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車間安全警示牌
⑴ 工廠安全警示語大全
爭當行家和能手,事故永世難出頭。
入海之前先探風,上崗之前先練功。
安全多下及時雨,教育少放馬後炮。
安全是朵幸福花,合家澆灌美如畫。
見了違章嚴批評,道是無情卻有情。
嘮嘮叨叨為你好,千叮萬囑事故少。
快刀不磨會生銹,安全不抓出紕漏。
重視安全碩果來,忽視安全遭禍害。
安全第一記心頭,生產一步一層樓。
班前講安全,思想添根弦;
班中講安全,操作保平安;
班後講安全,警鍾鳴不斷。
安全是增產的細胞,隱患是事故的胚胎。
雜草不除禾苗不壯,隱患不除效益難上。
時時注意安全,處處預防事故。
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溫床,馬虎是安全航道的暗礁。
安全來自警惕,事故出於麻痹。
質量是安全基礎,安全為生產前提。
遵循科學,虎口能拔牙;盲目蠻干,小河會翻船。
瞎馬亂闖必惹禍,操作馬虎必出錯。
簡化作業省一時,貪小失大苦一世。
蒼蠅貪甜死於蜜,作業圖快失於急。
作業過程忌嬉鬧,分散精力事故冒。
生產秩序亂,事故到處鑽。
寧繞百丈遠,不冒一步險。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安全保健康,千金及不上。
幸福是棵樹,安全是沃土。
安全好,煩惱少,全家幸福樂陶陶。
忽視安全抓生產是火中取栗;脫離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撈月。
不綳緊安全的弦,就彈不出生產的調。
安全生產,生產蒸蒸日上;文明建設,建設欣欣向榮。
麻痹是最大的隱患,失職是最大的禍根。
安全是最大的節約,事故是最大的浪費。
⑵ 車間安全通道如何劃分
通道包括廠區主幹道和車間安全通道。
車間通道劃分要根據需要通行的類別進行,如需通行汽車,通道寬度需大於3M,電瓶車、鏟車大於1.8M、手推車、三輪車大於1.5M、一般行人大於1M。
確定寬度後可使用黃色膠帶或黃色油漆做地面標識,標識寬度至少10cm,若使用黃色油漆還需購買美工紙,使用黃色膠帶直接貼2道即可。
車間安全通道管理條例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二、施工現場的平面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明確防火重點區、倉庫、配電室、要配備滅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志,有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臨時用電管理要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
五、車間每周檢查安全工作的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制定措施,有專人負責,限期進行整改。
(2)廠房車間安全警示牌擴展閱讀:
安全通道的不同的分割方式:
一、防火牆安全通道分隔方式,安全通道絕大部分採用防火牆分隔, 進入安全通道的門 為甲級防火門。
二、防火卷簾安全通道分隔方式,安全通道絕大部分採用防火卷簾分隔, 卷簾通過「兩步 降」或「簾中門」供人員進入安全通道。
三、組合式安全通道分隔方式,根據建築使用功能的要求,有意識地將防火牆和防火卷簾配合使用。
⑶ 在檢修中,各類安全警示牌懸掛和摘取遵循什麼原則
一、安全警示牌
(一)分類:安全色、安全標志牌。
(二)配置原則:
1.安全標志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位置,便於進入現場的人員看見,並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
2.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明亮的環境中,設置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
3.當廠區或車間所設安全標志牌其觀察距離不能覆蓋全廠或整個車間面積時,應多設幾個安全標志牌。
4.在生產場所建築物門口醒目位置,應根據內部設備、介質的安全要求,按配置規范懸掛相應的安全標志牌。
5.在地下設施入口蓋板上和滅火器存放處應標注禁止阻塞線。
6.在廠內道路限速區域入口處和彎道、交叉路口處應標注減速提示線。
7.在發電機組周圍、落地安裝的轉動機械周圍以及控制台、配電盤前應標注安全警戒線。
8.在樓梯的第一級台階地面邊緣處應標注防止踏空線。
9.在人行通道地面上臨時敷設的管線或易造成人身跌絆的其它障礙物上應標注防止絆跤線。
10.廠房、樓梯主要通道門上方或左右側裝設緊急撤離提示標志。
(三)配置地點及具體製作要求:
1.安全標志牌配置地點見《火力發電企業生產安全設施配置標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編),具體製作要求參照《火力發電企業生產安全設施配置標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編)和《安全文化實用手冊》(中煤集團大屯公司企業文化部、安全監察部編)。
2.安全色配置地點及具體製作要求見《火力發電企業生產安全設施配置標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編)。
二、設備標志牌
(一)配置原則:
1.設備標志牌由設備編號和設備名稱組成。
2.設備標志牌應定義清晰,能夠准確反應設備的功能、用途和屬性。
3.同一廠內每一個設備標志牌的內容應是唯一的,不能出現兩個及以上內容完全相同的設備標志牌。
4.設備本體或設備附近醒目位置應配置設備標志牌。
5.電氣、熱控盤(櫃)本體醒目位置應配置設備標志牌。
6.現場閥門應配置標志牌,標明閥門名稱、編號及開啟、關閉操作方向。
7.生產場所建築物(鍋爐房、汽機房除外)入口處醒目位置應配置建築物標志牌。
(二)配置地點及具體製作要求:見《火力發電企業生產安全設施配置標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編)。
三、安全警示牌、設備標志牌管理:
1.各類標志應統一規范、明確易懂,並准確懸掛在明顯位置。
