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改裝車規定
① 烏魯木齊關於車輛加氣2022年有什麼最新規定
主要有以下內容:
自2022年2月21日起,烏魯木齊取消外埠車輛限行時間,外地牌照車輛進烏魯木齊市區不再受時間管控。
小夥伴去烏魯木齊旅遊更方便了。
也有人認為,烏魯木齊取消外地車限行時間後,那勢必會有更多的外地車湧入,必然會給本來就很擁堵的早晚高峰雪上加霜。
② 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社會共治、排污擔責的原則。第四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年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和考核評價體系,保障經費投入,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人員、裝備、設施的配備,保障機構履職能力。第五條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商務、農牧、林業、建設、城市管理、發展改革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相關公益宣傳,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七條市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機動車排放檢驗、維修機構和機動車所有人納入徵信系統,對在機動車使用和排放檢驗、維修中弄虛作假的,納入失信名單,並向社會公布。第二章機動車排氣污染的預防與控制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化道路建設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狀況,減少機動車怠速和低速行駛造成的污染。第九條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積極推進綠色公交體系建設,完善公交線路,改善公交車和行人的道路通行條件,降低非公交類機動車使用強度,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第十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對高污染排放車輛採取限制區域、限制時間行駛的交通管理措施,並向社會公告。第十一條鼓勵未達到國家現行排放標準的老舊機動車提前報廢。第十二條鼓勵生產、銷售、使用節能環保型機動車和新能源機動車。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節能環保型機動車和新能源機動車納入政府采購名錄,推進配套設施建設。第十三條新購或者外地遷入的機動車需在本市辦理注冊登記或者轉移登記的,應當符合依法經國務院批准執行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准。第十四條在本市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應當達到規定排放標准。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定期對機動車進行維修保養,不得拆除、閑置排氣污染控制裝置和車載排放診斷系統,保持排氣污染控制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第十五條從事城市客運、物流、環衛、郵政、金融押運、配送快遞等相關單位,應當配備符合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車輛,定期維護治理或者更新,優先採用新能源機動車。第十六條車用燃料的經營者應當銷售符合本市執行標準的車用燃料,並明示燃料質量標准,配套供應符合標準的車用氮氧化物還原劑。第三章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與治理第十七條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利用道路遙感監測等手段對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排放情況進行監管。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第十八條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進行維修治理,並按照要求進行復檢。
在用機動車定期排放檢驗不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第十九條禁止機動車所有人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禁止機動車維修單位提供該類服務。禁止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第二十條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依法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二)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
(三)按照規定的檢驗方法、技術規范和排放標准進行排氣污染檢驗;
(四)與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網,並實時上傳完整的檢驗數據、電子檢驗報告、視頻監控數據及其他管理數據、資料;
(五)出具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碼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和檢驗數據應當真實、准確;
(六)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③ 2022年車輛年檢新規定是什麼
2022年車輛年檢新規定是:
1、擴大私家車免檢范圍、優化年檢周期(新規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
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注意,以下三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免檢政策的:
1、麵包車;
2、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
3、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
另外,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2、年檢標簽電子化
從2020年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濟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貴陽、玉溪、烏魯木齊等16個城市成為第一批試點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
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交管部門不以機動車未放置(粘貼)檢驗標志為由進行處罰。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可以下載並保存於手機中,方便手機離線時出示使用。
