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法規定商務車折舊年限
⑴ 新購買的辦公用小汽車折舊年限為幾年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企業調整固定資產殘值比例執行時間的通知》的規定,
辦公用小汽車屬於第四類,最低折舊年限按4年,預計凈殘值率為5%。
⑵ 汽車折舊年限有什麼規定
小汽車折舊年限為5年,殘值率5%。
1、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之日算起5年。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2)新稅法規定商務車折舊年限擴展閱讀:
貶低汽車有幾種不同的方法,很容易混淆。一般包括直線折舊法(直線法)、加速折舊法(MACRS)、特殊折舊法(特殊折舊備抵法)。一般來說,只有加速折舊法(MACRS)可以用於折舊自1986年以來一直使用的車輛。
但是,如果汽車首先使用標准里程法,然後轉換為實際成本法,汽車只能使用直線法折舊。
⑶ 稅法規定汽車的折舊年限最低是幾年
稅法規定汽車的折舊年限最低是4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如下: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3)新稅法規定商務車折舊年限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⑷ 汽車的折舊年限是多少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注會
⑸ 根據新會計准則,汽車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4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5)新稅法規定商務車折舊年限擴展閱讀
有關汽車折舊的幾個基本概念:
汽車折舊基數是指以貨幣表示的汽車價值,當汽車價值增加或減少時,折舊基數也隨之變化。
賬面殘值是指汽車使用期終時的賬面價值,主要用於財務計算,它並不等於此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何種折舊方法都不考慮賬面殘值以下的資產價值。
估計殘值是指在更新計算時對不同使用年限汽車的估價。
實際殘值是指汽車在轉賣或報廢處理時實際成交的價格。
折舊壽命是指完全回收汽車投資的時間長度。它一般不等於汽車投資有效使用期,也不等於汽車實際使用壽命。
⑹ 汽車的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稅法規定汽車最低折舊年限為四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特作如下規定: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等生產設備,為10年;
(3)儀器、工具、傢具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四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擴展數據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六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合資企業;
(五)股份制企業;
(六)其他有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組織。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⑺ 單位新買的車,殘值率是多少,折舊年限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企業調整固定資產殘值比例執行時間的通知》[國稅函(2005)883號]規定,固定資產殘值統一確定為5%。
同時新的所得稅法規定里有一條是這樣寫的: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因此小汽車的折舊年限是4年,凈殘值是5%。
⑻ 汽車折舊年限是幾年
汽車折舊年限為四年。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而轉移到商品或費用中去的那部分價值,也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使用固定資產而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的固定資產耗費。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的預計壽命,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第四十七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⑼ 汽車的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最少4年。
按照新所得稅法折舊年限,貨車折舊年限為4年。
新稅法折舊年限規定: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⑽ 公司用車計提折舊年限是幾年
公司汽車的計提折舊年限為4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除了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其他運輸工具,相對而言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其折舊年限也就應相應較短,所以本條規定,此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
此類固定資產包括汽車(小型汽車,越野汽車)、電車、拖拉機、摩托車(艇)、機帆船、帆船以及其他運輸工具。
(10)新稅法規定商務車折舊年限擴展閱讀
企業計提折舊方法:
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有多種,基本上即可以分為兩類,即直線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包括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選擇不同的方法.企業折舊方法不同,計提折舊額相差很大.
企業應當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提足折舊後,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