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人怎麼去台灣旅遊
『壹』 大陸人可以去台灣嗎,為什麼
依照目前兩岸的緩和形式以及交流開放形勢,大陸人是可以去台灣的。但是去台灣有幾種目的:
1.旅遊訪問。現在台灣每天有近三千大陸遊客前往台灣旅遊,規定必須團進團出,自由行還沒有開放。旅遊時間10天。如果是台灣方面機構邀請訪問,會議等等,停留時間由主辦方申請。
2.探親。依照規定三等親之內可以前往台灣探親、探病、奔喪等等。第一次允許停留時間三個月,第二次之後為半年。
3.學術、藝術交流。有學校、社會法人要求大陸教育工作者、藝術工作者前往台灣進行學術交流、表演演出。停留時間由主辦方申請。
4.定居。與台灣人結婚的配偶,婚生子女,有合法手續的收養子女。年滿14周歲之前的兒童,可以放棄大陸戶籍之後前往台灣定居。配偶則需要在台灣居住時間累積超過兩年之後,可以申請。並依照每年開放的名額逐步發放身份證。
5.特殊情況。由第三地進入台灣,可以停留時間三個月。如有特殊情況,經出入境管理局、內政部核准,可以定居。
6.商務考察。在大陸投資超過1000萬台幣的台資企業,或和台灣企業有交易往來行為,每年超過3000萬的公司。可以有台灣母公司或合作公司邀請,派遣大陸的員工或管理人員到台灣培訓、會議、交流、考察。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貳』 現在大陸人可以去台灣旅遊嗎
當然是可以的,我去年就去了趟金門島,要辦台灣的簽證,不難,和辦一般的簽證是一樣的,從金門島就有飛機可以飛台中啊,台南啊,什麼的,很方便,價格當然不是很便宜了,其實你想知道更多的話呢可以在淘寶網上的淘寶旅遊搜索一下的,它有一個目的地的選項欄,可以在裡面輸入台灣就會有選項的,非常方便,希望能幫到你
『叄』 請問內陸人有哪些方式可以去台灣
從平潭坐船過去(不過是偷渡行為)
先到香港然後轉機
坐廈門到直通金門的船然後再轉
坐馬尾到直通馬祖的船然後再轉
『肆』 內地人去台灣 怎麼辦簽證
去台灣的出入境簽證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申請前往台灣,由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代辦的,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伍』 大陸人去台灣怎麼去啊 是要簽證嗎
需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而台灣方面也會在發相應的《入台證》。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是中國大陸地區居民往來中國台灣地區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台證》一起檢查。
拓展資料:
台灣發的入台證--《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往來通行證》(簡稱入台證)。這是入、出境台灣以及登機、上船時主要需要的證件。
申請入台證,需要符合開放城市、擁有戶籍、年齡等條件外,除了學生,還需要提供財力證明。
持有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簡稱《大陸證》或《台灣通行證》)和六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個人游簽注(簽注字頭為「G」)。
往來通行證辦理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本人個人身份證原件,留存身份證正面復印件。
3、申請人未滿16周歲,交驗監護人同意出境的聲明及居民身份證明。
4、申請人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現役軍人申請大陸證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陸』 大陸個人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條件
1、大陸地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灣地區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台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公民出入台灣地區證件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 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 「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申請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相片(見標准)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首次申請須另外提交相同規格的相片2張。
(二)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提交戶口簿。
(三)提交具有經營赴台旅遊資質的組團旅行社出具的團隊旅遊辦證名單表。
(四)旅遊團領隊申辦證件及簽注由其所在的組團社統一向組團社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交驗組團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遊領隊證。其中異地申請的,由審批機關發函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查相關情況後予以辦理。
(五)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後提交申請。
(六)持證人遺失證件,向原受理申請的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提交證件報失地警察機關出具的證明。
(七)證件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證件內頁用完,證件損毀的須申請換發,提交原《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但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辦理或代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相應資料;申請人年滿70周歲可以委託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須提交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九)申請人另需按組團旅遊社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辦理「入台許可」。
『柒』 大陸人如何去台灣旅遊
現在不是又開了一個旅遊的嗎。。可以去的地方比以前多很多了。。不過好像有限定省份的。。你要是不是開放省份的居民就不能去。。而且要在自己戶口所在地的旅行社報名。。不過蠻貴的就是了。。10天游要1萬多。。
『捌』 現在大陸人可以去台灣嗎
現在大陸人可以去台灣嗎?
..在有限度內的條件可以
什麼條件可以?
