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消防車咋插
『壹』 消防車怎麼開
和平常的卡車一樣開,如果是要噴水的時候則是一個人操作泵,一個人踩油門,一個人操作消防炮
『貳』 遇到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怎麼讓行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消防法》規定,消防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不得穿插超越。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中具體規定為: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根據規定,不避讓執行任務車輛、超越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依法處200元罰款,記3分。
『叄』 消防車器材中的內扣式介面和卡式介面的區別
內扣式介面是消防工作中常用的一種介面,主要用於水帶接長時水帶之間的連接,它是靠兩對扣爪內滑槽相連接的一種快速介面、具有連接簡便,解脫迅速的優點。用於水帶與水帶、消防車,消火栓、水槍之間連接,以便輸送水或泡沫混合液進行滅火。它由本體、密封圈座、橡膠密封圈等零部件組成,密封圈座上有溝槽,用來扎水帶。卡式介面用於水帶、消防車、消火栓、水槍之間的連接,以便輸送水或泡沫混合液進行滅火。這種介面的密封性能好,連接方便,既快又省力,不會因扭轉而脫落,保證水帶不會扭轉,每付兩只介面,分雄、雌各一隻。雄性介面插入雌性介面時有「拍」聲響,即連接妥當,若要拆卸,將雄性介面中的活頂套頂人雌性介面里,即可拔出雄性介面。
消防車的器材介面一般可分為卡式與內扣式二種,這種樣式的器材在消防車的實際操作中有些不同,其裝備也有些差別(主要是介面方式的差別),
『肆』 消防車使用管理規定
公安消防部隊車輛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安消防部隊車輛管理規定(試行)》(簡稱《規定》)是實施公安消防部隊車輛管理、制定車輛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基本依據,公安消防部隊各級領導、有關部門和車輛勤務(簡稱「車勤」)人員必須遵照執行。
第二條 公安消防部隊的汽車、摩托車(統稱車輛)是消防部隊的主要裝備和戰鬥力的組成部分。
搞好車輛管理,是保證消防部隊執行消防保衛任務和實施後勤保障的重要方面,對加強消防部隊全面建設、完成各項任務有著重要的意義。
第三條 車輛管理工作必須貫徹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堅持改革創新,加速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進技術倮障手段,提高車勤人員的素質,實行科學管理,提高保障能力,適應消防部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要求。
第四條 車輛管理工作的圭要任務
一、強化車輛管理職能,運用現代管理方法,提高車輛管理的現代化水平。
二、制定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組織部隊貫徹執行。
三、組織對車輛的正確使用與保管,提高執勤保障能力。
四、實施車輛監理(檢查)工作,預防車輛事故,減少車輛使用公害。
五、組織車輛專業訓練,培養合格的車勤人員。
六、組織實施車輛維修,及時恢復車輛技術狀況。
七、組織車輛器材保障,保證部隊車輛維修需要。
八、合理使用車輛維修管理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九、擬定車輛勤務保障方案,實施車輛勤務保障工作。
第五條 車輛管理工作是各級領導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要嚴格按照條令、條例的要求,實施對車輛管理工作的領導。要重視對車勤人員的教育、培養和管理,注重保留業務技術骨幹。要深人實際,調查研究,鼓勵創新,推動改革,指導車輛勤務人員管好車輛裝備。
第六條 各級後勤車輛管理部門是各級黨委和首長管理車輛的工作部門,負責對車輛使用、監理(檢查)、專業訓練、技術保障和經費使用等進行歸口管理。車輛管理工作實行按級負責。
