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計劃
① 求衛生院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隱患本人感覺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基礎工作方面: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消防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是否建立並具有可操作性,日常針對消防安全所開展的一系列隱患排查治理的相應記錄是否齊全,並妥善存檔。
2、現場管理方面:包括現場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沙、鍬、桶)的配備數量是否充足、是否在有效期;安全通道是否暢通,撤離標志是否清晰醒目;安全用電情況;場所內著火源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等。
3、具體的整治工作計劃包括:存在隱患、隱患整改措施、隱患整改負責人、整改時間,落實「四定」的原則。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要結合單位實際情況來制定。
② 百貨商場消防工作計劃範例
消防工作的計劃主要應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訂,現簡述如下:
1、防火巡查檢查計劃。防火巡查要求每天進行,百貨商場每兩小時進行一次,要明確巡查人員、時間、頻次和內容;防火檢查每月進行一次,要安排好檢查計劃。
2、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計劃。重點消防單位每年要開展至少一次全員消防培訓,新進、轉崗員工要及時進行培訓。消防控制室人員要經培訓後持證上崗。
3、消防應急滅火疏散演習計劃。重點消防單位每年至少開展兩次滅火疏散演習,要早作計劃。
4、火災隱患整改及消防設施、器材維護計劃。對已知的火災隱患做好整改計劃,對自動消防設施、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做好維修保養的計劃。
5、消防組織機構、隊伍、職責、經費落實計劃。
6、消防工作會議、獎懲計劃。
以上內容可從網上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來進一步明確和具體。
其二,關於消防應急問題,通常要制訂單位的消防應急滅火疏散預案,其制訂要則有四條:
1、明確組織機構。在應急情況下,要求的組織機構有滅火行動組、報警聯絡組、疏散引導組、領導保障和防護救護組。明確人員、責任、行動方案。
2、明確制訂滅火行動計劃,假設起火部位,落實滅火人員,行動方法,所使用的滅火器材設備。
3、明確制訂報警聯絡行動計劃,落實報告火警的人員,通報其他員工的方法,信息溝通的措施。
4、明確制訂疏散引導行動計劃。落實引導人員和區域,火災中逃生疏散防煙方法,疏散後集合清點人數,其他緊張疏散的渠道。
5、配合消防隊的行動措施。在消防隊到場時,如何進行配合行動的計劃及措施。
③ 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的保障措施
(一)出台配套措施。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和特點,因地制宜制定五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分年度、類別,量化目標,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根據本綱要要求,出台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措施,積極探索開展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
(二)健全宣傳隊伍。各地應建立以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單位專兼職宣傳人員為主體、消防志願者廣泛參與,多種形式並存、人數眾多、覆蓋面廣的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隊伍。單位應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員、保安人員組成的消防宣傳隊伍;社區應建立由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人員、協管員、志願者、預備役人員等參加的消防宣傳隊伍;農村應建立由基層幹部、群眾組成的消防宣傳隊伍。
(三)完善宣傳設施。積極推動消防博物館、教育館(室)、宣傳車、主題公園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設施建設。到2015年底,縣級行政區域依託消防隊(站)、博物館、文化館、公園、學校,建成1個以上功能設施比較齊全、能同時容納50人以上參觀的消防科普教育場館;60%以上縣級行政區域配備消防宣傳車。
(四)發揮媒體作用。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大眾媒體以及數字媒體、手機報、手機電視、公共視聽載體(包括戶外電子屏、樓宇視頻)等新興媒體應廣泛、深入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公益宣傳,在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重點防火時期和「119消防日」期間應刊播消防安全常識及公益廣告,開展針對性的提示宣傳。
(五)創新消防文化。積極推動消防文化事業創新發展,鼓勵創作消防文藝精品,不斷推出消防影視劇、消防動漫、游戲等;鼓勵開展群眾性消防文藝活動,舉辦群眾喜聞樂見的專題晚會、巡迴演出、文藝匯演等。
(六)開展主題活動。每年「119消防日」宣傳活動期間和重要防火時期,各級政府應廣泛開展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區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
(七)保障宣傳經費。各地要將消防宣傳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建設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宣傳設施、配備消防宣傳車、製作消防宣傳品和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志願活動等提供經費保障,確保綱要順利實施。有關部門、單位和團體應根據本綱要明確的職責任務,安排落實所需經費。
(八)加強督導考評。各地要建立專門的考評指標體系,制定宣傳評估標准,委託有關機構監測、評估,組織開展督導檢查考核,推動本綱要的貫徹實施。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改革宣傳內容、方法、手段,創造性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④ 跪求商場開業前三個月的消防工作計劃!!!
