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賣我改裝車過戶
㈠ 朋友之間私家車轉讓過戶怎麼辦理需要帶什麼證件手續的多錢
一、車輛過戶手續:
(一)《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車輛過戶
車輛過戶
(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或者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五)行駛證原件;
(六)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准照片和車架號拓印)。
(七)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八)機動車標准照片1張;
(九)《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
二、所需證件:
原車主身份證、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 / 副本、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保險單 / 卡 / 發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三、車輛過戶的大致費用:
1、代辦費用:委託經營公司代辦費用一般在200元左右。
2、過戶費用:交易過戶費按車輛評估價的5‰收取,這筆費用的承擔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
3、其他費用:評估車輛費180元,驗車費80元,打票150元。
(1)朋友賣我改裝車過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十四條已注冊登記機動車的所有權發生轉移,且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過戶登記,並交驗車輛: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來歷憑證;
(四)解除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五)《機動車行駛證》;
(六)申請辦理過戶登記的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七)按規定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當交回機動車號牌。
㈡ 我朋友要賣給我輛汽車,具體手續怎麼辦理。
二手車過戶需要提供的證件包括: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所轄區車管所抽取,帶身份證、行駛證、養路費證去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
5.買賣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二手車辦理過戶手續步驟:
1.提交相關憑證。主要包括: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二手車交易市;經銷企業、拍賣公司按規定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屬於解除海關監管的車輛,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車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需要進行異地轉移登記的,由車輛原屬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轉出手續,在接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轉入手續。
2.領填《機動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表》一份,按表格欄目要求填寫,加蓋與原注冊登記相同的印章,私車需交驗車主身份證。
3.到交警隊科交經辦人審核。
4.符合過肩戶條件的車輛送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認定。
5.檢驗合格後,本縣(市)過戶或變更的直接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交費。跨縣過戶的先到登記審核崗編新車號,檔案管理崗審核全簽發牌通知書,牌證管理崗收舊牌,發新牌、照相後等候取證(進口車發待辦憑證)。過戶、變更業務流程:領表申請-登記審核崗受理-機動車查驗崗驗車-登記審核崗審核-檔案管理崗復核-牌證管理崗編號-收費、領牌、照相也要提前去審核蓋章。
6.繳納交易稅。各地規定不盡相同。
7.完成車輛轉移登記後,買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持新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到有關部門辦理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保險變更手續。
哪些二手車不予辦理過戶
1.申請車主印章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及變更載貨質量、乘員人數的。
3.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機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4.達到報廢年限的(對已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使用性質為自用的汽車,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在達到報廢使用年限後兩年內,准予申辦過戶登記,但不準轉籍)。
5.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6.新車入戶不足三個月的(進口汽車初次登記後不滿兩年的,但法院判決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期未滿的。
8.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9.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
㈢ 朋友推薦了一輛改裝的二手車,能過戶嗎,求咨詢!
