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技術的標準是什麼
Ⅰ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標準是什麼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應遵循的標准主要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區性標准和企業內部標准。
Ⅱ 汽車的大修、中修和小修的標準是什麼
關於汽車維修的術語有多種,現在常以「發動機維護(一級、二級等)、常規檢修、整車大修、專項修理」等類為主,如常規檢修、此外,各省市的行業標准大體統一,個別有一定差異,現以發動機的通用維修標准作依據參考(由於內容太多,摘錄相關法規章節):
相關引用標准:
GB/T 16739.2-2014
GB/T 5624 汽車維修術語
DB11/044汽油車雙怠速污染物排放標准
JT3101汽車修理技術標准
GB/T 21338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從業資格條件
DB11/045 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排放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 2005年第7號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 2006年第9號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GB4785 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GB7258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T15089 機動車輛分類
GB8825汽車驅動橋修理技術條件
A、發動機大修(一、二類):
(1) 裝配的零件、部件、總成和附件應符合相應的技術條件。各項裝備應齊全,並
按原設計的裝配技術要求安裝。允許在汽車大修中按經規定程序批準的技術文件改變某些零件、部件的設計,但其性能不得低於原設計(注)要求。
(2) 主要結構參數應符合原設計規定。由於經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過原設計
自重的3%。
(3)各部件運行溫度正常,各處無漏油、漏水和漏電現象。但潤滑油、冷卻水密封
結合面處允許有不致形成滴狀的浸漬。
(4)氣缸壓力正常、油壓正常,與原車新車標准規范一致。
(5) 發動機外觀整潔完好、附件齊全、有效。 外表應按規定噴(塗)漆,漆層應牢固,不得有氣泡、剝落和漏塗現象。
(6)裝配的零、部件和附件均應符合經規定程序批準的製造或修理技術條件。各零部件的裝配應符合原設計規定;各螺栓、螺母的扭緊順序及扭緊力矩應符合原設計規定,並鎖止可靠。
(7)發動機應按原設計規定的品質及數量加註潤滑劑。發動機經過冷、熱磨合後,應更換潤滑油,同時更換機油濾清器或濾芯。 發動機應按原計劃規定加裝限速裝置,或對限速裝置作相應調整並加裝鉛封。
(8)起動性能 :汽油發動機在環境溫度起動三次,每次不超過5s,應能起動成功。在正常工作溫度下,發動機應能在5s內一次起動成功。
(9)在正常工作溫度下,發動機在額定轉速范圍內以高、中、低速運轉應無異常響聲。在正常工作溫度下,氣缸壓縮壓力應符合原設計規定;各缸壓縮壓力差,汽油機應不超過各缸平均壓力的5%,柴油機應不超過8%。
(10)排放污染物發動機排放污染物限值應符合本地區排放標準的要求(或新車規范)。 且燃油經濟性符合原設計標准。
(11)保修政策可參考2013年10月1日國家關於汽車新三包法規與車企相關質保政策實施(或按地方行業管理部門相關標准執行)。
B、二級維護(二類):
(1) 更換潤滑油及潤滑油濾清器(除車主有聲明不換或車型特殊無貨不換)。
(2) 檢查燃油系統是否緊固,可靠,無滲油現象等。燃油濾清器按實際情況更換。 (3) 檢查、清潔或更換空氣濾清器芯,其部件必須按規定緊固。
(4) 檢查點火系統。檢修或更換白金、火花塞等,調整點火正時(高級車型,如無
觸點點火及ECU調節正時,不用更換或調整)。
(5) 檢查水泵,水管是否松動,滲漏,水溫在標准值內。
(6) 檢查進氣門間隙,有異響時調整(用液壓挺桿氣門不用調整)。
(7) 檢查各傳動皮帶的磨損程度及張緊力,調整壓輪等。
(8) 檢查、調整加速踏板自由行程,調整怠速使其符合廠方標准。
(9) 檢查發動機滲漏潤滑油情況(嚴重者加做單項維修)。
(10)檢查及調整,制動踏板和方向機的自由行程。
(11)檢查離合器作用是否分離完全,結合是否平穩,有無異響,離合總泵和分泵是
否有滲漏現象,工作液是否變質等。
(12)檢查變速箱,分動器,差速器等,視油質情況補充或更換齒輪油。
(13)檢查傳動軸或橫軸,前後懸掛,方向機構等部件是否變形或連接是否緊固,可
靠,並加以潤滑(特殊車型無加油嘴除外)。
(14)檢查減震器是否有效工作,並緊固,檢查有無滲油現象。
(15)檢查動力輔助方向機構的工作液油質是否有滲漏油,工作有無異響。
(16)檢查制動系統:包括總分泵是否有滲漏油,分泵是否活動靈活,駐車制動工作是否正常(無卡死)。制動碟/鼓平滑無裂紋不超限,制動皮應無油污及有一定的厚度。各部件應緊固可靠,路試時,制動無偏剎,制動距離應符合國標(以檢測線為准)。
C、一級維護、常規保養、小修、專項修理(三類)
用更換或修理個別零件的方法,保證或恢復汽車工作能力的作業,主要是消除車輛在運行過程或維護 作業過程中發生或發現的故障或隱患。
A、從事汽車故障診斷和通過修理或更換個別零件,消除車輛在運行過程或維護過程中發生或發現的故障或隱患,恢復汽車工作能力的維修業戶(三類)
B、從事汽車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專項維修作業的業戶(三類)
Ⅲ 汽車維修國家標准
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和汽車小修,汽車大修是指用修理或更換汽車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礎件)的方法,恢復汽車的完好技術狀況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復汽車壽命的恢復性修理。而汽車小修是指:用更換或修理個別零件的方法,保證或恢復汽車工作能力的運行性修理。
Ⅳ 汽車維修標准有哪些類
第六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有明確的質量負責人和質量檢驗員,質量檢驗員必須經過當地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培訓、考核並取得汽車維修檢驗員證,方可上崗。
