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置軸拖掛房車公告
① 現在國內賓士房車多嗎國家有沒有什麼限制
您好,目前,由於房車在國內還較為少見,房車在國內上路、使用出現了種種問題。經21世紀房車網眾多網友反饋與廠家、行業專家反映,自行式房車上高速時按何種車輛收費,拖掛式房車上高速時遇到收費站工作人員阻攔、如何繳費是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同時,與房車相關的駕照問題、拖掛式房車上牌照等問題也是需要相關部門給予明確化規定的問題。中國的房車產業還需要有專門的行業管理規范來指引、幫助以實現健康、穩定、快速的發展。盡管套用目前已有的相關法規、規定,自行式、拖掛式房車取得合法牌照、上高速路行駛都是可以的,但由於不明確性,同一類型自行式房車的駕照可能有很大的差別,而拖掛式房車在上牌照、上高速時困難重重,所需的手續繁瑣。車管所的工作人員不確定拖掛式房車能否上牌照,上何種牌照,高速公路收費站工作人員不明確自行式房車按何種車輛類型繳費,拖掛式房車能否駛入高速公路、如何收費。法規上的不明確性是阻礙消費者選擇使用房車的重要原因,是制約中國房車旅遊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下面是國內目前可套用在自行式房車、拖掛式房車的有關車輛類型、上路等問題上的規定以及在這些方面還需要怎樣明確化的建議。拖掛式房車屬於半掛車也就是牽引車,是目前遇到困難最多的房車類型,上牌照難、上高速難、交費難、駕駛難是拖掛式房車合法上路的四大難題。 1.拖掛式房車不同於掛車 由於交法中沒有單獨明確列出拖掛式房車這一項,而拖掛式房車一般為中置軸車輛,不同於全掛車輛的特徵,因此我們只能按照半掛汽車列車相關規定來理解這一車型。(目前,法律上對於中置軸車輛的規定類似於空白。) 在國家相關規定中,(半)掛車都是貨運車輛,A2牽引車——准駕車輛: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這些都是體積非常龐大且載有重物的車型,車輛總重可達數十噸;拖掛式房車則是依靠牽引車行進的流動的家,按照國際慣例,拖掛式房車在行駛的過程中是不可以坐人的,車輛總重遠不及貨運車輛,僅有3噸左右。拖掛式房車可以被SUV、越野車、小轎車等輕松牽引。 法律規定全掛車是不可以上高速的,很多交通管理工作人員對全掛車、半掛車的概念理解不是很清楚,在拖掛式房車上高速時阻攔或者不予發放通行卡。 這里還要指出拖掛房車的剎車裝置和信號燈系統都是完備的,可以通過連接裝置與牽引車保持同步。 建議:在交法中劃分專門的拖掛式房車規定,下發專門通知規定,對交通管理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專門知識培訓。 2. 從已取得的拖掛式房車牌照看拖掛式房車的車輛類型 目前,拖掛式房車在國內上牌是非常困難的。關於它的類型界定在車管所也是很有爭議的。 在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中,車輛類型為輕型旅居半掛車或中型旅居半掛車。 輕型旅居半掛車:2009年4月,中天之星牌TC9010TLJ拖掛式A型";陶彼";房車在北京市北苑車輛管理所取得合法牌照。車牌號碼:京AE444掛,國產拖掛式房車,2009年4月13日領取牌照,發證機關: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中型旅居半掛車:2010年2月,德國進口賓仕盾拖掛式A型房車在四川成都取得合法牌照。車牌號碼:川A3954掛,德國進口拖掛式房車,2010年2月3日領取牌照,發證機關: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建議:劃定專門的拖掛式房車類別,規定、標准統一化,上牌手續明確化,無論是國產或者進口拖掛房車可以上牌。 3.拖掛式房車的上路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中規定「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雖然交法中明文規定小轎車可以牽引拖掛式房車,但並沒有明確指出小轎車等牽引拖掛式房車後能否進入高速行駛。在實際的道路行駛過程中,小轎車牽引房車上高速行駛基本都會被攔截或者是不予放行發卡。例如北京六環路、G4京港澳高速、京藏高速、京津高速等不予通行或者需要經過一番周折才發卡放行。 