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景區安全主管部門旅遊法
❶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提出什麼措施
一、本法適用的地域范圍
本條對旅遊法適用的地域范圍作出了明確表述。旅遊法作為國內法,其效力僅限於我國境內的旅遊活動和旅遊經營活動。一是在我國境內的旅遊活動,主要包括我國公民在境內的旅遊活動和外國旅遊者的入境旅遊活動;二是在我國境內,通過旅行社等經營者組織的,由我國境內赴境外的團隊旅遊活動,即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遊活動的全程,包括對派出領隊的管理、對境外導游和旅遊者活動的監督、勸阻、旅遊活動的內容安排都適用本法。對於個人出境旅遊活動,則主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關法律。需要指出的是,旅遊者在境外旅遊活動應當遵守相關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同時,按照屬人管轄原則,本法對中國公民在境外的一些旅遊活動及行為也提出了要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遊者也應當遵守。對於出境和入境的含義,《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九條作出了具體規定,即:出境,是指由中國內地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由中國內地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由中國大陸前往台灣地區;入境,是指由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進入中國內地,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進人中國內地,由台灣地區進入中國大陸。
二、本法適用的主體行為范圍
根據本條規定,旅遊法規范和調整的對象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從事游覽、度假、休閑等形式的旅遊活動;一類是為這些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從主體范圍來說,本條未對本法的適用主體作出具體限定,因此凡從事上述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本法。對於行為范圍,除了觀光、休閑、度假等有特定目的的旅遊活動和經營行為外,由於旅遊涉及面廣,包含了吃、住、行、游、購、娛各個環節,本法規定,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其他行業的經營行為也納入本法調整范圍。雖然上述適用范圍較寬,但在旅遊經營行為和旅遊服務合同的適用方面更側重於對招徠、組織、接待等組織旅遊活動的行為進行規范。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到目前我國旅遊市場不正當競爭問題較為嚴重,特別是「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等問題也主要出現在組織團隊旅遊活動中,因此本法對此作出了更具針對性的規定。對於個體旅遊者參加的自助游、自駕游等旅遊活動,其相關法律關系可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民事法律進行調整,同時本法對旅遊者權利義務和旅遊者安全保障的規定也適用個體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的相關法律關系。
❷ 旅遊法中的旅遊主管部門是哪個層級
你好!
國家旅遊局是國務院主管旅遊業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旅遊局(委)是地方旅遊行業的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地(州、市)、縣旅遊局三級地方旅遊行政管理體系,地方各級旅遊局是當地旅遊工作的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受同級地方政府和上一級旅遊局的雙重領導,以地方政府領導為主,負責轄區內的旅遊行業管理工作。
❸ 旅遊景點的A級是怎麼規定的
4A標准:
由國家旅遊局提出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從景區的旅遊交通、游覽、旅遊安全、衛生、郵電服務、旅遊購物、經營管理、資源和環境的保護、旅遊資源吸引力、市場吸引力等方面,將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為五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AAAA、AAAA、AAA、AA、A級旅遊區(點),旨在加強對旅遊區(點)的管理,提高旅遊區(點)服務質量,維護旅遊區(點)和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新增的AAAAA級主要從細節、景區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❹ 旅遊法中涉及旅遊綜合管理制度的規范主要有哪三個方面
《旅遊法》中涉及旅遊綜合管理制度的規范,主要由哪三個方面?《旅遊法》中涉及旅遊綜合管理制度規范的,首先一定要對旅客負責,旅客的安全性跟旅客的舒適性以及旅客的回顧性。
❺ 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
一、與旅遊法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標准
1、《旅遊法》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二、與星級酒店、綠色飯店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3、《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4、《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5、《綠色飯店等級評定規定》
6、《綠色旅遊飯店評定標准(附附錄A、附錄B)》
三、與美麗鄉村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7、《美麗鄉村建設指南》
8、《民族民俗文化旅遊示範區認定》
9、《農家樂經營服務規范》
四、福建省和旅遊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10、《福建省旅遊條例》

(5)a級景區安全主管部門旅遊法擴展閱讀:
在法律層級上,除了《旅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外,我國規范旅遊活動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相關司法解釋方面,其中還有:
1、規范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
2、規范旅行社旅遊經營活動的有《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等。
3、規范導游和領隊旅遊活動的有《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等。
4、規范旅遊安全的有《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
5、規范旅遊糾紛處理的有《旅遊投訴處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問題的通知》等。
6、現行有效調整旅遊活動的一般性法律還包括《合同法》、《環境保護法》、《公司法》、《刑法》等。
❻ 旅遊法規定,哪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有權實施監督檢查的
我國對旅遊業的管理採取政府部門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方式。
國家旅遊局是國務院主管旅遊業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旅遊局(委)是地方旅遊行業的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地(州、市)、縣旅遊局三級地方旅遊行政管理體系,地方各級旅遊局是當地旅遊工作的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受同級地方政府和上一級旅遊局的雙重領導,以地方政府領導為主,負責轄區內的旅遊行業管理工作。
中國旅遊協會是旅遊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由中國旅遊行業的有關社團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組成的全國綜合性旅遊行業協會。
對於資源類旅遊項目,涉及到風景名勝、文物古跡、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等許多不同類型的資源范疇。按照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旅遊資源按不同屬性,分別由建設、文物、林業、國土資源、旅遊等有關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其中: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評定和管理風景名勝區;旅遊部門負責評定和管理A級旅遊區(點);文物部門負責評定和管理文物保護單位;林業部門負責評定和管理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則分別由環保、林業、農業、海洋和國土資源等部門主管。
自然保護區是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國家對自然保護區實行綜合管理與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國務院林業、農業、地質礦產、水利、海洋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主管有關的自然保護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的設置和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在旅遊客運業務方面,主管部門還有國家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負責統籌全國公路管理工作,制訂部門規章及制訂公路發展規劃和具體實施方針;各級人民政府均設交通廳(或交通局、交通委員會)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各級人民政府主管本地公路、水路等交通事業的職能部門,在各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的領導及指導下統籌本地區公路管理工作、制訂公路發展規劃和具體實施方針,以及負責全國及省級公路的發展、建設、養護和管理。
