求可控性高、穩態精度高、動態性能好;然而,工業電機只有一個特定的性能要求。
6.電動車的驅動電機安裝在機動車上,空間小空,在高溫、惡劣天氣、振動頻繁等惡劣環境下工作。而工業電機通常在固定位置工作。
電動汽車驅動電機有什麼特點
電動汽車驅動電機的特點是:電動汽車電機需要頻繁啟停,承受較大的加速或減速,要求低速大扭矩爬坡,高速低扭矩運行,大速度范圍運行,能承受高溫、多變的氣候條件和頻繁的振動,在惡劣環境下也能正常工作。
電動機是 純電動 汽車的唯一動力源,通常適用於電動汽車。電機的外部特性低於額定速度,以恆定扭矩模式工作。在額定速度以上的恆功率模式下工作。電動汽車驅動電機的機械特性分為兩個區域:恆轉矩區域和恆功率區域。基本轉速以下是恆轉矩區,電機輸出恆轉矩;基本速度以上是恆功率區,電機輸出恆功率。在恆功率區,通過弱磁控制電機達到最高轉速,所以也叫弱磁區。速度范圍應覆蓋整個恆扭矩區和恆功率區。在速度范圍內,需要有快速的扭矩響應特性。無刷DC電機轉矩密度最高,但在恆功率區難以高速運行,限制了其最大調速范圍。感應電機在恆功率區容易實現弱磁加速,應用也很廣泛。 電動汽車驅動電機特點是什麼 電動汽車驅動電機有什麼特點 @2019
7. 評價純電動汽車汽車電機驅動器性能指標有哪些
在對純電動汽車電機和驅在對純電動汽車電機和驅動器進行台架實驗室動器進行台架實驗室
8. 新能源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技術條件
新能源電動汽車用電機及其控制器技術條件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電動 汽車 用驅動電機及其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本標准適用於電動 汽車 (EV)和混合動力 汽車 (HEV)用的驅動電機及其控制器。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55-200 旋轉電機定額和性能
GB/T 2423.17-1993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Ka:鹽霧試驗方法
GB/T 4772.1-1999 旋轉電機尺寸和輸出功率等級 第1部分:機座號56 400和凸緣號55 1080
GB/T 4942.1-1985 電機外殼防護分級
GB/T 4942.2-1993 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
GB 10068.2-2000 軸中心高為56 mm及以上電機的機械振動—振動的測量、評定及限值
GB 10069.3-1988 旋轉電機雜訊測定方法及限值雜訊限值
GB/T 12665-1990 電機在一般環境條件下使用的濕熱試驗要求
GB/T 12668-1990 交流電動機半導體變頻調速裝置總技術條件
GB 14023-2000 車輛、機動船和由火花點火發動機驅動的裝置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 1471l-1993 中小型旋轉電機安全通用要求
GB/T 17619-1998 機動車電子電器組件的電磁輻射抗擾性限值測量方法
GB/T 18488.2-2001 電動 汽車 用電機及其控制器試驗方法
GB/T 2900.25-1994 電工術語 旋轉電機
GB/T 2900.26-1995 電工術語 控制電機
GB/T 2900.33-1993 電工術語 電力電子技術
3 定義
本標准除採用GB/T 2900.25、GB/T 2900.26、GB/T 2900.33中的定義外,還增加了下列定義。
3.1 電機控制器 controllers of the electrical machine
控制主牽引電源與電機之間能量傳輸的裝置、它是由外界控制信號介面電路、電機控制電路和驅動電路組成的。
3.2 電機及控制器整體效率 overall efficiency of the electrical machine and controllers
電機轉軸的輸出功率和控制器的輸入功率之比。
4 工作制和定額
4.1 工作制
4.1.1 連續工作制
