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自燃起訴案由
❶ 車子改裝後,自燃,保險公司,和4s店還賠償嗎
不可以理賠,有下列行為責任免除:
對下列原因及狀態下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不明原因產生的火災;
(二)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的損失;
(三)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等違反車輛安全操作規則造成的損失;
(四)在修理期間或被扣押期間;
(五)保險車輛改裝或加裝的設備引起的火災;
(六)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七)車輛無檔案或與檔案不符的;
(八)未按政府規定進行年度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
車輛自燃險的賠償處理
(一)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按保險汽車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二)本保險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三)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原因證明。
(四)部分損失的,在保險金額以內按保險車輛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五)全部損失的,在保險金額以內按出險時保險車輛實際價值計算賠償;
(六)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七)本附加險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❷ 汽車改裝的具體法律依據
我國《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顯示,汽車輪胎規格、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發動機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汽車輪胎方面,國家規定必須與汽車出廠狀態相吻合,不得私自變更。這里指的是輪胎的尺寸規格,但不限於品牌和型號。
發動機方面,國家規定必須與汽車出廠狀態相吻合,不得私自變更。如客觀存在需要更換發動機的,需要先行聯系當地車管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復允許後方可實施。
汽車車身顏色方面,國家現行法規允許車主自行改色。但改色後10天內需要聯系前往當地車管部門,出示改色的單據以及車輛相關證件,請相關部門受理登記改色備案。如超過10日,則可能面臨扣車處罰。另外不允許車身張貼警車,消防,救護車等類似的圖文標識。改色面積小於全車油漆面積30%的,可不予申報。
❸ 改裝車的法律規定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當然也不是所有改裝都是明令禁止的,比如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都是可以的,只是在改裝之後需要向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變更手續。特別注意的是在變更車輛顏色時,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1:紅色為消防專用,2: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3: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除了上述這條針對普遍改裝配件的嚴格規定之外,車輛還有其他的限制規定。如:汽車在貼防爆膜時應注意機動車駕駛室前擋風玻璃駕駛員視區部位的透射比必須大於或等於70%,前排座位兩側玻璃的透射比必須大於或等於50%,此外,所有的車窗玻璃都不允許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有些改裝人士在看到上面的規定後,不禁會問,如果我的車廂更換前保險杠、升高底盤,加寬輪胎,可以嗎?回答是不可以的,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 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如果您在改裝之後需要變更行駛本等一些證件,需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變更登記事項,收回原「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行駛證」。
說了這么多法律法規,相信有很多人看完之後決定自己不改車了。不過只要在年審前把改裝件都換下來,或者在年審是想寫辦法,還是沒有問題的。在國內改裝界來說,代人驗車也已經是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了。
❹ 汽車自燃是因為違規改裝造成的,改裝廠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一、汽車自燃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汽車的燃油管路損壞、接頭松動、燃油泄漏,在遇電火花、高溫物體後起火;
2、電源線路老化或者超負荷引起的短路自燃;
3、車內電器線路被隨意更改(如改裝音響)也是汽車自燃的重要原因,一些車主為了貪圖方便或者節省費用,找不具資質的路邊修車店進行改裝,改裝人員不熟悉車輛線路情況亂改裝造成車輛線路短路,或者使用的保險絲功率過大,為自燃埋下隱患;
4、違章攜帶化學危險品上車、車上吸煙、亂扔煙蒂也會引起火災;
5、此外,車輛本身設計不當及故障導致自燃,這些屬於經銷商或者汽車生產商的責任,理應得到賠償。
二、汽車自燃鑒定:
汽車自燃的鑒定難度很大,往往都是車主和經銷商以及廠家之間協商解決。業內人士表示,車主很難找到權威機構對自燃進行檢測評估,即使有檢測報告,雙方也很難就報告中認定的內容達成一致,進而造成責任認定的困難。有的車主反映,汽車自燃後,進行車輛的鑒定費用也開銷較大,維權困難重重。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首先,汽車燃燒後,及時報警並請求消防部門出具《火災原因認定書》。實踐中,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原因認定書》在起火原因認定方面一般有利於車主,它也往往成為車主主張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
其次,車主需同廠家協商,雙方可委託質量檢測局進行鑒定,就算質檢局不能鑒定,它也可以委託其他有鑒定資格的鑒定中心進行鑒定。至於鑒定所產生的費用,採取誰申請誰出費的原則,不過消費者可以同經銷商協商各出一半的費用。如果確實是質量問題,消費者有權要求鑒定費用由廠家承擔。
三、汽車自燃理賠和維權:
針對汽車自燃問題,保險公司推出了「汽車自燃險」。作為主險外的一個附加險,自燃險需要單獨投保,而且不少車主在購買此種車險上的積極性不高。一方面,汽車自燃的概率較低,投保這一險種可能並不劃算;另一方面,汽車自燃後理賠,保險公司也不是全賠,該附加險種的絕對免賠率為20%,事故鑒定難也是一個問題。(在這里順便插播下保險公司自燃險的內容:首先自燃險必須在購買車損險的基礎上附加,用於賠償車輛電器、線路、供油系統、供氣系統發生故障導致以及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導致的車輛自燃機動車損失。另外還包含搶救自燃車輛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費用。但對於擅自改裝、加裝電器導致的自燃以及僅造成車輛電器、線路、供油系統、供氣系統損失的保險公司免於賠償。)
如果已投保自燃保險,汽車自燃發生後,應及時通知承保的保險公司。車輛投保了自燃險種,遭遇汽車自燃時,車主無疑獲得一份保障,但是,保險合同一般都規定,保險事故發生48個小時內,如果投保人不及時報案,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除選擇投保自燃險之外,還要建立健全事故處理機制,做好生產廠家、消防部門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檢測報告評估工作,避免產生矛盾糾紛;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廣西柳州蘇女士購買一輛韓國進口越野車,兩年後發動機艙突然起火,導致車輛大部分燒毀。消防部門認定,火災系汽車發動機艙內部故障引發。事發後,蘇女士與車輛經銷商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蘇女士將經銷商訴至法院。柳州市中級法院日前作出終審判決,經銷商賠償蘇女士24萬多元。
車輛自燃與汽車生產商的關系,我們就參照上面「柳州勝達自燃」案例。事故的核心點為:意外自燃並造成損失、發動機艙內部故障引發,事情的結果是法院判決經銷商賠償24萬余元。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自燃由汽車產品故障引發而導致最終經濟損失,用戶可以直接要求或者訴訟經銷商或者汽車生產商賠償,當然這裡面有一個重要的點就是證據,案例中是有權威機構消防部門認定,具有法律效應,所以對於意外自燃如果確實因為產品本身設計故障引發,理論上可以通過經銷商或者汽車生產商獲取賠償,而不是很多用戶的第一直觀認知是保險公司。
汽車自燃發生後,應及時通知汽車經銷商。經銷商是汽車買賣合同的相對方,汽車自燃,也即說明經銷商提供的汽車可能存在質量問題,從合同法角度出發,買受人有義務在合理時間內將汽車自燃存在質量問題告知供應商。實踐中,車主及時告知經銷商汽車自燃情況,有利於減少經銷商疑慮,這無疑增加以後協商解決的可能性。
所以自燃這事兒還得以預防為主,一般來說預防不了的(車輛本身故障等)這些就直接收集證據找經銷商或汽車生產商來賠償,如果自己嫌麻煩那就老老實實去買自燃險吧,但還是請記住自燃險也不是萬能的!
❺ 開改裝車出交通事故定罪
是否定罪要看後果。但駕駛私自改裝的車輛上路是違法的,一旦查到將被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