如果需要領取紙質憑證的,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上線檢驗車輛,機動車檢驗合格後,檢驗機構在發放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的同時,提示機動車所有人可網上查看、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有關規定: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免檢,2020年11月20日起,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同時優化檢驗周期,11月20日起,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④ 為啥烏魯木齊改色膜不能備案
可以,不是不可以。貼膜改色可以備案,根據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如果更換車身顏色的面積比例不超過百分之30,不需要辦理車輛的變更登記;改色面積超過百分之30,必須在車管所進行備案。
辦理人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申請,如果符合規定,辦理人可領取准予變更通知單,便可給車身改色,需要注意的是所改車身顏色和花紋不能模仿警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且車身顏色不能超過3種。
不是所有的改色膜都扣12分,要分情況。以下幾種改色膜的情況,被交警抓到會被扣12分:
1、貼膜面積超過整車面積的30%。
貼膜面積超過整車面積的30%,需要提前去車管所進行備案,只有備案通過了,才算是合法,不然被是自己私自改裝,屬於違法行為,被交警抓到會扣12分。
2、全車貼膜顏色總體超過3個顏色。
需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車標改色也算是一種。這種情況被交警抓到了,會罰款扣分,然後交警還會勒令整改回原樣。
3、使用電鍍色、變色龍色,軍綠色,警用藍白相間色、工程車的黃色和消防車的紅色。
如果出現了上述的情況,直接扣12分。
⑤ 2022年車檢新規定是什麼
2022年車檢新規定如下:
1、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優化檢驗周期:從2020年11月20日起,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2、標志電子化:2020年3月1日起,南京、杭州、寧波、濟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貴陽、玉溪、烏魯木齊、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等16個城市試行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電子化,取消紙質車貼。車主在檢驗合格之後,可以在網上下載電子憑證。
3、異地通檢:車輛年檢將實現全國「通檢」,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均可在登記地以外的省份進行車輛檢驗,車檢合格後便可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一、十年內車輛年檢新規
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舉措顯示,公安部除了對2021年的年檢項目作出調整以外,在2020年的11月20日也對汽車的年檢周期和免檢范圍作出了調整。具體如下:
1、免檢范圍:機動車的免檢范圍由原來的6年以內小於等於6座,擴大至7-9座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也就是說,11月20日後,未滿6年的7-9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可以享受免檢政策。
2、年檢周期:免檢車前6年可以免除上線檢測,只是每兩年辦理一下手續,6-10年為每年一檢。新證中顯示,私家車前6年的年檢周期不變,6-10年的機動車由原來的一年一檢改為兩年一檢。也即是說,免檢車在10年內均為兩年一檢,但只有第六、第八年需要上線檢測。
環保檢驗標志和年審標志將合二為一,車主將不用領取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但是,機動車尾氣檢驗依然進行,如果車輛未進行檢驗,車管部門將不予出具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那麼車主也將無法進行年審。
各地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時,要按照新國標和有關規定查驗機動車,簡單點說,就是「新車入戶的貨車要外擴尺寸和整備質量了」。
⑥ 2022年檢車新規定是什麼
2022年檢車新規定如下:
1、六年免檢政策。6年內的車規定還是和之前一樣:9座及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事故車、非法改裝車除外)6年內免檢,即6年內不用去檢測站進行上線年檢,只需要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合格標志,達到第6年才需上線檢測。
2、6-10年的車輛,每兩年上線檢測一次,但是安徽省2022年實行10年內小車免環保檢測。
3、15年以上的車輛,每半年上線檢驗一次。
以下情形不免檢:
1、雖然免檢范圍擴大到了9座,但並不是所有9座車都能享受免檢的,麵包車就是例外,此次調整麵包車是不能享受免檢的。
2、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從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均不能享受免檢政策。
其他事項:
1、車輛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定周期檢驗,以保障車輛安全性能。
2、「6年免檢」不等於「不檢」,而是指6年內免於上線檢驗,車主仍需每兩年向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合格標志(或電子年檢標志)。即「6年免檢」車輛的車主需持行車證到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3、超過三個年檢周期沒有年檢車輛就會強制報廢,其中6年免檢期間每兩年領一次標也算一次年檢周期。
⑦ 2022車輛年審新規定是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於車輛的年檢有明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七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後,方予檢驗:
1、車輛狀況與行駛證、檔案記載不符者。
2、號牌、行駛證破損不全、字跡不清或自行仿製號牌者。
3、車輛改裝、改型、技術改造未辦理審批和變更手續者。
4、未按照規定噴寫單位名稱和號牌放大字樣者。
5、不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者。
6、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路費和保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