建議:明確規定取得牌照的拖掛式房車或者拖掛式房車新車可以合法上路。 4.拖掛式房車上路的通行費問題雖然目前在北京有時經過與高速公路收費人員近半個小時大費周章的溝通,能夠說服工作人員給以發卡放行,但在高速出口應該按照何種類型的車輛收費又成了新的問題。到目前為止,收費站工作人員對成功駛入高速公路的拖掛式房車有按照牽引車A型(小型客車)收取通行費的,有按照B型(8-19座客車)收取的,還有按照貨車來收取的。 建議:按照駕駛證上車輛的總重量及路途遠近收取過路費。 5.駕駛級別 駕駛證問題 在現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要申請增加准駕拖掛式房車(牽引車)的條件是非常高的,需要已經取得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准駕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大型客車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才可以,這些條件對於現在想購買拖掛式房車的人來說是很難在短時間內實現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一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申請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第十四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B1))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A3)、大型貨車(B2)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二)申請增加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B1)或者大型貨車(B2)准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A1)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並規定初次申領駕駛證的人員不能直接申請A1、A2、B1准駕車型,必須首先取得C1(小型汽車)或者B2(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並具備一定年限(C1到B1的年限為3年,B1到A1、A2年限分別為5年、3年;B2到A1、A2、B1的年限分別為5年、3年、1年的安全駕駛經歷後,方可申請。 建議:可以在駕校中增設專門的拖掛房車駕駛技術培訓課程及駕照考取考試,設定專門的拖掛式房車駕照類別。 6.關於牽引車輛等相關問題 除了以上關於拖掛式房車本身的問題外,還有牽引車輛、牽引小斗車攜帶ATV、摩托艇等設備的一些問題也需要相關部門解決。 對於大多數小轎車,在車輛說明中並沒有明確規定車輛能夠牽引的最大重量是多少,這就構成了車輛在牽引大重量拖掛式房車上路行駛時的安全隱患,相類似的問題還有車頂的承載能力,有些家庭在外出時會將一輛或多輛自行車等通過行李架裝在車頂,這些都是應該引起人們注意的。 對於在轎車、越野車後牽引鬥車攜帶ATV、摩托艇等上路還缺乏相應的規定,對於這一類型的牽引,交管工作人員更是不知該依據哪種規定能否放行、如何收費。 建議:相關部門要求對小轎車、越野車等增設牽引力、車頂承載力等說明項,依據重量或攜帶設備類型對斗車等進行專門規定。按照國際牽引拖掛式房車慣例,車後拖掛總重量不應超過牽引車輛自身總重的50%。附: 拖掛式房車在德國:牽引拖掛式房車具有專門的駕證類別E-B二、關於自行式房車1.車輛類型 在交管部門頒發的機動車行駛證中,對自行式房車的叫法各有不同,有小型專項作業車、小型專用客車、專用客車、小型客車、特種車等等,自行式房車還沒有統一的名稱,因此在實際運用中,很難准確選擇相應的法規條款。 建議:類型統一化,具備床鋪等生活起居設施的車輛統一稱為旅居車。2.額定載客 車輛長度在6米以下(按駕照規定C本准駕車輛長度6米以下)的自行式房車,額定乘坐人數有很大的差別:有的行駛證中載客核定人數僅為2人,有的4人,有的5人,有的6人,有的則多達8人。 建議:統一化,7人為宜。3.駕駛證級別在相關規定中,車輛長度6米及6米以上的載客汽車都屬於大型載客汽車,大型載客汽車需要A1型駕駛證才能夠合法上路。