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保險公司汽車維修協議模板
⑴ 跪求物業管理公司與汽車保險公司和汽車維修公司簽署的合同範本,規避物業管理公司的風險,神人請幫忙
明顯是做保險業務。推廣到小區的一種銷售模式。
⑵ 汽車修理合同範本
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一、車輛型號:┌────┬─────┬─────┬───────┬─┬──┬────┐│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動├──┼────┤│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 接 車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地點│ │地 點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五、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六、驗收標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七、結算方式及期限: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號 │└────────────────┴─────────────────┘說明: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註: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⑶ 修理廠與保險公司合作計劃書模板
一、保險責任: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二、定義:
1、自然災害:指雷電、颶風、台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2、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
三、投保標的項目:固定資產人民幣:萬元
建築物人民幣:萬元
1、合計保險金額:人民幣:萬元
流動資產人民幣:萬元
倉儲物人民幣:萬元
2、合計保險金額:人民幣萬元
四、總保險金額:人民幣萬元
五、費率:千分之一(1‰)
六、年總保費:人民幣元
七、免賠(率)額:
每次事故絕對免賠損失金額的百分之十(10%)或人民幣貳仟元整(RMB2000元),兩者以高者為准。
(二)擴展附加條款
⑷ 事故修車協議書怎麼寫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為滿足車主、保險公司、維修企業對事故車輛的定損、修理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事故車輛修理(拖車、拆檢、委託定損、修復)等事宜,簽訂本委託書。
雙方的責任及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事故車輛(號牌車架號x車型)進行如下委託事宜:□拖車□拆檢□委託定損□修復(需要的打√、不需要的打×)。
二、拖車前,甲方必須對車內物品進行清理,未及時清理的必須進行文字說明(貴重物品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在拖車時必須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免車輛造成二次損壞,造成二次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賠償。
三、拖車費用由承擔。
四、接受車輛後,發現車輛其他問題,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
五、根據甲方委託和提供的情況,乙方協助甲方聯系保險公司,對事故車輛進行拆檢、估價,並對保險公司定損的零部件的更換標准、品質、價格進行協調。乙方負責填報《車輛損失清單》,協助甲方、保險公司共同確立修復方案,以保護甲方的利益。
六、委託拆檢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操作,不得野蠻拆檢;對於拆檢下的配件,合理存放,以便客戶、保險公司進行復核。
七、事故車拆檢、定損等相關費用包含在事故車輛的修復總工時費中;如甲方未委託乙方修理,則應向乙方支付拆檢、定損等相關費用。
拆檢定損等相關費用=保險定損的總工時費×%。(該比例按事故車輛損壞程度確定,最高不得超過經向相關部門備案確認的比例)
八、甲方委託乙方對該車輛修理需要更換的零配件進行訂貨,如如甲方最終未在乙方修理,則應向乙方支付零件訂貨總額等相關費用。
九、乙方接受事故車輛修理委託後,雙方應約定具體修理時間。修理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照與甲方、保險公司三方共同確立的修理方案(項目、質量、標准)進行修復。
十、車輛修復後,乙方必須按照行業有關規定進行竣工檢驗、檢測。
十一、事故車輛修理涉及的所有費用應在車輛離開時結清。
違約仲裁:
一、雙方在進行受損事故車輛的拖車、拆檢、委託定損、修復,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部門其他相關政策和標准。
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有異議可向有關部門投訴、申請仲裁解決。
三、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署:乙方簽署: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⑸ 與汽車4s店,簽訂事故車維修協議書,有何注意事項么
需注意以下幾點:
1、車輛信息務必寫詳細。明確約定汽車的牌子、汽車標志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志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
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不是對等。
3、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4、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5、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點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5)與保險公司汽車維修協議模板擴展閱讀:
維修流程:
1、保險公司定損員拍外觀照。
2、4s店開具工單進行拆檢。
3、鈑金技師、機電技師分別進行拆檢報修項目。
4、維修接待、鈑金技師、機電技師與保險公司定損員同時對維修項目,並確定更換與修復項目,無法當場確定或有爭議的先待定。
5、鈑金技師、機電技師分別對已確定項目先進行維修。
6、保險公司定損員與維修後台核損老師進行溝通,將不確定維修項目確定下來。
7、車輛進行維修完畢後進行試車,確定機電待定件是否需要更換。
8、車輛維修完畢,車主先付押金提車,試車幾天後如有問題,回站返修,如無問題,到4s店進行結賬。
9、確定無追加項目告知保險公司定損員,保險公司出具定損單。
10、車主根據定損單金額進行結賬。索取定損單、維修清單、維修發票。
⑹ 與汽車修理廠的協議書(急)
老大!沒必要的的!福特店給你修現代還要原廠件?能搞到也不給你裝!有正廠件裝正廠,有高仿裝高仿就不錯了 !你能分清什麼是原廠件和高仿件?人家把黑的說成白的你也辨認不了啊 !協議書? 算了吧!!!
