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4s店購車的法律法規
『壹』 4S店強制上牌是否觸犯法律
這種行為是有違規之處,但要說到違法,又談不太上,他可以說你可以不到他那兒買車啊。建議找媒體爆光他們的強制消費的行為,讓他們名譽掃地
『貳』 國家對外汽車4S店的法律法規
1. 4S店不是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部門管理。
2. 4S店是生產企業單位,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
3. 事業單位的定義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4. 企業單位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叄』 4s店加價售車是否違法
汽車屬於商品,由市場定價,即汽車銷售商店可以自主決定銷售價格。是加價還是降價,由銷售商決定。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認為價值過高的,可以拒絕購買。
相反,國家法律規定,汽車生產廠商不得限定銷售商對外出售的價格,這屬於價格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如被工商機關發現,將被處以罰款等處罰。所以,生產廠家對某一款汽車只標明了建議銷售價格。
『肆』 4S店購車事項協議確認書有簽字按手印但是還沒交定金有法律效應嗎
4S店購車事項協議確認書有簽字按手印但是還沒交定金也具有法律效應。
法律分析
合同簽訂後通常就會生效,但購車有例外,購車協議是否生效,4S店是否交付車倆為依據。簽訂合同雙方簽訂合同時需要審查合同,審查合同公章與簽字人的身份,確保合同是有效的。生效但並不一定對雙方有拘束力,還要看條款的約定,這個協議沒有違約條款,沒有交付預付款,也沒交定金,所以,不履行約定4S店也會強制履約。因為合同簽字也按手印了合同生效,如果不要了屬於違約。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也不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而依據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4S店購車事項協議確認書有簽字按手印,說明當事人自身已經同意合同,所以具有法律效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伍』 購車不給合同違法嗎
不給購車合同是違法的。購車合同是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在提車之後不能收回。車主與4s店達成購車協議後,由雙方之間簽訂書面的購車合同,該車輛買賣合同應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4S店不將合同給客戶,客戶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對方拒絕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購車合同是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在提車之後不能收回。車主與4店達成購車協議後,由雙方之間簽訂書面的購車合同,該車輛買賣合同應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4S店不將合同給客戶,客戶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對方拒絕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購車合同上的售後服務條款,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也可向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反映,並申請其協調處理,但周期可能略長。車輛、車款支付記錄、和銷售人員的溝通記錄都可作為維權證據。若權益最終還是無法獲得維護,可選擇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第五百零一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百零二條 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陸』 汽車銷售法律法規知識
我國關於汽車的法律法規,從大方面來看,主要有以下法律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台的關於指導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的權威行政法令。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3、《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是為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5、《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為了規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而制定。
『柒』 買車哪些情況退一賠三
「退一賠三」就是指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按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根據新車三包法律法規,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可選擇更換或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1、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如果我們在4s店購車時,4s店對車輛的實際情況有所隱瞞,把二手車當新車賣或把維修過的車輛當新車賣時,消費者可以要求退一賠三。
退一賠三的過程比較復雜,首先就是我們手頭上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在交易中4s店故意隱瞞了自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例如,車輛如果是二手車,則消費者需要提供車輛過戶情況等可以證明車輛為二手車的證據才行。
在購物時,關於退一賠三要注意幾個問題,一是購買商品或服務是為了滿足「生活消費需要」。比如有人購買汽車主要用來進行「黑車」運營,這種情況就不是「生活消費需要」,因而不能主張加倍賠償。但也有例外,如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也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二是,消費品的價格沒有限制。小到針線、鉛筆,大到汽車、名表,只要購買的商品或服務是為了滿足自身生活消費需要,就可以適用。最後是欺詐的定義。欺詐主要指的是以次充好、以劣充優,故意告知虛假情況、作引人誤解的宣傳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消費者做出購買的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買車也不是件小事,一定要在購買之前做足功課。
『捌』 買車在店裡強制買保險,否則不出車是否違法
這個必須違法的,可以直接投訴或者報警,還有就是曝光,讓其他人都知道這個地方,讓他以後都不用做生意了。或許這樣才可以把公道找回來,也幫助其他人防止此類問題再次出現。
『玖』 汽車「三包」新政出台,4S店不肯退車罰50萬!還得給你備車開
汽車作為當代社會的大宗消費之一,售後問題一直是眾多車主們最為頭疼的事。
辛苦打拚多年,好不容易攢下一點積蓄,甚至不惜背上金融貸款,只為與最愛的家人孩子出行時有個遮風擋雨之處。
可誰知不良商人那個黑心吶,買車前百般討好,笑面相迎只恨生不逢時不能相認;買車後,不管不顧,若來保養便大門敞開,要來維權卻投訴無門。
根據中消協發布的《2018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汽車產品投訴情況分析》來看,我們車主對於汽車的投訴主要體現在「售後服務」、「合同」和「質量」三個方面上。
這其中售後服務的投訴佔比達到32.2%,合同問題以及質量問題投訴各占總投訴的20.7%和20.0%。那麼關於售後投訴中我們廣大車主投訴最多的是什麼呢?
售後問題中佔比第一的是「不履行三包義務」,第二項則是「不履行售後承諾」,看來即便國家有明文規定汽車銷售商要履行三包義務,但真正能落實到明處的,願意搭理消費者的恐怕沒有幾人。
汽車新三包即將上台,能否狠狠懲罰黑心4S店?
汽車消費者的苦大家有目共睹,關於「汽車三包」問題的投訴也越來越多,國家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終於開始有所行動了。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