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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配件改裝合同

發布時間: 2022-06-22 20:17:24

① 非法改裝車輛買賣合同合同有效嗎


非法改裝車輛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 摩托車配件店改維修電動車營業執照怎麼變更

你好,很高興能為你解答。這需要變更營業執照地址(經營范圍)。
變更營業執照一般手續:要到當地的工商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在關官網上預約後再在現場備案,帶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擬寫公司章程,需要提供經營場所房產證或者是租賃合同,必要時需要提供原件給工商局驗查。資料齊全審批大概一周可以拿證。

③ 十堰東風汽車配件批發有13年東風170馬力的開關嗎

繼2月15日與襄陽市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後,2月21日,東風公司再與十堰市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攜手構建新時代政企共贏發展新格局。
根據公司與十堰市簽署的戰略協議,未來五年,雙方將著力把東風十堰基地建成一流的商用車和軍車基地、經濟型電動車基地、汽車零部件和裝備生產基地。
2月21日,東風公司與十堰市政府在十堰簽署《關於推動東風公司十堰基地高質量發展戰略合作協議(2022-2026)》。一周時間內與兩市先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東風公司與事業所在地政府正進一步強化政企合作,攜手構建新時代政企共贏發展新格局。
根據東風與十堰簽署的協議,結合各自「十四五」發展規劃,雙方將依託十堰「武襄隨十」新一代汽車產業走廊戰略基點,聚焦綠色轉型與智能升級,構建行業領先和安全可控的現代十堰汽車產業鏈;著力把東風十堰基地建成一流的商用車和軍車基地、經濟型電動車基地、汽車零部件和裝備生產基地,共同促進十堰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堰市委書記胡亞波,市委副書記、市長黃劍雄;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竺延風,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楊青,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黃偉,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喬陽,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尤崢,公司工會主席何偉,公司總經理助理周先鵬出席簽約儀式。
尤崢與十堰市副市長王曉代表雙方簽署協議
竺延風說,十堰是東風的「延安」,東風公司始終關注老基地的發展。「十三五」期間,東風公司與十堰共同推動十堰基地持續、健康和高質量發展。東風加強了十堰基地商用車業務、零部件業務、軍車業務的轉型升級,引入了新能源、智能網聯新業務,實施了新能源、新商品、新技術等重大項目,促進了十堰基地穩定穩健發展。東風公司「十四五」規劃已經明確,隨著戰略合作協議的簽訂,東風與十堰必將共同構建新時代政企共贏發展新格局。
楊青介紹了東風公司及十堰基地2021年生產經營情況、2022年發展目標、以及「十四五」規劃。他說,東風公司將與十堰強化政企合作,積極履行新的戰略合作協議,發揮龍頭帶動作用,推動東風十堰基地持續繁榮發展,助力十堰「經濟倍增、跨越發展」。
胡亞波對東風公司長期以來對十堰市發展的支持表示感謝。他說,十堰與東風一路攜手走來,建立起深厚情誼,雙方政企共建共贏,取得的效果是實實在在的。期待雙方圍繞智能化、網聯化、新能源等領域開展更加緊密的合作,形成更多政企合作成果。
黃劍雄表示,十堰市將加強與東風公司的對接,細化具體項目的落實。同時全力以赴做好服務,不折不扣落實協議要求,推動協議項目早日開花結果,開創十堰和東風更加美好的明天。
據悉,十堰市「十四五」規劃明確,將做強汽車主導產業,堅定不移服務好東風公司,鞏固商用車行業地位,加快發展乘用車,推動整車改裝一體化,促進整零協同創新發展;加快推進汽車產業與新業態跨界融合,全面布局新能源、智能網聯等下一代汽車,建設商乘並舉、油電並重的現代新車城。
END
文字:孫波
圖片:劉鴻飛
編校:趙玉芳
審核:譚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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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需要幾份不同版本的汽車配件購銷合同。 急求。越多越好!