..任何中國居民要何法到台灣 目前只有以下列之方法
1.隨團觀光旅遊(不能自由旅行)
2.到台灣的公司參訪(須有台灣公司的邀請函)
3.和台灣人結婚(目前已經有20萬個大陸新郎或新娘)
4.到台灣短期探親(在台灣有直系親屬年紀已經很大)
5.到台灣參加國際性質比賽
6.其他特殊理由(例如"奔喪.參展)
如果可以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居民申辦赴台灣地區手續
A.申辦渠道和程序--居民前往台灣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或者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即可按照本市居民申辦出國手續的申請渠道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或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提出申請時應回答有關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1)交驗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
2)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和兩張照片(照片規格為:小2寸23mm*40mm);
3)在職、在校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非在職、在校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
4)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其中「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是指:
1.前往定居,須提交能在台灣定居的證明;
2.探親、訪友,須提交台灣親友關系的證明;
3.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費用的證明;
4.接受、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
5.處理婚姻事物,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6.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
7.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提交台灣機構、團體、個人邀請或者同意參加該活動的證明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對申請人去台灣參加上述活動的批文;
8.《台灣地區旅行證》(副本);
9.邀請人的台灣居民身份證件;
10各縣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
B.審批時限--由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直接受理的赴台申請,可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與否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由各區、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赴台申請,可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與否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因特殊情況需緊急赴台的申請,可隨時辦理。本市居民經批准前往台灣的,由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持證人應當在所持證件簽注的有效期內前往,除定居的以外,應當按期返回。
申請赴台灣地區手續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申請審批表和照片。
2.提交大陸居民前往台灣旅遊證。
3.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對居民赴台灣地區的申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將在8~15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人認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
C.居民申請前往台灣需提交的相應證明:
1)前往定居,須提交能在台灣定居的證明;
2)探親,訪友,須提交台灣親友關系證明;
3)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費用證明;
4)接收和處理財產,需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
5)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6)處理親友的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
7)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提交台灣相應機構,團體,個人邀請或者同意參加該項活動的證明(直接到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辦理)
8)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為防止滯留途中進入不了台灣,申請時須提交入台許可證明。
D.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有以下情形之1者,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3.被判刑罰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5.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E.簽署意見的單位和許可權--凡申請出國(境)的申請人需由工作單位或派出所對申請人出國簽署出具審查意見,意見直接填寫在申請表的相應欄目內並加蓋公章,由負責人簽名並加蓋行政公章。。審查意見應包括:申請表內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5種情形,是否同意申請人出境等。具體要求如下:
1.國家公職人員,由其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2.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意見;其中寒暑假期間可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見。
3.國有集體企業員工或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集體企業員工,由所在企業法人代表或其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簽署意見,法人代表本人出國,由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中方雇員,由相應的中方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4.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集體企業員工,由所在企業法人代表或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簽署意見。
5.人、檔分離人員,須由現在工作單位和檔案所在單位同時簽署意見和蓋章;停薪留職人員須提交停薪留職證明;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職業介紹中心的須由中心蓋章;
6.其他人員,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由派出所出具意見的,意見應填寫在單位意見欄。
F.護照
1.護照有效期5年。其護照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5年,持照人在護照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可申請延期,無須提交證明材料。特殊情況可持有關簽證證明提前辦理。超過有效期的護照為失效護照,不辦理延期手續。護照的延期,在國內,由原發照機關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在國外,由我駐外使領館辦理。
