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方案
㈠ 如何加強汽車尾氣污染治理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汽車數量快速增加,汽車排氣污染成為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當前,很多地方環保部門對汽車尾氣實行環境綠色、黃色標志管理,但是,對不達標汽車進行尾氣治理還是薄弱環節。那麼,應該從哪些環節入手治理汽車尾氣污染呢?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從源頭控制。強化新車准入制度,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新車採取不準出廠、不準銷售的措施,促使汽車企業加快對節能減排汽車進行開發。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型交通工具,使用電力或太陽能動力車。推廣使用無鉛汽油、天然氣等燃料,降低單車污染物排放。提高燃油質量,建立清潔油品質量標准和有效監管體系,防止不合格的燃油流向市場,有效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 建立部門聯防機制。汽車尾氣治理需要多部門聯合才能全方位管理,各地應建立和完善汽車尾氣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新車控制、油品監管,在用車定期檢測、標志發放、網路傳輸、執法抽檢、維修治理和淘汰報廢的監督管理體系,齊抓共管,做到責任到位,措施落實。 建立強制淘汰機制。開展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工作,對未達到標準的按照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治理達標,逾期治理未達標的汽車列入黑名單,由公安交警、交通、環保等部門發布淘汰汽車牌照名單,限期淘汰。同時,加強路檢力度,及時注銷、報廢到期車輛,杜絕「黑尾巴」車、無牌照汽車出現。 強化汽車尾氣治理。在建設汽車尾氣檢測線的基礎上,建設汽車尾氣治理機構,對不合格汽車採取安裝汽車催化凈化器、改造發動機、使用清潔添加劑等措施,確保汽車尾氣達標排放。 作者單位:山東省茌平縣環保局
㈡ 汽車尾氣污染的治理措施
汽車尾氣污染的治理措施:
1、改善現有的汽車動力裝置和燃油質量。盡量採用柴油機,單純從污染的角度看,柴油車、汽油車都有污染,但在不採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汽油車的污染更嚴重。
2、發動機機外尾氣凈化措施。目前,廣泛採用一些先進的機外凈化技術對汽車產生的廢氣進行凈化以減少污染。此途徑可以達到較好的效果。機外凈化技術就是在汽車的排氣系統中安裝各種凈化裝置,採用物理的、化學的方法減少排氣中的污染物。
3、通過法規對汽車尾氣排放加以限制。
4、加強對在用車的管理,可減少和消除汽車尾氣對大氣環境的污染。
加強對在用車的維護保養。在用車檢查和維護制度(I/M制度)對於減少汽車污染非常重要。應通過制定嚴格合理的I/M制度、改進檢測與維修設備、明確管理部門職權、加強人員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國的I/M制度,使其發揮出應有的功效。
5、減少汽車使用量可減少汽車尾氣的污染。鼓勵發展公共交通,減少汽車使用量是控制汽車尾氣的污染的途徑之一。因此,要大力發展包括公共汽車、地鐵、城鐵在內的公共交通,並且提高公交的運行速度,以減少尾氣的污染。
6、車輛節能減排的使用技巧:慢行熱車減少損耗、怠速超一分鍾要熄火、時速超過60 km/h時關閉車窗、下車後要關閉電器、胎壓正常能省油、緩加油。
(2)汽車維修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方案擴展閱讀
汽車尾氣的污染嚴重性:
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8)》顯示,我國已連續九年成為世界機動車產銷第一大國,機動車污染已成為我國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是造成環境空氣污染的重要原因,機動車污染防治的緊迫性日益凸顯。
大氣環境管理司負責人表示,隨著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加,我國部分城市空氣開始呈現出煤煙和機動車尾氣復合污染的特點,直接影響群眾健康。
2017年,全國機動車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初步核算為4359.7萬噸,比2016年削減2.5%。其中,一氧化碳(CO)3327.3萬噸,碳氫化合物(HC)407.1萬噸,氮氧化物(NOx)574.3萬噸,顆粒物(PM)50.9萬噸。
汽車是機動車大氣污染排放的主要貢獻者,其排放的CO和HC超過80%,NOx和PM超過90%,其中占汽車保有量7.8%的柴油貨車,排放了57.3%的NOx和77.8%的PM,是機動車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㈢ 南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
第一條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含摩托車)排氣污染防治,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轄區內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
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第四條機動車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
單位和個人不得製造、銷售或者進口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第五條使用機動車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在用機動車的保養和維護,定期對在用機動車進行檢測,確保在用機動車符合製造當時的在用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准。第六條機動車維修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防治大氣污染的要求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使在用機動車達到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第七條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對製造、銷售、維修的機動車、車用發動機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抽測,被抽測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並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第八條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在機動車停放地對在用機動車污染排放情況進行抽測。第九條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託已取得公安機關資質認定的承擔機動車年檢的單位,按照規范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年度檢測。第十條經年度檢測或者抽測污染物排放符合規定排放標準的在用機動車,由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排放合格證。第十一條機動車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方可行駛。第十二條生產、銷售、安裝的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應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的認定證書;安裝的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應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適應性測試合格。
從事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通過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的資質審查。第十三條生產、銷售、安裝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確保產品質量和安裝質量,並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由生產者、銷售者、安裝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第十四條銷售、安裝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應當執行物價部門核準的價格。第十五條機動車不得使用含鉛汽油。禁止加油站銷售含鉛汽油。
