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外觀的變更與改裝
1. 汽車改裝外觀需要辦什麼手續嗎
應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1)汽車外觀的變更與改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道路養護施工單位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示警燈,噴塗明顯的標志圖案,作業時應當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發生交通阻塞時,及時做好分流、疏導,維護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通道,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六條道路或者交通設施養護部門、管理部門應當在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按照國家標准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2. 在中國改裝汽車外觀算不算非法改裝
看你配的這張圖 是CMS改的,就是車美士 在中國算是不錯的店家。這車絕不是您說的只改過外觀,注意儀表台上的DEFI三聯儀表,很明顯這車裝過引擎增壓系統,很可能是TURBO CHARGED(渦輪增壓),一般三聯儀表都是來顯示油溫、增壓值、水溫的。另外,空氣動力套件確實改裝過,包括碳纖維引擎蓋,下面給你點相關的法律條款,您可以看看。
暫時不知道您在哪個城市,根據最新的車輛變更條例的內容:
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
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
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
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
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
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
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
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
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所以,根據汽車的條例,您如果要改裝包圍,最好到當地的車管所去備案,能拿點小禮品是不錯的選擇(中國人,你懂得),包圍不要改裝的太誇張,比如,不要改裝鯊魚鰭和定風翼,兩者都是高速的時候才會用到,平時跑街會行人安全有威脅。COLT-SPEED和中國順德東望廠的翼神包圍不錯,您可以去看看。
關於黃牛黨,你如果能找得到,花一點錢,幫助過車檢還是很值得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你有幫助
3. 汽車外表改裝可以嗎
汽車外表改裝可以。
4. 車輛改裝大包圍後,去車管所辦外觀變更手續能過嗎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正常情況下事先未經過交通管理部門的批准,加裝包圍的車是無法正常通過年檢的。最好是在改裝前去車管所交錢領個申請表,改裝後去重新拍照領行車證。望採納,謝謝!!
5. 汽車外觀改裝了,需要改行車證嗎
需要,汽車改裝必須遵守《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再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在車身外觀改裝這方面,主要涉及到更改車身顏色、車身貼膜等幾項。其中,車身顏色的改裝,可以向交管局提出申請,更換顏色後重新拍攝行車本照片即可;而車身貼膜,我國規定車身貼膜的面積不得超過整車面積的30%,所以一些小的裝飾和車身拉花等,還是可以貼的。
6. 汽車改裝外觀都需要什麼手續
針對民用改裝車的規定是,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後,經車管所檢驗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各地對改裝車限制的統一口徑是,「改裝車存在安全隱患。」然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對安全的理解也各有不同,以至於有的地區對汽車改裝要求寬松,有的則採取緊縮政策。改裝原則:不影響安全
其實,車管所相關負責人態度明確,只要是不影響駕駛安全的改裝都不被禁止,年檢都能夠通過。郁曉文主任說,這樣的說法是有依據的。省交警大隊在2003年《關於落實〈公安交通管理十七項便民利民措施實施細則〉中有關車輛管理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在不違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機動車所有人出於裝飾目的,在小型越野客車加裝前後保險桿,側身大包圍,車頂行李架,照明燈,在小轎車加裝車尾饒流板。辦理加裝上述裝置的車輛注冊登記時,對其車輛外廓尺寸參數仍按公告標准參數錄入,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時,亦按未加裝的原有外廓尺寸予以檢核。郁主任解釋,這個規定明確指出了在不違反安全駕駛的前提下,汽車進行部分改裝依然視為合格,可以順利通過年檢。希望可以
幫到你~
7. 車輛改裝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7)汽車外觀的變更與改裝擴展閱讀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分別登記下列內容:
(一)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二)變更後的發動機號碼;
(三)機動車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
(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五)更換整車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編號、出廠日期、注冊登記日期;
(六)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七)變更後的使用性質;
(八)需要辦理機動車檔案轉出的,登記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九)變更登記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