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保障性住房車庫配建
㈠ 規劃要求配建的地下車位有產權嗎
1、《物權法》對地下車位的權屬問題採納了「約定歸屬說」的觀點,即在目前現行法律沒有對車位、車庫的歸屬作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要求當事人通過合同方式約定車位、車庫的歸屬:「只要地下停車位不屬於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開發商投資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攤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車庫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車位的面積未計入公攤面積,那麼即使沒有產權證,該小區業主所購買的地下車位也受到法律的保護。」
2、《物權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別設立」的規定,終於確立了建設用地可分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層面的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
國家鼓勵、支持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3、地下車位不可出售的條件:
開發商是否有權銷售地下車庫,要看車庫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還是屬於開發商投資興建的建築物,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車庫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
(1) 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的建築面積計算在內;
(2) 開發商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之內;(3)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應無償交付給業主使用的,即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了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將建車庫作為開發商的法定義務。
如果有上述情況之一,開發商就無權出售該車庫。如果沒有上述情況,投資興建該類地下車庫的開發商對此享有專有使用權,有權出售該地下車庫,這時,作為購買地下室汽車位的小區住戶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車庫銷售許可證或物價局出具的車庫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證明。備註:
民用建築地下車位在政府的建築區域規劃中明確規定為全部或部分人防面積的,該地下車位的權屬單位為政府或市(區)人防辦,但開發商在和平時期享有管理和使用的權利,由政府或人防辦開具的使用證書證明其享有的權利。若規劃中不屬人防面積規定的地下車位,
㈡ 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是多少
《辦法》規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由商住房項目開發建設單位統一組織建設,商住房用地項目配建比例按項目地上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商業、商住房混合用地項目配建比例按住宅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無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項目配建比例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
㈢ 保障性住房「雙配建」什麼意思
就是按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㈣ 新建住宅配建車庫配建充電樁比例100%怎麼理解
應該是理解為新建小區的每個停車位都要預留今後安裝充電樁的條件,包括基礎、預埋電纜、配電箱等所有配套設施,具體可以根據充電用戶情況來決定充電樁的安裝時間,不一定一下全部都安裝。
㈤ 可以買保障性住房的車庫嗎
保障房不可以買賣。,所以是不可以買保障性住房的車庫的。
保障房一般是由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政策性租賃房來構成。保障房是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為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的家庭所提供的住房,保障房的建造標准、銷售價格、租金標准等政府都已經給予了限定。車庫也是如此。一般都是開發商多建的,按照正常手續的話是沒有辦法購買的。只有使用權,不歸私有。
正常住房是一般住房,如果開發商辦理了正規的地下車庫開發手續,就跟開發住宅一樣可以買賣。假如開發商未將地下車庫在當地房管局登記備案,那就賣不了,就不是產權車位,而是使用權車位或租賃車位。
㈥ 哈爾濱市申請保障性住房時車庫算不算名下房產面積如果算,怎麼算呀
車庫屬於非住房產品。
申請住保障性住房要滿足的條件,以山東濟南為例,說明如下:
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城八區的上述標准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有本市戶口,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市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限價商品住房供需情況,對單身申請人年齡實行動態管理。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須符合規定標准,並實行動態管理。城八區的上述標准由市建設部門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價格等因素組織確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公布。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公布。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勞動收入和儲蓄存款利息等財產性收入。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申請購買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城八區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標准由市建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研究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廉租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四、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為濟南市市轄六區戶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6642元(含)。家庭住房困難標准:無房。申請人年齡標准為: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年齡合並計算應滿75周歲;單親家庭申請人年齡應滿40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年齡應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