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國企購商務車限制嗎
『壹』 購進貨車改裝商務車需要繳納消費稅嗎
不繳納消費稅。對於企業購進貨車或廂式貨車改裝生產的商務車、衛星通信車等專用汽車不屬於消費稅征稅范圍,也不繳納消費稅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機動車取得的稅控系統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屬於扣稅范圍的,應自該發票
『貳』 如何把握國有企業落實八項規定的有關政策界限
面臨的難點與困惑
公務接待標准范圍政策界限難把握。由於對禁止超標准接待中的「標准」政策界限難以把握,一些企業寧肯犧牲效益,害怕正常接待,使政策經營活動也受影響。如我省一些企業有因接待標准不高重要客戶拂袖而去影響生意的,有重要批文或政策支持因關系處理不周遲遲未落實到,有因與征地拆遷戶交流不深影響工程進度的等。我省省屬企業大都處在競爭性行業中,完全依靠市場「找米下鍋」要效益,對重要客戶的商務應酬,對爭取政府部門政策支持的溝通協調,對承建基礎設施中與征地拆遷戶的關系處理等,公務接待必不可少。但現在企業接待工作,新聞媒體緊盯暗訪著,社會群眾時刻監督著,稍有不慎便會置於風口浪尖。
公務用車標准管理政策界限難把握。我省省屬企業董事長、總經理現屬正廳級別,按照最新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只能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地轎車。如依此標准,我省省屬企業領導公務用車大都超標。由於經營活動需要,企業公務用車不可能像政府機關一樣,節假日可以停駛不用,但使用也會導致社會媒體非議。如我省一家企業副總,因周六齣車與客戶洽談生意,結果被廣州區伯拍攝舉報公車私用,雖經調查澄清了事實,但一些企業領導對此現象深感憂慮。
辦公用房使用標准政策界限難把握。中央最近引發的《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部署了黨政機關超標准佔有使用辦公用房的清理工作,要求國有企業參照執行。我省企業領導辦公用房主要依據企業實力、經營規模和營商環境而定,上級機關尚未做過多硬性標准要求。目前,如嚴格執行黨政機關標准,省屬企業領導辦公用房大都超標;如不執行不堅決又會涉嫌違法規定,可能成為社會媒體關注的焦點。
因公出國監管標准政策界限難把握。一方面,我省要求每年因公出國(境)經費壓縮20%;另一方面,隨著我省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國(境)外投資業務逐年增多,企業領導出入國(境)要求更加頻繁。如嚴格執行黨政機關標准,企業領導對境外投資和企業監管工作很難到位。加之,我省對企業領導因公出國(境)管理嚴格,程序繁雜,對企業正常境外經營活動也產生了影響。如我省航運集團在澳門與美國一家企業有一個合作項目,美方要求在澳門與我方企業主要領導洽談業務,但因我省對赴澳公職人員嚴格控制且辦理手續繁雜影響了與美方業務洽談機會等。
產生的原因與析惑
將國有企業等同黨政機關的廉政監管理念和現象比較普遍。國有企業具有國有性和企業性雙重屬性。國有性要求我們必須認識到企業資產屬國家財產,企業領導只是授權經營者,必須接受國家和人民監督;企業性要求我們必須強調以經濟效益為首要,在參與市場競爭活動中佔領市場、贏取利潤,同民營、外資企業一樣需要納稅。而黨政機關主要履行社會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用的是財政錢,不需要參與市場競爭。兩者性質和目標不同,決定著對國有企業監管理念必須有所區別。目前,國有企業體制機制是從計劃經濟時代脫胎而來,計劃經濟時代下的行政監管理念仍很嚴重,黨政機關許多廉政規定與國有企業捆綁執行,使一些企業感到嚴格執行會影響經營發展,但「打擦邊球」式的執行卻又提心吊膽。
制度標准未能充分考慮國有企業及之間的差異性和企業性。由於國有企業許多標准制度參照黨政機關較多,實用操作性不強。如,企業人員出差洽談業務,需要一定場面和商業應酬,但按照處級幹部每天住宿300元、就餐補助50元的標准計,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中城市只能住一般商務酒店,就餐吃盒飯。又如,一些制度規定提出超標准報銷差旅費、出國考察費、業務接待費、車輛交通費和超標准購置公務車輛、豪華裝飾辦公場所等均屬違規行為,但具體標准並未明確。
內外環境客觀地影響國有企業落實八項規定的長效性。由於多數企業需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打拚賺錢謀求發展,使落實八項規定受到的內外環境影響制約較多。內部環境上,國有企業經營活動需要需求各級主管部門支持。外部環境上,由於我國處於人情社會,隨著民、外資企業公關手段多元化,許多市場潛規則本身就使國有企業處於劣勢地位,加之,社會上有著一股唱衰國有企業的思潮,存在著「仇官、仇富、仇國企」的現象,如果國有企業沒有科學的執行標准和措施應對,就會影響落實八項規定的長效性。
應對的思路與方法
正確確立落實八項規定政策界限的原則。針對我省特點,確立國有企業落實八項規定政策界限必須堅持三項基本原則。一是艱苦奮斗、勤儉節約。二是注重效益、標准適度。國有企業必要的接待和標准應以企業產生效益為前提,同時一些消費特別是「三公」經費標准應與黨政機關有所區別,並區分好地區差別、企業經營類別等。三是嚴格執行、強化監督。國有企業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的觀念不可動搖,同時充分發揮企業紀檢督察、審計、監事會和群眾、媒體的監督作用,做到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合理制訂規范領導人員職務消費等管理費用開支的具體標准。重點規范和細化企業人員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公務接待、因公出國等方面的具體標准,明確政策界限,使企業有章可依。如公務用車可按商務接待用車標准可適當提高並靈活掌握、領導用車標准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工作用的越野車配備標准可因工作性質和環境需要而定,虧損企業從嚴控制購車標准。辦公用房可根據企業實力和屬地文化差異,參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標准允許提高1至2個檔次,對企業改善辦公場所需求可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可不做禁止性要求。公務接待可本著「適度把握、熱情大方、有禮有節、節儉高效」的原則,對黨政機關和部門的公務接待標准嚴格控制,對重要客戶和合作對象的商務接待標准可因事而定。出差補助可允許企業適當提高現行標准,但重要商務洽談活動可靈活掌握,注重防範因標准過低影響正常經營活動。