2.護照因已延期兩次即將期滿或簽證頁用完不能再延長有效期限,或者被損壞不能繼續使用的,可申請換發;護照遺失的,在取得護照遺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報失證明並在省級報紙登報聲明護照作廢的,可申請補發新護照。護照的換發,補發,在國內,由原發照機關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在國外,由駐外使領館辦理。特殊情況可由原發照機關或上級公安機關委託就近的公安機關辦理。
3.公安機關在批准領發護照的同時,附發出境登記卡。出境登記卡的出境事由分別填寫「定居 」,「短期出境 」,「旅遊」(指團組出國旅遊)。持定居出境事由登記卡,除團體旅遊簽證外獲得任何簽證都可出境;持短期出境登記卡,獲得長期定居簽證的,提交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同意的意見,並同時注銷戶口和糧食關系後,即可換發「定居」事由出境登記卡。 領取護照後首次出境前變更前往國的,憑簽證或相應函件換發出境登記卡。
4.公民申請出境要有正當理由,不得弄虛作假,對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如假關系,假邀請,假單位政審簽意見蓋章等)騙領護照及證件的,對組織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騙領護照證件的及其協助者,將依法處理;對買賣、偽造護照證件等違法犯罪活動要依法嚴懲。
5.護照收費標准為:工本費100元人民幣,手續費5元,護照延期,加註,每人次20元。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手續費5元;工本費50元,簽注20元、加註項20元。
『玖』 內地人去台灣旅遊幾天
旅遊幾天都可以,主要可以看個人喜好,真要說什麼時候的話,寒假來。原因是台灣夏季多台風,撞上行程的話,不免讓人煩躁,出外又得擔心安全問題。
至於行程,建議可以去窮游網、螞蜂窩之類的網站尋找喜歡的景點,我現在現寫一篇也不會寫得比他們更好了,畢竟那裡是專業的。另外既然有親戚,直接問他們不是更好嗎XD 還可以拜託他們當司機。
電子產品,如果僅僅是指手機的話,我想不會比較便宜吧,因為手機要便宜都要加上資費套餐,可是你一定是買空機,倒不如在大陸買。不過眼見為實,來的話可以去光華商場跟它的周邊看看,那邊是台北市3C商品最密集的地方,地方在市民大道上,問你親戚就知道了。
『拾』 大陸人怎麼去台灣
現在只能參加旅行社團體旅遊去台灣 大陸居民到以下這些都是經過國家審核通過,基本上都可以放心報名參加 首批11家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業務旅行社報名,包括: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康輝旅行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旅行社總社、中信旅遊總公司、港中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國婦女旅行社、北京神舟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海峽旅行社、中國民間國際旅遊公司、北京台灣會館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須要先辦理以下事項: 大陸居民須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旅遊簽注(簽注字頭為L,以下簡稱簽注),所以要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及簽注。 辦理手續所需資料: 1)親自如實填寫新版「大陸地區來台觀光旅行申請書」一份,不得空白,簡體版無效。 2)有效大陸居民身份證影印本(清晰)。 3)有效護照影印本,證件有效期為七個月或以上(清晰)。 4)在職人員需提供任職六個月以上的單位在職證明一份。在職證明必須以公司抬頭紙(有抬頭,公司電話及地址),內容應有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任職日期、單位、職務、直屬主管詳細聯絡電話並加蓋公司或機構印章。必須寫明自某年某月工作至今,工作年限至少半年以上,還須寫明月薪或年薪。 5)近三個月兩寸半身正面脫帽相片6張(相片背面寫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備註:如果客人不能提供在職證明須提供在學證明或財力證明,則需備齊以下證件: 1)退休人員則需提供人民幣五萬元的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存款期為三個月之前存入)和退休證;此證明開出後,銀行會凍結存款三個月。 2)學生須與父母同行,提供學生證影印、各級學校出具的在校證明(要有校長或班主任的名稱和電話,同時要提供學校的地址)和全家的戶口本復印件; 3)申請人到市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申請,未滿16周歲和70周歲以上的大陸居民申請因私赴台,可以由其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應邀赴台,可以由組團單位集中代辦。代辦的,提交代辦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一)祖國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地區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 (二)祖國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地區,須履行下列手續: 1、 交身份、戶口證明; 2、 填寫前往台灣申請表; 3、 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 4、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即:前往定居,須提交確能在台灣定居的證明;探親、訪友,須提交台灣親友關系的證明;接受、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 應邀赴台交流(通稱公務),指團組或個人應邀赴台進行文化、教育、科學、技術、衛生、體育、新聞等各項交流和參觀、訪問、考察、舉辦展覽以及進行經濟貿易等活動。赴台交流需經過立項、報批兩個程序。 1、立項程序 申請立項材料:申請立項請示報告、台方邀請函、在台期間日程安排、台方邀請單位背景及資信情況、擬赴台人員情況等材料。 交流項目經批准立項後,被邀請單位和個人方可回復對方接受邀請,並通知台方辦理入台手續。 立項材料按行政隸屬關繫上報。 2、報批程序 上報審批村料:申請赴台請示報告、台方邀請函、在台活動日程、赴台人員名單。必要時應提供台方政治社會背景、資信和赴台人員參加研討會的論文或論文提綱以及台方邀請其他大陸人員的情況。 對年事已高或身體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員,應附所在單位或組團單位同意並負擔意外情況費用的證明和省級醫院開具的同意長途旅行的體檢證明。 赴台人員名單按規定填寫,即如實填寫清楚赴台人員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和職務、赴台身份、戶口所在地等,按戶口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填寫,各一式四份。 交流項目批准後,國台辦開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員應嚴格遵守「赴台批件」核準的時間,按時返回。 赴台人員持國台辦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或經授權的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3、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公安部門所需材料:國台辦開具的「赴台批件」。(團組領隊附原件、其他人用復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員所在單位出具介紹信;台方邀請函及「入台證」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備復印件)、戶口本(備復印件)及 4張二寸免冠護照用照片。 有的地區規定在申請辦理赴台證件時,須提供由當地台辦開具的有關證明。 非公職人員赴台,持國台辦公函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辦有關赴台手續。 4、通關換證事項 赴台人員可通過我任何一個開放口岸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