一、是需要商場的裝修工程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書;
二、需辦理商場開業前消防手續,表格要求見下面: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
消防安全檢查申請表
申請單位(公章)申報時間:××年××月××日
場所名稱 ××歌舞廳 主要負責人 李××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街甲2號 建築結構 框架-剪力牆
場所面積 2000M2 使用層數 1-2層
聯系人 張×× 聯系電話 12345678
場所性質 □√公共娛樂場所
□賓館 □飯店 □商場 □集貿市場 □體育場館 □客運車站候車室
□客運碼頭候船廳 □民用機場航站樓 □會堂 □其他
與其他單位共用建築情況 名 稱 北京××酒店有限公司 建築面積 53000 M2
建築層數 26層 建築高度 85M
場所消防驗收或備案 情 況 □√消防驗收合格 文 號:京公消驗【2009】第××號
□消防竣工驗收備案 備案號:
□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合格
現有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水噴霧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 □泡沫滅火系統 □乾粉滅火系統
□√室內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機械防煙設施
□√機械排煙設施 □√應急廣播 □√應急照明
□√消防電梯 □√消防控制室
□其他消防設施:
□√安全出口 數量:6個
□√滅火器 種類、型號和實有數量:5kg乾粉滅火器60個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6)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⑤ 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 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二、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3、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並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葯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⑥ 如何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要詳細一點的。
建議從組織和制度開始吧,這些都是不要錢的,落實起來比較快。
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賬,你會發現你哪些不夠,哪些需要完善和健全。
我給你列一個台賬資料表目錄,供參考
一、單位消防安全總體概況
1 單位建築的消防行政許可法律文書及文號
2 單位總平面規劃圖
3 單位消防設施總平面點點陣圖
4 單位消防水源示意圖
5 單位重點部位及主要概況
6 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
7 單位消防安全告知書
8 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總結
二、消防組織制度篇
1 確定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單位文件形式)、明確單位有關崗位消防責任
2 定期工作計劃和行政例會
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動火審批制度
4 文件形式確定單位專職消防隊隊員、職責、制度及訓練、考核制度
5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有總結評比,火災事故責任有追究
三、隱患檢查整改篇
1 單位防火檢查並有紙質記錄,每月一次
2 單位每日防火巡查並有紙質記錄、有巡邏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公眾聚集場所2小時1次,主管簽名
3 班前、班後檢查交接記錄
4 單位防火巡查、檢查發現的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計劃和復查通知書
5 火災隱患整改有罰兌現,有評比
四、宣傳教育培訓篇
1 消防控制室人員持證上崗,並會熟練操作消防設施,單位電焊、氣焊操作工持證上崗
2 單位有多處固定的員工消防知識宣傳窗及消防宣傳氛圍
3 重點部位、重要場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禁止、提示性標識
4 單位組織員工定期培訓(公眾聚集場所半年一次,新上崗或進入新崗位),
有火災案例警示教育
5 單位員工「三懂三會」達到100%
6 單位確定專職消防安全教育員
7 單位消防設施有標識有使用說明
8 單位員工有消防常識手冊或讀本,做到有問必答,普及率達到100%
9 部位、樓層場所有消防安全溫馨提示
10 單位消防車位、消防燈管面有標識
五、疏散逃生演練篇
1 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處置程序和措施,重點單位每年兩次
2 單位確定疏散引導員
3 單位每層、每個部位有消防安全疏散逃生示意圖
4 單位重要崗位、重要場所配備防護面罩
5 單位組織的培訓演練由文字和圖片影相資料
六、消防設施器材篇
1 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總量表
2 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修記錄,明確保養責任人
3 單位消防設施器材損耗、增加明細表
4 單位消防設施器材有標識、會使用
5 單位消防控制室按規定標准要求設置
6 單位自動消防設施有年度檢測報告
附 消防安全培訓資料
附 消防法律法規
附 消防檢查表
附 政府消防資料
⑦ 班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安全就是生命,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順利進行的基礎和保障。在上學年,通過學校、家庭以及所有任課教師的共同努力,我們班裡的學生形成了一定的安全概念。本學期,我們將繼續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根據學生的特點,繼續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並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經常強調安全的重要性,將放學前「一分鍾安全教育」貫徹到底。具體工作措施如下:
1、繼續抓好安全教育:
我班將充分利用手抄報宣傳陣地,以及通過老師晨讀和周四班會,繼續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學生高度認識「安全第一」。做到反復強調,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2、進一步完善規范制度:
我班將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學生做操、集會、上課、下課上學放學、勞動等等都將作出明確規定,規范程序。同時,還將經常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查,發現問題,盡快解決。
3、加強落實防範措施:
我班將進一步加強和落實防盜、防火、防水、防毒、防活動傷害等防範措施嚴格按上級要求辦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並作好妥善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來校、回家途中注意安全。路上車輛穿梭,街上人多擁擠,孩子們要提高警惕,及時避讓,不打鬧玩耍。雨雪天路滑,請多加小心!
(2)、食品衛生也要注意安全。過期霉變的食物不可入口,隔夜的食物也要進行必要的處理。養成飯前便後勤洗手的習慣,防止病從口入。路邊攤販的食物盡量少吃,一來怕學生吃了不幹凈的食物引發疾病,二則杜絕一些刺激性強、含激素食物影響他們的食慾,甚至影響健康成長。讓學生在身體出現不適等情況下,主動及時地告訴老師、告知家長,以免耽誤去醫院檢查治療。
(3)、不玩水,不在水塘、河溪、井邊等地逗留。不玩電,少接觸電源開關,濕手不碰帶電體(電燈、電視機、電風扇……)。
(4)、課間提倡文明休息,不大聲喧嘩,講文明話。不玩帶危險性游戲,不在走廊、樓梯間追跑、推搡、打鬧、摔跤,也不在樓道上玩拍球跳繩等體育活動。體育課認真聽取老師的要求,注意安全。
(5)、盡量不帶錢和貴重物品來校,自己的物品保管好,拾到或丟了什麼東西,及時報告老師。
安全是學校的第一等大事,讓我們全體師生行動起來,人人講安全,個個關心安全,時時處處綳緊安全這根弦,不懈怠,不放鬆,為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校園而努力。
⑧ 求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的具體內容
