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維修欺詐行為
⑴ 汽車銷售商欺騙消費者怎麼投訴
可以撥打315投訴,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1、和經營者發生糾紛後,如果要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該經營者,糾紛時間應當在兩年以內,超過這個時間消費者協會就不再受理投訴。
2、全國各地消費者協會受理投訴,實行以地域管轄為主、級別管轄為輔、就近受理的原則,需要相關聯的消費者協會協助的,相關的消費者協會應當給予協助。
消費者投訴時注意四點:
1、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處理,一般按管轄范圍受理。
2、是當消保委未能解決時,消費者可請消保委作損害鑒定,提供證據。
3、是消費者要盡快選擇申訴或起訴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4、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向人民法院起訴都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⑵ 汽車銷售欺詐怎麼投訴
一、汽車銷售欺詐怎麼投訴
1、汽車銷售欺詐投訴方法如下:
(1)消費者可以先和汽車公司協商;
(2)到消協投訴或者找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
(3)投訴或者舉報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如果是被欺詐簽訂的買賣合同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
消費者求償對象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六十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包庇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去法院起訴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⑶ 你在4S店被「坑」過嗎你如何看待4S店的亂象
很少有人進入4S店而不被坑,買車這事並不簡單,尤其對於汽車小白,當你走進4S店,面對琳琅滿目的各種車型,再加上銷售人員的甜言蜜語,你很快就失去了主見,慢慢被帶入4S店的節奏。
在車價透明的前提下, 提車要加價、選購車型要強行搭配保險、上牌、裝潢等額外費用,已然成為了汽車4S店的潛規則。
而根據7月1日執行的新規,汽車經銷商如搭售或者隨意加價,商務主管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的處罰。
不過,一些經銷商已在研究對策,把服務費寫進合同,讓消費者吃啞巴虧。一旦有消費者拒絕搭售,很可能會買不到車,或被延時交車。
為何出現如此令人難以想像的亂象,歸根結底還是因為4S店需要掙錢。消費者和4S店只是利益關系,所以天上不會掉餡餅,要是有各種所謂的購車「好事」,最好三思而後行,「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把戲一直沒走遠。
4S店經常用的套路:
1、打著優惠名義的捆綁銷售
4S店抓住人愛佔便宜的心理,打著優惠大禮包或優惠購車的名義吸引消費者購車,表面上看,這些優惠條件的確誘人,可是當加上附加條件時可就不好玩了。
2、「金九銀十」的銷售旺季有時並不便宜
每年的9月和10月是汽車銷售旺季,而很多車主就在這時候買車,想要等優惠撿便宜,然而事實是旺季上市沒多久的新車一般都不會有優惠,而熱銷車型倒是有優惠,可是拿不到現車。
3、貸款買車免息套路你
有時候4S店會忽悠你貸款買車,說是廠家為促銷搞的優惠,類似貸款買車三年免息的說法,有些車主覺得既然免息何必全款買車,自然就上了套。
然而事實是,雖然貸款免息,但是有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手續費,所以若是銷售跟你說貸款買車免息,你最好問清楚是否有手續費,免得上當。
⑷ 汽車銷售種種騙局
汽車銷售種種騙局
買車維修陷阱多
據中消協近日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4年汽車投訴依然是消費者關注的熱點,投訴量比上年上升了31.6%,位居商品類投訴增幅的第二位。那麼,汽車行業在銷售、維修、美容等方面,商家有哪些騙人的伎倆呢?
汽車銷售黑幕
合同上大做手腳
車市上有一個行規,經銷商往往通過辦理購車附帶費用(尤其是保險費)中獲取大量返點利潤。保險返點一般高達整個保額的20%至50%,最高者甚至到了70%,而一輛新車的保費一般超過車款的10%
由於購車合同上往往只開列保險項目,不列出實際的保險金額,也不註明是否收取代理費,這就為後期經銷商擅自增加保額或者多收款留下了餘地
另外,經銷商從發出訂單到最終從廠家拿到貨,會有一到兩周甚至更長的時間。這段期限內,車輛的價格會發生浮動。如果價格下跌,經銷商往往按照合同約定交車;但如果價格上揚,經銷商往往推遲交車,將已經到手的車轉賣給其他人,或者找理由毀約
為了給後期推遲交貨留下空間,合同中一般不會把交貨期限定死,也不會約定違約責任。而消費者在維權時,也很難進行“舉證”
說明書如同霧里看花