以下內容,供參考:


提供幾篇與您:附一篇,由於篇幅過長原因,不宜過長,暫提供地址。謝謝。。


來源:網路文庫 (三篇)


http://wenku..com/view/3a87bfcd0508763231121236.html


http://wenku..com/view/66cf6ce8aeaad1f346933f27.html


http://wenku..com/view/c701f1a4f524ccbff1218419.html



《汽車配件購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及授權范圍

1.1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配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為以上_______個區域總經銷的許可權,全面負責_______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台車違約金為_________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_______個區域銷售(該市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1.3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於_______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於_______輛(_______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4 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1.6 「商標」屬於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 訂貨及付款

2.1 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2.3 _________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2.4 乙方為銷售_________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2.5 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 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並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為交貨地。

第四條 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文件,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 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5.1 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於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5.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5.3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為,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_________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6.2 如乙方低於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_________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6.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於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6.4 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准配置進行銷售,對於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並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 售後服務

7.1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7.2 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3 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予答復,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7.4 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後服務之費用。 7.5 對於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於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並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後,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___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⑤ 新車交付車輛配件安裝錯誤如何索賠

新車交付車輛配件安裝錯誤索賠
11月8日買了一輛價值18萬多元的汽車,試車時就發現發動機有異響,但當時陪他選車的銷售人員服務特別好,自己購車的熱情也很高,被該車漂亮的外表和完美的廣告宣傳所「迷惑」。銷售人員說:「那聲音是正常的,過一段時間就好了。」於是,他就馬上付了款。然而,回家後,一位懂車的朋友一試駕,發現該車發動機的確有較嚴重的異常響聲。第二天,閻先生找到汽車經銷商要求換一輛新車,同時向經銷商索賠,但遭到拒絕,理由是汽車生產商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其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閻先生有權向汽車銷售商行使索賠權,經銷商的理由沒有法律根據。據了解,盡管目前我國汽車業還沒有像其他產品那樣有質量「三包」的規定,但是,國內汽車生產商都各自規定了產品質量問題索賠期,一般為1至2年,只是有不少購車人不知道而已。隨著城市居民私車擁有量的不斷增多,目前關於汽車質量問題的糾紛越來越多,其中發動機、變速器等汽車「大件」的質量糾紛目前比較少,而關於汽車輪胎、燈泡等易損件的索賠糾紛非常多。按照國內一些汽車廠家規定,車輛上的燈泡、制動片、「三濾」、輪胎等易損件在正常磨損范圍內是不予賠償的。但按照國內一些汽車生產商的承諾,目前不僅新車可以索賠,維修時更換的零部件也可索賠。前提條件是,這個零部件必須是在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購買並安裝的。一般來說,汽車生產廠家對零部件也規定了1年左右的保修期。業內人士提醒購買新車的車主,為避免因汽車質量問題而引起索賠糾紛,在購買新車後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項。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車主應該嚴格按照說明書的操作方法使用車輛。新車購買後,應該到汽車經銷商或售後服務站,咨詢更多的汽車質量擔保信息。汽車質量擔保期內,不要做沒有經過汽車生產廠家認可的改裝,因為改裝容易導致人為因素的故障發生,而汽車廠家不認可這種索賠。定期保養汽車是車主享受質量擔保的重要前提。如果車主的保養是嚴格按照要求到指定汽車服務站進行的,在質量擔保期內對享有質量擔保是非常有利的。在目前情況下,從汽車首次領取正式行駛證、零部件購買之日起一年內或者二年內(各廠家規定不同),在此期間車輛出現質量問題,車主有權向該車的售後服務站提出索賠,服務站應對其故障立即進行診斷並排除,損壞的零部件根據技術要求進行修復或更換。凡由下述原因造成的損壞不屬車商質量擔保范圍,車主不能實現索賠權:車輛由非廠家特約服務站維修過;車輛裝上未經汽車生產廠家許可使用的零部件,或車輛未經汽車生產廠家許可改裝過;車輛使用中未遵守使用規定《使用說明書》、《保養手冊》、《免費保養憑證》;由於使用不當或濫用車輛造成的損壞。

⑥ 開汽車修理廠要什麼證件

1.領取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後,需要到交通委審批汽車整車維修經營許可

1.1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小修、汽車維護及符合相應條件的專項修理生產的企業。

1.2 汽車維修:汽車維護和修理的泛稱。

1.3 開業條件:指進行各類汽車維修作業必須具備的人員、設施、設備、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特殊技術認證等條件。