日前,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衛生部、廣電總局、安監總局等8個部門聯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以下簡稱《綱要》)正式頒布。這是我國第一份多個職能部門參與制定的針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規范性文件。《綱要》的頒布實施,對於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增強全社會抗禦火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近年來,隨著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的頒布施行,在各級公安消防部門的大力推動下,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取得了明顯成效,全民消防安全意識逐步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也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由於受歷史和現實等多方面因素制約,現階段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仍然存在機制不完善、形式單調、責任不落實、覆蓋面不夠廣、針對性不夠強、宣傳經費不保障等問題,未真正形成全社會人人參與、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消防宣傳教育格局,致使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滯後,人為因素火災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失。
《綱要》立足實際,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消防法》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為依據,旨在通過全社會共同努力,各部門齊抓共管,長期、廣泛、因地制宜地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激發公民關注消防安全、學習消防知識、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夯實公共消防安全基礎,減少火災危害,為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奮斗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
《綱要》共分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主要內容、職責分工、保障措施四個部分,明確了「十二五」時期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工作目標:到2015年底,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人民團體、社會單位依法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機制基本形成、隊伍普遍建立、設施較為完備、形式與內容滿足社會需要;公益化和市場化結合、普遍宣傳教育與重點宣傳教育結合、專業隊伍與群眾力量結合的宣傳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督察、考評、監測體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和火災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識得到廣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普遍提高,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顯增強;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事故明顯減少,全國火災形勢保持平穩。
為實現以上目標,《綱要》指出,要在開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基礎上,重點針對家庭和社區、學校、農村、人員密集場所、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專項行動,不斷健全、完善和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責任制,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增強全社會抗禦火災的能力。
學習、宣傳、實施《綱要》,是當前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團體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人民政府應將實施《綱要》納入消防安全聯席會、防火安全委員會議事日程,加強工作領導,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職能部門協作機制、新聞媒體聯動機制、考核獎懲機制和問責機制。宣傳、公安、教育、民政、文化、衛生、廣播影視和安全生產監管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團體應切實履行職責、發揮優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進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為確保將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綱要》從健全宣傳隊伍、完善宣傳設施、發揮媒體作用、開展主題活動等八個方面,明確了保障措施。各地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制定五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建立以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單位專兼職宣傳人員為主體、消防志願者廣泛參與,多種形式並存、人數眾多、覆蓋面廣的社會化消防宣傳隊伍。要積極推動消防博物館、教育館(室)、宣傳車、主題公園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設施建設。要充分發揮各種大眾媒體和新興媒體,廣泛、深入地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公益宣傳。要積極推動消防文化事業創新發展,廣泛組織開展群眾性消防文藝活動,不斷增強消防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同時,《綱要》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將消防宣傳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建設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宣傳設施、配備消防宣傳車、製作消防宣傳品和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志願活動等提供經費保障,確保《綱要》順利實施。有關部門、單位和團體也應根據《綱要》明確的職責任務,安排落實所需經費。各地應建立《綱要》實施的考評指標體系,制定宣傳評估標准,委託有關機構進行監測、評估,跟蹤督導檢查考核,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確保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深入人心,取得明顯效果。 (責任編輯:郭虹汛)
⑨ 誰能給我一份酒店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責任制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工地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8號)、《吉林省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針對施工進程的特點、採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適用、經濟合理。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本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建設工程
依據消防法條文釋義修改,指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堆放各種建築材料、設備的倉庫或堆場;施工工地現場工作人員辦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臨時性生活用建築物;施工作業區以及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臨時變電所(配電箱)、乙炔發生器間、油漆間、木工間、電工間、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
辦公生活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為施工工地現場工作人員提供辦公、生活、住宿等臨時性活動的區域。
施工作業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具體施工作業的活動區域
倉庫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於集中儲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區域。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一般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應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時明確雙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