一般的自行式房車長度大約在5、6米左右,如果想擴大空間,自行式房車車輛長度必須增加,但載客人數並沒有發生變化,離條文中的大於等於20人相差很遠,但按照當前的規定C本是無法駕駛這樣的車輛的。國內的自行式房車以6至7米間的長度最為常見,C本准駕車輛長度則為6米以下,重量為3.5噸以下,最多承載9人,而在國外,類似於我國C本的駕照準駕車輛長度為7米以內,重量4.5噸,承載人數為9。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消費者的准駕車型是C1,六年一檢,而A1駕證需要二年一檢,並且申請增駕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需要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准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這么高的門檻對於普通的房車消費者來說太難了。 三、總結: 對於房車,我國還需要制定明確的、全套的、完整的行業管理規范,對自行式、拖掛式房車的類型劃分、領取牌照、駕駛證、上高速以及有關房車使用的相關各個方面都要有明確的規定。 對於拖掛式房車,需要有關部門制定專門的法規來明確車輛類別,完善上牌照程序,明確拖掛式房車可否上高速、過路費如何收取。 持有C1駕照的消費者希望能夠合法牽引拖掛式房車上路,可在接受駕校專門的拖掛房車駕駛技術培訓且考試合格後實現增駕。 自行式房車上牌照問題更明確化、統一化,過程更流暢。同時要考慮到房車與其他車輛在用途方面的不同,建議在駕照方面參照的頂乘坐人數來規定自行式房車駕照類別。(如持有藍牌C1的消費者可以駕駛額定乘坐人數在7人以內的自行式房車合法上路。) 對小轎車、越野車等設置牽引重量、車頂承載能力等參數說明,同時依據車輛牽連方式、信號燈等做出規定牽引車拖掛斗車等攜帶ATV、摩托艇等戶外設備時能否駛入高速。
② 拖掛式房車能不能上高速公路
拖掛式房車能上高速公路。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根據《關於促進自駕車旅居車旅遊發展的若干意見》旅發〔2016〕148號規定:對於列入《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國產旅居掛車及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進口旅居掛車,應當依法予以辦理機動車登記。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牽引裝置的小型客車,可以拖掛重量不超過2.5噸的中置軸旅居掛車上路行駛。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
③ 拖掛式房車在中國境內允許上牌嗎
拖掛式房車在中國境內允許上牌。
拖掛式房車只要有整車合格證、購車發票就可以正常上牌照,它的牌照是掛車牌照,與小汽車是獨立的。現在國內有很多房車企業都上的有拖掛式房車公告,都能正常上牌照。
④ 拖掛房車,旅居掛車有什麼相關政策限制
可以牽引多大的拖掛房車
按照GB1589-2016的規定,中置軸旅居掛車外尺寸限制如下:車長小於等於12米,車寬小於等於2.55米,車高小於等於4米,按照去年11部委的通知,中置軸旅居掛車的車重小於等於2.5噸,另外56條3款要求拖掛房車的車重要小於主車的車重(此款應該是針對貨運車輛的),國家正在制訂《旅居掛車技術要求》
⑤ 拖掛房車上牌上路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車友關心的問題全都在這里!
Hello,大家好!
對於拖掛房車很多人的態度都是愛恨交加,愛的是拖掛房車比起同價位的自行式房車擁有更大的空間和更好的使用靈活性;但「恨」的是,目前大部分人對於拖掛房車的相關政策並不是很熟悉,什麼車可以牽引?是否需要上牌?等等一系列問題,今天我們就跟大家好好聊聊關於拖掛房車上路的那些事兒!
好了,關於拖掛房車的一些普及性內容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如果有其它想要了解的房車相關知識,大家可以後台互動起來!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⑥ 你好,現在中國有關於拖掛房車的明確法律嗎例如可不可以上高速前車能不能拖......