1.4 汽車小修:用更換或修理個別零件的方法,保證或恢復汽車工作能力的運行性修理。

1.5 汽車維護:為維持汽車完好技術狀況或工作能力而進行的作業。

1.6 專項修理:是指對汽車單項或幾項附屬總成、附件、零部件、專用裝備、電器儀表、輪胎、漆皮、裝修塗飾等項(件)中的一項或幾項進行專業性的修理修配、工藝加工、技術服務,以及對汽車的技術狀況檢測、技術改造、改裝等類型的作業。

2 人員條件

2.1 企業廠長(經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從事汽車維修行業經營(管理)工作兩年以上或經濟(技術)管理工作四年以上。

2.2 技術人員:至少有一名汽車專業或機械專業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或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技術工作。

2.3 質量檢驗人員:至少有兩名經過行業培訓,取得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資格的人員,負責質量把關工作。

2.4 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經過培訓的財務結算人員,有一名經過培訓的統計人員。上述人員均應具有本專業任職資格證件。

汽車改裝合同的內容是什麼,以及不嚴謹的合同的問題有哪些

汽車維修合同是承修托修雙方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屬於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攬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並給予約定報酬的協議根據汽車維修行業的特點及修理作業方式,汽車維修合同主要有以下內容:
(1)承修托修雙方名稱;
(2)簽訂日期及地點;
(3)合同編號;
(4)送修車輛的車種車型號牌發動機號車架號;
(5)維修類別及項目;
(6)預計維修費用;
(7)質量保證期;
(8)送修日期地點方式;
(9)交車日期地方方式;
(10)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及費用的結算原則;
(11)驗收標准和方式;
(12)結算方式及期限;
(13)違約責任和金額;
(1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⑧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頒布 2022年起施行

易車訊 7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對外頒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了對「退/換車」的最新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可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可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更換次數與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原文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明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統稱三包)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後,屬於生產者責任或者其他經營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其他經營者追償。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進口家用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企業,視為生產者。

第四條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之間可以訂立合同約定三包責任的承擔,但不得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免除或者減輕本規定所規定的質量義務和三包責任。

鼓勵經營者作出嚴於本規定、更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三包承諾。承諾一經作出,應當依法履行。

第五條 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經營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公開制度,委託相關技術機構承擔具體技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工作。

第二章 經營者義務

第七條 生產者生產的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當事人約定的質量要求。未經檢驗合格,不得出廠銷售。

第八條 生產者應當為家用汽車產品配備中文產品合格證或者相關證明、產品一致性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隨車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還應當附隨車物品清單。

第九條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車輛識別代號(VIN)、生產日期;

(二)生產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

(三)銷售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開具購車發票的日期、交付車輛的日期;

(四)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約定的修理者(以下簡稱修理者)網點信息的查詢方式;

(五)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條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補償系數;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

(七)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的動力蓄電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內的容量衰減限值;

(八)按照規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生產者應當向市場監管總局備案生產者基本信息、車型信息、約定的銷售和修理網點資料、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和退換車信息等,但生產者已經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上備案的信息除外。

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生產者應當自變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備案。

第十一條 生產者應當積極配合銷售者、修理者履行其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銷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規定提出的協助、追償等事項。

第十二條 銷售者應當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家用汽車產品的隨車文件。

第十三條 銷售者應當向消費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並履行下列規定:

(一)與消費者共同查驗家用汽車產品的外觀、內飾等可以現場查驗的質量狀況;

(二)向消費者交付隨車文件以及購車發票;

(三)按照隨車物品清單向消費者交付隨車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對照隨車文件,告知消費者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條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補償系數、修理者網點信息的查詢方式;

(五)提醒消費者閱讀安全注意事項並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維護、保養家用汽車產品。

第十四條 消費者遺失三包憑證的,可以向銷售者申請補辦。銷售者應當及時免費補辦。

第十五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因質量問題不能安全行駛的,修理者應當提供免費修理咨詢服務;咨詢服務無法解決的,應當開展現場服務,並承擔必要的車輛拖運費用。

第十六條 包修期內修理者用於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生產者提供或者認可的合格零部件,並且其質量不得低於原車配置的零部件質量。

第十七條 修理者應當建立修理記錄存檔制度。修理記錄保存期限不得低於6年。

修理記錄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消費者質量問題陳述、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工時及工時費、車輛拖運費用、提供備用車或者交通費用補償的情況、交車時間、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者蓋章等信息,並提供給消費者一份。