公安部消防局車輛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負責消防部隊車輛監理工作,擬定消防部隊車輛管理規章制度;擬定部隊車輛管理工作的發展方向、目標、步驟和措施;組織車輛專業幹部培訓;協調車輛跨總隊修理;組織部分車輛器材的籌措供應,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組織解決和處理消防部隊車輛業務技術問題。
總隊車輛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負責所屬部隊車輛牌證核發管理工作,組織貫徹車輛管理規章制度,並結合本總隊實際擬定補充規定;擬定本總隊車輛業務建設規劃;組織所屬部隊實施車輛使用管理,計劃、組織、實施駕駛員及其他車勤人員的培訓;業務經費統一使用的總隊,根據實際需要,計劃安排車輛的大、中修;組織車輛、器材的籌措供應,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處理本總隊的車輛業務技術問題。
支隊車輛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落實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組織車輛的正確使用和維修;實施車勤人員的在職咭培訓;加強車輛駕駛員隊伍的業務建設;做好預防車輛事故工作;搞好車輛信息臂理,合理使用車輛維修經費,解決和處理本支隊的車輛業務技術問題。
第七條 車勤人員要認真執行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忠於職守,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和現代管理知識,不斷提高科學管理水平。要重視精神文明建設,遵紀守法,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八條 各級領導和車輛管理部門氵要組織車勤人員廣泛開展「紅旗車駕駛員」等評比競賽活動,調動廣大車勤人員的積極性。
第二章 車輛使用
第九條 消防部隊車輛按編配用途分為消防車、業務車和行政車三類。
消防車包括滅火消防車、專勤消防車、後援消防車、舉高消防車等。
業務車包括防火檢查車、火場勘查車、執勤訓練檢查車、消防宣傳車、救護車、教練車等。
其它車輛為行政車。
第十條 車輛保障程度的主要指標是車輛的完好率。消防車、業務車完好率應經常保持在妁餳以上,行政車輛應經常保持在85%以上。
第十一條 消防部隊在編車輛必須按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嚴格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拆改、拼裝。
第十二條 車輛調派使用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任務和車況有計劃的合理調配使用,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第十三條 總隊(支隊)應根據所屬部隊的具體情況,規定部隊車輛的行駛區域。車輛需超越規定的區域行駛時,須經總隊(支隊)主管領導批准♂跨省(市)執行任務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車輛,應及時到當地消防總隊車輛管理部門申報、領取車輛異地備案證,接受當地車輛監理機構監督和檢查。在鐵路和航運沿線,非特殊或緊急情況,不應用車輛長途載運人員或物資。
第十四條 消防車除滅火、訓練、搶險救災和處理突發事件外,不準挪作它用。
第十五條 消防部隊應編制車輛運用計劃,對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初駛、退役等項工作作出統一安排。車輛運用計劃分為年度、季度兩種、季度車輛運用計劃由車屬單位編制;年度車輛運用計劃由支隊車管部門編制,報總隊車管部門批准或備案。車輛運用計劃的執行情況應及時進行總結。
第十六條 消防部隊的車輛按編制數量、配備標准配備,報經總隊批准組織實施。消防部隊需引進國外消防車輛裝備時,須報請公安部消防局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消防部隊車輛在所屬部隊內部調動時,須辦理調動手續,並填寫-俾輛技術狀態鑒定書》。調動車輛的牌證、隨車工具、附件和技術文件應隨車移交。支隊間的車輛調動,由總隊車管部門在場監督辦理移交手續。
接車單位對調入車輛應認真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有權拒絕接收。