你說的現在中國關於拖掛式房車的明確法律嗎?例如軻可不可以上高速前車能不能不能不能做多少個,一般情況下,除了半掛車,別的全掛車都不能夠上高速的,中國法律是明確規定的,而且在高速上面就是普通的汽車,是不允許拖掛別的汽車的,而且拖掛房車的話,就算在普通公路也很可能是不是很快就遇到交警攔截。
⑦ 車輛拉著拖掛式房車算是違法嗎
首先要確定一點,拖掛房車要不要掛牌照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什麼是機動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3.2規定:機動車是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掛車、有軌電車、特型機動車和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但不包括雖有動力裝置但最大設計車速、整備質量、外廓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拖掛式房車顯然屬於機動車的范疇,因此必須要掛牌照才能上路行駛。
拖掛房車都能通過登記而獲取牌照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規定: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只有工信部審核批準的正規機動車生產廠家將車型申報公告並通過後才能出具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所以沒有資質的小廠家生產的拖掛式房車只能放營地使用,不能上路行駛。
以上是比較明確的事情,大多數情況下不存在什麼爭議,而真正有爭議的是下面幾個問題。
一、駕照問題。
爭議最大的是持什麼駕照可以駕駛拖掛房車的問題。有人說是C本,有人說是B本,有人說是A2本,說A2本的有情可原,因為它有點像半掛車,而說B本的就純屬扯淡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規定: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什麼是「小型載客汽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第4條表1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中規定:汽車分為載客汽車和載貨汽車,載客汽車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小型載客汽車的定義是「車長小於6000mm且乘坐人數小於或等於9人的載客汽車,但不包括微型載客汽車。」什麼是微型載客汽車呢?「車長小於或等於3500mm且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小於或等於1000mL的載客汽車。」
什麼是「旅居掛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3730.1-2001《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2.2.3.1規定:旅居掛車是指「能夠提供活動睡具的中置軸掛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3.3.4規定:旅居掛車是指「裝備有睡具(可由桌椅轉換而來)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設施、用於旅行宿營的掛車,包括中置軸旅居掛車和旅居半掛車。」
那麼什麼是中置軸掛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3730.1-2001《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2.2.3規定:中置軸掛車是指「牽引裝置不能垂直移動(相對於掛車),車軸位於緊靠掛車的重心(當均勻載荷時)的掛車,這種車輛只有較小的垂直靜載荷作用於牽引車,不超過相當於掛車最大質量的10%或1000N的載荷(兩者取較小者)。其中一軸或多軸可由牽引車來驅動。」本條款經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於2002年9月24日以國標委工交函[2002]56號文批准,修改「1000N的載荷」為「10000N的載荷」。
A2本的駕駛證能駕駛什麼車呢?
2016年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郭聲琨簽署的公安部令第139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台的關於指導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的權威行政法令,其中准駕車型及代號表中A2本(牽引車)的准駕車輛為「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及B1、B2、C1、C2、C3、C4、M」
什麼是汽車列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3.4規定:「汽車列車由汽車(低速汽車除外)牽引掛車組成,包括乘用車列車、貨車列車和鉸接列車。」
