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產品能維修嗎
1. 汽車改裝還可以保修嗎
相信很多朋友買了新車後除了首保次保在4S店免費保養後,在國內有4成用戶都不再選擇回4S店做保養,那麼部分朋友問起汽車如果還在保質期內,不去4S店做保養還會享受質保嗎?有沒有其它影響?這是部分人顧慮的問題。
對於汽車三包政策,在此還是得詳細說一下,三包政策即指包退、包換、包修。一般汽車三包手冊上都有說明。
包退:2年或5萬公里先到為准,汽車存在嚴重的安全性故障,發動機、變速箱、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故障連續更換2次以上都不能正常使用,可申請退換。
包換:新車在60天內或者3000公里之內,發動機、變速箱、制動系統失效,燃油故障漏油等可申請更換。
包修:一般國內家用乘用車都是三大件發動機、變速箱、底盤為主,不同品牌的車可能會提供3年十萬公里或者終生質保。此類視不同品牌汽車而定。
常規的易損件像雨刮條、剎車片、輪胎、燈泡等一般只提供3個月或者1萬公里質保,不同的汽車品牌三包服務的時間長短不同,大家請記住此類。
很多人擔憂汽車不在4S店保養享受不到汽車質保問題,其實如果車主們在非4S店正常保養,如換機油,機濾、剎車片等,但是汽車轉向系故障、空調壓縮機故障等,兩者互不關聯,不存在因果關系,一樣可以享受質保,國家質檢局有明文規定的。
以及大家在買車的時候都喜歡到外面改裝店改裝汽車輪轂、汽車導航、音響等,如果汽車是因改裝輪轂引起的剎車系統故障,或者汽車導航引起電路電壓故障是不能得到質保的,此類關聯性較強的改裝比較難以鑒定,因此建議改裝時候還是選擇有保障的改裝店或者4S店做更好。
作為營運汽車、政府公務車是不享受三包政策,以及汽車發票如寫公司名下同樣不享受三包政策,三包政策只適用於家用汽車。
最後關於汽車三包問題,其實還是建議在4S店做保養保障性更可靠,因為每個品牌4S店都會有一個維修記錄系統,如金碟EAS系統之類的。汽車的每一次保養都會被記錄,以後二手車估值率更高。
@ABC:磚叔你好,我過幾天就要去提車了,原廠沒有導航和倒車雷達,是不是這些東西一定要在4S店裡加裝?4S店的銷售跟我說,這些東西最好在他們店裡裝,這里的都是原廠件,你要自己在外面裝,屬於私自改裝,整車保修就沒有了。
@磚叔:像導航、倒車雷達這這類加裝件,4S店說的所謂「原廠件」,其實絕大部分是4S店在外面采購的,和你自己到外面的維修廠或汽配城加裝是沒有區別的,由於這些加裝件在4S店的價格比較高,為了讓你接受高價,所以會他們通常會把保修這事給搬出來,這只是他們的一種銷售策略。
不過在保修規定上,確實是有這樣的限定,如果車主對汽車進行改裝或加裝,那以後汽車在改裝或加裝部分要是出現什麼問題,是不能得到保修的。但像導航、倒車雷達這類加裝件是基本不會對汽車有影響的,一來,本身功率就很小,不會大幅度增加電路方面的負擔,二來,不用改變其他系統的線路。
換句話說,假如你的車在保修期內變速箱漏油了,不會因為加裝了一個導航,而讓你自己負責變速箱漏油的問題。
2. 汽車減震器異響在保修期內4S店能免費更換嗎
汽車減震器異響屬於汽車質量問題的,在保修期內是可以免費維修的。只有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2)汽車產品能維修嗎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三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第二十四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換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更換家用汽車產品證明。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退車證明,並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家用汽車產品更換或退貨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車輛登記等相關手續。
3.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頒布 2022年起施行
易車訊 7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對外頒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了對「退/換車」的最新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可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可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更換次數與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原文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明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統稱三包)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後,屬於生產者責任或者其他經營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其他經營者追償。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進口家用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企業,視為生產者。
第四條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之間可以訂立合同約定三包責任的承擔,但不得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免除或者減輕本規定所規定的質量義務和三包責任。
鼓勵經營者作出嚴於本規定、更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三包承諾。承諾一經作出,應當依法履行。
第五條 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經營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公開制度,委託相關技術機構承擔具體技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工作。
第二章 經營者義務
第七條 生產者生產的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當事人約定的質量要求。未經檢驗合格,不得出廠銷售。
第八條 生產者應當為家用汽車產品配備中文產品合格證或者相關證明、產品一致性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隨車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還應當附隨車物品清單。
第九條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車輛識別代號(VIN)、生產日期;
(二)生產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
(三)銷售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開具購車發票的日期、交付車輛的日期;
(四)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約定的修理者(以下簡稱修理者)網點信息的查詢方式;
(五)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條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補償系數;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
(七)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的動力蓄電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內的容量衰減限值;
(八)按照規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生產者應當向市場監管總局備案生產者基本信息、車型信息、約定的銷售和修理網點資料、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和退換車信息等,但生產者已經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上備案的信息除外。
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生產者應當自變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備案。
第十一條 生產者應當積極配合銷售者、修理者履行其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銷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規定提出的協助、追償等事項。
第十二條 銷售者應當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家用汽車產品的隨車文件。
第十三條 銷售者應當向消費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並履行下列規定:
(一)與消費者共同查驗家用汽車產品的外觀、內飾等可以現場查驗的質量狀況;
(二)向消費者交付隨車文件以及購車發票;
(三)按照隨車物品清單向消費者交付隨車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對照隨車文件,告知消費者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條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補償系數、修理者網點信息的查詢方式;
(五)提醒消費者閱讀安全注意事項並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維護、保養家用汽車產品。
第十四條 消費者遺失三包憑證的,可以向銷售者申請補辦。銷售者應當及時免費補辦。
第十五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因質量問題不能安全行駛的,修理者應當提供免費修理咨詢服務;咨詢服務無法解決的,應當開展現場服務,並承擔必要的車輛拖運費用。
