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顏色需要辦什麼手續
㈠ 汽車改色需要什麼手續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繳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由於變更車身色的登記手續,需要變更原車登記資料,及更換原車行駛證,相當於再辦理一次「新車登記」。因此,變更車身色之前「舊車」的違章罰款,是不允許延續到「新車」的,車主一定要繳清罰款之後才可以辦理變更車身顏色的手續。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六十四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六)機動車來歷證明是指: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和協議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㈡ 車子改色需要什麼手續
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繳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由於變更車身色的登記手續,需要變更原車登記資料,及更換原車行駛證,相當於再辦理一次「新車登記」。因此,變更車身色之前「舊車」的違章罰款,是不允許延續到「新車」的,車主一定要繳清罰款之後才可以辦理變更車身色手續。
車子改色注意事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車身顏色可以更改,車身或者車架、發動機、整車在因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也可以改動。車身其他部件,則禁止私自改裝。
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消防專用;黃色,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 ,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車身顏色改裝,改裝後10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證件前往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改變車身顏色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要處罰200元。
㈢ 汽車改裝要辦什麼手續啊
改裝機動車可以走如下程序: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再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申請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所有人因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申請辦理變更的,應當提交能夠確認被鑒定的機動車與被盜搶的機動車為同一輛車的有關技術鑒定證明。
經批准後,憑車輛管理所出具的《准予變更通知單》進行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在批准變更後十日內,提交下列資料並交驗車輛:
(1)《准予變更通知單》;
(2)《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3)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機動車標准照片兩張。
㈣ 車改色去車管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攜帶以下資料到車管所辦理車改手續: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查驗民警確認機動車後出具的《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備案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提交相關證明、憑證進行備案。
首先,在汽車貼膜改色後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需要攜帶所需證明以及發票,包括車輛的登記證書、行車證以及個人的身份證;然後將汽車(已更改)開到汽車車管所板栗車身貼膜改色備案手續,車管所的工作人員會重新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重新拍照、變更登記手續。
下一步就是到受理窗口更換新的行車證;整個流程還是非常便捷的。
其次就是汽車貼膜改色需要注意的就是:並不是所有的顏色搭配改色都是允許的,改變後的車身顏色和圖案等不能和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法定標識相同或者相似;車輛改變顏色後,機動車所有人應該在變更後十天之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㈤ 車輛改色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首先要填寫一個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需要車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3、更改車輛的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八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車身顏色、燃料種類、發動機、車身車架等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機動車檢驗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確認車輛,屬於變更發動機、燃料種類、車身車架的,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系統比對,並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測。符合規定的,向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出具受理憑證。
㈥ 車身改顏色需要去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需要到車管所辦理備案手續,須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在車管所導辦台領取《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用鋼筆或水筆認真填寫,並不得塗改。改色是最直觀的改裝,現在只需更改顏色以後在10天內去車管所登記就可以,切記消防用紅色,工程搶險用黃色和國家行政執法用的上白下藍,這三種顏色是國家用色,普通私家車不能改裝上去。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機動車行駛證;(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㈦ 車改色去車管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車改色去車管所備案需要機動車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汽車改色後需要在10日內,到登記地車管所進行備案登記,辦理換色手續時,辦理人需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手續,在導辦台領取《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用鋼筆或水筆認真填寫,並不得塗改。如果是委託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並在《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上與機動車所有人共同簽字,填表時要寫明自己變更車身顏色的理由和變更後的顏色。
汽車改色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1、不要與特種車外觀顏色相同;
2、外觀不能加裝改裝件;
3、繳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4、車身顏色不能超過三種;
5、符合國家規定的專業改色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㈧ 汽車改色要辦什麼手續
一、車輛改色需要到車管所辦理手續。
1、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變更登記申請表格可以在車管所現場領取,然後對照樣表進行填寫。申請表背面有詳細的填表說明,填寫過程中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隨時參考。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需要提交,車管所會為改色車輛重新拍照,替換車輛改色前的整車照片,並且會重新製作行駛證。
5、繳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由於變更車身色的登記手續,需要變更原車登記資料,及更換原車行駛證,相當於再辦理一次「新車登記」。因此,變更車身色之前「舊車」的違章罰款,是不允許延續到「新車」的,車主一定要繳清罰款之後才可以辦理變更車身色手續。
二、雖說現在車身改色比較方便,但也不是說車身改色就可以隨心所欲了。要注意以下問題。
1、車身顏色不能和特種車輛相同和相似。
這里所說的「特種車輛」,是指警車、消防車、路政執法車、救護車等車輛。車主為車輛變更車身色時,不能模仿這些特種車輛的配色和花紋。
2、貼膜改色不能超過車身面積的1/3。
3、車身顏色不能超過三種。
總結:改色申請的流程並不復雜,我們可以先為車輛改色,然後提前跟車管所預約好申請時間,再按約定時間段開車前往車管所辦理。而更穩妥的方法則是:改色前先到車管所咨詢所選顏色是否被允許變更,得到確定答復之後再為車輛改色,然後預約時間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車身色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時間不長,車管所效率高的話,半小時不用就能全部搞定了。建議各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的車主,挑選一個工作日的時間,備好資料,前往車管所辦理。
㈨ 車子改色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9)改裝車顏色需要辦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㈩ 車輛改顏色需要哪些手續和多少費用
首先,在變更車身顏色前,應向車輛管理所提出變更申請並交驗車輛。申請時要提交下列材料: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2、《機動車登記管理證書》。車管所會在收到申請後一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車管所同意變更後,車主可以變更車輛顏色,並在變更完成後向車管所提交下列材料,並交驗車輛: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登記證書》;3、《機動車行駛證》;4、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的標准照片。此外,車輛變更顏色的費用可以咨詢當地交管所,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二十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改變的;
(三)改變車身顏色的;
(四)更換發動機或者改變燃料種類的;
(五)因故損壞無法修復需要更換同型號車身或者車架的;
(六)因質量問題,製造廠給機動車所有人更換整車或者更換同型號發動機、車身、車架的。
第三十條 有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至第六項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變更前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並交驗車輛: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確認車輛,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應當准予變更;對車輛嚴重損壞無法行駛的,應當由車輛管理所派人確認車輛。
第三十一條 車輛管理所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完畢後持下列資料,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並交驗車輛: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五)修理廠出具的證明;
(六)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七)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負責更換整車的製造廠出具的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審核資料,檢驗車輛。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變更登記事項,收回原《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