什麼是乘用車列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3.4.1規定:「乘用車列車是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的組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4.16.2規定:組成乘用車列車的中置軸掛車應符合以下要求:A)中置軸掛車的總質量應小於或等於2500kg;B)中置軸掛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連接裝置;C)總質量大於750kg的中置軸掛車應裝備制動系統。
掛車按重量分幾種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第4條表1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中規定:掛車分為重型、中型、輕型。輕型掛車是指「總質量小於4500kg的掛車」。
答案逐漸清晰,敲黑板,注意了:A2本准駕「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不含「輕型」,而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屬於輕型汽車列車,是有關部門制定A2駕照準駕車型時明確規避的車型。因此駕照種類還是按拖掛的主車分類。
有人說:「轎車拉房車的話,轎車的性質就成了牽引車,必須按牽引車的駕照執行。」咱們還是引用法律法規和國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第5條表2《機動車結構術語分類表》中的內容,汽車分為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載客汽車術語中沒有「牽引車」三個字,載貨汽車分類里有「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其他再沒有見過這三個字。因此嚴格意義上講只有載貨汽車才有「牽引車」的明確定義,而載客汽車無論是否牽引拖掛式房車都不能定義為「牽引車」這是國家標准,不是我說的,也不是哪個個人有權自作主張定義的。
換句話說,駕駛一個不牽引半掛車斗的牽引車頭必須持有A2本而不是C本,因為無論是否牽引都改變不了它的載貨汽車牽引車性質,同樣駕駛一個拉房車的小型載客汽車也改變不了它的載客汽車性質,因此還是C本駕駛。
二、拖車鉤改裝合法性。
這里不提房車的改裝,只說拖車鉤改裝的合法性。先上法律: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拖車杠一般採用4~6mm厚的方管或圓管為主材,按照車尾特殊造型定製而成,比原車1mm左右厚度的壓型板防撞梁結實得多,加裝後顯然具備防撞能力,因此可以明確定義為防撞裝置。國家規定這種改裝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顯然是合法的。
有人說:「改變了車的外形參數,屬於非法改裝。」引用法律前我先反問一句「加裝的防撞裝置如果不比原車大或者長還怎麼防撞啊?」還是拿法律說事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註解與配套》中解釋,對於機動車的結構、構造和特徵,並不是一概不能改變,而只是不能擅自改變。如機動車所有人需要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改裝車型、改變車身顏色,則需要到機動車登記部門提出申請,在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變更、改裝審批證明後,就可以按照審批證明記載的事項對機動車進行改變,並在改變後向機動車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有些不需要申請可以直接改裝的項目就是《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三種情形。
上述第一款中「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說的是比如原來車是硬頂的,要改裝成敞篷的;或者原本四個車輪要改成六個車輪。這是對車輛本身的改動,明令禁止。而加裝防撞裝置,屬於給機動車添附配件,不屬於改變機動車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所以,加裝拖車鉤是沒有問題的。
三、主車牽引資質。
小型載客汽車機動車行駛證上有「准牽引總質量」一欄,有些交警拿這個說事兒,說沒標注的不允許牽引拖掛房車。首先,行駛證上不僅這一欄是空的,上面「核定載質量」也是空的,難道不能載東西嗎?載質量=總質量減去整備質量,總質量和整備質量都有,難道核定載質量不會算嗎?顯然不是。事實是這套行駛證的模板中這兩項是給貨車行駛證准備的,載客汽車根本沒有統計和登記過,不代表沒有這個能力。
還是拿法律說事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二)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三)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四)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五)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連牽引個故障車都沒說要牽引資質的事兒,那麼牽引個合法合規的完好的拖掛式房車怎麼非得要牽引資質呢?牽引資質根本就是貨車才有的,不懂裝懂的人才生搬硬套在乘用車上呢。
另外,如果「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里根本就沒有對「硬連接牽引裝置」進行細化規定尚且合法,那麼有國標規定的拖車鉤是不是更合法呢?
