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房車
Ⅰ 把車改裝成房車違法嗎
一、把車改裝成房車違法嗎
1、把車改裝成房車違法。車輛內部的結構等是禁止改裝的,車輛改裝必須得到車管所的允許,保證不影響車輛及行駛安全,才能改裝。私自改裝的車輛禁止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門發現,將被扣分並罰款。房車如果只是擺放在某一固定場所,沒有影響交通是可以的。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參數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屬於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距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機動車,不予辦理第十六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
第十一條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後申請注冊登記。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國產機動車出廠後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二)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後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三)申請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
專用校車辦理注冊登記前,應當按照專用校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車輛變更手續流程是什麼
1、到車牌號所在地市車管,領填動車變更;
2、加蓋與原注冊登記相同的印章,私車須交驗車主身份證;
3、到交警支隊車管科,登記受理崗交驗經辦人審核。符合過戶條件的車輛,送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認定。檢驗合格後,變更的,直接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交費。
Ⅱ 麵包車改裝成房車違法嗎
麵包車改裝成房車是違法的。改裝必須去當地車管所進行備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第一項限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私行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予,私行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隸屬改裝做法。
非法改裝電動車車輛怎麼處罰
1、改變車身顏色,變更車輛發動機、車架,未在十天內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2、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流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國產車輛更換輪胎規格,加裝車身大包圍防護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Ⅲ 交警對房車上路有什麼要求
交警對房車上路的要求和正常的車輛是一樣的,沒有什麼限制,駕駛員攜帶著車輛的相關手續和駕駛證以及車輛的牌照就可以了。而且只要車輛條件符合就能上高速,但是高速的費用是不同的,按照不同的車輛來進行收取,跟別的車輛也差不多,沒什麼太大區別。
超載處罰新規是什麼:
1、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3、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4、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Ⅳ 房車可以進市區嗎
法律分析:房車能不能進市區,要根據房車的車型、所在城市的規定判斷。基本上,自行式房車可以進絕大部分城市的市區。限號的情況除外。首先,房車分為自行式與拖掛式兩大類。自行式房車又可分為自行式A型、B型、C型。拖掛式房車可分為拖掛式A型、B型、C型、D型、移動別墅型等。說白了,自行式房車是有汽車部分,可以自行開動;拖掛式只有一個「房子」,需要前方有越野車之類的車輛進行連接拖牽。自行式房車,只要是乘員在9座位以下,長度不超過6米就可以掛藍牌。掛藍牌就意味著暢通無阻,去哪裡都可以。拖掛式房車,不論多大,一律上黃牌。而決定房車能不能進城的不是房車本身,而是牽引車。首先,要知道一點,皮卡定義為輕型貨車。如果牽引車是皮卡,就不需要別的手續。如果牽引車屬於貨車,就要多辦理一個手續,那就是辦理營運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在道路上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證。
Ⅳ 房車交通規定
目前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房車作出規定,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房車在辦理執照時與機動車相似,進口拖掛式房車需攜帶帶有中文標示的海關貨物進口證明及銷售單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按照新車上牌程序,先交購置稅、上交強險,驗車上牌,上黃牌,拖掛房車每年年檢一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第十條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Ⅵ 自行改裝房車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依據法律的規定,是違法的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如果改裝了,將會被禁止,上路車輛改裝必須得到車管所的允許,為保證不影響車輛及行駛安全,私自改裝的車輛要經車管允許,改裝房車須要專業的房車改裝廠家,車輛改裝好之後,出具房車公告或者改裝合格證才能做到合法上路,所以建議有需求的先找專業人士了解改裝的合法的程序,按照規定進行改裝房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按照以上法律規定,車輛內部的結構等是禁止改裝的,車輛改裝必須得到車管所的允許,為保證不影響車輛及行駛安全,私自改裝的車輛在未經車管所允許禁止上路。
Ⅶ 你好,現在中國有關於拖掛房車的明確法律嗎例如可不可以上高速前車能不能拖......
你說的現在中國關於拖掛式房車的明確法律嗎?例如軻可不可以上高速前車能不能不能不能做多少個,一般情況下,除了半掛車,別的全掛車都不能夠上高速的,中國法律是明確規定的,而且在高速上面就是普通的汽車,是不允許拖掛別的汽車的,而且拖掛房車的話,就算在普通公路也很可能是不是很快就遇到交警攔截。
Ⅷ 改裝房車違法嗎
依據法律的規定,是違法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如果改裝了,將會被禁止上路車輛改裝必須得到車管所的允許,為保證不影響車輛及行駛安全,私自改裝的車輛要經車管允許,改裝房車須要專業的房車改裝廠家,車輛改裝好之後,出具房車公告或者改裝合格證才能做到合法上路,所以建議有需求的先找專業人士了解改裝的合法的程序,按照規定進行改裝房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