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車隊安全管理規范
A. (交運發[2012]33號)《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試行)》適用范圍 是否適用公交與出租汽車企業
根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試行)》(交運發[2012]33號)第一章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企業。所以公交與出租汽車企業必須遵守本規范。
B. 兄弟們給點有關車隊的安全管理的文章
中文名稱: 李淵
又名: 唐高祖 字叔德
性別: 男
所屬年代: 唐代
民族: 漢族
生卒年: 566—635
相關事件: 均田制 李淵起事 玄武門之變
相關人物: 李世民 李密 李建成 隋文帝
生平簡介
李淵,唐代開國皇帝,字叔德,在位時間:618-626年。先世本為趙郡(今河北趙縣)李氏。祖父李虎,西魏時官至太尉。父李柄,北周時歷官御史大夫、安州總管、柱國大將軍。母為隋文帝獨孤皇後姐,故特見親重。隋煬帝即位後,李淵任滎陽(今河南鄭州)、樓煩(今山西靜樂)二郡太守。後被召為殿內少監,遷衛尉少卿。大業十一年(615),拜山西河東慰撫大使。十三年,拜太原留守。當時,隋末農民起義遍布全國。李淵自知無力鎮壓農民起義,又深曉煬帝猜忌嗜殺,政局動亂,難於自保,便與次子李世民在大業十三年五月起事,並從河東(今山西永濟西)召回長子李建成和四子李元吉。李淵起兵後,一面遣劉文靜出使突厥,請求始畢可汗派兵馬相助,一面召募軍隊,並於七月率師南下。此時瓦崗軍在李密領導下與困守洛陽的王世充激戰方酣,李淵乘隙進取關中。
十一月攻拔長安,在關中站穩了腳跟。李淵入長安後,立煬帝孫代王侑為天子(恭帝),改元義寧,遙尊煬帝為太上皇;又以楊侑名義自加假黃鉞、使持節、大都督內外諸軍事、尚書令、大丞相,進封唐王,綜理萬機。次年(618)五月,李淵稱帝,改國號唐,定都長安。不久唐統一了全國。李淵在位時期,依據隋文帝舊制,重新建立中央及地方行政制度,又修定律令格式,頒布均田制及租庸調制,重建府兵制,為唐代的職官、刑律、兵制、土地及課役等制度奠定了基礎。武德年間,統治集團內部充滿了復雜的斗爭。裴寂和劉文靜都是太原起兵時的佐命元從,裴寂深得唐高祖的寵信;劉文靜為秦王世民的心腹,自以才略功勛居裴寂之右而位居其下,意甚不平。李淵借故殺了劉文靜。秦王世民自認為在唐王朝建立的過程中,他的功業超過太子李建成,但因是次子無法繼承皇位;太子建成亦深知世民是自己皇儲的地位的重大威脅。於是,雙方展開了劇烈的爭奪皇位繼承權的斗爭。在這場政爭中,李淵則經常站在建成一邊。太子的心腹楊文斡受命召募壯士送長安,以供李建成發動政變時使用。
武德七年(624),有人向李淵揭穿這件事,李淵盛怒之下產生了廢李建成、改立李世民為太子的念頭,但並未實現。武德九年六月初四爆發了玄武門之變。在這次政變中,李世民殺李建成和李元吉,逼李淵立己為太子。不久,李淵退位為太上皇,李世民即位,是為唐太宗。李淵在度過一段閑散失意生活後,死於太安宮。廟號高祖。葬於獻陵。
C. 如何做好車隊安全防範工作
要做好車隊安全防範工作,就一定要緊緊抓住駕駛員和車輛做文章,才能達到安全預防的效果。
在車隊里抓安全預防要本著「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原則,我們經過多年的摸索出一套安全預防預控操作流程:即「1234」安全預防操作流程(1—是要強化責任心;2—是緊盯兩個現場;3—是扎實做好「三排查」、「三防一保」;4—是違法、事故做到「四不放過」。該操作流程在車隊層面做好安全預防工作是行之有效的法寶。
一、強化員工的責任心
首先車隊長要強化管理人員及駕駛員的工作責任心,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預防預控工作主要是做好人(駕駛員)與車的管理工作,駕駛員是預防預控工作的主體。強化駕駛員的責任心要從以下著手.正確引導、灌輸企業制度,法律法規的學習,安全教育培訓形式多樣化,不走過場,每月必須組織一次專題安全教育,安全員要按照要求制定有針對性的教材,(如:春、秋季度開展雨季安全行車、冬季開展惡劣天氣行車教育、客源高峰時期開展客傷預防教育、夜間行車警示教育、對車隊每起事故及典型重大事故案例進行分析講解吸取事故教訓等)。加強安全行車「二十字」訣的宣傳,安全行車培訓教育要抓住重點,應該採取更直觀PPT教學,應對所轄線路的道路狀況及特點開展針對性教育和提示。特別針對路口車速和道路交通流量時間、地點上的規律性,分析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採取開「小灶」方式開安全專題會。使每位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來提高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
二、緊盯兩個現場
每天在調度室、停車場及重點站台上,可以觀察到駕駛員的各種行為表現,心態的變化,情緒的波動,言語的表達,內心世界的反應,表現的淋漓盡致。所以,車隊要嚴格落實管理人員帶班制,車隊長在這方面要加強督導力度,要督促帶班管理人員、現場管理人員負起責任心,在現場要見事管事,以制度行規范,以理服人。做到多提醒、多溝通、多關心、多幫助、盡力解決好駕駛員的困難,針對目前天氣已進入夏季,關注督促駕駛員保證睡眠時間,要求駕駛員每天中午午休一會,給精神充電。做好駕駛員的防暑降溫工作,合理飲食講衛生,做好員工的後勤保障。關注駕駛員精神狀態確保駕駛員在營運中有一個平和的心態。為此,我們要把兩個現場及重點站台的維序作為安全預防的陣地來經營。
三、扎實做好「三排查」、「三防一保」