第七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做好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並嚴格遵守與企業維修類別相適應的技術管理、計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等規章制度。
第八條汽車維修業戶在維修生產中必須遵守以下法規和標准: (一)國務院發布的《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國家標准局發布的各項汽車修理技術條件,以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允許雜訊及測量方法和汽、柴油車排放標准及測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號令發布的《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四)交通部頒發的有關汽車修理技術標准
Ⅳ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的基本要求
一、換發動機、發動機大修的出廠技術標准
1. 空氣濾清器、機油濾清器,效能良好,無阻塞及短路現象,安裝牢固,密封無
滲漏現象。
2. 發動機無異響,油底無滲漏。
3. 發動機各部介面螺栓、螺母安裝扭力符合原廠規定。
4. 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裝正確,不漏油、水、氣。
5. 各感測器安裝扭力符合規定,導線接頭連接牢固不漏電。
6. 發動機皮帶無老化開裂及磨損過度現象,張緊度符合原廠規定。
7. 起動機起動時無空轉、打滑現象,電瓶樁頭牢固,電瓶液正常。
8. 發電機充電正常。
9. 發動機支架,排氣管介面安裝牢固,介面墊不漏氣。
10. 離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規定,離合器接合平穩,分離徹底,掛檔不響,無打滑現
象。
11. 水箱、空調泵、助力泵、發電機安裝牢固,冷卻風扇及設備工作正常。
12. 點火正時符合原廠規定。
13. 氣缸壓力(水溫80以上時)符合原廠規定。
14. 在常溫下,機油壓力應符合技術標准。
15. 油門、阻風門工作正常。
16. 加速靈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煙。各工況供油正常,過渡平順。熱磨合4
小時之後,拆下火花塞應無上油現象。
17. 在走合期之內允許排氣管有不明顯的冒藍煙。在各檔內均須避免發動機以高轉
速行駛。
18. 尾氣排放符合技術標准。
望採納
Ⅵ 汽車維修管理主要技術標准有哪些
比較老的標准,將就看吧:車輛維修和技術管理工作規范
一.車輛維修管理
(一)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審批各類維修企業或經營業戶,審定業戶技術類別,簽發技術合格證。
(二)維護車輛維修市場秩序,查處無證修車和違章行為。
(三)指導和監督車輛維修經營者實行明碼標價、按維修范圍掛牌經營。執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汽車維修結算工時定額標准;按規定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並使用交通部推薦的合同示範文本;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當附有車輛維修統一結算憑證。
(四)指導和監督維修經營者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體系,執行國家、交通行業和地方的維修技術標准和工藝規范。
(五)監督一、二類維修企業在承修二級維護、總成大修、整車大修、在用車改裝竣工出廠前應當按照竣工汽車的技術要求進行維修質量檢測,檢測合格的,實行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由質量檢驗員簽發。汽車竣工出廠合格證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負責發放和管理並要定期進行檢查。
(六)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可以指定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A級站或汽車性能質量檢測監督站)對汽車維修的承、托修雙方因維修質量發生糾紛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
(七)組織維修工和檢驗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發給上崗證。
1、培訓工作由經批准認定的培訓中心、技校或學術團體單位進行。
2、開辦汽車維修技工和檢驗員培訓班的單位必須由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批准。
3、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根據考試成績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核後發給《汽車維修技術工上崗證》和《汽車維修檢驗員證》。
二.綜合性能檢測站管理
(一)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根據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對申請籌建綜合性能檢測站的單位進行立項籌建審批。
審查申請書的內容應包括:初步設計方案(包括設任務書、場地總體布置圖、站房平面圖、工藝布置圖等),設備目錄及選型(包括提供設備廠家)、人員配備及培訓計劃等文件。
(二)對批准籌建的綜合性能檢測站,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綜合性能檢測站的開業技術條件,指導申請者配置符合車輛性能檢測工藝規程的場地、廠房、設備等技術裝備和有關安全、檢測工藝規程的各項管理制度。
(三)按有關規定對完成籌建的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審查和審批,認定合格的,發放相應檢測范圍類別的檢測許可證。
(四)組織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人員的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技術、業務和職業道德等。檢測人員上崗培訓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批准認定的培訓單位組織舉辦,檢測人員上崗證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核發放。