2.安監科、電力調度中心、各技術科負責監督檢查,督促發電運行分場、熱電運行分場、送變電工區及時補充、更新。
⑷ 工廠安全標志由哪幾種組成
一、設置安全警示牌的目的
設置安全警示牌的目的是為了強化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營造工地安全生產良好氛圍,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現場。
二、工程概況
施工配套設施:1、路基施工;;2、拌合站;3、鋼筋加工場4、預制場;5、炸葯庫;6、變壓器: 7、橋梁施工、8.隧洞施工
三、安全警示牌
禁止類:
警告類:
指令牌:
(一)橋梁、隧道、路基安全牌的設置:
禁止牌:
警告牌:
(二)、拌合站和預制場鋼筋加工場:
禁止類:
警告類:
指令類:
(三)、炸葯庫及運輸標志:
禁止標志:
警告標志:
指令標志:
建築安全標語牌:
(四):變壓器、配電房及用電相關的標志牌:
)
建築安全標語牌:
(五)、公共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牌:
其他警示牌
一、設置安全警示牌的目的
設置安全警示牌的目的是為了強化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營造工地安全生產良好氛圍,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現場。
二、工程概況
施工配套設施:1、路基施工;;2、拌合站;3、鋼筋加工場4、預制場;5、炸葯庫;6、變壓器: 7、橋梁施工、8.隧洞施工
三、安全警示牌
禁止類:
警告類:
指令牌:
(一)橋梁、隧道、路基安全牌的設置:
禁止牌:
警告牌:
(二)、拌合站和預制場鋼筋加工場:
禁止類:
警告類:
指令類:
(三)、炸葯庫及運輸標志:
禁止標志:
警告標志:
指令標志:
建築安全標語牌:
(四):變壓器、配電房及用電相關的標志牌:
)
建築安全標語牌:
(五)、公共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牌:
其他警示牌
⑸ 倉庫需要哪些安全警示牌
嚴禁煙火
倉庫重地 閑人免進
嚴禁吸煙
以上是常用的,不常用的有:
請戴好安全帽
有電 等
⑹ 求建立企業安全警示標志設置規定
在有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及時提醒從業人員注意危險,防止從業人員發生事故。這是一項在生產過程中,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為此,《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從理論上講,生產經營單位的每個生產經營活動場所都存在危險因素,只是有的相對小一點,有的比較嚴重。只有比較嚴重的危險因素,才可能造成事故。如果一概而論在所有存在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都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一方面安全警示過多,沒有這么做的必要,另一方面造成安全管理混亂。因此,法律規定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
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這里講的較大危險因素,由於生產經營單位的性質不同,危險性也不同,具體什麼樣的危險因素屬於較大危險因素,什麼樣的危險因素是一般危險因素,由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
安全警示必須明顯,這也是法律所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的作用警示,提醒從業人員注意危險,防止事故發生。如果安全警示標志不明顯,隨意設置,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另外,對於安全警示的設置,包括顏色等,國家都有嚴格的規定,有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生產經營單位在設置標志時,必須嚴格執行這些規定
施工安全警示標志設置規范
警示標志應被設置在距人孔1米左右處;
直行道人孔處至少應設置兩個警示標志;
十字路口及交叉路口應在各路口顯眼處設置標牌或警示筒,人孔周圍至少應設置4個警示筒;
人孔內作業,應盡量在人孔周圍直徑約3米以內設置至少4個警示筒或用圍欄防護;
盤出的電纜打「8」字應盡量靠無車輛行駛處或路口處。如在路口或車輛行駛處盤電纜應用警示筒按每隔1米的標准將電纜圍護,或使用圍欄防護;
對於在人流、車流量大或人孔位置處於道路中間的施工,視情況增加警示標志數量;
夜間施工除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外,應設置紅燈(或警示燈)。人孔內作業在孔口處應有足夠亮的照明設施;
在高速公路、大橋上施工,打開的第一個人孔距往車輛駛來的方向50米處應設置警示牌或警示筒,以提醒駕駛員注意;
管道施工應用彩條旗或圍欄將施工區域圍護,且每10米加一個警示筒,並在路口處設立警示牌;
人孔管溝當天開挖當天回填,如當天沒辦法回填時,應用圍欄進行防護,夜間應設置紅燈警示。
⑺ 車間安全檢查內容是什麼
車間是企業的主要生產場所,車間的作業環境、安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聯系,因此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疏忽大意。同時,對不安全行為更應「從嚴」,「強化」,控制,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不安全行為降低到最低幾率,才能做到預測預防,從而達到最佳的安全狀態。
1.作業環境
1.1.車間內外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道平坦、暢通;
1.2 進、出口處應根據車間通道情況和作業區域情況設置安全標志或限速標志,並符合GB2894—82的規定;
1.3 作業區的場地應整齊、防滑、無凹陷、凸起和嚴重油污現象;