消費者因遺失修理記錄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閱或者復印修理記錄,修理者應當提供便利。

第三章 三包責任

第十八條 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不得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者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免除工時費和材料費)。

修理者能夠通過查詢相關信息系統等方式核實購買信息的,應當免除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的義務。

第二十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修理者應當免費更換。

第二十一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因質量問題單次修理時間超過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時間)的,修理者應當自第6日起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向消費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方式予以補償。

第二十二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第二十三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第二十四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更換次數與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需要根據車輛識別代號(VIN)等定製的防盜系統、全車主線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動力蓄電池的運輸時間,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佔用的時間,不計入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修理時間。

第二十五條 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本規定規定的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的,應當向消費者更換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退貨的,銷售者應當退貨。

第二十六條 銷售者為消費者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應當賠償消費者下列損失:

(一)車輛登記費用;

(二)銷售者收取的扣除相應折舊後的加裝、裝飾費用;

(三)銷售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相關服務費用。

相關稅費、保險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消費者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應當向銷售者支付家用汽車產品使用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方式為:

補償費=車價款(元)×行駛里程(公里)/1000(公里)×n。

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確定並明示在三包憑證上。使用補償系數n不得高於0.5%。

第二十八條 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收到消費者提出的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相關要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作出答復。不符合更換或者退貨條件的,應當在答復中說明理由。

符合更換或者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更換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為消費者完成更換或者退貨,並出具換車證明或者退車證明;20個工作日內不能完成家用汽車產品更換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但因消費者原因造成的延遲除外。

第二十九條 按照本規定更換的家用汽車產品,其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三十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三包憑證應當隨車轉移。三包責任不因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改變。

第三十一條 經營者合並、分立、變更、破產的,其三包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經營者對下列質量問題承擔的三包責任:

(一)消費者購買時已經被書面告知家用汽車產品存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瑕疵;

(二)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或者三包憑證要求,使用、維護、保養家用汽車產品而造成的損壞;

(三)使用說明書明示不得對家用汽車產品進行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仍然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的損壞;

(四)發生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的損壞;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並將其作為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理由。

第三十三條 銷售者銷售按照本規定更換、退貨的家用汽車產品的,應當檢驗合格,並書面告知其屬於「三包換退車」以及更換、退貨的原因。

「三包換退車」的三包責任,按照當事人約定執行。

第四章 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發生三包責任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行政機關投訴;

(四)根據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鼓勵有關組織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機制,為消費者免費提供公正、專業、便捷、高效的汽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服務。

第三十六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三包責任爭議投訴舉報,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關投訴舉報處理的規定執行。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為處理三包責任爭議提供技術支持。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按照本規定第二章規定履行經營者義務,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處罰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本規定第三章規定的三包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信息記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家用汽車產品,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和皮卡車。

乘用車,指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除專用乘用車以外的乘用車。

質量問題,指家用汽車產品質量不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准以及企業明示採用的標准或者明示的質量狀況,或者存在影響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家用汽車產品存在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致使無法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的情形。

單次修理時間,指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至完成修理之時。以小時計算,每滿24小時,為1日;餘下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累計修理時間,指單次修理時間累加之和。

第四十一條 家用汽車產品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按照有關國家標准確定。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50號公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同時廢止。

⑨ 汽車售後服務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汽車售後服務內容包括哪些?

(1)由汽車生產商提供的汽車服務網路或網點的建設與有理、產品的質量保修、技術培訓、技術咨詢、配件供應、產品選裝、信息反饋與加工等.

(2)為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生產商提供物流配送服務。

(3)汽車的養護、檢測、維修、美容、改裝等服務

(4)汽車配件經營。在汽車生產商售後配件供應體系之外.還存在著相對獨立的汽車配件經營體系,如各地的汽車配件城,其貨源有原廠配件,也有翻廠配件 ,可以滿足不同用戶的不同需求.

(5)汽車美容裝飾用品的銷售和安裝。

(6)汽車故障救援服務。汽車故障救援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車輛因燃油耗盡而不能行駛的臨時加油服務、因技術故障導致被迫停駛的現場故障診斷和搶修服務 、拖車服務、交通事故報案和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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