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經銷商協議
① 與汽車4s店,簽訂事故車維修協議書,有何注意事項么
需注意以下幾點:
1、車輛信息務必寫詳細。明確約定汽車的牌子、汽車標志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志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
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不是對等。
3、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4、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5、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點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1)汽車4s店經銷商協議擴展閱讀:
維修流程:
1、保險公司定損員拍外觀照。
2、4s店開具工單進行拆檢。
3、鈑金技師、機電技師分別進行拆檢報修項目。
4、維修接待、鈑金技師、機電技師與保險公司定損員同時對維修項目,並確定更換與修復項目,無法當場確定或有爭議的先待定。
5、鈑金技師、機電技師分別對已確定項目先進行維修。
6、保險公司定損員與維修後台核損老師進行溝通,將不確定維修項目確定下來。
7、車輛進行維修完畢後進行試車,確定機電待定件是否需要更換。
8、車輛維修完畢,車主先付押金提車,試車幾天後如有問題,回站返修,如無問題,到4s店進行結賬。
9、確定無追加項目告知保險公司定損員,保險公司出具定損單。
10、車主根據定損單金額進行結賬。索取定損單、維修清單、維修發票。
② 去4S店買車一般都有些什麼合同 有幾分,都是什麼類型的合同
車子與4s店達成購車協議後,由雙方之間簽訂書面的購車合同,該車輛買賣合同應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4s店不將合同給客戶,那麼屬於錯誤的行為,客戶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對方拒絕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③ 4S店簽合同時間到期,交不出車怎麼賠償
按照購車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支付賠償。沒有違約金,按照實際損失賠償。您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④ 在二級經銷商買車要簽什麼合同
摘要 就算你是從二級經銷商那裡買的車,最終你拿到手的車其實也是二級經銷商從4s店裡取來的,也就是說二級經銷商在你們之間其實只是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除此之外,你買的肯定是有區域限制的品牌,發票也是由4s開具的,那麼你應該是要去4s店裡簽合同的,一方面是保證安全免得受騙,另一方面畢竟是4s店開的發票,你仍然是在和4s店做買賣,自然要去和4s店簽合同。
⑤ 在4s店買車,交了訂金,客戶要求簽合同,為什麼銷售人員不給簽合同
因為銷售方可能不想負法律責任,一般情況交了定金後,如果銷售方違約(無車或者未按時交車),客戶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
你可以要求他寫合同或者寫份協議,約好定金金額(是定金,不是訂金哦)、交車時間和相關違約責任,如果他不肯簽,你就要考慮是不是要在這家店買了!
僅供參考,望採納
⑥ 去一汽大眾4S店購買汽車需要簽購車合同嗎
需要,簽了購車合同交付購車款,驗車,提車才有法律依據。購車合同是購車人與經銷商簽訂的正式購銷合同,是保證經銷商與消費者雙方權益的一個依據。
簽訂購車合同是要注意雙方約定事項的內容要仔細閱讀,看看其中有沒有霸王條款或者對己方不利的約定;車型和約定交車時間的約定,尤其車型一定要看清楚再簽,如型號、車架號、發動機號、排氣量等;在備注欄一般會有些特別的約定,大部分會把裝潢的內容寫在那裡,要看清楚規格、型號、品牌,另外,保留好清單,已備提車時查驗,同時也為以後出現質量問題提供證據。
⑦ 提車時4s店和我是否還要簽購車合同呢
要。
購車合同時購車當中非常重要的文件,購車合同時證明我們和經銷商之間存在買賣關系的重要憑證。購車合同上會列有車型配置,顏色,價格,提車時間及違約處理方法等信息。是約束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文件,4S店不給貨回收購車合同並不符合相關條例的規定,有權讓4S店提供有效合同給到個人。
根據中消協公布的數據顯示,合同問題投訴主要集中在合同違約行為(55.28%)和不平等格式條款(4.32%)。2016年以來,具體合同類投訴問題主要有:
1、購車不簽訂書面合同或提車後購車合同收回。
2、合同不規范,對車輛交付時間、配置標准等售後服務條款輕描淡寫,混用定金和訂金造成雙方權利不對等。
3、簽訂合同不履約。
4、部分汽車銷售人員為了業績和提成,口頭承諾購車優惠或補貼,車輛售出後,不兌現承諾。
面對購車售後三包問題,要注意一下幾點:
1、保留好購車時的發票、購車合同、說明書等單據。
2、明確汽車保修期,謹防廠家拖延處理。「三包」期間,消費者應到指定的特約維修點修車和保養,以免喪失索賠權。發現質量問題就要及時維修。以防萬一,消費者可與廠家明確責任,簽訂維修責任書,消費者應從保修期內扣除廠商排除障礙的時間,或相應延長保修期。
3、在與廠家或4S店交涉過程中,要注意保留保存好證據,如作為證據的錄音材料不可剪輯,在遇到汽車自燃這種嚴重事故時,車主要第一時間報警,然後由消防部門出具自燃原因證明,保留證據後再向經銷商取證。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江蘇網-老司機都不一定懂 買車前後當心這些陷阱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購車合同
⑧ 請問買車與4S店寫合約的時候要注意什麼
車輛信息務必寫詳細。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選擇實力、信譽好的經銷商。因為經銷商的誠信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在買車時不要忘記詢問或查看經銷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並注意經營場地與登記場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業欺詐,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如果經銷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規范,消費者也可以就未盡事宜與經銷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時,消費者要注意「訂金」與「定金」之間的差別。
⑨ 怎樣與4S店簽訂因所售車輛安全氣囊故障維修及賠償協議
1、車輛信息務必寫詳細。明確約定汽車的牌子、汽車標志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志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
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不是對等。
3、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4、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5、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點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