第十六條 包修期內修理者用於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生產者提供或者認可的合格零部件,並且其質量不得低於原車配置的零部件質量。
第十七條 修理者應當建立修理記錄存檔制度。修理記錄保存期限不得低於6年。
修理記錄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消費者質量問題陳述、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工時及工時費、車輛拖運費用、提供備用車或者交通費用補償的情況、交車時間、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者蓋章等信息,並提供給消費者一份。
消費者因遺失修理記錄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閱或者復印修理記錄,修理者應當提供便利。
第三章 三包責任
第十八條 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不得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者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免除工時費和材料費)。
修理者能夠通過查詢相關信息系統等方式核實購買信息的,應當免除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的義務。
第二十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修理者應當免費更換。
第二十一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因質量問題單次修理時間超過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時間)的,修理者應當自第6日起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向消費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方式予以補償。
第二十二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第二十三條 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第二十四條 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更換次數與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需要根據車輛識別代號(VIN)等定製的防盜系統、全車主線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動力蓄電池的運輸時間,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佔用的時間,不計入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修理時間。
第二十五條 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本規定規定的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的,應當向消費者更換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退貨的,銷售者應當退貨。
第二十六條 銷售者為消費者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應當賠償消費者下列損失:
(一)車輛登記費用;
(二)銷售者收取的扣除相應折舊後的加裝、裝飾費用;
(三)銷售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相關服務費用。
相關稅費、保險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消費者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的,應當向銷售者支付家用汽車產品使用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方式為:
補償費=車價款(元)×行駛里程(公里)/1000(公里)×n。
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確定並明示在三包憑證上。使用補償系數n不得高於0.5%。
第二十八條 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收到消費者提出的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相關要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作出答復。不符合更換或者退貨條件的,應當在答復中說明理由。
符合更換或者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提出更換或者退貨要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為消費者完成更換或者退貨,並出具換車證明或者退車證明;20個工作日內不能完成家用汽車產品更換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但因消費者原因造成的延遲除外。
第二十九條 按照本規定更換的家用汽車產品,其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三十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三包憑證應當隨車轉移。三包責任不因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改變。
第三十一條 經營者合並、分立、變更、破產的,其三包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經營者對下列質量問題承擔的三包責任:
(一)消費者購買時已經被書面告知家用汽車產品存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瑕疵;
(二)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或者三包憑證要求,使用、維護、保養家用汽車產品而造成的損壞;
(三)使用說明書明示不得對家用汽車產品進行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仍然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的損壞;
(四)發生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的損壞;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並將其作為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理由。
第三十三條 銷售者銷售按照本規定更換、退貨的家用汽車產品的,應當檢驗合格,並書面告知其屬於「三包換退車」以及更換、退貨的原因。
「三包換退車」的三包責任,按照當事人約定執行。
第四章 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發生三包責任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行政機關投訴;
(四)根據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鼓勵有關組織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機制,為消費者免費提供公正、專業、便捷、高效的汽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服務。
第三十六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三包責任爭議投訴舉報,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關投訴舉報處理的規定執行。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為處理三包責任爭議提供技術支持。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按照本規定第二章規定履行經營者義務,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處罰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本規定第三章規定的三包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信息記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家用汽車產品,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和皮卡車。
乘用車,指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除專用乘用車以外的乘用車。
質量問題,指家用汽車產品質量不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准以及企業明示採用的標准或者明示的質量狀況,或者存在影響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家用汽車產品存在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致使無法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的情形。
單次修理時間,指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至完成修理之時。以小時計算,每滿24小時,為1日;餘下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累計修理時間,指單次修理時間累加之和。
第四十一條 家用汽車產品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按照有關國家標准確定。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50號公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同時廢止。
4. 汽車維修保修期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謝謝!
