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改裝成品圖片
⑴ 貨車車廂改裝的規定
需要,而且是必須申報,否則是違法的。
如果貨車車廂需要改裝,應該去車管所申請,在車管所允許的范圍內到有資格的車廂廠進行改裝,這個改裝是有規定的,不是你想怎麼改就可以的,必須按照管理規定進行改裝,否則就是不合規。
⑵ 廂式貨車改裝
改裝的要看你的廂貨有沒有冷藏車公告,如果有冷藏車公告可以改,沒有的話可以考慮購買一台,性價比高,價錢合理實惠,歡迎電我昵稱。
⑶ 貨車改裝箱貨需要什麼手續
以北京市為例,貨車改裝箱貨手續及流程如下:
一、辦事所需手續材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車架號拓印一套。
5、單位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和其復印件。
6、變更使用性質還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證明。
7、車體廣告相關部門出具的資料。
二、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3、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4、到牌證窗口領取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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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⑷ 貨車的貨箱改了以後 ,需要什麼證件到車管所辦理改裝手續
1、申請材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2、辦理程序:
(一)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三)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3、辦理期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日內。
4、辦理單位:
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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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⑸ 貨車車廂改裝需要什麼手續
找一家車管所制定的改裝廠,改裝完,讓他們代辦行駛證變更,重新照相,一般交警看到證照和實物相符,那就等於合法不處罰了。
應該去車管所申請,在車管所允許的范圍內到有資格的車廂廠進行改裝,這個改裝是有規定的,不是你想怎麼改就可以的,必須按照管理規定進行改裝,否則就是不合規。
⑹ 貨車改裝有什麼標准嗎急急急!
《1》集裝廂和行駛證上的集裝廂尺寸誤差必須一致,
《2》平板貨車也一樣外型和行駛證必須一致。
你如果加50公分屬於改裝,要辦加高手續,一般是辦不了的,活動的也沒用,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在路上被攔。是要罰款的。大貨車沒有不加的。大大方方的加上,只要不在路上被逮到就沒事
在我們這逮到一次是500,可以用一年。第2年又這樣。主要在每年的3-4月
⑺ 貨車能申請改裝嗎
貨車能申請改裝,但不能申請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以及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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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第一項 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第七項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第八項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第九項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五條對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或者自行車、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強制拆除,予以收繳,並依法予以處罰。
交通警察現場收繳非法裝置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收繳的物品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對收繳的物品,除作為證據保存外,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後,依法予以銷毀。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扣留的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後,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第六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有違法行為記錄的,應當在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在規定時限內將違法行為信息轉至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記分或者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以及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在規定時限內將違法行為信息轉至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⑻ 微型小貨車車廂改裝
這個就是可以進行改裝的,是沒什麼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