認真做好「三排查」及「三防一保」工作,根據駕駛員的年齡、性格、個人嗜好、家庭背景、思想作風、駕駛技術、駕駛作風、健康狀況製成個人安全行車檔案,進行分類評估,做到心中有數。對一些心態不好、不放心的駕駛員及時加以疏導,對一些駕駛技能不成熟的及時調整。要了解駕駛員的性格、脾氣、精神狀態,對新、老駕駛員要針對性的教育。對線路上新聘駕駛員進行上車跟蹤,定期對其進行談話並做好談話記錄。同時不定期召開駕駛員家屬座談會,了解駕駛員非工作時間段的情況,與家屬進行互動、溝通,對駕駛員的狀態情況能夠有個全面的掌握。把「家訪」及8小時以外的安全預防工作,納入車隊常態化管理。大力宣傳優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經驗,調動全體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將安全教育工作變成動力,營造比、學、趕、幫、超的良好氛圍,最終杜絕違法駕駛的陋習。車隊要求當班管理人員利用3G視頻對車輛運行狀況進行監控,並要求帶班人員做好相應的記錄。定期對車輛進行排查,重點檢查:制動、轉向、燈光、輪胎、傳動、放氣(水)及開關、雨刮器、消防器材等確保一切正常完好有效。要求當班人員堅持每天首末班出車前對道路進行勘察,對危險路口、路段及時提醒駕駛員並及時告知駕駛員如何操作與預防。根據天氣的變化,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四、 對違法、事故做到「四不放過」
在違法、事故處理上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發生事故後信息反饋要准確、及時,事故處理遵照總公司及分公司的規章流程操作。對發生事故、違法(違反「八項禁令」)的駕駛員及時按公司規定一律給予停班整改進行培訓考試,不及格者延期再培訓。整理出有代表性典型故事視頻組織駕駛員觀看。不定期的在調度室循環播放重大事故視頻,現場講解事故發生情況,並要求駕駛員寫出自己的感想。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吸取事故教訓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控制事故發生的頻率及起數。組織駕駛員到事故現場,開現場分析講解會,使駕駛員更直觀,針對自己平時的不規范行為及駕駛陋習進行梳理整改。同時堅持停車場夜間「三防一保」檢查,督促駕駛員收班後做好關窗、鎖門、斷電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如履薄冰,來不得半點疏忽和麻痹。關愛生命,就要先從遵章開始;關愛生命,就要嚴格的按「1234」安全預防流程去操作。事故的發生是可以預防的,是可控的。安全生產無小事,我們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全員安全責任意識、規范不安全行為、杜絕各種習慣性違章、違法行為,把事故苗頭控制在萌芽狀態。
D. 旅遊車安全防範措施
我公司結合實際,通過分析研究,部署了壓減交通違法行為的九項措施,實行以來確保了行車安全形勢的穩定。
1、提升安全行車思想認識高度
把安全行車上升到構建和諧企業,迎奧運、創建文明行業的思想高度,引導全員充分認識到安全行車的極端重要性,增強駕駛員安全行車的危機感、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樹立安全第一、安全事關全局的思想觀念。
2、強化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能教育
舉辦違章駕駛員工作質量提高班、組織駕駛員參觀事故展、聘請交通執法人員授課、以公布線路違章多發地點、攝像頭和懸掛橫幅、書寫板報、張貼言語溫馨的安全「小貼士」等宣教方式,營造良好的安全行車氛圍,使駕駛員處處能接受到安全教育,時時想著安全,把安全行車落實在行動中,反映在效果上。
3、開展隱患排查和實時監控並舉
每周六、日為安全行車隱患排查日,對所屬線路實行營業時間內的全過程安全監控,對於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三個到位」的方法處置,即:問題立即整改到位,當事駕駛員受教育到位,其他駕駛員知曉並引以為戒要到位。
4、加大考核力度與加強組織督導並重
將原來的違章考核指標改為按件數考核,按上月違章的件數,每月必須遞減1件,直至消滅違章,實行動態考核管理;按車隊交通違法行為的件數,增加專業管理人員經濟扣罰比重;對每月交通違法行為最多的車隊,車隊長、黨支部書記在公司安全專業會上接受質詢,提出整改措施;對交通違法行為超標車隊,依據當月違章超標的比例,公司向其出具「黃牌」或「紅牌」警示、懲戒。「黃牌」的車隊隊長要向公司做出深刻檢查和遞交整改報告;對「紅牌」的車隊,在除上述懲戒方式,還將派進工作督導組,幫助和督促車隊進行有效整改。
5、建立安全行車激勵機制
對於年度內消滅交通違法行為或在安全行車管理上有創新且有經驗可總結的車隊,進行通報表彰,並組織開展經驗交流活動,推廣其好的工作經驗及方法。
6、將貫標認證工作與安全行車有機相結台
運用ISO 9000科學的管理體系進一步規范安全行車管理,從編製作業指導書入手,按照策劃、實施、檢查、整改循環往復的工作程序,提高專業人員工作質量,強化安全行車管理。
7、把好駕駛員「入口關」和堅持教育培訓
結合票制票價改革和線網優化調整工作,對於需要分流的駕駛員,採用公布用人單位信息,駕駛員自助擇線路上崗的辦法,使分流駕駛員在心態上能夠保持舒暢、平和,從而保證安全行車。
8、制定新車安全行駛措施
針對大批量的更換新車,制定出台了新車安全行駛「七必須、七不準」措施,並通過一系列宣傳教育手段,使駕駛員知曉率、執行率達到100%,確保新車行車安全。
9、發揮組織優勢查找行車安全隱患