⑺ 汽車維修合同樣本
給你發一個範本,你看看能不能用得著!
合同範本
(一)本公司用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凡被公司錄用,到公司工作的人員均須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
(二)勞動合同書標准文件形式如下:
汽車維修有限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雙方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 部(室)從事工作,擔任 職務。
第二條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二)試用期:甲、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即進入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別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即轉為甲方正式合同制員工;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試用期內,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均應提前10天通知對方。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假期
(一)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月工作時間為28天。除中午吃飯時間一小時半外,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具體上班時間根據季節另行通知。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可適當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即安排加班加點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_小時,每月不超過_小時。乙方無特殊情況,須服從甲方加班安排。
(三)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但應服從公司的統一休假、值班、加班安排。
(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完成加班後,甲方應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和公司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乙方無特殊情況,應服從甲方安排。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日常工作起止時間(上班時間)。
第四條 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乙方擔任哪一類哪一級的職位工作,即享受該級的工資及津貼。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按下列標准發加班工資;
1、法定休假日加班加點的,管理人員不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本人當月正常的日、時平均工資數的200%計發工資;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本人當月正常的日、時平均工資數的150%計發工資。
2、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安排相應時間休息的,不發加班工資;不安排休息的,管理人員、不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上條標準的150%計發工資,拿浮動工資的按上條標準的120%計發工資。
3、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按本人當月正常時平均工資數的120%計發工資。
(三)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社會義務,或因公負傷,發給最低生活費。
(四)女工產假期內,保留職務,計算連續工齡。
(五)在非因公病假中,三天以內,工資、津貼發90%,三天以上,取消當月浮動工資,工資、津貼發70%。一個月以上,取消當月浮動工資及當月所有津貼。三個月以上、半年之內,保留職務。半年以上者,給予辭退。
(七)因甲方過失造成停工待工的,甲方應發乙方基本工資和應發津貼。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的,甲方不發上述工資、津貼,並對停工造成的損失要求乙方給予適當賠償。
第五條 勞動(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衛生安全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乙方對甲方違章違法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
第六條 培訓
(一)凡新上崗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合方能正式上崗。
(二)公司員工均需接受公司統一安排的專門的業務、技術培訓,以確保員工工作能力的適應性。
(三)員工參加專門培訓的培訓費,由公司統一支付。但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員工培訓合同書所要求服務年限。凡未到服務年限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償還公司支付的培訓費,並按培訓合同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七條 福利與保險
(一)甲方參照國家保險規定並依本公司規定,為乙方繳納人身保險費用。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集體宿舍和工作餐。
(三)乙方因公致傷、殘、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公物財產。
(四)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
(一)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變更合同。變更後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法或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一般在半年以內);
2、已婚員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3、甲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4、甲方以欺詐手段,使乙方在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5、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員工自願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
3、乙方死亡。
(八)合同即將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合同的,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違約補償金;
3、乙方違反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可由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名: 乙方法人代表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