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汽車前面格柵會怎樣
Ⅰ 汽車改裝違法其實車上的這3個地方改裝是合法的!
汽車有些地方是可以改裝的
隨著經濟的逐漸發展,汽車在我國已經大量普及,很多人都擁有了自己的私家車,但總有些車主特立獨行,不喜歡和別人一樣,在買到愛車之後想依靠自己的想法對汽車進行一番改裝,改裝車的歷史由來已久,世界各國都有一批改裝車愛好者,在我國同樣不例外,但為了汽車的安全性和整體性考慮,改裝車的幅度整體是非常小的,大的改裝是違法行為,不僅車檢無法通過,遇到交警查車的時候也不行,對於內飾的改裝是國內改裝開放程度最高的一個部分,因此,在不影響到內部結構的情況下,都是可以改裝的。但是記住,拆卸或者增加座椅是屬於不被允許,屬於違法的行為。改內飾的配色、中控屏的加裝以及音響等都是可以的。
汽車改裝的規定要求
但隨著汽車文化的發展,改裝車的改革也是大勢所趨,相關部門對改裝車的限制也放寬了很多,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首先,在進氣格柵和行李架方面。進氣格柵作為車輛前臉的標志,是改裝的重點區域,此次規定進氣格柵也可以進行改裝,但長度和寬度不能改變,也不能向外凸出影響行駛,除此之外車標也不能更換,保險杠和進氣格柵相似,只要長度和寬度不變且不向外凸出,基本都在被允許的范圍內,至於有些車主喜歡在車輛上方加裝行李架,如果原廠沒有的情況下,行李車的高度只要不超過30公分就可以,但裝在行李後的高度不能超過0.5米,加上地面高度不能超過4米,一旦超標還是會被處罰的。
汽車顏色一定要去備案
其次,側踏板和輪轂。有些車主喜歡在車輛兩側加裝腳踏板,來讓上下車變得方便一些,特別一些底盤比較高的SUV,此次也被允許了,但高度要在前後輪之間,並且橫向超過車身外側不得高於5cm。對於改裝車來說,輪轂一直都是「重災區」,這次也放寬了輪轂的限制,規定只要尺寸不改變,款式上不再做過多限制,形狀和顏色都可以更改,但不能影響到車輛的性能,否則仍然屬於違法行為,最後,車身顏色和發動機,車身顏色更是廣大車主最喜歡改的地方了,我國對於車身顏色的限制一向比較松,如果要改顏色的話基本只要在10天內去車管所備案就可以了,但一些公務車的專用顏色是不能改的,例如消防車和警車等,不過不涉及到私家車,至於發動機,此次也有所放鬆,只要型號不變,也是可以換的。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Ⅱ 汽車改裝有什麼弊端
1.改裝鋼圈、輪胎
鋼圈和輪胎的改裝是汽車改裝最常見的改裝,改裝操作難度不大,成本總體算下來比較高(鋼圈和輪胎全換),改裝目一方面能增加汽車性能,一方面外形看起來更炫酷,如果改裝不匹配會出現起步無力,加速變慢,方向盤活動機構磨損加速,影響底盤穩定。
2.車身大包圍
大包圍的加裝很多車主並不陌生,大包圍也是汽車基礎的改裝,改裝能使汽車看起來有賽車的效果,擁有更低的離地間隙,但大部分汽車沒有原廠的配件(原廠動力套件),盲目改裝之後可能會讓汽車外形有所改變的同時也改變了汽車的風阻系數,降低汽車性能,而且非原廠改裝配件大多質量一般發生碰撞很容易損害,除了外形看起來誇張對汽車性能有害無益。
3.大燈改裝
目前汽車大燈改裝項目深受發燒友喜愛,大燈改裝也不在只停留於氙燈的改裝,也有商家開始改裝LED大燈,大燈的改裝門道很多從幾百元到上萬元,其中差距不看效果也知道,大燈的改裝還是要基於行車安全方面考慮,且原車的設計並不能滿足氙燈光譜的要求,致使光線發散很容易會晃到其他車輛,降低行車安全。
4.汽車排氣改裝
有些車主偏愛汽車改裝,深度改裝排氣能提高汽車性能,但普通改裝只是改變排氣聲音,一般跑車製造商為了提高發動機功率,故意選用消聲效果弱的消音器。因為消聲器要效果好,就必然會導致發動機的排氣阻力增大,功率降低。對於普通汽車來說在設計時雜訊標準是越低越好或把聲音調到某個標准至少讓人聽著不煩躁,而普通汽車改裝後降低了排氣回壓,低扭會下降,功率下降,排氣溫度提高。
5.加裝隔音棉
有些車主對車內的噪音比較敏感,有些車主就開始對車內噪音進行改善,最簡單的改裝就是加裝門板隔音棉,隔音是車輛生產過程中進行調校的,關繫到振動試驗,不是簡單的加裝隔音棉就能做到隔音,往往是改裝後不久又會發現發動機聲更明顯,隔了發動機聲又會導致車內異響聽起來更雜亂。
Ⅲ 裝飾汽車前臉格柵算違法
裝飾汽車前臉格柵是違法的。行駛證上有車輛的照片,和行駛證照片不符的,都算非法改裝。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的情況僅為三種:一是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二是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三是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輛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標准以及發動機和相關技術參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十條機動車未領取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並交驗車輛: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的車輛的標准照片;
(三)機動車來歷憑證,但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四)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注冊登記時登記下列事項: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者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二)機動車的類型、製造廠、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
(三)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
(四)機動車的使用性質;
(五)機動車獲得方式;
(六)機動車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和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的名稱、編號;
(七)車輛購置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的名稱、編號;
(八)機動車辦理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日期和保險公司的名稱;
(九)機動車銷售單位或者交易市場的名稱和機動車銷售價格;
(十)注冊登記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審核資料,檢驗車輛。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確定機動車登記編號,建立機動車檔案,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資料無效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與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不一致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提交的資料記載的內容與機動車不一致的;
(四)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的;
(五)機動車屬於走私、無進口證明、利用進口關鍵件非法拼(組)裝或者套用國產車目錄的;
(六)機動車未獲得國家生產許可的;
(七)機動車為右置方向盤或者將右置方向盤改為左置方向盤的;
(八)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准或者屬於利用報廢車輛的零部件拼組裝的;
(九)機動車檢驗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規定的;
(十)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Ⅳ 把汽車進氣格柵改了交警查嗎
你這屬於非法改裝車輛外形,如果是貼飾條沒事的。更換不行的必須原車的。回答滿意親動動貴手給個好評謝謝啦!
Ⅳ 汽車前格柵改樣式算不算非法改裝
算,和登機不一樣都算,年檢的時候要換回來才可以
Ⅵ 改裝進氣格柵中網可不可以!
可以、這只是小改、問題不大、例如皇冠改小孔中網非常漂亮!
Ⅶ 汽車中網可以換嗎交警會不會抓,
那些根本無關緊要 根本不會去說你 如果你怕的話去車管所做個變更登記就可以了
Ⅷ 汽車進氣格柵改裝屬於非法改裝嗎
汽車進氣格柵即中網,在允許改裝范圍內,是合法的。
Ⅸ 汽車進氣格柵改裝違法嗎
可以改,改了之後去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更改行駛證登記照片),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9)改裝汽車前面格柵會怎樣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