改裝過的車得分情況來看,如果當初賣家在改裝的時候已經在車管所備過案,是合法改裝,那麼過戶就沒有問題。另外一個就是當初改裝的時候是擅自改裝,那麼在過戶的時候,車管所不予過戶,要能過戶只能是當初怎麼改裝的,現在就怎麼改裝過來,否則是不行的。建議你慎重。
㈣ 朋友的車過戶我名下,需要走什麼流程
異地過戶首先要問清楚,過戶的車是那一年的車,是什麼排放標准,如果排放標准低於國四,過戶恐怕就難了。購買年限和排放標准都能達到金華接收標准,到杭州車管所摘牌提檔取得臨時拍照,就可以到金華上牌落戶了。
㈤ 朋友的車過戶到我名下,有什麼風險
違章情況,貸款月供。
個人辦理二手車過戶的時候,一定要查閱清楚車輛的違章情況。看看是否有違章記錄,還有要看看是不是在交強險的有效保險期內。必須要在交強險的有效保險期內,沒有未處理違章記錄的車輛,才可以進行過戶。
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需要車輛登記人事先處理完畢車輛的違章和事故,要求車輛手續證件齊全有效,有機動車登記證書,合格證,行駛證,保險等手續材料證件。 其次再由雙方當事人和車輛一起到車輛登記的車管所申請過戶,當事人雙方需要出具身份證,如果當事人是異地戶籍,還需要出具在本地居住證。
(5)朋友賣我改裝車過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很多手續需要買賣雙方辦理和准備,那如何正確的辦理機動車過戶昵,有機動車登記證書、違章記錄要清除、原車汽車購置稅繳費單的查看和拿取等。
辦理流程要規范。雙方都對二手車買賣及手續辦理的流程不是很了解,容易耽誤時間及造成後患,所以在談好價格後要找正規的手續辦理委託公司,少走冤枉路。
㈥ 改裝過的車可以過戶嗎
法院認定改裝車不在法律強制禁止買賣范圍,買賣中的欺詐行為未如不在1年內申請變更或撤銷則不再影響合同的合法效力。
改裝車輛買賣的法律效力
2004年9月25日,隨著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書的送達,一起因擅自更換車架(大梁)爭議引發的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塵埃落定。法院認定改裝車不在法律強制禁止買賣范圍,買賣中的欺詐行為未如不在1年內申請變更或撤銷則不再影響合同的合法效力。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令被告劉某給付原告李某尚欠的車款10000元。
2000年9月,原告李某從重慶購買回一輛五十鈴貨車,價格55000元。其後,李某未按法律程序經有關有權部門批准,擅自對車架(即大梁)進行更換,由此導致車架號發生變化。車管部門發現後,對李某罰款500元;李某同時向車管部門保證不再將該車轉籍,直至報廢。
2002年9月3日,李某與本案被告劉某簽訂汽車買賣協議一份,約定將上述改裝過的五十鈴貨車賣給劉某,價款62000元,交車時付款50000元,餘款12000元待劉某過戶後一次性付清。當日,劉某付款52000元,尚欠10000元立下欠據交給李某。劉某在向車管部門申請過戶時,車管部門向其告知了車輛改裝、原購車價的情況,並出示了李某不再轉籍的保證。但劉某並未顧及這些情況,而是於2003年5月堅持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
後李某向劉某索要欠款未果,引起訴訟。訴訟中,劉某提出反訴,要求將車輛價款變更為30000元,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反訴費用。
原告李某訴稱,2002年,被告劉某向我購車時,我並未口頭或書面保證是原裝車,按照約定在車輛過戶後被告應給我下欠車款10000元,但其至今未給付,現請求法院判決其立即給付。
被告劉某辯稱,原告李某與我訂立汽車買賣協議時,隱瞞了汽車改裝過及向車管部門保證不再出售的事實,且售價超過購買價,故本案原告在與我交易時不僅有欺詐行為,而且顯失公平,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我請求法院變更汽車價款,駁回原告李某的訴訟請求。
海安縣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被告在舊車買賣中並未對車輛是否應為原裝車作出特別約定,且被告明知車架、車架號更換及原告不再轉籍的保證後,仍堅持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可以推定被告對所購車輛為改裝車予以認可。我國法律並未明文強制禁止改裝車的買賣,且車管部門在被告堅持下同意車輛過戶,說明有權部門最終依法承認了這樁買賣,故應認定汽車買賣合同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應按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原告要求被告給付欠款於法有據,應予支持。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判決被告給付原告車款10000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劉某不服,提出上訴。劉某上訴稱,李某在與我簽訂汽車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汽車車架及車架號擅自更換、非原裝車及其向車管部門承諾不出賣此車之事實,其行為依法應構成欺詐;同時,李某的車輛購置價為55000元,而其出讓價卻為62000元,屬於法律規定的顯失公平;現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變更車價,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被上訴人李某辯稱,雙方是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簽訂汽車買賣合同的,且上訴人劉某已將車輛過戶完畢,所欠車款劉某理應予以給付。現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南通中院審理後認為,李某、劉某買賣改裝車的行為,並未違反國家禁止性法律規定。劉某提出買賣存在欺詐且顯失公平,但其在明知車輛改裝等情況時仍堅持過戶,且未在法定的一年期限內行使申請變更或撤銷權,故應認定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劉某應按約支付餘款,其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1款第1項之規定,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評析:本案主要涉及改裝舊機動車能否流通及撤銷權行使的有關法律規定問題。