詳細內容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25980-2010/ISO1103:2007《道路車輛旅居掛車和輕型掛車的連接球尺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25988-2010/ISO3853:1994《道路車輛牽引旅居掛車或輕型掛車的牽引連接裝置機械強度試驗》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T5053.2-2006/ISO1724:2003《道路車輛牽引車與掛車之間電連接器7芯12V標准型(12N)》。
以前沒有拖掛式房車時各大車企對乘用車牽引質量問題都沒有概念,2018年1月1日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4.15.6首次規定:
具備牽引功能的乘用車,應在其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對以下事項加以說明:
——最大允許牽引質量(按中置軸掛車有無制動兩種情形分別描述);
——配備的電連接接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准號,及各接線的功能;
——配備的連接球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
——附加後視鏡及支架的安裝位置;
——允許牽引的中置軸掛車的尺寸限值;
——乘用車與中置軸掛車的制動系統連接要求及安裝和操作說明;
——乘用車列車的駕駛人員要求;
——乘用車列車在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看好了,是「首次」出現這樣的詳細規定,因此2018年以前生產、銷售、登記的乘用車是不可能有這些數據的,要尊重現實。
另外本條款還規定:4.15.7旅居掛車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應註明連接裝置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並明示車輛行駛過程中旅居室內不得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15.7規定:本標准較GB7258-2012新增的涉及車輛結構及安全裝置的技術要求,以及4.4.3.5中未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客車的核定成員數小於或等於56人的要求,不適用於本標准實施之日前出廠的機動車。
也就是說這個在說明書里標注最大允許牽引質量的規定作為一種技術要求,不適用於2018年1月1日以前出廠的乘用車,因此管理部門無權要求以前登記的乘用車具備「准牽引總質量」這一欄的數據。
另外大家可以看一看今年登記的車輛行駛證這一欄到底是「0」還是確切的數字,或是以前的「--」。如果依舊是「--」,說明車管所還是不登記准牽引總質量,跟消費者無關。
四、高速公路和市區限行規定。
經常遇到高速公路不讓拖掛式房車上路的事情,問管理人員為什麼,他們也說不清楚,只是說領導說不讓上。我現在來告訴你領導為什麼不讓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表明的最高時速是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你的領導肯定是把輕型中置軸旅居掛車歸類為全掛拖斗車了。國家相關部委早就知道你領導要犯這樣的錯誤,因此2015年4月8日由公安部下達了《關於規范旅居掛車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5]134號,明確規定拖掛房車上路的合法權益。這個通知在網上有很多網友分享,但是在公安部官網上查不到。不要緊,小暢專門找公安部官網警事咨詢里詢問了,查詢碼8160171750,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查,絕對真實有效。只要你在中國境內上高速,把這條給他看,肯定讓你過。如果他說「我們這里沒執行著這個文件」,請按瀆職罪報警。
有時候在大中城市外環會遇到攔截黃牌貨車的,不讓進市區。旅居掛車雖然是掛的黃色牌照,但不屬於貨車,不在攔截范圍之內。有些地方有限行措施,每天限行兩個尾號或者5個尾號,旅居掛車都不在限行車輛類型範圍內,只要你的主車不違規就可以了。小暢至今未獲悉那個城市對旅居掛車出台過任何限制性交通管制措施。
除了這四點爭議比較大的問題之外,小編還搜羅了一些網友經常提出的問題。
多大的拖掛房車允許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1589-2016《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4.1.1.2表2其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規定:中置軸、牽引桿掛車的長度限值為12000mm,寬度限值2550mm,高度限值4000mm,其中車廂長度限值為8000mm(中置軸車輛運輸掛車除外)。乘用車列車的長度限值為14500mm,寬度限值2550mm,高度限值4000mm。
高速公路如何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行業標准JT/T 489-2003《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5.2規定:當單車拖拽另一輛掛車時,該組合車輛的車型按照高於主車一個類別的車型分類標准執行。
其他:
根據2018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中對於乘用車列車的規范性條款,摘抄如下:
3.2.1.1乘用車釋義:設計和製造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它可以裝置一定的專用設備或器具,也可以牽引一輛中置軸掛車。
3.3.2中置軸掛車釋義:牽引裝置不能垂直移動(相對於掛車),車軸位於緊靠掛車的重心(當均勻載荷時)的掛車,這種車輛只有較小的垂直靜載荷作用於牽引車,不超過相當於掛車最大質量的10%或 10000N的 載荷(兩者取較小者)。其中一軸或多軸可由牽引車來驅動。【GB1589-2016,定義3.13】
3.3旅居掛車釋義:裝備有睡具(可由桌椅轉換而來)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設施、用於旅行宿營的掛車,包括中置軸旅居掛車和旅居半掛車。
3.4.1乘用車列車釋義: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的組合。
4.1.2表一備注b乘用車、旅居車可不標發動機最大凈功率轉速,但還應標明發動機排量,乘用車具備牽引功能時還應標明最大允許牽引質量。
4.4.6.3旅居掛車不核定乘坐人數。
4.5比功率釋義:發動機最大凈功率(或0.9倍的發動機額定功率或0.9倍的發動機標定功率)與機動車最大允許總質量之比。
4.7.4旅居車和旅居掛車旅居室內的專用裝備設施應明示相應的安全使用規定。
4.15.6具備牽引功能的乘用車,應在其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對以下事項加以說明:
——最大允許牽引質量(按中置軸掛車有無制動兩種情形分別描述);
——配備的電連接接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准號,及各接線的功能;
——配備的連接球頭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
——附加後視鏡及支架的安裝位置;
——允許牽引的中置軸掛車的尺寸限值;
——乘用車與中置軸掛車的制動系統連接要求及安裝和操作說明;
——乘用車列車的駕駛人員要求;
——乘用車列車在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4.15.7旅居掛車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應註明連接裝置對應的國家標准或國際標准號,並明示車輛行駛過程中旅居室內不得載人。
4.16乘用車列車的特殊要求
4.16.1組成乘用車列車的乘用車應符合以下要求:
A)乘用車車寬應大於或等於1650mm;
B)乘用車應裝備防抱制動裝置(ABS);
C)乘用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電連接接頭,乘用車到掛車輸出端的電路容量應大於或等於20A;
D)乘用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A50連接球頭,連接球頭應位於車輛縱向中心線上(偏差應小於或等於10mm)。
4.16.2組成乘用車列車的中置軸掛車應符合以下要求:
A)中置軸掛車的總質量應小於或等於2500kg;
B)中置軸掛車應裝備符合標准規定的連接裝置;
C)總質量大於750kg的中置軸掛車應裝備制動系統。
4.16.3乘用車列車應符合以下要求:
A)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的電連接器、電纜線的型號和尺寸相互匹配;
B)對於全輪和後輪驅動的乘用車,中置軸掛車總質量與乘用車整備質量的比小於或等於1.5;對於前輪驅動的乘用車,中置軸掛車的總質量與乘用車整備質量的比小於或等於1.0;
C)對於無制動的中置軸掛車,掛車總質量與乘用車整備質量的比值小於或等於0.6;
D)所有車輛牽引支架配備安全鏈,以保證在列車制動前掛車和牽引車不能分離且掛車具備一定的轉向能力;
E)作用在連接裝置上的垂直載荷同時滿足:
——大於或等於乘用車最大允許牽引質量的4%且大於或等於25kg;
——小於或等於乘用車最大允許牽引質量的10%且乘用車後軸軸荷小於或等於允許軸荷。
F)乘用車列車的比功率大於或等於20kw/t;
G)不使用任何工具即可安全地連接或者斷開乘用車和中置軸掛車;
H)中置軸掛車的轉向、制動等信號與乘用車的信號一致。
8.4旅居掛車可不粘貼車身反游標識。
8.6.10a)由中性點絕緣關系供電的旅居車和旅居掛車應配備良好的接地系統,其接地電阻應小於或等於50Ω,旅居車廂及用電設備均應進行接地保護。
上述法律條款及國標均為現行,有據可查。
⑧ 拖掛房車,旅居掛車有什麼相關政策限制,家用小汽車作為動力
可以牽引多大的拖掛房車
按照GB1589-2016的規定,中置軸旅居掛車外尺寸限制如下:車長小於等於12米,車寬小於等於2.55米,車高小於等於4米,按照去年11部委的通知,中置軸旅居掛車的車重小於等於2.5噸,另外56條3款要求拖掛房車的車重要小於主車的車重(此款應該是針對貨運車輛的),國家正在制訂《旅居掛車技術要求》
⑨ 拖掛房車上路到底要什麼條件有沒有比較權威的說法 要不要上牌,能不能上高速,需要什麼駕駛證
按現行法規,最簡單的就是中置軸拖掛房車。家用小型車拖掛中置軸輕型房車不需要有單獨的執照,使用C1駕照就可以。
理論上可以拖帶2.5噸的中置軸,上高速要求拖車不超過700公斤,要求剎車、燈光、連接等都符合要求,拖帶時不得乘人,時速不得超過70KM,拖車按一輛車收費。
⑩ 求教單軸,雙軸,中置軸,後置軸拖掛房車
中置軸的拖掛式小型房車新的也就是幾萬塊,在北京每年房車展上都有產品推出。山東這方面廠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