銷售無鉛汽油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保證油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一)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並在限期內未予治理合格的,屬經營性的,處2000元罰款;屬非經營性的,對公民處100元罰款,對單位處500元罰款。
(二)拒絕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對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抽測,或者抽測時弄虛作假的,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三)生產、銷售、安裝的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未取得國家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的認定證書,或者安裝經適應性測試不合格的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的,每生產、銷售、安裝一台處200元罰款。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委託進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或者在檢測中弄虛作假的,由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承擔機動車年檢的資格。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加油站銷售含鉛汽油的,由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所銷售的含鉛汽油和違法所得。第十九條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公安機關處2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弔扣1個月以下駕駛證。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製造、銷售或者進口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的,由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罰款;對無法達到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沒收銷毀。第二十一條阻礙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㈣ 汽車維修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點和難點是什麼
汽車維修企業環境保護制度及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境保護方針,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應有廢油、廢液、廢氣、廢蓄電池, 廢輪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質集中收集、有效處理和保持環境整潔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8、有害物質存儲區域應界定清楚,必要時應有隔離、控制措施
4、塗漆車間應設有專用的廢水排放及處理設施, 採用干打磨工藝的,應有粉塵收集裝量和除塵設備,應設有通風設備。
5、調試車間和調試工位應設置汽車尾氣收集凈化裝置
6、應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和環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環境保護制度。
7、嚴格執行汽車排放標准,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8、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對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什邡市師古鎮鑫隆汽車潤滑油養護部
㈤ 廣西壯族自治區汽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汽車排氣污染的監督管理,防治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自治區范圍內從事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維修、進口汽車(包括汽油、柴油汽車,下同)及其發動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本辦法。第三條縣級以上(含本級,下同)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對汽車排氣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關,負責指導、協調各汽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並對其所轄地區內汽車生產企業、汽車維修企業生產、維修的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的排氣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規對在用汽車的排氣污染實施具體的監督管理。
各級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規對進口汽車的排氣污染實施具體的監督管理。
軍隊及武裝警察部隊車輛管理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規對軍用車輛排氣污染實施具體的監督管理。第四條汽車生產主管部門必須將汽車排氣污染控制工作納入生產建設計劃,採取技術措施,將汽車及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准納入產品質量指標,保護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穩定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第五條汽車維修主管部門必須採取有效技術措施,將排氣污染物排放標准納入汽車維修質量標准,保證汽車及其發動機的維修質量穩定地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第二章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的監督管理第六條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生產主管部門對出廠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的排氣污染,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第七條汽車及其發動機生產企業必須具備出廠檢驗所必需的排氣污染檢測手段,其質量檢驗單位應按標准要求對出廠產品嚴格檢驗。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產品不準出廠。第八條汽車及其發動機新產品的定型,必須包括排氣污染指標,並將有關資料報本企業主管部門的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銷售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的單位,所經銷的汽車及其發動機的質量檢驗書中必須如實標明排氣污染指標,且所標指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否則不得銷售。第十條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的排放情況,應由自治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監督檢測機構進行抽測。抽測頻率每季度不得多於一次,每年不得少於兩次,不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產品,不得出廠。