對建築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應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總承包單位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與分包單位逐一訂立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施工工地各責任單位應在編制生產計劃時,落實防火措施,並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預算。
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單位應當在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實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宜參保火災公共責任險。
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將下列資料存檔備查:
1)施工現場平面圖,並標明各臨時建築物的使用性質;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及品種、數量清單;
3) 施工人員數量和住宿情況清單;
4)施工進度計劃;
5)防火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滅火設備布置平面圖;
7)消防器材和其它滅火設施的配置清單;
8)其它需要存檔的資料。
4.2 建設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對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
明確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施工單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施工工地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對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應明確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並明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包單位應設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組織制訂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將檢查情況匯總並逐級上報。
根據建設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
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並嚴格履行動用明火的審批手續。
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責任人應對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施工工地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的崗位職責,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並在工地入口處設置消防組織架構圖,明確人員及聯系方式。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工程實施總承包的,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申報:
1)高度超過50 m的建築工程;
2)單幢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公共建築工程或商場部分面積大於10000㎡的商住樓建築工程;
3)總投資超過5000萬元的甲乙類廠房、裝置、儲罐和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其他工業廠房(不含土地費用,下同);
4)佔地面積大於1500㎡甲乙類倉庫和佔地面積大於12000㎡的丙類倉庫、物流中心;
5)軌道交通、隧道、大橋、碼頭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氣站及加油加氣合建站;
7)佔地面積大於10公頃的總體工程;
8)經消防性能化設計或評估的特殊工程;
9)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建設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的其他工程。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建築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制定符合本工程實際的滅火預案;
3)在編制施工生產計劃的同時,落實防火措施,並為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組織制定符合工程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4.4.5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針對工程特點,擬定施工工程消防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確定防火重點部位,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消防資格,確定分包單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組建分包單位義務消防隊;
3)組織施工工地人員和分包隊伍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有計劃地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演練;
4)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好施工工地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負責維修保養工作;
5)開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負責對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改;
6)負責對明火作業的管理,嚴格落實三級動火制度,檢查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7)負責對分包隊伍的防火管理;
8)負責做好防火基礎資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檔;
9)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負責對分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管理,自覺遵守施工工地的各項消防安全規定;
2)服從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各項消防安全要求,並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分包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對防火重點部位進行每日巡查;
4)對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無遮擋,特殊工種人員以及其他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等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防火檢查。
工程監理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
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在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安裝前,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不能同意使用或者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字確認。
5 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
一般規定
施工工地的平面布局應當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
施工現場各區域之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l)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米之外。
2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應分別存放,做到一物一庫,且設置在施工作業區、生活辦公區25m之外。
3 施工工地宜設有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於4米,保證臨警時消防車能停靠施救。
4 建築物高度超過24米時,施工單位應當落實臨時水源,設置高層臨時供水管網和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電源應單獨設置。
5 在建工程禁止作為施工和其他人員的住宿場所使用。
6 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電源線必須分開設置,並配備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
