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身長度
A. 車輛改裝合法范圍是多少
1、車輛外觀:首先是車輛外觀的改裝,主要涉及包括更改車身顏色、車身貼膜等手段,而且車身應在更換顏色後的10天內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
並重新拍攝行車本照片和更換行駛證,不過對於消防專用紅(R03大紅色)、行政執法車專用色(上白下藍)以及工程搶險專用黃這三種顏色是不允許更換的。
2、保險杠:車輛前後保險杠存在很大的重要性,改裝的話不能改變車輛的長度和寬度。
3、輪轂:改裝車輪時需要注意輪轂的尺寸是不可以改變的,因為改變輪轂尺寸影響了汽車的動力和性能,屬違法行為,相同尺寸下的輪轂是允許更換的。
4、底盤懸掛:底盤懸掛同樣是常見的改裝項目,嚴格上底盤改裝是一些對車輛性能有很高要求的車主才會選擇的項目,底盤剛性的增強對操控性能的提升有明顯的表現,正常情況下加裝底盤懸掛的改裝是可以通過年審的。
而懸掛的改裝分為避震器換裝、懸吊結構桿強化、車身剛性加強等部分,主要影響改裝項目的也就避震器,尤其當整體車身降低後沒有一套調教良好的避震懸掛作為支撐的話,車輛的駕乘舒適感就毫無存在感了。
5、內飾:內飾方面的改裝,理論上在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是可以改裝的,但座椅是不允許私自拆卸或加裝的,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點是不能擅自更改的。
另外較為常見的是改裝車輛音響,目前市場上較為流行的是整體音響進行改裝,音響的改裝對於車輛的整體使用功能並沒有影響,在允許范圍內。
6、行李架:乘用車可以安裝不能超過30cm高度的行李架。
7、踏板:乘用車可以加裝不具備載貨功能的腳踏板,但橫向單側不能超過車身外側50mm,並且高度必須在兩輪之間。
8、中網:乘用車改裝進氣格柵的話,要保留原廠的品牌表示,並且不能改變車輛的長度和寬度、從而造成車外突出物,也不能改百年原車的照明信號裝置。
9、發動機:對於汽車心臟的發動機一般情況是不允許更換的,但出現已損壞或有質量問題是可以出示正規修車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的來源證明進行申請變更,需要注意的是發動機雖然可以換,但發動機型號是絕對不可以改變的。
具體的車輛改裝要求需根據當地的交通安全法規定,建議提前到當地車管所咨詢後再進行車輛改裝,避免之後帶來是麻煩;同時只要是正規的備案,本著實際出發的態度進行理性改裝是不會有問題的。
B. 2021改裝車新規細則是什麼
如下:
1、輪轂樣式可以改變。新規放寬了對於輪轂改裝的規定,只要輪轂的尺寸大小規格與登記證書上一致即可更換樣式,就算四個輪轂樣式不一樣也是可以的。
2、可以加裝行李架和側面腳踏板。這條新規更多是對於SUV和MPV車型來說的,加裝的行李架高度須控制在300毫米范圍內,側面腳踏板安裝寬度不能超過車身側立面5厘米。
3、車身顏色可改變。通過噴漆或者貼膜改變車身顏色,務必在十日內到車管所登記變更車輛信息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類似警車,消防車等勒種車輛顏色。
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車主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改裝有: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4、乘用車在不改變車輛長度、寬度和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 出入口踏步件、換裝散熱器面罩/保險杠、更換輪輞(更換後輪胎規格不應變化)。
C. 請問車輛變更外觀加裝保險杠可以改變車輛長度嗎
不可以,一般如外觀新噴其他顏色的漆就要去車輛管理所拍照更換行駛證。主要問題還有保險公司 是不會理賠這樣的改裝車輛。請勿改裝,對行駛安全不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有詳細說明: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D. 如何改裝汽車才合法
汽車改裝(Car modification)是指根據汽車車主需要,將汽車製造廠家生產的原型車進行外部造型、內部造型以及機械性能的改動, 主要包括車身改裝和動力改裝兩種。
哪些汽車改裝是合法的?
在2019年9月1日,公安部就已經開始實施最新的《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GA801-2019), 今天輪轂就依據這個《規程》文件規定,說說私家車有哪些改裝是合法的。
1、更換同尺寸輪轂
在不改變車身長度與寬度以及車身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以更換輪轂,但是輪轂尺寸必須與原廠數據一致,且不能外拋出葉子板以外。
替換不同尺寸輪轂,被認為會影響整車性能和動力,有安全隱患,在年檢的時候,也是絕對無法通過的!