(五)監督、檢查檢測站的檢測行為,並要求其實行檢測項目收費明碼標價;指導、監督檢測站執行有關車輛檢測標准、規范;監控檢測站提供檢測結果證明;指導檢測站掌握車輛檢測技術評定標准和採用科學的檢測方法;規范檢測工藝規程,制定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的檢測結果報告的樣本,實行檢測站長負責提供檢測結果證明的制度。
(六)實行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診斷設備,計量儀器周期檢驗制度,不合格的,不準繼續使用。
三.車輛技術管理
(一)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並按要求和內容及時填寫,保證檔案內容齊全、完整。
(二)實行車輛定期檢測制度。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結合道路運輸證的年度審驗對車輛進行一次綜合性能檢測,評定出車輛技術等級,並根據車輛技術等級確定其經營資格或經營線路。通過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全面掌握在用車輛的技術狀況。
推廣汽車檢測診斷技術,實行車輛維修前的狀況檢測,確定修理作業的范圍和程度。
(三)實行車輛強制維護制度,監督車輛按規定周期進行二級維護。對二級維護後的車輛應在道路運輸證「二級維護記錄」欄中進行簽章。
(四)實行車輛視情修理制度。車輛修理內容和項目應是由汽車運輸企業或個體業戶根據車輛檢測後技術狀況視情而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不準作任何硬性干預,但有責任協助技術鑒定,以免造成不適和浪費。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將每季度發生的各種車輛各級修理作業記錄匯總上報。
(五)車輛更新和報廢。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每年有計劃地對車輛進行一次技術檔案統計和實際調查。對長期使用、車型老舊、性能低劣、物料超耗嚴重,不經濟不安全的車輛,要分類登記造冊,匯總於《應報廢的老舊車輛尚在使用統計表》,並提出具體意見報當地政府,促使其報廢更新。
(六)車輛技術經濟定額由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制定與修改。
(七)地、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定期對各項技術經濟定額、指標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並上報。
四.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一)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作用。
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是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監督、檢查汽車維修企業維修質量和售後服務質量及處理汽車維修質量糾紛的依據。
(二)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填寫。
1、「托修方」欄填寫送修車輛的單位或個人的全稱。
2、「車牌號碼」按交警部門發放的車輛牌照號填寫。
3、「車型」欄填寫車輛型號,如「東風141」等。
4、「發動機型號、底盤(車身)號」欄按生產廠家編號填寫。
5、「維修類別」欄按實際維修所達到類別填寫。
6、「維修合同編號」欄填寫本次維修所簽定的維修合同的文本編號。
7、「接車人」欄填寫具體領取修竣車輛的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
8、「質量檢驗員」欄加蓋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核發的質量檢驗員專用證號章。
9、「出廠日期」欄填寫修竣車輛交付託修方的時間(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欄填寫修竣車輛的時間(年、月、日)。
11、「進廠日期」欄填寫承修方承接車輛的時間(年、月、日)。
12、「維修專用發票編號」欄填寫由承修方開具的統一維修專用發票的編號。
13、「次數」欄填寫按修竣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質量保證期之內,依次發生的車輛返修序次。
五.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
(一)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的作用和種類。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是企業質量檢驗員進行維修車輛質檢工作的上崗資格證。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分為正證和副證,由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發放和管理。
(二)企業質量檢驗員的分類。
企業質量檢驗員分為總質量檢驗員及質量檢驗員兩類。
(三)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的填寫。
1、「證號」由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和地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核定。前二位數為地域代號,後四位數為自然序號。
2、「工作單位」欄填寫申報質量檢驗員證的單位全稱。
3、「審驗」欄加蓋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驗章。
Ⅶ 汽車維修標准有哪些
