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關於汽車改裝的規定和政策
A. 國家對汽車改裝有要求嗎
嚴格說,怎麼改、隨便改,只要手續合法,警察就不會抓。
如果改裝不超過車身面積的60%,可以不用去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警察是不會管的。如果超過60%,一定要去等級變更,不然,年審無法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具體為: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包括機動車的動力、燈光、操作、尾氣排放、冷卻、制動、消音、懸掛、方向系統和外觀結構、車身顏色噴塗、車胎輪轂等
B. 改裝車,國家有什麼相關規定
汽車改裝的有關規定 目前在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平常所說的改裝車多指後者。 批量改裝的汽車,根據以往規定需要經過定型鑒定,按《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報上「目錄」後,可辦理申領汽車牌照手續。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進行試驗 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一.機動車變更手續 在《機動車行駛本》上,交管部門拍下的汽車照片真實地記錄了汽車的車型、車身顏色以及牌號等,並對車的發動機號和車駕號有明確的登記,一旦變更都要到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變更登記。 二.機動車變更范圍 要進行機動車變更,必須在交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即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駕號碼等進行改裝,但司機在提交申請後,必須要經過交管部門批准,才可進行改裝。例如,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
C.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 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
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3)國家關於汽車改裝的規定和政策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D. 車輛改裝國家規定改到什麼程度
焦點1:車輛改裝變容易 車身賣廣告照罰
買了輛白色的車,開久了膩了想換成黑色?想想可以,實施起來有點「麻煩」。按照現行規定,機動車即使是簡單改變一下車身顏色也須事先經過交警部門的審批方可進行。審批前要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並遞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一系列證件,在審批後方可為愛車「變色」。從10月1日起,這個程序就簡單許多。
《新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解讀: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再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喜歡改裝的飛度車主李先生為愛車「動刀」已經不下十次:加天窗、改車身顏色、加裝大包圍、換碳化纖維機器蓋……新規定對他來說大開方便之門。他說:「以前,改之前就要填單申請跑一趟,改完之後還得跑一趟拍照、列印新行駛證。新規定對我們喜歡改裝的車主來說,充分尊重了自主權。」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新規定對於改裝審批程序的調整,無疑為汽車改裝行業的發展鋪平了道路。此前,由於國家對汽車改裝政策不明晰,民間汽車改裝的發展遇到不少阻力,改裝車行的經營一直處於邊緣狀態。現在雖然法律法規已為汽車改裝行業邁出第一步了,但從汽車改裝市場自身管理角度也在呼喚更多規范的約束,以保證其健康發展。
值得留意的是,法律法規對車主改車的程序的簡化並不意味著對亂改車身顏色和圖案規定的放鬆。新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同時強調,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將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焦點2:車牌號允許自編自選
給自己新買的愛車選一個靚車牌,這是不少車主的願望。但按照現行的選號辦法,這個願望實現起來有點難度。按照規定,所有機動車登記上牌的選號辦法是一樣的:車主在電腦系統隨機給出五個備選車牌號碼中,只能選擇一個最喜歡的。而號牌中字母和數字,均由電腦系統進行自動搭配和排序,車主不能自由組合。
E. 汽車改裝的具體法律依據
我國《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顯示,汽車輪胎規格、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發動機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汽車輪胎方面,國家規定必須與汽車出廠狀態相吻合,不得私自變更。這里指的是輪胎的尺寸規格,但不限於品牌和型號。
發動機方面,國家規定必須與汽車出廠狀態相吻合,不得私自變更。如客觀存在需要更換發動機的,需要先行聯系當地車管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復允許後方可實施。
汽車車身顏色方面,國家現行法規允許車主自行改色。但改色後10天內需要聯系前往當地車管部門,出示改色的單據以及車輛相關證件,請相關部門受理登記改色備案。如超過10日,則可能面臨扣車處罰。另外不允許車身張貼警車,消防,救護車等類似的圖文標識。改色面積小於全車油漆面積30%的,可不予申報。
F. 關於汽車改裝政策
3種方式可以過。第一,沒落戶之前改;第二,改裝之前,去車管所備案登記;第三,檢車的時候找熟人或者找黃牛代審。
G.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7)國家關於汽車改裝的規定和政策擴展閱讀
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H. 車輛改裝.國家規定改到什麼程度
您好!車輛改裝 要看改什麼地方 內飾只不受限制的 除此以外 國家規定是不可以私自改裝的 包含車輛外觀和顏色 如果因使用需要必須要改裝 需要按規定向車輛所在地的車輛管理所書面申請 然後必須將車輛交給具有相關改裝資質的廠家進行改裝操作! (不過目前國內對私車和民用車輛的改裝監管不是很嚴格!哈哈!只要你驗車能過!其他的幾乎沒人管了 !) 具體請參考你當地的《車輛管理暫行辦法》
I. 國家關於改裝車的規定有哪些
批量改裝的汽車,根據以往規定需要經過定型鑒定,按《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報上「目錄」後,可辦理申領汽車牌照手續。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進行試驗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一.機動車變更手續
在《機動車行駛本》上,交管部門拍下的汽車照片真實地記錄了汽車的車型、車身顏色以及牌號等,並對車的發動機號和車駕號有明確的登記,一旦變更都要到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變更登記。
二.機動車變更范圍
要進行機動車變更,必須在交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即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駕號碼等進行改裝,但司機在提交申請後,必須要經過交管部門批准,才可進行改裝。例如,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消防專用、黃色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國家行政執法專用。同時,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
三.申請變更需備齊材料
申請變更機動車所有人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此表格在交管局的網站上也有,可以直接下載),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機動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的,車輛歸單位所有的還需要提交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批准變更的證明,或工商企業登記部門批准變更證明、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地址變更的,單位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的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遠郊區、縣變更到城八區的汽車,換領城八區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城八區變更到遠郊區、縣的,換領遠郊區、縣機動車號牌。
另外,車管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
J. 國家對汽車改裝的法律法規如題 謝謝了
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記:我的汽車想更換前保險杠、升高底盤,可以嗎? 答: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 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記:那麼加寬輪胎,對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等進行改裝怎麼樣? 答:這些改裝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記:申請變更需要准備什麼材料呢? 答: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此表格可以直接在交通安全網下載,網址為:http:// www.shjtaq.com/) ,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代理人-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變更登記事項,收回原《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行駛證》。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