以「查找我們工作中的安全行車隱患」為題, 召開團員青年和職工代表參加座談會,從各個層次,各個角度深層次的查找安全行車管理中的隱患和問題,為強化安全管理諫言獻策。
實踐證明,通過上述措施的實行,我公司的安全形勢迅速好轉,安全行車的管理水平也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E.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三、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安全領導小組安全工作例會每月不少於一次,均要有會議記錄。安全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分析、總結本企業近期內安全工作的成績及存在問題,制定防範措施和整改方案,布置下階段的工作和任務,有效地開展安全活動。
二十四、安全學習日制度
安全學習日活動每周一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2小時。活動內容主要是:組織駕駛員、乘務員和管理人員傳達、學習有關安全行車的法規、文件、交流、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剖析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範措施和方法,並貫徹實施。駕駛員每月學習不得於2次,要有本人簽名的原始記錄。
一、 教育與培訓制度
組織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乘務員、車檢員進行以業務和技術為主要內容的集中教育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2天,教育培訓的主要項目有:①交通法規教育,②職業道德教育,③安全行車知識教育,④事故案例分析,⑤乘務服務標准及崗位職責,⑥車輛回場必檢業務常識和應注意事項。
二十五、車輛管理制度
(一) 嚴格執行交通部和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做到車輛來源合法,手續完備,證照齊全,按要求投保,強化車輛保障能力和管理。
(二) 必須執行「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各級維護,使車輛保持在良好的技術狀態下營運。
(三) 認真督促駕駛員做好也車前、行車途中、收車後的三檢工作,搞好日常維護。要嚴格執行車輛「回場必檢、合格放行」制度,要指定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和設施,對車輛的安全部件要逐次檢查登記,由檢驗員簽發合格證、車方憑證向車站報班。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和車輛不準進站配載,不準營運。
(四) 要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作業規范,做好維護、修理作業和輪胎使用規定,確保車況良好,附屬用具設施齊全有效。不準使用無廠牌、無標記的偽劣零配件。
(五) 要加強營運車輛的管理,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建立單車台賬、統一格式、記錄型號、使用數據、使用時間、行駛里程、維修技術等。
(六) 車輛技術檔案要做到一車一檔,每輛車的檔案包括,①購車發票,②道路運輸證,③車牌及線路牌,④行駛證,⑤進站證,⑥車輛押金單,⑦責任經營者及轉包記錄,⑧車輛變更記錄,⑨路費,⑩保險單等。
二十六、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凡新招聘的駕駛員都要通過政治思想、駕修技術、身體素質在方面考核,嚴格審查從業資格,駕駛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行車、業務知識、勞動紀律教育,錄用後應經過1-3個月的熟悉試用階段,試用合格後,方可單獨執行運輸任務。
(二)、嚴格加強車輛駕駛管理,抓好駕駛員安全行車可靠性鑒定,分類排隊,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技術,政治思想、交通法規的教育、培訓,使廣駕駛員遵紀守法,尊客愛貨,服從 管理,熱愛本職,遵章行車,自覺執行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駕駛員。
(三)、要督促駕駛員在執行運輸任務前自覺檢查車輛牌證、行車路單、客貨票據及隨車安全設備、工具等是否齊全可靠,檢查乘客人數是否超員或漏員,檢查核定行李情況,嚴禁「三品」上車。
(四)、要經常性地了解和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和精神姿態,及時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關心駕駛員生活,並給予必要幫助,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並不斷地改善他們工作和生活環境,同時,要注意勞逸結合, 防止駕駛員疲勞開車。
二十七、(五)、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安全駕駛操作規程,發生行車責任事故的駕駛員,要及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批評教育和嚴肅處理。