第十八條 駕駛員保管的車輛應相對穩定。必須調換時,應由幹部在場監督辦理移交手續。
笫十九條 消防部隊的車輛一般應使用原車出廠時顏色。消防車應按公安扌部規定的標准安裝警燈、警報器,車身外表不得隨意噴刷或懸掛未經統一規定的}標志。
第二十條 消防部隊車輛統一懸掛武警車輛號牌。號牌的製作,由核發單位按各單位編制車輛數申報號牌製作計劃,經公安部消防局審核,統一製作。
第二十一條 列人編制的車輛,應使用正式號牌,尚未正式列編的車輛,使用臨時號牌。臨時號牌的最長期限為下個月。
第二十二條 消防部隊車輛跨總隊、警種調動,必須換掛號牌,收回原號牌和行駛證,並塗掉車號。
號牌遺失,應及時報告牌證核發機構和公安部消防局車輛監理部門及當地交通管理部門,並申請注銷和補發。
第二十三條 懸掛武警正式號牌的車輛,應隨車攜帶各種證件,以備公安焚通管理人員或武警檢查站查驗。
第二十四條 「出車憑證」是車輛出勤的依據。是考查、統計車輛工作情況及報銷油料的原始憑證。
「出車憑證」由車屬單位領導簽發。使用後的「出車憑證」保存一年後銷毀。
第二十五條 車輛不適應繼續裝備消防部隊使用的,應及時退役或更新。
消防車退役應本著技術先進、良性循環的原則,以保證執勤為前提,做到退役一台更新一台,其退役條件按公安部[87]公消字93號《城鎮公安消防隊(站)執勤消防車退役暫行規定》執行。
業務車、行政車的退役標准按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發布的經機[1986]560號《關於加速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車輛需要退役時,由使用單位填寫《車輛退役審批表》,逐級上報,由總隊審批。
第二十七條 業經批准退役和報廢的車輛,應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
第二十八條 車輛駕駛證由公安部消防局統一印製。各牌證核發機構核發。
第二十九條 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只准駕駛准駕車種,並須持有與所駕駛車輛號牌相對應的「車輛行駛證」∫車輛駕駛證」、「士兵證」(警官證)、「車輛行駛證」和「出車憑證」。
學習駕駛員需持有與所駕車輛相對應的「車輛學習駕駛證」。實習駕駛員不得駕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
第三十條 對玩忽職守,嚴重違章肇事或駕駛作風惡劣而又不接受教育的駕駛員,可視情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弔扣或吊銷其車輛駕駛證。
第王十一條 駕駛員的年度審驗,按公安部消防局統一部署和要求進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員必須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技術,熟悉所駕車輛的構造和技術性能,掌握各種條件下的駕駛操作要領和排除常見故障的技能,認填准確填寫「車輛技術卡片」。
二、愛護車輛裝備,按時完成規定的保養作業,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工具附件無損壞丟失。
三、熟悉條令、條例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公安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糾正,接受武警車輛檢查站的檢查。
四、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正確地起動和預熱發動機。出車時應遵守駕駛操作規程,低檔起步,平穩加速,逐漸增加發動機負荷。
行駛中注意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的指示情況,隨時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要根據氣候、道路和交通流量謹慎駕駛,確保交通安全。
長途行車堅持途中勤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不帶故障行車。
五、駕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精神集中,謹慎駕駛保持安全車距,不盲目開快車。