7 施工工地應當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8 施工工地應當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8kg滅火器每組不少於兩具,並應設置在醒目和便於取用的地方。
9 在施工工地建築內及建築物屋頂上製作防水層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並有專人看護。
10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禁止在施工工地焚燒。施工剩餘的油漆、稀料應集中存放在安全地點。
11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內禁止隨處吸煙。除倉庫區外,每區可以設置一個吸煙區,煙蒂應當丟入有水的煙缸內。
12 在施工工地的辦公生活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具有火災危險的部位,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識。
辦公生活區防火安全
1 施工工地生活區內搭建廚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間不得與辦公、住宿混合,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選擇安全地點獨立搭建,層數不得超過2層,並落實專人負責用火、用電、用氣。
2 搭建的臨時辦公場所和宿舍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三級,且不宜超過2層,禁止搭建木板房。
3 不得在在建工程內搭建辦公場所和臨時住宿點。如果確有困難時,在建工程內設置的辦公場所和臨時住宿,應與施工作業區之間採取有效的防火分隔,並設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備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
4 高壓動力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築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2.5 搭建的臨時建築與現有建築的防火安全距離,應滿足現行防火規范的要求。成組布置的臨時建築物,每組不應超過10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米。
5.2.6 臨時建築物內宿舍房間建築面積大於50平方米超過20人的,應當設置兩個安全出人口;臨時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質材料封堵。
5.2.7 臨時宿舍位於兩個樓梯之間的房間,房門至疏散樓梯的距離不應超過25m;位於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房門至最近的疏散樓梯的距離不應超過12m。
5.2.8 臨時宿舍內應確保規范用電,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亂拉亂接電線,應在每間宿舍採取一定的限流安全措施。
5.2.9 臨時生活區內的辦公、宿舍用房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具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
5.3 施工作業區防火安全
5.3.1 施工工地動少作業區應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和嚴格落實「一點一證一監護」的動火措施。
5.3.2 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當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並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具。
5.3.3 高層建築的主體結構內動用明火進行焊割作業前,應當將供水系統安裝至明火作業層,並確保正常取水。
5.3.4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
1)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2)在動用明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
3)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周圍情況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業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者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業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員安全構成威脅;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連或鄰近建(構)築物安全的;
9)有壓力或密閉的的管道、容器,現場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關規定禁止動用明火的。
5.3.5 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現場監護。
5.3.6 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在儲存和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同置一車或同存一庫,氣瓶應有防震圈、防護帽,使用時配備完好的表具和氣管,存放或使用時不準卧放。
2)兩者的存放距離不得小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5m,距明火處不應小於10m。
5.3.7 使用有機溶劑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氣體產生的施工工地,應當通風良好。自然通風條件不好的施工工地,應當安裝機械通風設備後方能施工。
5.3.8 施工工地木操作間必須按照規定設置,禁止將切割機等存放在木工間內。
5.3.9 施工工地架設臨時線路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等作業必須由電工進行,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
5.3.10 施工工地不準私接亂拉臨時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直接用導電材料綁扎在金屬支架上,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
5.3.11 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鎬燈(太陽燈),整流器必須加裝防護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與易燃物直接接觸。禁止使用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5.3.12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電爐、煤油爐和熱得快等。嚴格控制非生產使用電加熱器。
5.3.13 施工工地應確保消防車通道的暢通,對防火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3.14 大型公用建築商業內裝修時,應設專業安全員管理巡視,封閉管理,與裝修層連同部分管道井用不燃材料封閉,並設有專用安全疏散通道。
5.3.15 施工工地必須使用阻燃安全網。
5.3.16 對於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溫材料進場後,應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應採用不燃材料完全覆蓋。
2)需要採取防火構造措施的外保溫材料,其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與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3)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並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塗抹防護層。未塗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高度不應超過3層。
4)幕牆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等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後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等防火保護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結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溫設備靠近可燃保溫材料時,應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
7)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室內外臨時消火栓系統,並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溫工程施工作業工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5.3.17 對於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日常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與外牆和屋頂相貼鄰的豎井、凹槽、平台等,不應堆放可燃物。
