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汽車貨廂
㈠ 改個自卸車貨箱要多少錢
2,3萬
㈡ 貨車的貨箱改了以後 ,需要什麼證件到車管所辦理改裝手續
1、申請材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2、辦理程序:
(一)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三)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3、辦理期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日內。
4、辦理單位:
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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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㈢ 普通貨車改箱貨可以嗎
普通貨車不能改箱貨,普通貨車改箱貨屬於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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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九條 生產(改裝)客運車輛、貨運車輛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定車輛的核定人數或者載重量,嚴禁多標或者少標車輛的核定人數或者載重量。
第三十條 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四十六條 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應當由兩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對違法事實進行調查,詢問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基本情況,並製作筆錄;當事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者蓋章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詢問筆錄上註明;
(二)採用書面形式或者筆錄形式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㈣ 普通貨車如何改箱式貨車
不可以的,以行駛證上的照片為准,如重新改廂式貨車,屬於非法改裝,如交警抓到扣貨扣人,若非要改,可到車管所咨詢,是否存在公告,然後在改。
㈤ 貨車上拉個車廂屬於非法改裝嗎
這種行為是改變車輛的構造,屬於非法改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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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中規定:
5.1.2.1送檢機動車應清潔,無明顯漏油、漏水、漏氣現象,輪胎完好,輪胎氣壓正常且胎冠花紋中無異物,發動機應運轉平穩,怠速穩定,無異響;裝有車載診斷系統(OBD)的車輛,不應有與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電動助力轉向系統(EPS)及其他與行車安全相關的故障信息。
對達不到以上基本要求的送檢機動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告知送檢人整改,符合要求後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㈥ 貨車車廂可以改裝成房車嗎這樣違法嗎
可以,但是是違法的。
貨車可以改裝成房車是給予肯定,也就是說貨車如果改裝成了房車也是可以上路的,但是這個是有一定的前提條件的,也就說改裝前一定要去報備。
其次用戶將貨車改裝成了房車,但是本質上開的還是一輛貨車,為了上路不被罰款,所以在改裝貨車的時候就要按照貨車的標准去改裝,改完之後達不到要求,沒有報備,就屬於非法改裝違法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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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㈦ 我想買倆廂式貨車回來改裝成流動售貨車,不知道可行
想買倆廂式貨車回來改裝成流動售貨車,可行,需要注意如下事項:
開流動售貨車辦手續需要看售貨車的具體載貨量。
下列行為屬於非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不需要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一)僅為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或者個人生活服務的或者僅在工礦區域內使用貨運汽車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活動的;
(二)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核定載質量不超過2000千克的自有貨運汽車為本企業生產流通服務的;
(三)城鄉居民、個體工商戶使用核定載質量不超過2000千克的自有貨運汽車運送自有貨物的。
如果所購車輛符合上述條件,則無需辦理營運證。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如售貨車載重超過2000千克),則需要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才能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行為,車輛需要辦理營運證。
辦理營運證需要業戶提供以下五項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本表);
2、負責人、辦理人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3、現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復印件、擬購置運輸車輛的承諾書;
4、已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材料齊全後到縣市行政審批中心交通窗口進行辦理。
㈧ 貨車改裝箱貨需要什麼手續
以北京市為例,貨車改裝箱貨手續及流程如下:
一、辦事所需手續材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車架號拓印一套。
5、單位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和其復印件。
6、變更使用性質還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證明。
7、車體廣告相關部門出具的資料。
二、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3、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4、到牌證窗口領取證件。
(8)改裝汽車貨廂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