旅行社業務為許可經營。經營旅行社業務,應當報經有權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國家旅遊局依據旅遊業發展的狀況,制訂旅行社業務年檢考核指標,統一組織全國旅行社業務年檢工作,並由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對於酒店業經營,除了旅遊主管部門外,公安、工商、物價、環保、衛生檢疫、城建城管等部門也根據職責分工實施對各類旅遊飯店企業的監管。
❼ 有什麼法律依據界定旅遊景區范圍
(一)現役軍人(含軍校學員)、軍隊離退休幹部、70周歲以上老人、殘疾人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免票。65 -69周歲老人持本人有效證件購半價票。
(二)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兒童實行免票,1.2—1.5米(含1.5米)兒童購半價票。
(三)在校全日制大、中、小學校學生憑本人有效學生證有相應的優惠門票(半價-7折不等)。有些景點會通過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來判定是否享有半票優惠,也挺合理的。
(四)有些景點會對持有記者證的,攝影師相關證件,文物局工作人員相關證件等會有相應的優惠政策。
《旅遊法》第十一條 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 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園、旅遊景點等場所,應當對老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條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校在節假日期間將文化體育設施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社區中的公益性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網服務。
❽ 最新《旅遊法》對旅遊業有哪些規定
第三章 旅遊規劃和促進
第十七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旅遊資源豐富的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對跨行政區域且適宜進行整體利用的旅遊資源進行利用時,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或者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編制統一的旅遊發展規劃。
第十八條
旅遊發展規劃應當包括旅遊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旅遊資源保護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遊產品開發、旅遊服務質量提升、旅遊文化建設、旅遊形象推廣、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要求和促進措施等內容。
根據旅遊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編制重點旅遊資源開發利用的專項規劃,對特定區域內的旅遊項目、設施和服務功能配套提出專門要求。
第十九條 旅遊發展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以及其他自然資源和文物等人文資源的保護和利用規劃相銜接。
第二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應當充分考慮相關旅遊項目、設施的空間布局和建設用地要求。規劃和建設交通、通信、供水、供電、環保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應當兼顧旅遊業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對自然資源和文物等人文資源進行旅遊利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資源、生態保護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維護當地傳統文化和習俗,維護資源的區域整體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並考慮軍事設施保護的需要。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資源保護和旅遊利用狀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本級政府編制的旅遊發展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並組織實施有利於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產業政策,推進旅遊休閑體系建設,採取措施推動區域旅遊合作,鼓勵跨區域旅遊線路和產品開發,促進旅遊與工業、農業、商業、文化、衛生、體育、科教等領域的融合,扶持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旅遊業發展。
第二十四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金,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旅遊公共服務和旅遊形象推廣。
第二十五條
國家制定並實施旅遊形象推廣戰略。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國家旅遊形象的境外推廣工作,建立旅遊形象推廣機構和網路,開展旅遊國際合作與交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籌組織本地的旅遊形象推廣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建立旅遊公共信息和咨詢平台,無償向旅遊者提供旅遊景區、線路、交通、氣象、住宿、安全、醫療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詢服務。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需要在交通樞紐、商業中心和旅遊者集中場所設置旅遊咨詢中心,在景區和通往主要景區的道路設置旅遊指示標識。
旅遊資源豐富的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建立旅遊客運專線或者遊客中轉站,為旅遊者在城市及周邊旅遊提供服務。
第二十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發展旅遊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旅遊從業人員素質。
❾ 和旅遊相關的法律法規
1、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行政許可辦法
2、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3、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法
4、文化和旅遊部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
5、文化和旅遊部 導游管理辦法
(9)a級景區安全主管部門旅遊法擴展閱讀:
以下是規范性文件,非法律法規,均來自於文化和旅遊部:
1、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加強旅遊誠信建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的通知
2、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境游市場監管的通知
3、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換發電子導游證相關事宜的補充通知
4、辦公室關於加強出境旅遊管理規范出境旅遊經營的緊急通知
5、國家旅遊局關於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6、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領隊管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❿ 目前我國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旅遊投訴暫行規定》。
規范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
旅遊交通運輸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等。旅遊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0)a級景區安全主管部門旅遊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是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
旅遊法調整旅遊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以旅遊法律關系為調整對象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包括狹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和其他調整旅遊活動中各種法律關系的有關法律、法規,也包括國務院及旅遊主管部門制定頒布的單行旅遊行政法規 和部門規章 。
旅遊法概念,既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也包括地方的法規;既包括本國制定的法律、法規,也包括經我國政府簽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國際條約、國際協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