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配件報廢公示
① 如何辦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審批手續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
申請條件:
1、企業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依照稅法規定為一般納稅人。
2.企業經營場地面積不低於10000平方米,其中作業場地(包括存儲和拆解場地)面積不低於 6000平方米,企業經營場地應符合《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GB22128-2008)要
3.具備必要的拆解設施設備,設施設備符合《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GB22128-2008)要求。
4.正式從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能應能滿足規范拆解、環保作業、安全操作(含危險物質收集存儲、運輸)等相應要求。國家相關法規有持證上崗規定的,相關崗位的操作人員應遵守規定持證上崗。
5.沒有出售報廢汽車、報廢「五大總成」、拼裝車等違法經營行為記錄。
(1)汽車配件報廢公示擴展閱讀: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報廢汽車回收活動,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報廢汽車(包括摩托車、農用運輸車,下同),是指達到國家報廢標准,或者雖未達到國家報廢標准,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者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本辦法所稱拼裝車,是指使用報廢汽車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以下統稱"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組裝的機動車。
第三條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組織全國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報廢汽車回收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報廢汽車回收活動實施有關的監督管理。
② 法律規定汽車報廢後如果符合要求可再次使用的配件是
法律規定汽車報廢後如果符合要求可再次使用的配件是
③ 申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格認定的辦理程序是什麼
1、申請人向當地市(州)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申報材料;
2、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出具同意設立的請示;
3、省商務廳審核同意的,下達批復;不同意的,退回申請並說明理由;
4、憑省商務廳的批復,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
5、省商務廳辦理《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格認定書》。
註:根據原國家經貿委《關於印發<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總量控制方案>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1]773號)精神,原則上每個地級市設置1家回收拆解企業,省會城市1-2家。我省目前已達到要求。根據相關規定條件,需設置分支機構的,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申報。
④ 汽車報廢殘值如何確定
汽車殘值是指在規定的汽車的合理使用年限之內,所剩餘的使用價值.
汽車殘值的估價有許多方法,按照國家規定有四種方法: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以及清算價格法等四種,其中最為基礎,也最為簡便易行的是重置成本法。
它的計算方法是:被評估車輛的現時價格=重置成本×成新率。重置成本是購買一輛新的與被評估車輛相同的車輛所支付的最低成本。而成新率的計算方法也有兩種,其中使用年限法是比較簡單的,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規定使用年限)×100%。
例一:一輛2000年的富康新自由人,規定使用年限為15年,即180個月,使用3年後即2003年進行估價,那麼它的成新率=(1-36個月/180個月)×100%=80%,再用重置成本8.8萬×80%,即計算出估價7.04萬
新車使用年限為10年來測算舊車折舊率,可將車子從開始使用到報廢作為100分,即可把10年總的折舊率定為100%,其中15%為不動殘值,85%為浮動折舊值。一般以報廢時間來劃分舊車的折舊時段,可為三段:前3年、第4年起、距報廢時間的後3年來折舊。通常折舊率為:前3年為11%,第4年起為10%,後3年為9%。前3年每一年折舊率為11%,3年的總折舊率為33%;第4年起,每年折舊率10%,總折舊率40%;後3年每一年折舊9%,總折舊率27%。如果是沒有用過的新車,它10年總的折舊率為:33%+40%+27%=100%。但使用有了一定年限的舊車,其10年折舊值的計算方法為:評估價=市場現行的新車售價×〔15%為不動殘值+85%為浮動值×(1-分階段折舊率)〕+評估值。
⑤ 報廢汽車零件哪裡回收
報廢時機動車應該是交由公安交警部門指定的汽車回收企業,發動機、變速箱等大件是不允許拆卸買賣的,部分小零件會送往維修廠進行再利用。
⑥ 誰要報廢汽車配件
報廢汽車配件是不能出售的,其中五大總成是絕對不能出售的。
⑦ 汽車報廢可以拆配件嗎
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樣式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或者偽造、變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第十二條 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7)汽車配件報廢公示擴展閱讀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⑧ 汽車配件價格公示制度是什麼意思
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全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車企需要公示其零部件信息及價格明細,從而實現汽車銷售與服務模式的多元化、競爭化和公平化。目前仍有部分車企在公示零部件信息及價格方面做得略顯「含糊」,4S店也不願意公開具體的維修信息,4S店的心態可能會比較復雜,既想維持現有的壟斷優勢,又想從主機廠那獲取更多的話語權。
⑨ 報廢一輛車子只能拿到500塊錢,為什麼不賣零件呢
很簡單啊,如果車輛達到報廢標准後,不去指定拆解單位拆解、那麼無法拿到《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名下的報廢車輛將無法注銷。如果名下有未報廢的車輛,則不能登記新車。買車只能登記在別人的名下,因此報廢車輛必須按照法規要求完成報廢處理。
而那些車禍意外等導致報廢的車輛,三大件銷路不愁銷,畢竟是新款車型,動力總成都可以用。但是這樣的車型往往不會去辦理報廢,因為國家沒有強制報廢。除了拆配件之外,手續也可以賣一筆錢(不法分子用來大套)。目前新規已經允許拆解企業把可以回收利用,有價值的“五大件”賣給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用來回收利用。不僅可以提高收入,收入也會大幅度增加。但是苦於報廢車年限久遠,“五大件”會存在一些老化、變形等,也可循環利用的機會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