第三十三條 為了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保證其工作的可靠性和使用的經濟性,新車、大修車和發動機大修的車輛,必須正確的實施車輛初駛。
第三十四條 車輛的初駛里程為15的公里,特殊車型的初駛里程參照原廠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車輛初駛期間應逐漸增加負荷,裝載不得超過額定裝載質量的80%,並不準拖掛、拖拉車輛。消防車初駛期間應一律空駛。
第三十六條 初駛車輛應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駛,發動機不得高速運轉,並經常注意發動機、變速器、分動器、前後橋和輪轂的工作情況及溫度,檢查各部機件的連接緊固情況。限速裝置不得任意調整和拆除。
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初駛的車輛,應盡快完成。初駛工作由車管人員或車屬單位領導組織,由本車駕駛員執行,必要時由車管部門集中組織實施。
初駛前應對駕駛員進行初駛教育,使其了解初駛意義和熟悉有關注意事項,並指導其正確駕駛和及時進行檢查保養。
第三十八條 初駛工作結束後,應對車輛進行初駛保養和檢查,並將初駛情況記人《車歷登記簿》。
第三十九條 車輛封存是厲行節約、控制車輛使用和適應緊急任務需要的重要措施。封存車輛既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自然侵蝕,又要能在短時間內迅速啟封執行任務。凡預計兩個月以上不使用的車輛,均應進行封存。封存的車輛應技術狀態良好,新車應在完成初駛工作後進行封存。
第四十條 車輛的封存與啟封應由車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批准,由車屬單位組織實施。
車輛封存前應對駕駛員迸行封存工作的教育,准備所需的物資器材並對封存的車輛進行必要的補充保養。
車輛封存工作完成後,車屬單位領導應進行檢查。車輛封存、啟封情況應及時記人《車歷登記簿》。
笫四十一條 封存車輛的主要技術工作為:清潔車輛、解除負荷、除銹、塗油、塗漆和密封包紮各孔口,延緩輪胎老化等。消防車封存還應放凈水罐、水泵、供水管路內余水,乾粉、登高、照明、排煙和泡沫等專勤、舉高消防車還應按原生產廠封存的技術要求進行保養。
第四十二條 封存的車輛應每月進行一次保養,每年更換一次燃料油。封存半年以上的應視情況原地發動或短距離路試。消防車除以上作業項目外,應對水泵及其主要消防設備進行運轉或試驗。
箅四十三條 車管部門應對駕駛員進行啟封動作的訓練,保證隨時能迅速地完成啟封任務。
第三章 車庫(場)
第四十四條 車庫(場)是集中管理、停放和維護車輛的場所,凡有車單位均應按標准修建車庫(場)。
第四十五條 消防車必須停放在車庫,其標准按《城鎮公安消防隊(站)建築設計標准》建設,並設置檢修坑、洗車場、保養間、蓄電池室和油料庫。
第四十六條 業務車、行政車一般應停在車庫,並按建制順序停放。車庫不足需要在臨時停車場停放的,車場應設置涼棚,防止車輛日曬雨淋和銹蝕。
第四十七條 設置臨時車場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面積寬闊,布局合理,便於管理和停放車輛。
二、場地堅實平整,通道良好,便於車輛外出和緊急疏散。
三、不受水、火侵害和便於組織警戒,保證安全。
四、有方便的水、電源和能夠滿足保養作業的設備。
第四十八條 車庫(場)應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值班員由車屬單位領導指派,其工作職責是:
一、維護車庫(場)內務秩序與安全,管理車庫(場)設備。
二、掌握車輛動態和數、質量情況。
三、檢查出庫(場)車輛的憑證與技術狀態,監督回庫(場)車輛及時完成保養作業。
四、檢查消防器材,教育和監督庫(場)內人員遵守消防規則。
五、處置意外情況,並立即向上級報告。
根據需要,車庫(場)可增設一名值日員,協助值班員進行工作。
笫四十九條 車庫(場)消防規則
一、車庫(場)內消防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好,並放在規定的位置上,嚴禁挪作它用。
二、車庫(場)內嚴禁吸煙和明火照明。
三、車庫(場)內供電線路和用電設備要定期維護,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四、車庫(場)應保持清潔衛生,保證進出道路暢通,不準堆放雜物。
五、油罐車不準同其它車輛混放。
第五十條 車輛在加油時,發動機必須熄火。加油不可過滿,注意留出適當的膨脹容積,加完油應立即駛離。等待加油的車輛必須依次駛進加油站,排列整齊,駕駛員不準離開。