加大對領導人員落實八項規定的監督力度。要針對企業營商環境,通過改革創新加強監督工作。如為開拓國外市場進行市場調研、走訪客戶、項目洽談或技術交流等因公出國商務活動可由企業自定報國資監管部門備案,其它因公出國活動可納入因公出國監管范疇。在加強現有公車監督的基礎上,積極探索企業公車改革,分步取消公車配備,實行貨幣補貼。針對個別職務消費的私密性及用途界定的模糊性以及難以對其真實性、合理性作出准確判斷這一現象,建立企業領導職務消費預算控制和績效考評制度,由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定期考評企業領導職務消費績效情況,並予以公示,用「陽光透明」換取企業員工和社會媒體的理解和支持。
有效宣傳和頂層設計為落實八項規定營造良好氛圍。國有企業市場屬性決定其本身必須同民營、外資企業一樣同等對待。要通過有效宣傳和輿論引導,讓群眾了解國有企業與黨政機關的本質區別,盡量減少企業正常商務活動經常遭群眾舉報和非議的現象。從頂層設計上,對所有國有企業參照黨政機關制定點廉政標准科學合理梳理和細化,獨立建立適用的國有企業廉政標准制度體系,從源頭上杜絕落實八項規定中出現的彈性和模糊空間,使之成為企業領導人員的行事准則,成為社會輿論監督的憑據。在提高標准、明確政策界限的前提下,要按照「零容忍」的原則,動真碰硬,嚴查嚴糾,只有讓有制度不執行或執行制度不力的人受到相應的懲罰,才能真正維護國有企業落實八項規定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叄』 國企員工能享受車改的利益嗎
可以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要限時完成車改
核心提示
《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公務交通補貼標准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市(地、州)、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就全面推進公車制度改革,中央和國家機關率先推進車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問:您認為公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答: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有利於黨風廉政建設。長期以來,廣大群眾對車輪上的鋪張意見很大、反映強烈。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黨政機關貫徹落實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精神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於節約開支。目前,公車消費在「三公」經費佔比例較大,中央和國家機關達60%左右,從各地公開的「三公」經費看,地方比例更高。通過推進這項改革節約政府開支,建立節約型政府,可以把節約的財政資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務出行由實物保障轉變為更多地由公務人員個人自主選擇,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實行社會化、市場化保障,有利於合理有效配置資源。
公車制度改革醞釀多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實中央部署,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入手,以制度廉明,回應群眾關切;從自身改革做起,樹立黨政機關廉潔形象;從公信力入手,建立長效機制,根除群眾不滿意、不認同的突出問題。
問:《意見》是全國公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任何一項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公車改革雖然是一項具體改革事項,但也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的系統改革,是制度創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堅持社會化和市場化,將傳統的實物供給和粗放式公務用車管理模式,改變為與現代政府治理體系相適應的新型公務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則為創新制度、分類保障;統籌協調、政策配套;統一部署、分步實施。為保證改革有效實施,明確了改革的時間表和總體要求,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兩到三年時間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公共部門的公車改革,要專門制定方案,適時推出,限時完成。
2、主要內容和范圍
問:《意見》提出了車改的四大任務,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范處置公務用車,這次車改的主要內容和范圍是什麼?