第六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有明確的質量負責人和質量檢驗員,質量檢驗員必須經過當地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培訓、考核並取得汽車維修檢驗員證,方可上崗。 第七條汽車維修業戶必須做好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並嚴格遵守與企業維修類別相適應的技術管理、計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等規章制度。 第八條汽車維修業戶在維修生產中必須遵守以下法規和標准: (一)國務院發布的《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國家標准局發布的各項汽車修理技術條件,以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允許雜訊及測量方法和汽、柴油車排放標准及測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號令發布的《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四)交通部頒發的有關汽車修理技術標准
Ⅷ 汽車維修的相關標准有那些
比較老的標准,將就看吧:車輛維修和技術管理工作規范
一.車輛維修管理
(一)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1一16739.3一1997),審批各類維修企業或經營業戶,審定業戶技術類別,簽發技術合格證。
(二)維護車輛維修市場秩序,查處無證修車和違章行為。
(三)指導和監督車輛維修經營者實行明碼標價、按維修范圍掛牌經營。執行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汽車維修結算工時定額標准;按規定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並使用交通部推薦的合同示範文本;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當附有車輛維修統一結算憑證。
(四)指導和監督維修經營者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體系,執行國家、交通行業和地方的維修技術標准和工藝規范。
(五)監督一、二類維修企業在承修二級維護、總成大修、整車大修、在用車改裝竣工出廠前應當按照竣工汽車的技術要求進行維修質量檢測,檢測合格的,實行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由質量檢驗員簽發。汽車竣工出廠合格證由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負責發放和管理並要定期進行檢查。
(六)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可以指定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a級站或汽車性能質量檢測監督站)對汽車維修的承、托修雙方因維修質量發生糾紛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
(七)組織維修工和檢驗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發給上崗證。
1、培訓工作由經批准認定的培訓中心、技校或學術團體單位進行。
2、開辦汽車維修技工和檢驗員培訓班的單位必須由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批准。
3、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根據考試成績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核後發給《汽車維修技術工上崗證》和《汽車維修檢驗員證》。
二.綜合性能檢測站管理
(一)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根據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和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對申請籌建綜合性能檢測站的單位進行立項籌建審批。
審查申請書的內容應包括:初步設計方案(包括設任務書、場地總體布置圖、站房平面圖、工藝布置圖等),設備目錄及選型(包括提供設備廠家)、人員配備及培訓計劃等文件。
(二)對批准籌建的綜合性能檢測站,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綜合性能檢測站的開業技術條件,指導申請者配置符合車輛性能檢測工藝規程的場地、廠房、設備等技術裝備和有關安全、檢測工藝規程的各項管理制度。
(三)按有關規定對完成籌建的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審查和審批,認定合格的,發放相應檢測范圍類別的檢測許可證。
(四)組織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人員的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技術、業務和職業道德等。檢測人員上崗培訓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批准認定的培訓單位組織舉辦,檢測人員上崗證由地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核發放。
(五)監督、檢查檢測站的檢測行為,並要求其實行檢測項目收費明碼標價;指導、監督檢測站執行有關車輛檢測標准、規范;監控檢測站提供檢測結果證明;指導檢測站掌握車輛檢測技術評定標准和採用科學的檢測方法;規范檢測工藝規程,制定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的檢測結果報告的樣本,實行檢測站長負責提供檢測結果證明的制度。
(六)實行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診斷設備,計量儀器周期檢驗制度,不合格的,不準繼續使用。
三.車輛技術管理
(一)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並按要求和內容及時填寫,保證檔案內容齊全、完整。
(二)實行車輛定期檢測制度。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結合道路運輸證的年度審驗對車輛進行一次綜合性能檢測,評定出車輛技術等級,並根據車輛技術等級確定其經營資格或經營線路。通過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全面掌握在用車輛的技術狀況。
推廣汽車檢測診斷技術,實行車輛維修前的狀況檢測,確定修理作業的范圍和程度。