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所以,國家對舊機動車的流通作了比較嚴格的規定,將其分為可流通和不可流通兩類。可流通的舊機動車是指辦理了機動車注冊登記等手續,距報廢標准規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車(含摩托車)及特種車輛。對於哪些車輛能否流通問題,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所涉及。該法第14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該法第16條同時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該說,這兩條規定主要是從交通安全管理角度講的,對哪些舊機動車能否買賣並未作明確規定。從立法精神而言,該法當然否定了報廢車的買賣,但對其它舊機動車能否買賣問題,還要結合其它法規加以分析。《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33條對不可 流通的舊機動車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該條規定:"下列機動車禁止交易:(一)已經辦理報廢手續的各類機動車;(二)雖未辦理報廢手續,但已達到報廢標准或在一年時間內(含一年)即將報廢的各類機動車;(三)未經安全檢測和質量檢測的各類舊機動車;(四)沒有辦理必備證件和手續,或者證件手續不齊全的各類舊機動車; (五)各種盜竊車、走私車;(六)各種非法拼、組裝車; (七)國產、進口和進口件組裝的各類新機動車;(八)右方向盤的舊機動車;(九)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進入經營的其他各種機動車。"結合《交通安全法》和《管理辦法》的上述規定,可以認定報廢車和非法拼組裝車屬於法律強制禁止銷售范圍,而改裝車則不在強制禁止銷售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從本案情況看,雙方當事人買賣的是改裝車,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在買主劉某明知是改裝車而堅持過戶的情況下,車管部門對改裝行為罰款後同意車輛過戶,故不能認定本案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關於撤銷權的行使問題。買主劉某提出了存在欺詐行為和顯失公平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貨物買賣中一定的價格浮動顯然為市場規則所允許,就本案汽車的購入價和出售之間的差距而言,是難以認定顯失公平的。由於本案賣主李某開始時沒有明示車輛系改裝車,一定程度上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但要從欺詐角度認定無效或行使撤銷權,還要受到實體條件和除斥期間的限制。根據上述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訂立合同時,只有損害國家利益才認定無效,而本案的汽車買賣並未損害國家利益,不能認定無效。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有些類似,都是當事人能夠行使權利的法定期間,但與訴訟時效所不同的是,除斥期間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斷,不因任何事件暫停計算。合同法第55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司法實踐中普遍認為,上述行使撤銷權的一年期間為除斥期間。本案被告劉某自車輛過戶至今一直未向有關機構對所簽協議及欠據申請變更或撤銷,反訴時又未在規定期限繳納反訴費,已過一年除斥期間,故其撤銷權消滅。
綜上所述,本案當事人買賣改裝汽車的行為,並不違反國家禁止性法律規定,且其訴訟主張的撤銷權亦已超過法定的除斥期間,應認定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判決被告按約給付所欠車款。
㈦ 我的車是改裝過的,現在要賣。過戶時候是不是得改回來不改行不行
只要外管沒有大的變化,發動機號和車架號都完好無損,就沒關系。
㈧ 改裝車過戶問題!
只要他的改裝是車管所批準的,都沒問題,外省的你把檔案提出來,你回自己那兒的車管所把戶口落下就行,有期限,在多少天之內,你要保險起見,就是花點錢,找黃牛給辦辦,花不了多少錢
㈨ 朋友把我車子賣了犯法嗎
違法了,你可以要求他把買車的錢還給你.
縱橫法律網 彭昌澍律師
㈩ 朋友的汽車過戶我的名下
如果出現交通事故 你朋友賠不起 就會有你承擔責任
你說的法律責任就是我跟你說的連帶責任,法律上的全稱叫做「無過失連帶責任」。方法也無非就那麼幾條,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去交管部門咨詢,是不是能登記,需要什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