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企業保密性保障措施
Ⅰ 汽車維修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點和難點是什麼
汽車維修企業環境保護制度及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境保護方針,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應有廢油、廢液、廢氣、廢蓄電池, 廢輪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質集中收集、有效處理和保持環境整潔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8、有害物質存儲區域應界定清楚,必要時應有隔離、控制措施
4、塗漆車間應設有專用的廢水排放及處理設施, 採用干打磨工藝的,應有粉塵收集裝量和除塵設備,應設有通風設備。
5、調試車間和調試工位應設置汽車尾氣收集凈化裝置
6、應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和環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環境保護制度。
7、嚴格執行汽車排放標准,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8、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對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什邡市師古鎮鑫隆汽車潤滑油養護部
Ⅱ 怎麼樣實施企業的保密制度常見的應對措施有哪些
這是一個企業的保密制度 :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 屬於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責任與處罰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Ⅲ 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的四、保障措施
(十七)建立實施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制度。
建立實施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制度,保障所有維修企業平等享有獲取汽車生產企業汽車維修技術信息的權利,促進汽車維修市場公平競爭,提升汽車維修質量,確保在用汽車行車安全和尾氣排放達標。自2015年1月1日起,汽車生產企業(包括從中國境外進口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企業)要在新車上市時,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徑、合理的信息價格,無歧視、無延遲地向授權維修企業和獨立經營者(包括獨立維修企業、維修設備製造企業、維修技術信息出版單位、維修技術培訓機構等)公開汽車維修技術資料。要在汽車產品說明書中明確車輛型式核准證書信息,規定排放維修技術要求,說明排放控制關鍵零部件生產廠家、型號及有效使用壽命等信息。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汽車生產企業要公開全部已進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國產車型以及已獲CCC認證的國產及進口車型的汽車維修技術信息。
交通運輸部將會同環保部、質檢總局制定《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定期組織對汽車生產企業車型維修技術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抽查。新車型上市3個月未能有效公開車型維修技術信息的,撤銷該車型有關《公告》和CCC認證證書。
(十八)破除維修配件渠道壟斷。
促進汽車維修配件供應渠道開放和多渠道流通。按照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原則,打破維修配件渠道壟斷,鼓勵原廠配件生產企業向汽車售後市場提供原廠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標的獨立售後配件;允許授權配件經銷企業、授權維修企業向非授權維修企業或終端用戶轉售原廠配件,推動建立高品質維修配件社會化流通網路。貫徹落實《反壟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保障所有維修企業、車主享有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汽車的權利,促進汽車維修市場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的自主消費選擇權。鼓勵汽車維修配件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創新流通模式,加深與維修業融合發展。要充分運用物聯網技術,建立汽車維修配件追溯體系,保證配件供應渠道公開、透明,實現汽車維修配件可溯源、可追蹤,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追償、可追責。要制定實施汽車維修配件分類及編碼規則、汽車維修配件流通規范等技術標准。鼓勵建立可追溯配件質量保證保險制度。鼓勵發展第三方的汽車維修配件認證機構,強化配件質量和信譽保證。鼓勵發展汽車維修配件公益性群體品牌。
(十九)加強維修人才隊伍建設。
要完善維修從業人員考試內容,增加實際維修操作技能考核,強化車輛安全狀況檢修能力考核。要強化維修企業關鍵崗位和工種持證上崗制度,逐步提高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員等關鍵崗位持證上崗比例。教育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在國家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下,繼續實施汽車維修緊缺人才培養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從源頭上提升從業人員技能素質。鼓勵本科高校優化完善汽車服務工程等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加強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鼓勵職業院校優化完善汽車運用與維修類專業培養體系,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積極加強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與企業在「產學研用」等方面的深入合作,推進產教融合,提升畢業生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支持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到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兼職,鼓勵企業為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師生實習實踐提供便利條件。積極推進「雙證書」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暢通維修技術人員技能提升、職業發展通道;構建汽車維修從業人員誠信評價體系,逐步提升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加強維修行業高級人才隊伍建設,吸引、培養和穩定一批企業職業經理人,建立維修技術專家和人才庫,引導維修人才合理流動,穩步擴大行業高級人才隊伍規模。鼓勵行業協會、汽車保險機構、專業培訓機構等社會力量舉辦維修技術培訓和技能大賽,搭建維修技術學習交流網路平台,提升從業人員技能水平。要形成從業人員知識技能水平與薪酬待遇、職業發展相掛鉤的激勵機制。
(二十)提高維修裝備技術水平。
鼓勵開展汽車維修檢測設備第三方安全、環保認證。鼓勵行業協會組織對列入《交通運輸行業重點監督管理產品目錄》的汽車維修檢測設備進行評價和推薦,為企業購置、更新維修檢測設備提供參照。鼓勵企業采購、使用經認證和推薦的維修檢測設備。加強維修裝備標准和能力建設,鼓勵維修裝備生產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研發生產各類先進適用、機電一體的汽車診斷儀器、維修檢測專用設備和工具,不斷提升我國汽車維修業及其裝備製造業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競爭力。