電機及控制器在恆定負載下運行至熱穩定狀態。
4.1.2 短時過載的周期工作制
電機及控制器在額定負載下運行時,允許施加周期性過載,過載的倍數及每次過載持續時間、間隔時間以及整個運行時間應在產品標准中規定。
4.1.3 ISO城市工況及市郊工況
具體要求制定參照附錄B。電動車KD,新能源商用車出口,純電動SKD,國產電動卡車KD,電動車出口
4.2 定額
4.2.1 電機的功率等級
電機的功率等級為5.5 kW、7.5kw、11 kW、15 kw、18.5 kW、22 kW、30 kW、37 kW、45 kw、55 kw、75 kW、90 kW、110 kW、132 kW、150 kW、160 kW、185 kW、200 kw及以上,並符合GB/T 4772.1的要求。
4.2.2 控制器輸出容量
15 kVA、35 kVA、50 kVA、60 kVA、100 kVA、150 kVA、200 kVA、270 kVA、300 kVA、360 kVA、420 kVA及以上。
附錄A推薦了在360 V、200 kW及以下單台電動機與控制器輸出容量的匹配關系。
4.3 電源的電壓等級
電機及控制器由牽引電源供電,電源的電壓等級為120 V、144 V、168 V、192 V、216 V、24O V、264 V、288 V、312 V、336 V、360 V、384 V、408 V。
4.4 電機及控制器整體效率
η=ηc ηm
式中:η——電機及控制器整體效率;
ηc——電機控制器的效率;
ηm——電機的效率。
根據不同功率等級給出具體產品相應的效率。
5 技術條件
5.1 溫度
當周圍環境溫度在-20 +40 時,電機及控制器能長時間連續運行。
5.2 濕度
電機及控制器在相對濕度不超過100%的情況下能正常工作,電機及控制器應在其表面溫度低於露點的情況下,即電機及控制器表面產生冷凝也能安全工作。
5.3 鹽霧
作為 汽車 電氣設備的產品,應具有一定的抗鹽霧能力,並能滿足GB/T 2423.17中的有關規定。
5.4 定頻振動和掃頻振動
根據電機及控制器的安裝部位,電機及控制器應經受上下、左右、前後三個方向的定頻振動試驗和上下方向的掃頻振動試驗。其他方向還需要作掃頻振動試驗的,應在具體的產品標准中規定。
5.5 控制器殼體機械強度
控制器殼體應能承受30 cm 30 cm的面積上加100 kg重力,而不發生明顯的塑性變形。
5.6 防水、防塵
當淋雨、高壓水沖洗時,電機及控制器的構造、安裝和通風的方式應保證電機及控制器不出現損壞。電機應符合GB/T 4942.1中IP 55等級,控制器應符合GB/T 4942.2中IPX5產品防護等級要求。
5.7 溫升限值
電機應採用下級或H級絕緣。採用4.1.2運行條件或4.1.3運行條件和本標准規定的環境條件,
電機應符合GB 755-2000中7.10規定的溫升限值,控制器中各部位的溫升應符合GB/T 12668-1990中4.3.15的要求。
5.8 電機定子繞組冷態直流電阻
其電阻值在具體產品中規定。
5.9 電機繞組的匝間絕緣
應達到GB 14711-1993中9.2.1的要求。
5.10 電機定子繞組對機殼的絕緣電阻
在冷態時電機定子繞組對機殼的絕緣電阻值應大於20 MΩ。
5.11 耐電壓
電機絕緣應具有足夠的介電強度,應能承受GB/T 14711-1993中9.1和9.2規定的耐電壓試驗,無擊穿和閃絡現象。控制器的各帶電電路對地(外殼)和彼此無電連接的電路之間介電強度,應能耐受GB/T 12668-1990中4.3.14所規定的試驗電壓,持續時間為1 min。電動車KD,新能源商用車出口,純電動SKD,國產電動卡車KD,電動車出口
5.12 電壓波動
電機及控制器必須能在電源電壓為120%額定電壓值下安全承受最大電流。另外,電機在電源電壓降為75%額定電壓時,應能在最大電流下運行(不要求連續運行)。
5.13 峰值功率
按產品規定的持續時間,電機的最大輸出功率應達到產品的峰值功率值。
5.14 堵轉轉矩和堵轉電流
為保證電動 汽車 在起動時有足夠大的起動轉矩,要求電機達到產品規定的堵轉轉矩值,其堵轉電流應不大於控制器提供的最大電流值。
5.15 電機空載轉速
在額客電壓時,電機空載運行,其最高轉速值應滿足產品最高空載轉速的要求。
5.16 雜訊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電機及控制器運行所發出的雜訊應符合GB 10069.3的雜訊限值要求。