5. 汽車沒在四s店保養能不能保修
汽車沒在4S店保養是可以保修的,在家用汽車產品保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保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5)汽車產品能維修嗎擴展閱讀: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6. 汽車保修期內支持全國4s店免費保修嗎
汽車保修期內屬於三包范圍內的,汽車廠家指定的4S店才可以免費保修。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6)汽車產品能維修嗎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十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者對所涉及產品質量問題,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
(一)消費者所購家用汽車產品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二)家用汽車產品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三)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四)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五)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7. 保修期內維修沒在4s做保養可以保修嗎
保修期內沒在4s做保養是可以保修的。廠商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
根據《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第十一條 限制濫用汽車保修條款,保障消費者維修選擇權。貫徹落實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汽車三包規定,保障消費者的維修消費選擇權和汽車產品保修權利。
汽車生產及其授權銷售、維修企業(包括進口汽車經營企業)應告知消費者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汽車產品,不得限制、干預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企業和維修服務,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
(7)汽車產品能維修嗎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8.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有哪些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為了保護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產品在修理、更換、退貨三方面的責任,簡稱為汽車「三包」。
「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明確了家用汽車產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免費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符合規定的退貨條件、換貨條件,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辦理退貨或換貨手續。規章規定,保修期限是不低於3年、6萬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於2年或者是行駛里程5萬公里。
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條件:
對於最受關注的退換貨條件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在《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列出四種具體情形:一是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二是嚴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三是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四是,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條、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也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除此之外,新規還規定了因修理時限的原因引起的換貨情形以及因換貨不成而引起的退貨情形。
拓展資料
三包責任免除的條件: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一是消費者所購家用汽車產品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二是家用汽車產品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三是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四是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五是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六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還明確規定,當經營者違反相關的具體規定,質檢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下不等的罰款。
三包憑證內容: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規格、車輛識別代號(VIN)、生產日期;生產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銷售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銷售網點資料、銷售日期;修理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或者相關查詢方式;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條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規定要求。
9.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1、家庭汽車產品的維修,更換和退貨的責任(以下簡稱「三包」),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這些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項保障。
3、賣方應當依法承擔三項擔保的責任。在賣方承擔三項保障責任後,符合這些規定的責任,如果是生產者或其他業務運營商的責任,賣方有權從生產者或其他業務運營商中恢復。
4、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外進口家用汽車產品的企業應被視為生產者。
5、三項保障證書應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和規格車輛識別碼(VIN),生產日期;製造商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客戶服務電話;賣方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其他銷售插座數據和銷售日期;維修伺服器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維修插座數據或相關查詢方法;三項保修條款,保修期和三項保證家庭汽車產品的有效期和根據規定的其他內容,要求在要求中規定。
拓展資料;
1、2012年12月29日,質量監督,檢驗和檢疫總署第150號訂單頒布了關於修理,更換和家庭汽車產品返回責任的規定。這些規定分為9章和48條,包括一般規定,生產者的義務,賣方的義務,修理工義務,三項擔保責任,豁免三項保障責任,爭端解決,處罰和補充條款,並予以生效截至2013年10月1日。
2、2021年7月26日,國家市場監管管理宣布新版本的「三項擔保」政策關於家庭汽車產品的維修,替代和返回責任的規定,截至1月1日,這將生效, 2022.汽車三項保障政策是消費者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的重要政策基礎。這是一項調整,即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後與時代保持步伐宣布,2012年12月29日宣布有關修理,更換和返回家用汽車產品責任的三項保障政策。介紹在新的三項保障政策中不僅改善了原始「三擔保」政策的爭議問題,而且還增加了「三擔保」的范圍,並根據汽車消費行業的變化完成了許多法規的改進。
3、如果在保修期間轉讓家庭汽車產品的所有權和三項保障有效期,則應與車輛轉移三項擔保證明,由於車輛所有權轉移,這三項擔保不得更改。
希望能夠給到你幫助。
10. 汽車出現在過事故,維修後以後還能保修嗎
你好,車輛在通過事故以後進行事故修復以後,車輛一般情況下受撞擊的位置,還有受影響的部件是不在保修范圍之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