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旅遊安全事故責任認定書
⑴ 旅行社組織旅遊發生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1.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搶救,特別是重傷旅遊者,要對其止血,包紮,實行初步處理。 2.設法打電話呼叫救護車或攔車將受傷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搶救。 3.指定專人保護現場,盡快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人調查處理。 4.在公安人員未到之前,如因組織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 5.公安人員進行調查時,接待人員與駕駛員應實事求是的介紹事故發生的狀況,不得隱瞞和推卸責任。 6.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後,接待人員要迅速向旅行社領導報告事故與人員受傷情況,聽其指示,要求派車將未受傷和輕傷者接回飯店或繼續旅遊活動。同時做好旅遊者安定工作。 7.旅行社管理者與接待人員要前往醫院看望住院治療的旅遊者,表示慰問。 8.對事故中死亡的旅遊者,應按有關死亡事故處理程序妥善處理。
⑵ 安全事故責任書
那不可能,交警必須出具書面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簡易程序的也是有效的,必要的話,還要下達正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沒有認定書的,可以找交警要,交警必須給,這個是他的職責所在。有了書面認定書才能按照執行。有些是交警在現場說的事故責任劃分,最後都要到交警隊拿到書面認定書。
⑶ 旅遊途中,所乘旅遊公司提供的車輛發生事故,交通事故認定為該車輛司機負全責。
問:旅遊途中,所乘旅遊公司提供的車輛發生事故,交通事故認定為該車輛司機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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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具體看交管部門的事故認定,劃分責任,依據責任經行賠償,如果對事故認定書不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憑據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⑷ 旅行社組織旅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
1、發生交通事故後,根據當時情況可以分三條路:1、如果損失不大或只有輕微財產損失,雙方協商解決。2、如果雙方事故較大,財產損失大或者有人員受傷,馬上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3、如果發生大的人員傷亡事故,向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報警,撥打120並通知保險公司,千萬不要駕車逃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如果造成事故現場無法認定,逃逸方要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為以後的權利主張埋下了很大的隱患。如果造成人員死亡,並在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還要承擔刑事責任,為以後的量刑造成隱患。
2、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接到報警電話後會及時出警,事故當事人要積極配合,對交警部門事故勘察過程中出現的情況要積極協助,如實陳述現場發生的情況,為交警部門及時出具事故認定打好基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交警部門一般會在事故發生後10天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在勘驗,鑒定後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有四種形式,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當事人對事故認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復核。該復核將是最終復核。
3、及時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主要就是車輛的損失和人員的傷害。對於車輛的損失,可以要求交警部門委託物價部門對事故車輛進行損失評估。該評估的損失可以在以後的調解或訴訟中,作為向事故對方請求賠償的依據。
4、及時搶救受傷人員
對受傷的人員要進行及時搶救,對住院期間的花費單據和病歷要保存好。對住院期間的誤工收入,陪護人員的護理費用要出具證明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由醫院在醫囑中註明。如果受傷嚴重可以出院後進行傷殘鑒定,鑒定傷殘等級,護理人員,護理天數等法定事項。
二、調解或者訴訟。
1、在交警部門的調節。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通過友好協商,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節生效後,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交警部門的調解並不影響當事人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2、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可以更大的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因為法院會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作出裁決,該裁決具有最終的權威性,具有權威的公示效力,並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在訴訟過程中要注意對造成的損失,做好舉證准備,准備必要的單據、鑒定材料、准備好相應的法律依據等,必要時可以委託律師幫助。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好自己的權益,防止對方濫用權利。
三、關於交強險的問題
隨著我國車輛的增多,交通事故發生率的提高,存在很多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法獲的有效賠償的問題。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扭曲了人們對道德風險的認識,使很多受害者得不到及時的賠償,引發出新的社會矛盾。於是國務院下發了《第三者強制責任險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對沒有入交強險的車輛進行雙倍罰款的規定。使交強險成為一種車輛的法定險種,具有強制參加的效力。並且投保費越來越地,保險額越來越高。使因為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人的保障越來越高。當前我國交強險分為,有責的保險額為:人身傷殘死亡為110000元,醫療費10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無責任的保險額為:傷殘死亡為10000元,醫療費2000元,財產損失100元。一般法院在審判時會對損失額進行分類,在保險額度內支持一方當事人的觀點,也有的法院不主張分類,在保險額度內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律師的參與對當事人的利益可以最大化的維護。
發生交通事故是任何人多不願看到,不願發生的事情。不但造成人們精力物力,財力的損失,還會影響整個家庭和諧。同時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對社會造成了安全隱患。希望大家能安全駕駛,尊章駕駛,為維護安定、祥和的局面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⑸ 旅遊意外險中事故證明怎麼寫
如果您購買了意外保險,發生意外事故索賠時,就需要准備「意外事故證明」材料。相應的材料應根據事故發生原因,由對應的監管機構出具:如道路交通事故可向交警部門索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意外被打傷或遭搶劫可以提供110報警或公安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火災事故需由消防部門出具「事故證明」;工傷事故應由所在單位提供「事故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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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旅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准
關於旅遊交通事故中的責任認定的規定有:司機一般會認定為工傷,車上的乘客屬於「車上人員」,因此其不能獲得交強險的賠償,但是能依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或者《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向旅遊公司索賠,若屬於租賃車輛的由旅遊公司進行賠償,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