(二十一)推進維修行業信息化建設。
堅持監管與服務並舉、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個積極作用的原則,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創新機制和模式,積極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要建立覆蓋全國的「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為健全汽車維修數據檔案、促進汽車三包、二手汽車公平交易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提供有效手段和依據。圍繞提升行業數字化監管能力,鼓勵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汽車維修服務質量評價網路平台,督促企業誠信經營、優質服務。鼓勵維修企業建立健全維修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升企業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十二)依法加強維修市場監管。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依法加強對維修企業經營資質監管,確保企業符合開業許可條件。要建立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對安全生產考評不達標的維修企業,要暫停其經營資格,嚴肅整改;整改仍不達標的,取消其經營資格。要依法查處各類非法經營、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違法拼裝改裝及承修報廢汽車、盜搶汽車等行為,規范和凈化市場環境。汽車維修企業要嚴格落實維修車輛登記制度,發現拼裝、盜搶、肇事逃逸嫌疑車輛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發現同一車型多起同類安全隱患或可能存在產品缺陷的,要及時向交通運輸部門報告。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汽車維修配件使用的監管,督促企業使用符合標准及CCC認證要求的維修配件,對使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以及不符合CCC認證要求的汽車配件產品的,要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並通報質檢部門追究生產者責任。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及不合格汽車配件產品的,由質檢、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對涉嫌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理。對經營者集中達到反壟斷申報標準的,要依法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汽車造成汽車安全隱患,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維修企業和人員的責任。
(二十三)加大部門政策服務和聯合監管。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與發改(價格)、公安、環保、商務、工商、質檢及保監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各市場監管部門間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切實維護汽車維修市場經營秩序。各部門要加強政策制定和協作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務力度,爭取將汽車維修業發展納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為包括汽車維修業在內的汽車後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為人民群眾滿意修車、放心開車、享有高品質汽車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四)加強行業政策標准研究。
要加強汽車維修業政策標準的系統性、基礎性、前瞻性研究。要研究完善汽車維修業發展戰略規劃及評價指標體系,為汽車維修業布局規劃和發展水平衡量提供客觀依據。要加強標准研究和制修訂,增強標准規范對行業發展的規范引領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合作,積極研究出台汽車後市場發展政策,構建完善標准規范體系,提出我國汽車後市場發展評價指數,推動汽車消費規范、健康發展。
(二十五)發揮行業中介組織自律作用。
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中介組織的橋梁紐帶、行業自律、服務行業、服務社會的功能和作用。各級行業協會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行業和企業的動態,積極回應企業和消費者的訴求。要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在行業基礎研究、誠信體系建設、服務質量提升、人才隊伍建設、技術裝備推廣、行業文明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履行社會責任以及增強行業凝聚力、弘揚行業正能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要在服務行業上下游產業、延伸行業價值鏈條、促進汽車後市場創新、融合發展等方面積極開拓,有所作為。
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
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4年9月3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道路運輸管理局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2014年9月11日印發
Ⅳ 有誰可以幫我寫下汽車4S店內部員工的保密制度
維修企業管理制度-保密管理
企業商業秘密關繫到企業的切身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企業的每一位員工都有保密的責任和義務。
保密內容
1.本企業的重大決策。
2.本企業尚未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經營方案和經營策略。
3.本企業的合同、協議、可行性報告、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及各種文件。
4.本企業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報表及經營統計報表。
5.本企業搜集整理的各類信息資料。
6.本企業的員工檔案、人才招聘及培訓計劃。
7.本企業的業務檔案、客戶檔案及其相關資料。
8.本企業明確的其他保密事項。
保密處理
1.凡屬於本企業的保密文件和資料,均應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滿,自行解密。
2.本企業保密文件、資料和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由主管部門指派專人負責,專櫃存放;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保密資料應由專人負責操作,並採取物理手段加以備份。
3.對於本企業的保密文件、資料和物品,未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摘錄、復制或對外交流。
4.本企業員工發現泄密或可能泄密時,應立即報告總經理,以利於本企業及時處理。企業對保密有功的部門或員工予以獎勵。