5.17 振動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電機的振動應符合GB 10068.2的振動限值要求。
5.18 安全接地檢查
電機及控制器中能觸及的金屬部件與外殼接地點處的電阻應不大於0.1Ω。接地導線須用黃/綠相間的雙色線。接地點應有明顯的接地標志。
5.19 電機控制器的過載能力
在額定輸出電流下連續工作,允許加非周期性過載,過載的倍數和持續時間在產品中規定。
5.20 電機控制器的保護功能
電機控制器應具有過電流、過電壓和欠電壓的保護功能。
5.21 饋電要求
在電機因慣性旋轉或被拖動旋轉時,電機運行於發電機狀態。電機通過控制器應能給125%額定電壓的電壓源充電。饋電電流的大小和饋電效率在產品指標中規定。
5.22 最高工作轉速
在額定電壓時,電機帶載運行所能達到的最高轉速。帶載的大小和最高工作轉速值在產品指標中規定。
5.23 轉速
電機應能承受1.2倍最高工作轉速試驗,持續時間為2 min,並能保證其機械不發生有害變形。
5.24 熱態絕緣電阻
電機在室溫,熱態和受潮後都應有足夠的絕緣電阻值。在濕熱試驗後其熱態絕緣電阻值應不低於GB/T 12665-1990中4.1.1的規定,控制器中各帶電電路之間及帶電零部件與導電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GB/T 126G8.2-2000中4.3.13的規定。控制器的帶電電路與地(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在環境溫度為40 和相對濕度為95%時,不小於1 MΩ。
5.25 接觸電流
電機及控制器應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在正常工作時,其熱態接觸電流應不大於5 mA。
5.26 電機轉矩。轉速特性及效率
電機及控制器應達到具體產品要求的轉矩。轉速特性以及具體產品所提出的效率。
5.27 電磁兼容性
5.27.1 電磁輻射
電機及控制器在運行中所產生的電磁輻射不得超過GB 14023-2000中第4章所規定的輻射干擾允許值。
5.27.2 電磁輻射抗擾性
按GB/T 17619-1998中第4章規定的測量方法和表1規定的抗擾性電平進行試驗,電機及控制器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能正常工作。電動車KD,新能源商用車出口,純電動SKD,國產電動卡車KD,電動車出口
5.28 耐久性
在額定負載和額定轉速的運行條件下,保證電機及其控制器在第一次使用時的無故障工作時間為3000 h。
6 常規檢驗
每台電機及控制器必須進行以下項目的常規檢驗。
6.1 電機空載轉速
6.2 電機定子繞組的冷態直流電阻值
6.3 電機繞組匝間絕緣
6.4 控制器殼體機械強度
6.5 電機定子繞組對機殼的絕緣電阻
6.6 耐電壓
6.7 堵轉轉矩和堵轉電流
6.8 雜訊
6.9 電壓波動
6.10 電機控制器的過載能力
6.11 電機控制器保護功能
6.12 安全接地檢查
7 型式檢驗
在產品定型、轉產、轉廠、停產後復產,結構、材料或工藝有重大改變或合同規定等情況下,應進行型式檢驗,抽試產品樣本數量為2台,如有項目不合格,該項目復檢的樣本數量應當加倍。重檢如仍不合格,則應判定為不合格。檢驗項目如下。
7.1 環境試驗
7.1.1 溫度、濕度和熱態絕緣電阻。
7.1.2 定頻振動和掃頻振動。
7.1.3 鹽霧
7.2 溫升
7.2.1 按4.1.2短時過載周期工作制運行。
7.2.2 按4.1.3 ISO城市工況及市郊工況要求運行。
7.3 防水、防塵
7.4 電機轉矩一轉速特性及效率
7.5 饋電
7.6 最高工作轉速
7.7 超速
7.8 振動
7.9 接觸電流
7.10 峰值功率
7.11 電磁兼容性
7.12 耐久性
附錄A
(提示的附錄)
單台電動機與控制器輸出容量的匹配關系
附錄B
(提示的附錄)
城市工況及市郊工況
表 B1 基本城市循環
表 B2 市郊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