1.4 車間內不準搭建簡易建築物,如果特殊情況必須搭建,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規定使用期限,用完後立即拆除;
1.5 通道寬度應符合以下規定,寬度標志線應用油漆塗刷,並保持清晰。行人通道大於或等於1.8m;電瓶車通道大於或等於3m;汽車或叉車通道大於或等於3.5m。
1.6 進入車間的鐵路線軌道頂面應與地面平齊。
1.7 廠房內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自然採光。自然採光照度應不低於50Lx。
1.8 車間應設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在易引起工傷事故或通行時易發生危險的場所,應裝設人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事故照明電源應自動投入,在有專人值班時,可採用手動切換。
1.11 天窗應有機械開啟裝置,並啟閉靈活、可靠、關閉嚴密,無漏雨現象。
1.12 車間廠房應有排水系統、保證在當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時,排水暢通,陰井不冒水。
1.13 設備上的工作燈和手提式工作燈均應採用安全電壓供電,並符合GB3805—83《安全電壓》的規定。
1.14 廠房內交流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零)干線,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屬構件,但不得利用輸送可燃易燃物質的管道。
1.15 接地線埋入件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良好的導電性及熱穩定性、連接應牢固、可靠、並保證導電的連續性。
1.16 起動機的供電滑接線的兩端應有電源相線信號燈,並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裝接臨時線路應先填寫「裝設臨時線申請單」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如超過規定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
1.18 臨時線路需用良好的橡套電纜,長度不宜超過10m,線上不得有接頭。
1.19 臨時線宜懸空架設或沿牆架設,離地面高度不得低於2.5m;在通行汽車、叉車的通道上,其離地面高度不得低於4.5m。
1.20 煤氣、蒸氣、熱水、回水、壓縮空氣、乙炔、氧氣、天燃氣和燃料油管道穿過牆壁或樓板處,應加套管保護。套管內的管段不應有焊縫,管道和套管之間應用石棉繩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動力管道嚴禁穿越生活間和辦公室,乙炔、氧氣和煤氣管道不能通過煙道、通風管、配電室和易燃易爆物倉庫。
1.22 氧氣管道不宜與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設。
1.23 氧氣、乙炔、燃料油、天燃氣管道應有消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1.24 管道應無裂紋和滲漏,管道應保持暢通,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1.25 管道上的閥門應啟閉靈活,關閉嚴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閥等均應完好,無泄漏現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塗色應符合下列規定:
飽和蒸氣管基本色:紅色;色環:黃色
壓縮空氣管基本色:淺蘭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黃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氣管基本色:深蘭色
低熱值煤氣管基本色:黃色。
1.27 壓力為(0.86~14.7)×104Pa的車間乙炔管道進口處,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裝夾具等存放場地不得侵佔車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不得超過《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中表4的規定。
1.30 工業企業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雜訊標准為85dB(A)。現有工業企業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准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dB(A)。
1.31 對粉塵濃度高的場所,產生有害氣體的作業區(點),震動雜訊嚴重的作業區(點)應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
1.32 車間地面的油污及鐵屑應及時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車間應設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人員,並建立安全技術檔案,隨時記錄安全生產情況。
2.2 新入廠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單獨操作。
2.3 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後,必須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准獨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審。
2.5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女工要把發辮放入帽內。旋轉機床嚴禁帶手套操作。