對供油系統有漏油現象的車輛,加油站不應給予加油。
笫四章 車輛專業訓練
第五十一條 車輛的專業訓練,是搞好車管工作,保證完成消防保衛任務的重要措施,是消防部隊訓練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五十二條 車輛專業訓練要認真貫徹執行教育訓練的有關規定,在政治思想、作風紀律、業務技術以及安全等方面進行全面教育訓練。進行熱愛消防工作、職業道德等教育,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嚴格要求,嚴格訓練,勤儉練兵的方針,保證達到訓練大綱要求。
笫五十三條 各級車管人員要認真學習車輛管理規定,研究和總結消防部隊車管工作的特點,特別是消防車輛裝備的勤務和技術特性,不斷學習新技術,總結新經驗,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第五十四條 新訓車輛駕駛員和技工(油、材料員),要認真學好本職專業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基本功。在職車輛駕駛員和技工(油、材料員),要在原有基礎上,深入學習本職專業知識和有關的專業技術,能在復雜情況下完成本職任務,逐步達到一專多能。
笫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員和汽車技工的培訓,應按照統一的教學大綱要求,由總隊組織。考核工作由總隊後勤車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五十六條 各級消防部隊都要認真抓好在職車勤人員的訓練。要把車輛專業訓練真正放到部隊建設的重要位置,經常檢查指導訓練工作,抓好組織和業務建設。
第五十七條 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選調優秀的車勤人員擔任專職教員、助教,重視保留教學骨幹,抓好黨員、助教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業務技術訓練。
第五十八條 嚴格按照駕駛員選拔標准挑選新學員。新學員要從當年人伍的士兵中擇優挑選政治思想好、組織紀律性強,且體檢和文化考試合格者,在培訓中發現不合格者要堅決退回,不得降低標准。畢業時要進行嚴格的考試,合格者發給證書。
第五十九條 不斷改進教學方法,積極開展電化教學,逐步實現教學手段的現代化,提高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
搞好訓練物資、器材的籌措、供應,加強訓練經費、物資、裝備的管理和教學設施的建設,改善教學條件。
第六十條 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伍』 拖掛房車能上路嗎
拖掛房車在中國境內是可以上路的,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拖掛式房車也是需要上牌才能上路行駛,但辦理的是「掛」字頭車牌。
2、拖掛式房車上路也不得載人。
3、開房車對車主的駕照有一定要求。如果前車和拖車總長超過10米需要A類駕照才能上路駕駛;6米以內的長度,則普通C本就可以。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車輛的使用性質、標志圖案、標志燈具和警報器進行審查。
車輛管理所辦理全掛汽車列車和半掛汽車列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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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陸』 消防雲梯車有怎樣的用處和作用
作用:車上設有伸縮式雲梯,可帶有升降斗轉台及滅火裝置,供消防人員登高進行滅火和營救被困人員,適用於高層建築火災的撲救。
用處:可以把消防員升上高處的地方救援,以最短最直接的方法將被困救出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另外就是方便消防員可以由雲梯升到高處射水或其他滅火東西救火。
雲梯消防車設有液壓升高平台,供消防人員進行登高撲救高層建築、高大設施、油罐等火災,營救被困人員,搶救貴重物資以及完成其他救援任務。車上設有伸縮式雲梯,可帶有升降斗轉台及滅火裝置,供消防人員登高進行滅火和營救被困人員,適用於高層建築火災的撲救。
