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期房車位
㈠ 期房的車位什麼時候才開始賣
車位應當是業主共有的,除非開發商事先聲明車位單獨銷售
㈡ 我想問問停車位的問題、買的期房當時一起買了開發商的停車位、買的時候還進不去地下停車場、只讓我們在展
這個情況一般他不會給你換的,建議你最好加錢換位置,後期都住進來,沒車位置了你就真後悔了,圖紙上也有柱子的顯示的你沒看清吧~
㈢ 期房車位交房前買還是後買
是在交房之後購買車位。一般來說,開發商為了安全起見,都會要求業主在購買期房車位時付全款,但並不是法律要求的,只是行業中的一個習慣操作。
如果期房車位要求要付全款,這時可以看看合同中有無明確規定。若合同中有所約定,那就要根據合同約定來執行。沒有明確約定的話,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
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3)購買期房車位擴展閱讀: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法律給予業主約定車位、車庫權屬的權利。這樣的規定有如下好處:其一,充分滿足民法領域的意思自治原則。權利人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行使、處分自己的權利,通過自治的方式來協調各方的利益,有利於定紛止爭。
權利人本身必定是其利益的最佳代表,其對財產的使用、處分所作出的決定也必定更具有說服力的。其二,利於對小區車位、車庫的管理和利用。即使在同一個小區,每戶業主對於車位、車庫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有些業主沒有購買私家車,自然沒有停車的需求,有些業主購買了多輛私家車,不止需要一個車位、車庫。
在業主數量如此大的情況下,如何找到一個平衡點來滿足各業主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困難。因此,事先協商約定車位、車庫的權屬後再行由業主進行購買、承租、使用,可以讓權利雙方對自己的權利義務都心知肚明,減少之後的糾紛。
㈣ 買的期房但要求先把車位費交了,沒有產權的那種,能交嗎
能不能先交車位費,得看房屋的銷售合同,是否約定有這一條。要是沒有的話,又對車位沒有興趣的話,就不能交
㈤ 是不是一般買了期房的,在開始賣車位的時候,都會考慮再買個車
期房即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
期房的優勢分析
(1)先期預購,戶型、位置利於選擇。由於訂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銷售工作剛剛開始,開發項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戶型也在其中,購房者有了比較大的選擇餘地。
(2)價格能給予較大的優惠,一般為5%~10%,甚至更多。開發商開發一個樓盤一般需要1年~2年的時間,甚至更長。為了及時收回現金,對購買期房持極大的歡迎態度。
(3)付款輕松,隨施工進度付款,一般分為三次。首次付款時間為取得預售證時,一般僅付1萬元~2萬元的定金和總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第二次付款時間是工程進行到一半時,付款額約為總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時間為房屋已經交工或即將投入使用時,購房者將餘下的款項付完,同時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也可選擇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交付全款,可獲得更大的優惠。
(4)工程質量隨時可見,便於監督和提出意見。從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購房者就可隨時去觀看工程進度,對於房屋結構、牆體構造、水暖電等設備管路、管線、介面這些建好以後不易觀察的部分,這時都可一覽無余。
㈥ 買的期房開發商賣車位0首付二交全款9萬一個,怎麼買合適
的期房開發商賣車位零首付全款9萬元一克,我認為全款買會比較劃算,因為全款買的話價格還會比較低。
㈦ 買期房時買的車位,車位費什麼時候交期房已開始還貸款,我現在資金有些緊張開發商又催著交車位費合理嗎
高鐵片區以後肯定會成為城市新中心,買車也是在你計劃之內的,那麼就可以考慮買。但要注意車位是指定區域,還是流動的,如果流動將來轉讓是否會麻煩。還有信用卡貸款會不會利息太高,現在的期房合同是否可以抵押貸款
㈧ 買了期房,全款付了車位,沒簽合同,但是後悔不想買了
為了保證你的權益和以後的各種權利最好把合同補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