2)火源、熱源等火災危險源與外牆、屋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應加強對火源、熱源的管理。
3)不宜在採用外保溫材料的牆面和屋頂上進行焊接、鑽孔等施工作業。確需施工作業的,應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並應在施工完成後,及時將裸露的外保溫材料進行防護處理。
4)電氣線路不應穿過可燃外保溫材料。確需穿過時,應採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
5.4 倉庫區防火安全
5.4.1 在建工程內禁止設置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
5.4.2 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工地,應當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設置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
5.4.3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過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可以設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應當採取分隔措施,與其它部位進行防火分隔並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
5.4.4 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區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5.4.5 臨時油漆間、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等每30平方米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小於4B的滅火器。
6火災隱患整改
6.1 一般規定
6.1.1 施工工地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罰。
6.1.2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應當在整改後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
6.1.3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採取確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生的措施。
6.2 整改措施
6.2.1 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消防責任人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功率電熱器具的;
3)違反規定在施工工地吸煙、亂扔煙頭、火源的;
4)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5)不按照施工工藝流程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的;
6)佔用消防安全通道的。
6.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立即進行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6.3 火災隱患預防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根據火災隱患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類隱患的再發生。
7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7.1 一般規定
7.1.1 施工工地消防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等必須持證上崗。
7.1.2 施工現場可以通過張貼圖畫、消防宣傳板報、設置消防角、消防專欄等多種形式因地制宜地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好記錄。
7.1.3 施工工地應當對防火重點崗位的工人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7.1.4 消防培訓程序、培訓內容應考慮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需求。
7.2 培訓內容
7.2.1 施工工地進行的消防安全培訓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工地的火災危險性和重點防火部位及保護措施;
3)基本消防設施(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熟悉本工地的滅火預案。
7.2.2 施工工地的培訓人員范圍:
1)消防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
2)工地防火重點崗位人員;
3)消防設施的工程維修人員;
4)特殊工種崗位人員。
8 滅火和應急預案
8.1 一般規定
8.1.1 施工工地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以減少火災危害。
8.1.2 滅火和疏散預案應包括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8.1.3 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1.4 演練前應通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防止發生意外混亂;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針對存在的問題,修訂預案內容。
8.2 具體內容
8.2.1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 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信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工人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准備必要的醫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8.2.2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通知附近工人撤離,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工地各級消防安全主管報告。
8.2.3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要點:迅速從疏散樓梯有序疏散:盡量不要利用電梯疏散。
8.2.4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就近利用水源,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8.2.5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的程序措施要點:按預定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聯絡暢通。准備必要的醫葯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並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救護傷員。
8.2.6 善後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開展調查。
9 火災事故處理
9.0.1 施工工地發生火災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警,並按照滅火和疏散預案,迅速組織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
9.0.2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為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條件。
9.0.3 火災撲滅後,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原因。
9.0.4 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9.0.5 火災發生後,應當對事故發生因素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對策,對有關責任者應當進行追查處理,教育全體工人。
10 法律責任
10.0.1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的行為,有關單位應當立即改正。
10.0.2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應當在整改後,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整改情況應當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名。
10.0.3 違反本標準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