對汽車及其發動機產品達不到或不能穩定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的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限期穩定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第十一條進口汽車的單位或個人必須遵守商檢法規,將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納入訂貨合同。排氣污染不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不得進口。第三章在用汽車的監督管理第十二條在用汽車排氣污染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第十三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必須將汽車排氣污染納入初檢、年檢及道路行駛抽檢內容。初檢不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汽車不發牌證;年檢不達到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汽車,不得繼續行駛;道路抽檢中發現不達到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汽車,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理。第十四條軍隊和人民武裝警察車輛管理部門,必須將汽車排氣污染納入初檢、年檢及抽檢內容,初檢不合格的不發牌證,年檢不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汽車,不得繼續行駛。第十五條地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使用汽車單位的汽車排氣污染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時排氣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成其治理,並按照國家規定徵收超標准排污費。第四章汽車維修的監督管理第十六條汽車維修主管部門,對所維修的汽車排氣污染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第十七條汽車維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訂防治汽車排氣污染維修規范和對維修質量管理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第十八條凡從事汽車大修、發動機總成維修的企業,應該具備符合規范的汽車排氣污染檢測手段及擁有培訓合格的檢測人員。對暫時不具備檢測條件的企業,由汽車維修主管部門在具備檢測條件的企業定點檢測,也可委託縣級以上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承擔檢測工作。
經維修後的汽車,排氣狀況必須經檢驗合格方能出廠。
㈥ 吳險峰:汽車污染治理 有三點設想
2021年9月3日-5日,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國汽車工程學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報社聯合主辦,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特別支持,日本汽車工業協會、德國汽車工業協會聯合協辦的第十七屆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以下簡稱泰達汽車論壇)在天津市濱海新區召開。本屆論壇圍繞「融合?創新?綠色」的年度主題,聚焦行業熱點話題展開研討。
在9月4日 「開幕大會:國家雙碳目標與汽車產業低碳、安全發展展望」中,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吳險峰發表演講。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吳險峰
吳險峰表示,近年來在汽車行業大力支持下,我們堅持油、路、車統籌,新老機動車並重,加快構建現代化環境管理體系,取得了積極的進展。比如通過標准引領單車排放水平顯著下降、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效果明顯、環保需求大幅度提升、現代化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汽車的生產製造過程環保水平明顯提升等。
針對汽車污染治理,吳險峰還提出三點設想:一是優化和調整車隊清潔化水平;二是強化監管要求,嚴格實施國6標准;三是加強汽車行業生產全生命周期的減污降碳。
以下為演講實錄: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仁、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很高興參加這次2021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首先向長期以來對環保工作,特別是大氣環保工作給予大力支持的汽車行業協會、汽車企業、專家、相關機構表示衷心的感謝。
今天借這個機會就跟大家簡單介紹一下我們這幾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包括我們機動車環境管理工作的有關情況。
大氣污染治理和減污降碳應該說成效是非常顯著的,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制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前所未有的行動和力度向大氣污染宣戰,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全國優良天氣指數分別超出「十三五」規劃的60%和76%,重污染天數降低57%,人民群眾的藍天獲得感明顯加強。
京津冀、長三角等重點地區空氣改善尤為明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經驗納入聯合國環境署實踐案例,為全球其他城市,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城市提供了借鑒,在大氣污染治理過程中,推動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調整措施,共消減煤炭消費5億多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0億噸以上,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同時,對應對氣候變化也起到顯著的協同作用,為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強度控制目標作出更大貢獻。
機動車環境管理工作有關情況,環境空氣質量實打實的成績主要得益於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得益於各行業具體行動,這當中我們汽車行業也作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在汽車行業大力支持下,我們堅持油、路、車統籌,新老機動車並重,加快構建現代化環境管理體系,取得了積極的進展。
一是通過標准引領單車排放水平顯著下降,2021年7月份重型車國6排放標准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汽車排放標准全面實施,短短20年的時間,我國汽車標准從無到有,並快速跟上全球的第一梯隊水平,與國1排放相比,我們單車污染物排放量下降90%以上,標准提升有利的促進汽車高質量發展。我們出台政策推進高排放車輛提前淘汰,「十三五」期間提前淘汰車輛1400萬輛,國5和國6車輛佔比從2015年不足2%,提升到目前的45%左右。高排放老舊車輛淘汰既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也為內燃機發展打開巨大的空間。
二是車用油品質量快速提升,「十三五」期間車用油品質量低於十個ppm,全面實現車用燃料的低硫化,我們出台精準的要求,降低夏季揮發有機物排放。
三是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效果明顯,2017年提出運輸結構調整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三年行動計劃,全國鐵路貨運量三年提升,徹底扭轉80年代以來不斷下降的趨勢,全國港口集裝箱鐵路聯運量年均增長20%以上。
汽車行業也積極響應國家運輸結構調整政策,2020年整車鐵路發運量217萬輛,比2015年增加400多萬輛,占乘用車市場30%以上。
四是環保需求大幅度提升,我們以清潔運輸要求和行業管理為重點,積極推動鋼鐵、電力等行業的運輸清潔化,不少涉及大宗貨物運輸企業積極采購國6新車和新能源汽車,推動各地在公交、輕型物流、港口民航領域,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全國新能源公交車佔比從2015年20%,提升到現在60%以上。
五是現代化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新車方面今年5月份我們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中國新車環境制度補上最重要一環,將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延伸到使用環節,真正實現了全鏈條的閉環管理,同時我們也高興的看到,越來越多的汽車企業主動召回有排放隱患的車輛,作為履行社會責任企業。在用車方面我們有公安處罰、交通維修的舉措,全國建成遙感監測設備和黑煙檢查設備,基本消減了冒黑煙情況,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機動車自動化監管平台和大數據監管逐步發揮作用。