(六)、建立駕駛員技術檔案,做一人一檔,每名駕駛員檔案包括:①駕駛證,②從業資格證,③身份證,④招聘考核原始記錄,⑤聘用合同,⑥風險抵押金單,⑦安全公里記錄,⑧獎勵表彰記錄,⑨事故責任者檢討書,⑩處罰決定等。
二十八、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包括基礎資料檔案、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行車事故檔案三項。其中基礎資料檔案主要包括有關行車安全的法規、條例、規章制度,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主要包括 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名冊、駕駛員名冊、安全檢查記錄、安全例會記錄、安全活動記錄、事故隱患整改記錄等。行車事故檔案做到一事故一檔,記錄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及事故處理情況。資料包括:①事故現場圖,②事故報告,③事故責任認定書,④索賠資料,⑤肇事駕駛員檢討書,⑥事故責任者處理報告,⑦整改措施。
二十九、行車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制定行車安全考核招標並層層分解到各基層單位和相關部門。建立完整的崗位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做到年頭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小結,年尾有考核總結表彰。並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活動,確保行車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三十、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建立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對營運車輛、生產作業場所和生產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並要做好詳細記錄和簽章手續。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應制定方案及時整改。同時,對重點車隊、重點駕駛員、重點線路、重點運輸、重點季節進行重點監控管理。
安全檢查還包括對車輛進行動、靜態檢查和每年的年審、重大節假日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十一、車輛安全風險抱抵押制度
(一)、安全風險抵押標准:大客車10000元/輛,中巴客車5000元/輛。
(二)客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屬單位可先從該車風險抵押金中提款墊交,責任經營者事後補充缺額。
(三)車屬單位設立安全風險抵押金專門賬戶,專款專用,不得擠點挪用。
(四)責任經營者退出經營時,車屬單位應將抵押金如數退還,不得拖欠。
三十二、駕駛員行車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車屬單位經考核聘用駕駛員後,駕駛員必須交納行車安全風險抵押金,購買駕駛員安全行車保險後,才能正式上崗。
(二)受聘駕駛員要交納行車安全風險抵押金1000-2000元/人。駕駛員發生行車責任事故,車屬單位可按其應負責任的比例從抵押金中支付,駕駛員違反車屬單位規定需實施經濟處罰時,也可以抵押中扣除,事後駕駛員必須及時補足。解聘駕駛員,應退抵押金。
三十三、車輛安全互助金制度
(一)、各車屬單位要設立安全互助金,落實監管人員,設立專門賬戶,嚴格使用程序、互助金金額留作積累,不再退還。
(二)、安全互助金收款標准,根據車輛質量和車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大客車每月200-400元/輛,中巴客車每月100-200元/輛。
(三)運輸單位結互助金的使用、互助金發放標准應作出詳盡的規定,並公布於眾,監督實施。
(四)、車屬單位每年應從互助金的總額提取20%作為安全活動經費。
三十四、車輛安全例檢制度
(一)、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本單位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二)、要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檢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單位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四)、長途客車每班次進行一次安全例檢,短途客車每天進行一次安全例檢。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小時內有效。
三十五、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管理制度
(一)、根據(粵安監[2009]69號)文要求,本市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縣(區)際經上客運班車、旅遊包車、教練車全部要安裝和使用符合省標准以上的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以下簡稱GPS).