基本特徵:
系列化
德國馬基路斯公司是歐洲最大的消防雲梯車製造廠家,具有130多年的生產消防車的歷史。此次參展的「系列智能型雲梯車」,其產品系列有6種型號,6種不同的最大工作高度,分別是19米、26米、32米、39米、44米和53米。可以根據用戶的需要,自由選擇 。
規范化
世界最高的消防雲梯車是芬蘭博浪濤消防高空曲臂雲梯車,其舉高能力為72米。這既是10年前世界最高記錄,也是世界最高記錄。為什麼世界上再沒一家廠商來創造一個更新的記錄呢?這是因為舉高規范化的反映。
當代消防雲梯工作高度規范為32~52米,這個高度范圍內的消防雲梯銷路看好。在我國已有50輛這種銘牌的消防雲梯車投入服役。更高的消防雲梯車,則造價昂貴,銷路也相應減少。
安全化
法國貝麥斯公司是歐洲最古老的消防廠家之一,其參展的消防雲梯車只有兩個型號,一為30米,一為32米,每個型號的消防雲梯車底盤都較穩,梯子上有超載報警裝置,如果在使用過程中超過額定的負荷,便自動停止運轉,以保證安全。
創業於1836年的奧地利盧森寶亞公司製造的高噴車,其高噴滅火臂高達20米,噴射水流或化學滅火劑的高度為33至35米。日本森田泵株式會社製造的高噴車,最大工作高度22米,無風狀態下,最大射程70米。
消防隊員可以站在地面上按動電鈕遙控高噴作業,高噴炮在60秒鍾之內可以調整回轉范圍360°。這種高噴車(舉高噴射消防車)實際是取代了小型雲梯車的部分功能,而且趨於安全化。
標准化
上海消防局同錦州消防局舉高能力50米消防雲梯車相繼製造成功,撫順消防局的曲臂消防雲梯車也有所創新。
上海50米消防雲梯車的車身高度是3.84米,撫順50米消防雲梯車的車身高度是3.96米,而德國馬基路斯53米消防雲梯車的車身高度是3.80米,同樣舉高能力的消防車製造的高度不同,雖然說只有0.09米或0.16米之差,但也反映生產標准統一化的必要。
中國《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規定高層建築過街的高度不得低於4米,在這種情況下,車身高度3.80米,就較易通過,車身高度3.96米,則不易通過,地面上如果有一塊磚頭就根本無法通過。因此,0.09米或0.16米的差距也是不容忽略的。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有待標准化的統一。
『柒』 私家車可以加裝拖掛車嗎
私家車可以加裝拖掛車,但需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7)拖掛消防車咋插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捌』 小區地庫頂板多重的消防車可以通過
對有消防車的等效均布荷載的取值是20kN/m_~35kN/m_,該取值范圍是板跨3mx3m~6mx6m之間線型內插(雙向板),其中消防車的總重是30t,也就是300kN。
通常地庫的頂板是有覆土的,假如覆土厚度1.5m,那麼恆荷載就是1.5x18=27kN/m_,消防車道區域再考慮上消防車的活荷載30kN/m_,那麼荷載標准值就是57kN/m_。
要考慮荷載分項系數,然後消防車荷載在有覆土時會有一定的折減,但這個折減系數在板跨較大及覆土較淺的時候影響很小。
『玖』 消防車沒電能不能直接插電源充電
汽車電瓶沒電 打不著火是不可以用外接充電器直接點火的,因為汽車起動機起動發動機所需的電流很大,可達百安培以上,一般的充電器沒有那麼大電流供出,起動不了發動機還可能導致充電器損壞,當汽車電瓶電量不足起動不了車輛可以外接電瓶來進行起動,方法是用粗導線(10平方以上)與外電瓶正負對接,起動後斷開外接電瓶,起動後車輛不能熄火,稍給油門,待本車電瓶充電十來分鍾後再起步行駛。(此方法不適用電瓶報廢充不進電的情況)。
『拾』 中國重汽消防車howo搶險前面的絞盤怎麼用
安裝、固定支點和拖動。插入遙控器,用遙控器將絞索放出一點,然後打開安裝在絞盤側面的絞索鉤。接著打開離合器,一隻手握住鉤子,將絞索從鼓輪上拉下,將絞索拉到支點後,鎖上離合器。
找一個安全的支點,最基本的原則是朝車運動的正前方拉,不要出現角度,使用遙控器緩慢、穩當地收拉絞盤繩。
原始的汽車絞盤就是一根鋼絲繩綁在車身之前,之後才開始使用馬達具備真正的自救功能。
中國重汽消防車howo搶險前面的絞盤
絞盤Winch是一種帶有垂直安裝的電纜捲筒的機器,可以通過動力驅動纏繞,但不能儲存繩索,也指旋轉軸垂直於甲板的絞車。
絞車是一種用於車輛和船舶的自我保護和牽引裝置,可用於惡劣環境下的自救和救援。
主要用於越野車農用車全地形車遊艇消防救援車道路清障車等特種車輛和特種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