5.故意或過失泄露本企業商業秘密造成嚴重後果,致使企業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或違反企業保密規定為他人竊取本企業商業秘密的,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企業將予以除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和要求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6.本企業離職人員離職時,必須寫出書面聲明,嚴格保守本企業的商業秘密。凡故意或過失泄露本企業商業秘密造成嚴重後果,致使本企業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本企業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和要求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Ⅳ 汽車維修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無損,施工中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
地亂放,工作完後應將工具清點檢查並擦乾凈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
內。
二、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
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後要按一定順序整齊安放,不得隨地堆放。
三、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四、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地毯及座位必要時要使用保護墊
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
五、在車上修理作業及用汽油清洗零件時不得吸煙,不準在修汽油車旁燒烘烤火
咀或點燃噴燈等。
六、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並用之角木將前後輪塞
穩,然後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
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七、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合乎技術要求,並嚴格按修理技術
規范精心進行施工和檢查調試。
八、修竣發動機啟動檢驗前應先檢查各部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
冷卻水,置變速器於空檔,輕點馬達試運轉,任何時候車底有人時,嚴禁發
動車輛。
九、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十、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與後方並注意周圍障礙物。
Ⅵ 新能源汽車維修保養過程中要進行哪些安全防護措施
1.能夠理解我國電力安全法規的相關規定;2.能夠正確使用並保養高壓防護工具;3.能夠嚴格准確地按照安全操作流程進行電動汽車斷電操作;4.能夠熟知企業電力安全規程;5.能夠理解維修設備以及車輛自身的高壓防護措施及其原理。
一、設監護人持證上崗 高壓電氣部件的維護和檢修作業,建議設立專職監護人。由監護人監督工、量具設備的檢查,勞保用品等是否符合要求,也監督作業全過程,並對作業結果進行檢查,指揮供電。監護人和操作人要持證上崗。一般來說要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一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證。 操作人員上崗不得佩戴金屬飾物(例如:戒指、手錶、項鏈等),工作服衣袋內不得有金屬物件(例如鑰匙、金屬殼、筆、手機、硬幣等)。
二、作業前進行檢查
1.檢查現場環境,設置隔離,設立警示標識 檢查現場操作環境,周邊不得有易燃物品及與工作無關的金屬物品,並在維修車輛周圍設置隔離,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工作無關的工具不得帶入工作場地,必須使用的金屬工具,手持部分要作絕緣處理。在地面或車輛附近明顯位置放置「高壓危險」警示牌。
2.檢查輔助絕緣用具
(1)絕緣手套 選擇正確電壓等級的絕緣手套(絕等級為1000V/300A以上)。觀察絕緣手套的表面是否平滑,應無針孔、裂紋、砂眼、雜質等各種明顯的缺陷和明顯的波紋。觀察絕緣手套是否出現粘連的現象。檢查絕緣手套有無漏氣現象。
(2)絕緣帽 選擇正確電壓等級的安全絕緣帽,觀察絕緣表面有無破損,監督人員和操作人員戴好絕緣帽。
(3)絕緣鞋 選擇正確電壓等級的絕緣鞋。檢查絕緣鞋的表面及鞋底有無破損。監督人員和操作人員穿好絕緣鞋。
(4)護目鏡 選擇正確電壓等級的護目鏡。觀察護目鏡面有無破損、刮花。目鏡的寬窄和大小要適合使用者的臉型。監督人員和操作人員戴好護目鏡。
(5)絕緣墊 要檢查絕緣防護墊表面有無裂痕、砂眼、老化等現象,放置絕緣墊並用兆歐表檢測絕緣性能,絕緣值大於500MΩ。
3.儀器儀表的檢查(放電工裝、萬用表、兆歐表)
(2)檢查萬用表 萬用表線束和表面應無破損。然後進行校零。
(3)檢查兆歐表
三、關閉電源開關,鑰匙放在安全處
四、斷開低壓蓄電池負極線 斷開低壓蓄電池負極線,負極電纜接頭用絕緣膠布包好。蓄電池負極樁頭用蓋子蓋好或用絕緣膠布包好。
(圖/文/攝: 問答叫獸) 蔚來EC6 小鵬汽車P7 MARVEL R 嵐圖FREE 奧迪A4L Model Y @2019
Ⅶ 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汽車維修業的行業管理,維護經營者合法經營,查處違法行為,保障交通安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汽車(含掛車、半掛車和輪式工程機械車輛,下同)修理、維護、專項維修和改裝(列入國家民用改裝車產品目錄的汽車改裝除外)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汽車維修經營者),均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交通局是本市汽車維修行業的主管機關,市汽車維修管理處和遠郊區的區、縣交通局所屬汽車維修管理所(以下統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依照本辦法,具體負責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
公安、工商行政、物價、財政、稅務、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管理機關,分別按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對汽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汽車維修經營者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一、有相應的廠房、停車場地和維修設備。
二、有相應的專業工程師、技術人員、合格的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質量檢驗設備、健全的質量檢驗制度和經培訓合格的質量檢驗人員。
汽車維修按維修技術條件,分為四個技術級別。具體開業技術條件和技術級別標准,由市汽車維修管理處制定。第五條汽車維修行業實行技術合格證制度。從事汽車維修業務的,應向當地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申領技術合格證。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對申領技術合格證的申請,應在30日內做出決定。合格的,發給技術合格證;不合格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第六條申請人取得技術合格證6個月後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進行稅務登記的,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收回技術合格證。第七條汽車維修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項目、經濟性質發生變更時,除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外,應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備案。第八條汽車維修經營者開業後滿六個月未開展經營活動或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或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除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外,須向當地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繳銷技術合格證及汽車維修行業專用發票。第九條汽車維修經營者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的管理和公安、工商行政、物價、財政、稅務、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按本市的規定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繳納管理費。第十條汽車維修經營者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核定的技術級別經營,不得越級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須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重新審定技術級別。