答: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各級黨政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特殊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
參加改革的機構范圍確定為: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除了各級黨政機關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按照規范職務消費原則進行改革,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
參加改革的人員范圍確定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原則上參加車改。考慮到地方實際情況,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市(地、州)、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3、補貼標准怎樣定
問:公務交通補貼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意見》對補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補貼標准怎麼辦?怎樣避免出現以補貼為名變相發福利的問題?
答: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統一部署的改革。公務交通補貼標准經過了反復的研究測算,綜合考慮了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行政級別和實際承擔的工作職務等因素。根據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公務交通補貼標准可適時適度進行調整。確定補貼標准要基於三個原則:一是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總額必須低於改革前的公車運行支出總額。二是公務交通補貼僅保障城區或規定區域內基本公務出行需求。三是簡化檔次便於操作,各個級別間補貼差距不宜過大。
《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公務交通補貼標准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見》明確規定,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准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准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這里需要強調,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不是職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務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長途出差。同時,要求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的名義變相發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4、怎麼確保 做成做好
問:對司勤人員的安排有什麼考慮?
答:要確保車改平穩推進,重要問題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員的安置工作。要以人為本,對因取消公車而失崗的司勤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主要採取內部安置的辦法,用多種方式保障其能夠繼續就業。要做好相關司勤人員的人事勞動關系變更、經濟補償發放、社保關系處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問:公車改革觸及的利益很大,如此大范圍的改革,怎麼能夠確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確改革時限。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有效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方針政策都能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車改規定的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各級審計機關對保留的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運行維護費用、取消的公務用車處置和交通補貼發放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並依法公開審計結果。(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不管推進的難度和壓力有多大 都要堅決落實中央決定
回顧中國公車改革的歷程,如果從1994年中辦、國辦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已經「摸著石頭」探索20個年頭了。20年間,有多份中央文件涉及公車改革,一些地方和部門也進行過各種公車改革的實踐,但大部分或陷於沉寂,或效果不佳。究其深層次原因,還是一些幹部享樂主義和崇尚奢靡的官本位思想作怪,當改革觸及本身利益時,動力就不足了。
長期以來,一批黨員幹部丟掉了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追求奢靡享樂,公車要超標買大排量、高配版;不給派車就不下基層;有的領導幹部甚至有「三駕馬車」:城裡坐轎車、下鄉坐大排量豪華越野車、考察坐高檔商務車;還有的甚至將公車當私車隨便用。久而久之,一些幹部屁股坐得軟了,步子邁得少了。便宜占慣了,自然也就吃不了苦,不願到條件艱苦的地方去。這種「轎子抬出的老爺作風」不僅拉開了與群眾的距離,更弱化了執政為民的公僕情懷,引發群眾強烈不滿。
應當看到,公車改革固然可以改變現有公車使用管理制度,大幅度降低相關行政經費開支,減輕財政負擔,但公車改革的意義絕不僅限於此。公車改革最終目的還是要推動幹部轉變作風,革除掉一些幹部身上的「老爺作風」,推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向深入。
公車改革既是改制度,更是改領導幹部頭腦中的「官本位」意識和虛浮作風。所有參與此次改革的機關和單位,都應該認清公車改革的深層意義,不管改革涉及的面有多廣,推進的難度和壓力有多大,都要堅決落實中央決定,將公車改革方案執行好。同時也要強化信息公開,暢通監督渠道,防止公車改革出現陽奉陰違、國有資產流失等情況。(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當前問題
能否真正遏制「車輪上的腐敗」?