2.6 不準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工作;上班前不準飲酒。
2.7 保證安全防護、信號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持設備潤滑及通風良好。
2.8 凡運轉設備不準跨越,傳遞物件和觸動危險部位。
2.9 調整檢查設備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開車,各種機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源、熄滅火種、清理場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閉廠房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準騎自行車。
2.13 嚴禁任何人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鉤下通過和停留。
2.14 設備應定人操作,開動本工種以外設備時,須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操作。
2.15 檢查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設人監護。
2.16 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裝置等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佔用。
2.17 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電氣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或線路。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並應戴好絕緣手套。
2.19 高空作業必須紮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嚴禁在高空投擲工具、材料。
2.20 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並設專人嚴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在有毒、粉塵生產場所進餐、飲水。
2.22 產生有害人體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線、雜訊的場所、生產線或設備,必須配置相應的三廢處理裝置或安全保護措施,並保持良好有效。
2.23 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乙炔發生站、空壓機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2.24 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梵谷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域動火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方可進行。
2.26 發生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後,必須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
2.27 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領導機關。
⑻ 單層600m2凈化廠房需要設置應急照明、疏散指示、安全出口警示牌么沒找到相應的規范呢
潔凈室設計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
GB50073-2001 潔凈廠房設計規范
GB 50591-2010 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
具體要求如下:
(1).潔凈室的送風量充足,足以稀釋或消除室內產生的污染。
(2).潔凈室內的空氣是從潔凈區向潔凈程度差的區域活動,受污染空氣的活動達到最低程度,空氣在門口處和室內建築中的活動方向正確。
(3)為防止起火和燃燒,便利疏散與搶救,對防火牆間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防火分隔以及疏散路線等,一般應比其他建築有更高的要求。出入口或拐彎處應有緊急照明燈。
(4)潔凈廠房內不得使用明火加熱,採用電加熱的必須密閉,並嚴格控制加熱溫度。各種加熱裝置均應安裝在不燃基座上。
(5)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潔凈廠房、電氣要符合防爆要求;電氣敷設和安裝要從嚴要求,暗敷的電線當中不得有接頭。對電氣設備要經常維修,用後及時切斷電源。對需要長開的電氣設備,下班後應有專人巡邏檢查。
(6)潔凈廠房內易燃、易爆物品只限於當班用量,下班後對剩餘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人其他安全場所。
(7)使用易燃液體和氣體的潔凈廠房,應安裝排風設備,操作台應有獨立的排風裝置。易燃液體蒸氣和氣體的尾氣管應與排風系統分開。
(8)潔凈廠房的排風系統。應設置調節閥、止回閥或密閉閥。總風管穿過樓板和風管穿過防火牆處,必須設置防火閥。
(9)潔凈廠房應有比較完善的消防設施。潔凈室和技術管道層均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設施。根據工藝生產的特點和要求、可燃物質的種類及其數量、建築的耐火等級等因素來配備必需的滅火器材。有貴重、高精密儀器儀表和電氣設備的潔凈室,應置備二氧化碳、鹵代烷或噴水滅火裝置。
⑼ 危險品倉庫四牌一圖
安全責任牌、安全操作牌、應急措施牌、危險性告知牌和緊急疏散撤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