那換輪胎的話,要求前後軸輪胎花紋允許不一致,但是輪胎的尺寸以及極限數據等必須與原廠數據相同,且同軸上的輪胎必須花紋一致。
2、車身改色
車身改色是彰顯個性最有效的方法,而國家法律是允許個人更改車身顏色的,不過車身改色面積超過30%的,10天之內一定要到車管所重新拍照,申請變更。
並且不能改成公務類專屬顏色(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更不要改成鏡面反光或是「變色龍」。
另外貼膜改色不同於噴漆改色,考慮到車主肇事逃逸後會把膜撕掉,有些地方車管所是不予備案和年檢的,所以想要貼膜改色之前最好提前了解下當地政策。
3、加裝車頂行李架
所安裝的行李架不能改變車身長度、寬度以及車身主體結構,同時行李架的高度不能超過30cm,並且要牢固可靠。
4、加裝腳踏板
可改裝腳踏板,但是不能改變車身長度、寬度與車身主體結構。
5、換裝中網、保險杠
根據法規規定,在不改變車輛長度、寬度的情況下,允許車輛更換中網或保險杠,也就是說可以自行更換中網造型,以及前後保險杠造型了。
但是在換裝了全新保險杠以及中網後,首先不能更換原本的汽車LOGO,最關鍵的一點,不能改變車身長度、寬度了。
對於保險杠的改裝,不能改變車輛的長度和寬度的同時,也不能改變原車的照明和信號裝置,車輛的接近角和離去角原則上也不應受到影響。
6、改裝內飾
比起外飾,內飾的改裝寬容度要高許多了,比如換裝碳纖維的飾板、翻毛皮材質的方向盤,或者音響改裝、真皮座椅加裝等,只要不是太過分,都可以順利通過年檢和交警同志的檢查。
7、改裝大燈
改裝大燈不加裝透鏡,嚴重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就是違法行為。
但是,汽車改裝了大燈,只要不改顏色,色溫在6000K以下,加上雙光透鏡沒有散光問題,不會影響對面司機行車安全,就是合法的,完全可以通過年檢。
另外要注意,年檢時會檢測燈光的強度,要求近光燈要高於1050流明,遠光燈要求高於1450流明。
但是因各地方的標准不一樣,所以改裝大燈後,建議你最好去當地車輛管理部門備案一下。
8、改裝剎車系統
其實改剎車是「合法」的,這包括你更換競技剎車皮、剎車盤甚至剎車卡鉗。
在合理范圍內升級剎車系統,除了提升外觀美觀程度以外,還可以大大縮減剎車距離,改善剎車腳感。
輪轂總結:
改裝固然是一件彰顯個性的事情,但是所有的改裝必須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要不然就算你改了,開上路也是提心吊膽的。還是那句話:個性不犯法,改裝需謹慎!
E. 哪些汽車改裝是合法的改裝的時候要注意什麼
在我國交通法規當中,有明確的規定來限制汽車改裝行為,一旦改裝的不合法,被交警攔下後就有可能面臨扣分被罰!
那麼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來說,有哪些改裝是合法的呢?
那今天輪谷就來給朋友們一起說說這個問題,希望各位車主朋友有所幫助。
什麼是汽車改裝?
汽車改裝(Car modification)是指
根據汽車車主需要,將汽車製造廠家生產的原形車進行外部造型、內部造型以及機械性能的改動,主要包括車身改裝和動力改裝兩種。
在合理范圍內升級剎車系統,除了提升外觀美觀程度以外,還可以大大縮減剎車距離,改善剎車腳感。改裝固然是一件彰顯個性的事情,但是所有的改裝必須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要不然就算你改了,開上路也是提心吊膽的。還是那句話:
個性不犯法,改裝需謹慎!
今天我的文章並不是要鼓勵朋友們去改裝,只是想告訴大家合法的改裝是什麼,因為大多數改裝都不合法,大家也搞不清楚,弄不好改裝了還被交警逮到了,會被扣留車輛還會扣分罰款。
F.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是什麼
法律分析:加裝行李架要求:不得改變車長車寬,行李架高度不超過300mm;
改裝中網要求:不得改變車長車寬;
改裝輪轂要求:保證輪胎尺寸不變;
加裝側踏板要求:不超過車身50mm;
改裝保險杠:不改變車輛長寬,不構成車輛外凸出物。
車身顏色改裝或貼紙
近幾年興起的車身貼膜改色,加上貼膜改色的政策不斷放寬,畢竟改色膜還能保護車漆,給愛車換種顏色換個心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使用(電鍍色、變色龍色,軍綠色,警用藍白相間色、工程車的黃色和消防車的紅色)。全車貼膜顏色總體不能超過3個顏色,包括了車標改色也算是一種。局部貼膜面積不超過整車面積的30%,超過30%的要變更行駛證。改顏色以後在10天內去車管所登記就可以。
加裝前後防撞的裝置
對於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可不變更行駛證。而貨車加裝加防風罩、工具箱、備胎架等都屬於合法改裝范圍,但是需要注意避免出現遮擋車牌的情況。
內飾的改裝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G. 道路救援車長度尺寸改裝合法嗎
現行階段,不管道路救援車道是否屬於在用車還是新車,都是不允許私自改裝車輛長度尺寸!屬於違規行為!
