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汽車維修工時備案
Ⅰ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報送資料及要求
法律分析: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報送資料及要求:(一)《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登記表》(附件1),要求填寫完整、真實;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和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並蓋公章;(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要有「機動車維修經營」項目;(三)維修場地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經營場地(含生產廠房、業務接待室、停車場、總成大修車間面積)平面圖、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等復印件(附件2);(四)維修人員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列表。經理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及從事燃氣汽車、電動汽車維修經營的,還包括燃氣系統維修、電動高壓系統維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畢業證或資格證等證明(附件3)。(五)維修檢測設備匯總表及計量檢測設備的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附件4);(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根據備案內容要求,對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014)及有關標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核准業務類型、業戶類別和項目種類,確定經營范圍,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Ⅱ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需要什麼手續
一、正面回答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需要的手續:
1、遞交書面申請;
2、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根據申請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報資料,再認真填報;
3、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實地檢查軟、硬體設施是否符合你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還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
4、開業條件後頒發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
5、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
6、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二、分析
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備案。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三、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需要的材料
1、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
2、機動車維修經營申請者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經營場地含生產廠房和業務接待室、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4、技術人員匯總表,以及各相關人員的學歷、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
5、維修設備設施匯總表,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等相關材料;
6、維修管理制度等相關材料;
7、環境保護措施等相關材料。
Ⅲ 汽車維修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是指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將表明具備所承修車型服務能力的材料提交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
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擬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公民、法人是備案的責任主體。
二、備案要求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等法規、標准要求,認真做好備案管理工作。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報送資料及要求: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登記表》(附件1);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的身份證和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並蓋公章;
(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要有「機動車維修經營」項目;
(三)維修場地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經營場地(含生產廠房、業務接待室、停車場、總成大修車間面積)平面圖、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等復印件(附件2);
(四)維修人員信息。《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規定的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列表。經理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及從事燃氣汽車、電動汽車維修經營的,還包括燃氣系統維修、電動高壓系統維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畢業證或資格證等證明(附件3)。
(五)維修檢測設備匯總表及計量檢測設備的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附件4);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根據備案內容要求,對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014)及有關標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核准業務類型、業戶類別和項目種類,確定經營范圍,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材料。
經營范圍由業務類型、業戶類別和項目種類三部分構成。
(1)業務類型:分為汽車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和其他機動車維修。
(2)業戶類別:汽車和其他機動車維修業戶分為一類、二類和三類。
(3)項目種類:一類汽車維修項目種類分為大中型客車維修、大中型貨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燃氣汽車維修和電動汽車維修;二類汽車維修項目種類分為大中型客車維修、大中型貨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燃氣汽車維修和電動汽車維修;三類汽車維修項目種類分為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汽車潤滑與養護、曲軸修磨、氣缸鏜磨、輪胎動平衡及修補、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美容裝潢、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
(七)維修企業組織管理信息清單。企業組織管理機構、經營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建設及公示情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建設情況(附件5)。
(八)環境保護條件。主要為: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結果或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回執;與具有資質的企業簽訂的危廢轉移危廢協議;烤漆房排放達標專項達標證明等。
(九)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網點辦理備案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交以下材料: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明復印件、連鎖經營協議書復印件、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符合機動車維修經營相應開業條件的承諾書。
以上材料除場地產權等非企業自有資料可以復印加蓋企業公章外,自製材料(平面圖等)加蓋公章,其他使用原件。
三、備案流程
(一)材料報送: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備案,並報送上述資料。
(二)材料審查:縣區運管機構應對報送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填寫的規范性。對不符合規定備案條件的應當場告知,並退還其報送資料;對資料不全或填寫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備案報送人需補正的有關材料。在審查時,採用高拍儀直接拍照存檔。
(三)備案辦結時限:對報送材料齊全、符合備案條件的,縣區運管機構應於收到報送材料當日出具加蓋印章的《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明》(附件6),同時把備案信息錄入運政系統。
(四)備案信息公開:縣區運管機構應當通過門戶網站或公開場所定期向社會公告轄區內通過備案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等信息。
(五)備案變更: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事項的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辦理備案變更手續,運管機構應參照初次備案有關規定辦理備案變更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出具原備案證明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Ⅳ 開汽修廠要去交通局備案嗎
汽車修理店要到交通運輸管理局備案。交通運輸管理局,是指縣一級設立的道路運輸市場管理部門。 其工作職責主要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具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對道路運輸行業進行行政許可,正檔凳並對道路運輸管理行業實施行業管理,維護運輸行業安全和市場秩序。監管道路客貨運輸、運輸站場、汽車維修、駕駛員培訓以及運輸服務,負責道路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
開辦汽車修理廠的手續如下:
1、首先應租場地、購設備,再到當地的交通運輸管理局汽車維修科,解決汽車維修許可證。
2、拿到交通局審批的汽車維修許可證後,再到工商局解決汽車維修營業執照。
3、拿到汽車維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後,再到國稅局、地稅局解決納稅登記。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具有下列要求:
(一)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完善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則;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汽修廠維修經營備案辦理資料:
1、交通行政備案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
4、技術人員匯總表及人員學歷、技術職稱或資格證明復印件
5、設備匯總表及允許外協設備合同書
6、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復印件
7、維修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車輛維修檔案管理、人員培訓、設備管理、配件管理)
8、環境保護措施
法律依據: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七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舉旅款蠢返。
Ⅳ 汽車修理廠備案怎麼做
遞交書面申請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根據你的申請向你提交一套完整格式性的申報資料,再認真填報。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汽修廠)實地檢查軟、硬體設施是否符合你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還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經汽修辦驗收符合開業條件後頒發《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憑《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證》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憑《工商營業執照》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要求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等法規、標准要求,認真做好備案管理工作。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流程
(一)材料報送: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備案,並報送上述資料。
(二)材料審查:縣區運管機構應對報送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信息填寫的規范性。對不符合規定備案條件的應當場告知,並退還其報送資料;對資料不全或填寫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備案報送人需補正的有關材料。在審查時,採用高拍儀直接拍照存檔。
(三)備案辦結時限:對報送材料齊全、符合備案條件的,縣區運管機構應於收到報送材料當日出具加蓋印章的《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明》(附件6),同時把備案信息錄入運政系統。
(四)備案信息公開:縣區運管機構應當通過門戶網站或公開場所定期向社會公告轄區內通過備案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等信息。
(五)備案變更: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事項的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區運管機構辦理備案變更手續,運管機構應參照初次備案有關規定辦理備案變更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出具原備案證明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