(三)實行車輛強制維護制度,監督車輛按規定周期進行二級維護。對二級維護後的車輛應在道路運輸證「二級維護記錄」欄中進行簽章。
(四)實行車輛視情修理制度。車輛修理內容和項目應是由汽車運輸企業或個體業戶根據車輛檢測後技術狀況視情而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不準作任何硬性干預,但有責任協助技術鑒定,以免造成不適和浪費。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將每季度發生的各種車輛各級修理作業記錄匯總上報。
(五)車輛更新和報廢。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每年有計劃地對車輛進行一次技術檔案統計和實際調查。對長期使用、車型老舊、性能低劣、物料超耗嚴重,不經濟不安全的車輛,要分類登記造冊,匯總於《應報廢的老舊車輛尚在使用統計表》,並提出具體意見報當地政府,促使其報廢更新。
(六)車輛技術經濟定額由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制定與修改。
(七)地、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定期對各項技術經濟定額、指標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並上報。
四.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一)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作用。
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是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監督、檢查汽車維修企業維修質量和售後服務質量及處理汽車維修質量糾紛的依據。
(二)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填寫。
1、「托修方」欄填寫送修車輛的單位或個人的全稱。
2、「車牌號碼」按交警部門發放的車輛牌照號填寫。
3、「車型」欄填寫車輛型號,如「東風141」等。
4、「發動機型號、底盤(車身)號」欄按生產廠家編號填寫。
5、「維修類別」欄按實際維修所達到類別填寫。
6、「維修合同編號」欄填寫本次維修所簽定的維修合同的文本編號。
7、「接車人」欄填寫具體領取修竣車輛的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
8、「質量檢驗員」欄加蓋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核發的質量檢驗員專用證號章。
9、「出廠日期」欄填寫修竣車輛交付託修方的時間(年、月、日)。
10、「竣工日期」欄填寫修竣車輛的時間(年、月、日)。
11、「進廠日期」欄填寫承修方承接車輛的時間(年、月、日)。
12、「維修專用發票編號」欄填寫由承修方開具的統一維修專用發票的編號。
13、「次數」欄填寫按修竣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質量保證期之內,依次發生的車輛返修序次。
五.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
(一)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的作用和種類。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是企業質量檢驗員進行維修車輛質檢工作的上崗資格證。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分為正證和副證,由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發放和管理。
(二)企業質量檢驗員的分類。
企業質量檢驗員分為總質量檢驗員及質量檢驗員兩類。
(三)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證的填寫。
1、「證號」由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和地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核定。前二位數為地域代號,後四位數為自然序號。
2、「工作單位」欄填寫申報質量檢驗員證的單位全稱。
3、「審驗」欄加蓋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審驗章。
Ⅸ 汽車維修質量標准有哪些內容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車輛維修檢驗標准
維修人員對有關項目進行維修後,須確保完成所有維修工作,並符合以下出廠技術標准。對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維修人員或檢驗員有權拒絕接收或責令返修。各系統檢修的出廠技術標准如下:
一、換發動機、發動機大修的出廠技術標准
1. 空氣濾清器、機油濾清器,效能良好,無阻塞及短路現象,安裝牢固,密封無
滲漏現象。
2. 發動機無異響,油底無滲漏。
3. 發動機各部介面螺栓、螺母安裝扭力符合原廠規定。
4. 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裝正確,不漏油、水、氣。
5. 各感測器安裝扭力符合規定,導線接頭連接牢固不漏電。
6. 發動機皮帶無老化開裂及磨損過度現象,張緊度符合原廠規定。
7. 起動機起動時無空轉、打滑現象,電瓶樁頭牢固,電瓶液正常。
8. 發電機充電正常。
9. 發動機支架,排氣管介面安裝牢固,介面墊不漏氣。
10. 離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規定,離合器接合平穩,分離徹底,掛檔不響,無打滑現
象。
11. 水箱、空調泵、助力泵、發電機安裝牢固,冷卻風扇及設備工作正常。
12. 點火正時符合原廠規定。
13. 氣缸壓力(水溫80以上時)符合原廠規定。
14. 在常溫下,機油壓力應符合技術標准。
15. 油門、阻風門工作正常。
16. 加速靈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煙。各工況供油正常,過渡平順。熱磨合4
小時之後,拆下火花塞應無上油現象。
17. 在走合期之內允許排氣管有不明顯的冒藍煙。在各檔內均須避免發動機以高轉
速行駛。
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18. 尾氣排放符合技術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