二、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標准、技術規范和質量管理制度,使用合格的汽車維修配件,保證維修質量。
三、實行車輛承修登記制度和在修車輛牌照管理制度,不準使用在修車輛上路行駛。
四、車輛維修後出廠,須按汽車維修管理機關的規定出具符合規范的合格憑證,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
五、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相應的財務人員。
六、嚴格按規定收取修理費,結算時使用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專用發票,工時費,材料費必須分項計算,並將工時,材料明細清單交用戶。
七、禁止利用維修配件拼裝汽車或三類汽車底盤,禁止承修報廢車輛。
八、承修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承接改變車身顏色、車型或更換車架、車身、駕駛室、發動機、以及改變車輛原設計性能、用途、結構業務的,必須查驗是否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出具的批准證明;沒有證明的,不得承修。
九、在修車輛試車,須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的路段進行,並懸掛試車牌照。不得佔用道路和公共場所從事維修作業或停放車輛。
十、按規定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報送統計報表等資料。第十一條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有權查閱汽車維修經營者的經營資料和各種票證,汽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拒絕和阻撓。涉及汽車維修經營者經營秘密的,汽車維修管理機關應當予以保密。第十二條汽車維修經營者與車輛送修人因維修質量、費用等問題發生糾紛時,可以申請汽車維修管理機關調解。調解和鑒定等費用由責任方負擔。第十三條汽車維修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無技術合格證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的,沒收非法收入,責令停止經營活動。
二、變更企業名稱、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經營項目、經濟性質,未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備案的,限期補辦手續,並處以100元罰款。
三、不執行維修行業技術標准和質量檢驗制度,對出廠的車輛不按規定出具合格憑證的,處該項營業收入5%至10%的罰款。
因使用不合格汽車配件或維修質量低劣,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汽車維修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
四、沒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證明,承修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承接改變車身顏色、車型或更換車架、車身、駕駛室、發動機,以及改變車輛原設計性能、用途、結構業務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技術合格證。
五、超過核定技術級別承接業務的,沒收全部非法收入,並處非法收額20%至50%的罰款。
六、超越核定技術級別維修車輛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技術合格證,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七、利用維修配件拼裝汽車、三類汽車底盤或者承修報廢車輛的,吊銷技術合格證,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Ⅷ 汽車維修企業安全措施有哪些
汽車維修企業的安全措施有:
加強對維修設備的檢查更新與維護保養。
對於汽車維修工作中常用到的設備要定期的進行維護,特別是那些大型機械,例如吊車、升降台、電焊機等都要有專人負責維護與檢修,並且做好檢查維護記錄,及時發現機器中存在的問題。一些維修企業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一定要請專門的技術人員來解決,決不能抱有僥幸的心理。那些已經嚴重老化、陳舊、功能不全、安全性能差的設備,一定要及時更換。高質量的設備不僅有利於保障工人的安全,也有利於提高維修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提高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能,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識。
工人安全意識的強弱,決定著整個汽修工作的成敗。維修人員安全意識薄弱,一方面是由於他們所掌握的專業知識有限,另一方面是由於他們沒有意識到安全問題的重要性所造成的。為了提高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能,汽修企業應加大與培訓機構的合作力度,使維修人員掌握更多的維修知識,知道哪些工作環節存在安全隱患,以及應該如何去處理這些問題。與此同時,汽修企業也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所有的員工意識到安全問題的重要性,要讓所有的維修人員意識到安全問題不僅與企業的利益有關,更與他們個人的利益息息相關。必要時還可以實行獎罰制度,對表現好的員工進行獎勵,對於那些安全意識薄弱的進行批評教育,以促使維修人員自覺的去執行規范的操作,保障自身的安全。
Ⅸ 汽車維修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有與其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設備、設施,並設置明顯的指示性標志;
2、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3、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4、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5、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6、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9)汽車維修企業保密性保障措施擴展閱讀: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准規范和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公開的維修技術信息進行維修。尚無標准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通過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等維修作業,使機動車通過排放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