(二)、車屬單位要建立GPS監控平台,成立GPS監控小組,對本單位營運車輛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控,並認真做好監控記錄。
(三)、每個運輸單位的營運車輛應統一選擇一個GPS營運商經營,以便於管理和監控。
(四)、各運輸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具體的獎懲規定,對超速行駛和繞道行駛等違規行為的車輛進行懲罰,確保行車安全。
三十六、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一)、凡發生一般交通事故,車屬企業應在24小時內報告交通局。
(二)、凡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車屬企業應在接報後2小時內用電話報告交通局,並立即填報《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上報並及時續報事故傷亡人數變化、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三)、事故責任認定後,運輸企業應將事故責任認定書、整改措施及責任追究情況上報交通局。
(四)、運輸企業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准確、規范地填報《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統計表》。每月的月報表要在次月2日前上報交通局。
(五)、對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漏報的單位責任人,要作出嚴肅處理或通報批評,並取消其當年的評獎資格。
三十七、獎懲制度
建立安全機構,進行安全目標考核,對安全行車、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受到損失的事故責任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F.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後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
(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准,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並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台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准(「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准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並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後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並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並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後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G. 如何寫車隊的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為加強車輛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車輛運行安全,更好地為局機關服務,特製定以下制度: 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車輛駕駛員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行車思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二)車輛駕駛員應注意行車安全,嚴禁酒後駕車。 (三)車輛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 (四)車輛駕駛員應服從辦公室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車和隨意交換車輛,更不得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五)車輛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礦工。(六)車輛駕駛員對車輛要經常進行保養和檢查,保持車容車貌的整潔干凈。 (七)車輛駕駛員應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對車輛的購進時間、產地、型號、金額、行駛里程、維修及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以便更好的地了解和使用車輛。 二、派車制度 (一)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局領導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 (二)除局領導用車外,一律實行派車單制度。申請用車必須由股室提出,填報「局派車單」並提前1天通知辦公室, 以便統籌安排。特殊情況需臨時用車,視事情的輕重緩急決定派車。(三)用車股室應按派車單填寫的時間、地點用車,使用車輛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定計劃或用公車辦私事,如有此情況,駕駛員有權拒絕。 (四)車輛因公出縣城區域須經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五)股室用車實行定額管理。 三、車輛入庫制度 車輛必須入庫(長途出外),遇特殊情況不能入庫須經批准,駕駛員休假,鑰匙交辦公室,車輛需入庫。方可實施。 五、駕駛員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全月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者,發月度安全獎20元。全年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無交通違章者, 年終發安全獎200元。 2、司機補貼實行月度固定補貼制度,補貼金額由辦公室確定,不另報銷加班、誤餐等費用。縣外長途可另報長途補助。 (二)懲罰制度: 1、不服從調度,無正當理由拒絕出車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耽誤出車者,每次扣10元。 3、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非司機和非在崗司機)發現後,一次扣50元,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4、行車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違章罰款,財務不予報銷。年度發生過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理賠的, 本年度不發給保險公司返還的保險獎。 5、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經濟損失500元以上的扣發當月安全獎;1000元以上的扣發季度安全獎;3000元以上扣發半年安全獎,重大交通事故扣發全年安全獎...