六是汽車的生產製造過程環保水平明顯提升,近年來汽車產業在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們轎車基本實現水性化、自動化、智能化噴塗得到廣泛應用,噴塗工藝實現密閉化。RTO高效工藝在整車安裝比例高,治理效率明顯高於其他塗裝行業。
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實施,我國機動車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汽車保有量和產銷量比20年前增加超過15倍左右,但我國汽車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與2000年基本持平,正是得益於這些措施,推動我國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有機融合,也為汽車產業高速增長騰出了空間。
下一步工作設想,雖然我們取得積極進展,但距離美麗中國願景,對於空氣質量改善雙碳目標還有很大的差距,全國還有三分之一的城市空氣質量不達標,冬季污染天氣時有發生。據測算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和產業結構升級,交通運輸領域污染物及碳排放比重將會持續上升,是實現碳中和空氣質量全面改善的重點和難點,「十四五」時期我們將以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打好空氣防治攻堅戰,構建綠色低碳格局。
一是優化和調整車隊清潔化水平,加強煤炭、石油、礦石、建材等大宗貨物中長途運輸以鐵路、水路、管道為主,短路採用新能源車輛的運輸格局,推進多式聯運,推動新能源車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應用。
二是強化監管要求,嚴格實施國6標准。因設計生產缺陷和耐久性要求召回,大力推進老舊機動車提前更新淘汰。積極推動現代化治理體系建設。
三是加強汽車行業生產全生命周期的減污降碳,以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為重點,加強整車製造、汽修全鏈條、選生命周期的減污降碳,合力推動行業業態,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優化塗裝工藝,加強精細化管理,實現VOC治理全過程、全環節的精細化管控,發揮行業自律,開展VOC和二氧化碳自主減排。
「十四五」在強化油路車統籌監管過程中,我們繼續加強與行業的研究合作,助力國內法規標准科學升級的同時,深度參與機動車全球統一技術法規研究,加強國際技術交流,全面提升我國機動車排放國際影響,帶動機動車內燃機、零部件、測試設備等相關環保產業走出去,實現環境要求倒逼產業優化發展的作用,實現環境與經濟效益的雙贏。
各位來賓和同仁,「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以減碳、降碳為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關鍵時期,污染問題層次更深、領域更廣,要求也更高。汽車行業作為我們支柱產業,對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希望全行業堅定信心,在減污降碳上繼續加大力度、加大投入,把產業做大做強,把減污降碳做好做優,推進汽車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滿足工業發展的需要,滿足我們美好生活的需要,滿足保衛藍天的需要。
最後預祝大會圓滿成功,謝謝大家!
㈦ 福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及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排氣污染,是指機動車排放的各種污染物對大氣環境所造成的污染。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環境保護、公安交通、交通運輸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核發業務,配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道路客、貨運企業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管理,督促機動車維修企業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開展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系統維修業務;
(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對車用燃料的生產質量及銷售環節進行監督檢查;
(五)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做好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天然氣加氣站的監督管理;
(七)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鼓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合理規劃布局機動車天然氣加氣站、充電站等配套設施。
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車型。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鼓勵居民選擇綠色出行方式。第六條機動車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准。
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大氣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機動車。第七條在用機動車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同步進行排氣污染物定期檢測。
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出具排放檢驗合格報告後,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上傳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但免於排放檢驗的除外。第八條從事機動車排放檢驗的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資質認定,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檢測使用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應當經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周期檢定合格;
(二)按照國家規定的排氣污染檢測方法、技術規范和排放標准進行檢驗,出具客觀真實的檢測報告,並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檔案;
(三)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網,實時傳輸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檢測信息,列印排放檢驗報告,實現檢驗數據實時共享;
(四)公開檢測資格、持證上崗人員以及污染物排放限值、收費標准、監督投訴電話等相關管理制度;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經營或參與經營機動車維修業務;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第九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權選擇有資質的排放檢驗機構進行機動車排放污染檢測,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指定排放檢驗機構。第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拍攝影像、遙感檢測等技術方式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對上路行駛的排放黑煙或者濃煙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檢查發現持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通知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檢測。
在用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拒絕、阻撓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督抽測。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監督檢測結果當場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