「公車私用」現象如何扭轉? ——「從我做起」
「公車私用」長期以來是黨政機關存在的一個「頑疾」。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數據顯示,僅今年1月,全國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就有442起。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說,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提出,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取消各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合理補貼公務交通費用,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范處置公車。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認為,此次公車改革實現了從長期議論到具體實施的跨越,「是巨大的歷史性進步」,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從自身改革做起,加強廉政建設,勇於擔當,推進改革的力度和勇氣。
改革過程中腐敗如何防止?
——標准明確
各地實際上已經開展了公車改革的探索和試點,但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部分地區公務用車減少,但采購汽車數量仍在增加的問題。個別幹部在照樣坐公車的情況下,還拿到了相當於工資水平的交通補貼。
全國人大代表高亞飛認為,取消公車發放車補是一大創新,但由於各地制定的標准不盡相同,與公交車、計程車的價格相比,有的地方車補過高,難免被質疑為「創薪」。但如果補貼過低,又容易減少公務人員下基層的積極性。
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方案明確,司局級幹部每人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對於地方補貼標准,指導意見指出由地方決定,但各地差異不宜過大。改革方案也同時明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監管漏洞」如何堵住?
——公開執行
2013年,湖南省岳陽市給全市4200多輛公車裝上了GPS,對公務用車實施全程監控。而此前,廣東雲南等省份也出台了類似的管理措施。然而從實際效果看,百姓認為他們依然無法看到安裝GPS公車的運行軌跡數據。
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說,解決公車私用的問題,最好的辦法是讓公車運行公開透明,讓公車接受最廣泛的社會監督。
此次公車改革指導意見明確:公開規范處置公務用車。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國庫。
對此,牽頭此次改革的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承諾,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對車輛處置工作的審計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加大公車處置中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新華社)
算算細賬
車改究竟能省出 多少財政錢
——財政部專家為公車改革算細賬
以現金補貼取代實物養車,公車改革這筆「減支賬」是否劃算?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16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車改革方案實施後,可望較為明顯地減少我國財政支出中的相關開支,明顯降低公車使用的行政成本。
在賈康看來,公車改革在減少行政開支方面具有「N次減支」效應。最直接的就是減少了今後在車輛購置、運營方面的經費開支,包括與公車相關的司勤人員薪酬開支。
據賈康測算,本輪公車改革將涉及約80萬輛全國公務用車、近6400輛中央國家機關本級公車。如以涉改車輛上一年在中央級的實際運營經費支出及相關人員經費支出總額為基數,以今後僅需於年度內開支的所有公職人員的交通補貼發放數來對沖,可算出相對應的實際支出總規模將從基數水平下降約7%。
賈康認為,如考慮這些因素,可使此次車改帶來的綜合節支率進一步提升到50%左右。「車改後我國財政支出中的公車支出,綜合考慮將有望縮減一半左右。」
在此基礎上,賈康認為,如不車改,未來我國公車開支可能會進一步增加。這也是車改帶來的又一重減支效應。
「車改後可以避免因油價上升、停車費增加、司勤人員工資福利開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員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的未來潛在支出,還有車輛配備數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說。
值得關注的是,為保障節約行政開支效果,方案要求財政部嚴格交通費用預算管理,各單位也要加強財務管理,其中包括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等規定。
對此,賈康表示,公車改革的推進,配之以財政深化改革將帶來的預算約束硬化,將會明顯地降低公共財政支出中的相關經費支出與未來行政成本壓力。
「如果把全國年度公車耗費的綜合成本以若干年傳聞中所說的3000億元作為假設的具體數量依據,那麼車改到位之後,每年因車改減少的支出將達到1500億元以上。這無疑是一件利國利民、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升公共財政支出績效水平的大好事。」賈康說。
『肆』 購入商務車15萬,新政策500萬以下可以一次進成本,那15萬可以一次進成本嗎怎麼做會計分錄
企業購入商務車15萬,還需要按會計准則分4年計提折舊分攤費用,稅法500萬一次扣除,是指企業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一次減除,產生稅會差異,逐期調整。
『伍』 單位購入7坐的商務車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是否能做進項稅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新購的客車用於接送員工上下班,屬用於集體福利,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我給你的建議是,不要對稅務解釋這是員工專用班車。
『陸』 單位要購兩輛7座商務車要求國產價格不限請各位幫忙選下
賓士唯雅諾
『柒』 縣屬國企購置公務用車誰來審批
縣屬國企購置公務用車,縣政府來審批。
擴展閱讀:
市國資委制定出台了《市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審批備案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全市國有企業配備、更換公務用車審批備案工作。這是貫徹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舉措,為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提供了有力保證。
一是明確配備標准。對企業配備、更換小轎車以及越野車、商務車的排量和價格實行了「雙控」,促進企業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提高公務用車使用效益,保障國有資產合理高效利用和國有企業領導廉潔從業。二是簡化審批程序。針對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企業職工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精簡審批備案流程,取消了企業配備工程用車、特種工具車輛的審批備案和私營企業購車的審核手續,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市國資委將對企業現有公務用車的使用和配置情況進行摸底調查,配合市紀委對企業車輛購置和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明查暗訪,切實抓好企業領導的廉潔自律工作。
『捌』 商務車可以做什麼生意
(⊙o⊙)哇哈哈
一、可以和一些小的旅行社、酒店合作,幫忙拉一下遊客。剛開始可以問問身邊的朋友有沒有類似的資源,自己一定要印部分名片方便推廣。
二、可以在網上把自己車輛信息上傳,短租。一般當地有國企類的施工單位在團建或者領導視察的時候租車需求比較大,同時國企租車一般價格不會很在意,一定要把車子做的比較整潔。
三、短途運輸。比如郊區到市區一般都會有短途貨物需要,可以在貨拉拉之類的app看一下或者找一些當地的發單兼職網往蛋糕店或者配件店等店鋪發一些單子。同時還可以注冊滴滴這樣的來回都可以賺錢。
『玖』 國企領導幹部用車標准有什麼規定
國企有經營自主權,用車沒有標准。但是政府管理或黨的組織管理上往往又出現國有企業參照執行的規定。所以國企領導幹部的配車標准只是參照標准,參照政府標准執行。
以湖南國企領導幹部用車標准為例:
根據《湖南省省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新配備的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轎車型的價格要控制在18萬元以內、排量1.8升(含)以下;商務型的價格控制在30萬元以內、排量3.0升(含)以下。新購置公務用車,要嚴格執行購置標准,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不得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
(9)河南國企購商務車限制嗎擴展閱讀:
央企用車要求:
1、採取配備公務用車方式的,要嚴格執行中央以及有關部門關於公務用車配備的規定,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公務交通補貼。採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方式的,要取消為企業負責人配備的公務用車,每月按標准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者按年度計算的補貼標准內據實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2、公務交通補貼標准上限由有關部門綜合考慮所屬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需要、所在地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標准、公務用車改革成本節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後執行。
3、全面推動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實行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如總經理助理等崗位)公務出行全部實行社會化保障,取消配備公務用車方式。
4、中央企業根據崗位特點和生產經營實際,在有關部門核定的公務交通補貼標准上限內,分檔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准,每月按標准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者按年度計算的補貼標准內據實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5、有序實施中央企業經營和業務保障等其他公務用車改革。中央企業應當取消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服務(生產)、商務接待、執紀等實際需要保留適當的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
6、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車型應根據實際用途按照實用節儉的原則合理確定,並嚴格控制數量。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優先淘汰使用效率低、運行維護成本高、配置標准明顯偏高的公務用車。
7、取消為退休、離任或者調離本企業的人員配備的公務用車,不得為中央企業集團總部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其他員工、非本企業人員等配備公務用車。
8、分級推進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含分支機構,下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中央企業要統籌協調推進各級子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根據子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所處自然環境等客觀因素以及規模、效益等情況合理確定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9、具備公務出行社會化保障條件的子企業負責人及其他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原則上要以社會化、市場化為方向進行改革,確需配備公務用車的可予以保障。中央企業要從嚴確定子企業的公務交通補貼標准和參改人員范圍,合理控制其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的數量和配備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