H. 車隊管理制度怎麼寫啊
轉載一則,供參考。
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公務用車的需要,特製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企業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的辦公用車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企業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後方可出車。
第5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註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後,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車隊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車隊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後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後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後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後開車,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並說明原因。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後,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營運。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塗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准,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度不好,影響企業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後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車隊長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車隊長審查後制訂修理計劃後,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企業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行政管理部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I. 車隊管理制度
車 隊 管 理 工 作 制 度
為使車隊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和責任心,確保安全用車,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製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車輛使用規定
(一)確保老部長用車,保證老幹部的各項重大政治活動以及辦領導和傳送文件用車。
(二)嚴格控制一般性用車,各處(室)用車由處長或副處長提前一天通知車隊隊長,排隊用車,以西單為中心兩站內不派車。
(三)大型政治活動用車,由有關處(室)做出安排,車隊負責落實車輛。
(四)車隊隊長負責車輛的調度和管理,司機出車需經隊長指派,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出車,車輛要當日入庫,有特殊情況向隊長報告,批准後方可帶車回家,注意存放、看管好車輛。
(五)在保證完成我辦各項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其他單位、個人用車,須收取一定的費用。
二、駕駛員管理規定
(一)熱愛本職工作,講文明、講禮貌,對乘車人服務熱情、周到。
(二)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規定,加強安全學習、增強安全意識。車隊負責人全面負責車隊安全工作。要經常對安全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違章、交通安全事故。
(三)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病假需要有醫生證明,有事必須提前請假。
(四)服從隊長調度、分配工作,無出車任務時,不得擅自離崗。駕駛員如有事外出,應按規定提前請假,並須隊長批准。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不做有損單位和集體聲譽的事。
(五)車輛實行專車專人保管,未經處長報分管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駕車外出過夜,不準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車輛一律停放本單位車庫內。
(六)駕駛員出車應按時准點到達指定地點,出車結束後應回車隊報到。
(七)駕駛員上班要著裝整潔,儀表端莊,言談、舉止、待人、接物要規范,禮貌待人。
(八)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注意保養車輛,杜絕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如遇車輛機械故障須到指定修理廠報修。
(九)駕駛員如遇交通事故,應及時通知車隊隊長及保險公司,並由交管部門鑒定責任,按有關處理辦法辦理。
(十)嚴格執行考核登記制度,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登記表,寫明車號、出車事由、出車到達地點和用車時限。
三、駕駛員管理獎懲規定
為加強司機的組織紀律性,提高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圓滿完成本職工作,特製定本制度。
(一)獎勵
1、安全獎每人每月100元。
2、獲國家糧食局、西城區、二龍路地區先進駕駛員稱號或被評為交通安全積極分子的駕駛員每次獎勵200元。
3、獲北京市市級先進駕駛員稱號每次獎勵400元。
4、獲國家糧食局、西城區安全先進單位每人獎勵300元。
(二)懲罰
1、不注意整潔及保養車輛,經多次抽查不合格者扣發當月安全獎。
2、因責任心不強,發生機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經濟損失的10%賠償。
3、無故遲到或上班不請假外出者,扣發當月安全獎。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情節較重的扣發當月安全獎,必要時停職檢查,停職檢查期間停發崗位津貼。
5、曠工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6、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扣發當月安全獎;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三)交通事故賠償
1、發生交通事故主要責任的,扣發6—12個月安全獎,並按經濟損失3%賠償。
2、發生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的,扣發3—6個月安全獎,並按經濟損失2%賠償。
3、發生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的,扣發當月安全獎,並按經濟損失1%賠償或免於賠償。
4、發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銷駕駛執照的,調離司機崗位。
J.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並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各崗位,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內容應當包括:
(一)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二)分管安全生產和運輸經營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三)管理科室、分公司等部門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四)車隊和車隊隊長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五)崗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第十四條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與各分支機構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制定明確的考核指標,定期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及獎懲情況。
第十五條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實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安全生產的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及監督的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企業各職能部門、各崗位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六條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標准,組織落實相關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並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客運駕駛人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三)依法建立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
(八)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九)定期組織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十)按相關規定報告道路旅客運輸生產安全事故,嚴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工作;
(十一)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定期公布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和積極採納工會、職工關於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第十七條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負有下列職責:
(一)監督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參與企業安全生產決策;
(二)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客運駕駛人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相關技術規范,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督促貫徹執行;
(三)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管理目標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參與企業營運車輛的選型和客運駕駛人的招聘等安全運營工作;
(四)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經費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實施或監督相關部門實施;
(五)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其他安全問題應當督促相關部門立即處理,情況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活動,並立即上報。對相關管理部門抄告、通報的車輛和客運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及時處理;
(六)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七)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和分析工作;
(八)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