H. 車輛改裝合法范圍是多少。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8)改裝車身長度擴展閱讀
非法改裝包括:
1、加寬輪胎、進氣和排氣系統
輪胎規格、改裝進氣和排氣系統都是國家不允許變更的項目。雖然近年有所放寬,但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行車安全。
2、升高或者降低底盤
底盤的改動直接影響了汽車自身行車安全,懸掛改裝也必須保證與原車高度相同,這些都是直接影響車身結構,在國內無法通過年檢。
I.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是什麼
2019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指出,行李架、側踏板加裝,中網改裝。保險杠改裝,輪轂改裝等都屬於合法改裝。
加裝行李架要求高度不得超過300mm,側踏板寬度不得超過車身側立面,不超過車身寬度5公分,改裝中網不得改變原車長度寬度,且車標不得更換。輪轂改裝樣式不受限制,但需保證輪胎尺寸與登記證書上一致。改裝保險杠不得改變車輛長寬,不能有明顯突出的異物,私加拖車鉤屬違法行為。
汽車改裝注意事項
汽車改裝不能更換發動機,發動機是車輛的核心,法律不允許改造發動機。
汽車改裝不能改造外觀顏色以及外形,修改後的車改頭換面無法確認身份。
汽車的內部飾件可以進行更換,但是設計到電氣性能等改造都不能隨意進行更換升級。
汽車不要改裝排氣管,有的人追求大粗的排氣管以為可以增加壓力,實際上並沒有作用,反而會是噪音超標。
J. 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
您好:車管所允許的改裝范圍如下。
1、車輛外觀:首先是車輛外觀的改裝,主要涉及包括更改車身顏色、車身貼膜等手段,而且車身應在更換顏色後的10天內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並重新拍攝行車本照片和更換行駛證,不過對於消防專用紅(R03大紅色)、行政執法車專用色(上白下藍)以及工程搶險專用黃這三種顏色是不允許更換的。2、保險杠:車輛前後保險杠存在很大的重要性,改裝的話不能改變車輛的長度和寬度。3、輪轂:改裝車輪時需要注意輪轂的尺寸是不可以改變的,因為改變輪轂尺寸影響了汽車的動力和性能,屬違法行為,相同尺寸下的輪轂是允許更換的。4、底盤懸掛:底盤懸掛同樣是常見的改裝項目,嚴格上底盤改裝是一些對車輛性能有很高要求的車主才會選擇的項目,底盤剛性的增強對操控性能的提升有明顯的表現,正常情況下加裝底盤懸掛的改裝是可以通過年審的;而懸掛的改裝分為避震器換裝、懸吊結構桿強化、車身剛性加強等部分,主要影響改裝項目的也就避震器,尤其當整體車身降低後沒有一套調教良好的避震懸掛作為支撐的話,車輛的駕乘舒適感就毫無存在感了。5:、內飾:內飾方面的改裝,理論上在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是可以改裝的,但座椅是不允許私自拆卸或加裝的,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點是不能擅自更改的;另外較為常見的是改裝車輛音響,目前市場上較為流行的是整體音響進行改裝,音響的改裝對於車輛的整體使用功能並沒有影響,在允許范圍內。6:行李架:乘用車可以安裝不能超過30cm高度的行李架。7、踏板:乘用車可以加裝不具備載貨功能的腳踏板,但橫向單側不能超過車身外側50mm,並且高度必須在兩輪之間。8、中網:乘用車改裝進氣格柵的話,要保留原廠的品牌表示,並且不能改變車輛的長度和寬度、從而造成車外突出物,也不能改百年原車的照明信號裝置。9、發動機:對於汽車心臟的發動機一般情況是不允許更換的,但出現已損壞或有質量問題是可以出示正規修車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的來源證明進行申請變更,需要注意的是發動機雖然可以換,但發動機型號是絕對不可以改變的。具體的車輛改裝要求需根據當地的交通安全法規定,建議提前到當地車管所咨詢後再進行車輛改裝,避免之後帶來是麻煩;同時只要是正規的備案,本著實際出發的態度進行理性改裝是不會有問題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改變車身顏色的; 更換發動機的; 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等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