現在市場上出售的汽車科技含量越來越高,涉及的專業知識越來越多,消費者普遍反映汽車說明書看不“明白”,尤其是進口汽車說明書,因寫得太專業,像一篇機械專業論文,很難讀懂;有的翻譯水平低得連語法都不通
而通過非正常渠道買的汽車要麼沒有中文使用說明書,要麼就是代理商自己翻譯的,從而使消費者無法全面清楚地了解汽車的性能、售後服務等情況,給日後消費爭議的發生埋下了伏筆
進口汽車維權難
不少消費者反映,進口汽車一旦出現質量問題,經銷商總是以中國路況不好、油的品質差、消費者操作不當等借口為自己開脫,在宣稱全球客戶一視同仁的同時,又強調以中國國情為主,讓中國消費者彷徨在希望與失望之間
雖然法律上規定消費者有要求選擇經銷商或廠家賠償的權利,但由於直接找國外生產廠家訴訟的成本太高,難度也大,消費者往往選擇向經銷商提出賠償要求,然而進口車的流通環節又太多、太雜,絕大多數國內經銷商不願承擔退車、換車的責任
汽車維修黑幕
配件收費混亂
汽修廠老闆有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就是利用汽車零配件規格、品種、生產廠家較多、價格懸殊巨大這一特點,從中亂收費。每款汽車一般都有好幾種零配件,包括裝車件、正廠件、廠家指定配套件、市場配套件和非配套件
一輛汽車有上萬個零配件組成,汽車廠家不可能每樣都生產。因此,會有大量的配套廠家為其生產,零配件生產廠家不同,質量也就不同,價格往往相差數倍,而汽修廠為了多賺錢,將零配件以次充好,亂收費也就不奇怪了
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成都的汽車維修店普遍沒有標明各類配件價格、工本費用等收費標准,大部分都是老闆自己定價,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而那些沒有執業資格、打著修車旗號無證經營的路邊小店更是數不勝數。這些路邊店技術低劣、配件供應渠道混亂,維修中使用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弄虛作假宰客等不道德的經營行為時有發生,這是造成行業內惡性競爭、秩序混亂的重要隱患
只換零件不維修
據成都紗帽街一家維修商的`技工介紹,一般汽車上的零部件,除了部分一次成型的不能修復以外(如汽車上的三濾),其它絕大部分零部件都是可以修復使用的。但汽修工絲毫不加考慮就拆除這個零部件然後對車主說,這個零件不能用了,必須更換,因此車主往往要花幾倍的冤枉錢。比如,長安車上的傳動軸發出異響,更換需要花100多元,而實際上,購買一個萬向節,只要20元錢就可以修好
車上更換下來的零部件,汽修廠老闆往往當著車主的面扔在廢材料堆,而等車主一走,馬上撿回來,修復、噴漆之後又可以賣給別的客戶。此外,電瓶、輪胎等部件現在還可以翻新,成為維修廠的又一個財源
誇大故障多收費
據很多“有車一族”的消費者反映,明明是小毛病的,一些汽修廠故意誇大故障,在經過一翻診斷後首先會告訴車主需要更換總成或者汽車大修;有的還說,不換就影響安全,看你是願意花錢,還是願意冒險
另外就是加大材料用量,比如清理發動機,本來只需要一瓶清潔劑就完全夠用了,老闆張口就要兩瓶;膠墊、螺絲等小零件,動輒就要求多買幾倍,用不完的,就順理成章地進了老闆的腰包。汽修技工更是千方百計地多磨工時,以此讓車主多付工時費
質量報實習記者牟乃紅記者張弛實習生任曉東報道
汽車懲劣·記者調查二
二手車交易騙局
騙術一:爛車扮靚賣高價
記者在成都市內幾大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內看到,這些地方的每輛舊車都打扮得很整潔。但陪同記者前往暗訪的一位汽車銷售界的朋友卻一一道出了其中的貓膩
在成都市紅牌樓一處二手車交易市場內,一個商家指著一輛白色的長安車告訴記者說這輛車只跑了2萬多公里
但隨行的朋友卻稱:“挑二手車千萬別看里程,看了也沒用,主要看車況就行。”他介紹說:“車到這些二手車商手裡的時候,其實他們也不敢保證這車的里程是真是假。因為要在里程錶上做手腳太容易了,一個螺絲就能搞掂,而且沒人能看得出來。”
在采訪中,記者得知,有不少二手車都經過翻新。據朋友介紹,未改頭換面前,這些舊車外貌慘不忍睹:外表漆面脫落,劃痕累累,內部污垢堆積嚴重
而個別二手車商對這些外觀不雅的二手車進行翻新後,其售價有了大幅度上升,利潤十分豐厚。比如一輛進價20萬元的進口二手車,花數千元進行翻新處理後,轉手價格可高達30萬元
騙術二:舊車評估隨便說
在采訪中,成都市民孫先生向記者訴苦:他有一輛2004年產的富康車,跑了5萬公里,車況良好。平時他開車很小心,連小小的剮蹭都沒有。現在他想換輛更好點的車,於是就打算賣掉這輛富康,那些車商估的價實在是太低了,讓人接受不了
他認為,如果能夠有一個專業的二手車評估機構來給二手車估價就再好不過了。在調查中,記者發現有這種要求的消費者還真不少,他們都認為,現在這些商家在收購舊車時,亂說車況如何如何差,到了賣車的時候,卻大肆說這車質量如何如何好。好壞都是這些二手車商說了算
騙術三:故意隱瞞售後服務
成都市民劉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在紅牌樓附近的一個二手車商手裡買了一輛桑塔納舊車,開了一段後發現底盤漏油,變速箱壞了。找到商家,對方根本不管。最後劉先生只好花了近1萬元的費用進行維修
按交易流程,買車者要與二手車中介簽訂《舊機動車委託(購買)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是對於售後服務,卻沒有合同規定
質量報記者張弛實習記者牟乃紅實習生任曉東報道
汽車懲劣·業內人士
特約維修站竟用“三無”配件
津渝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陳經理:
一個商家要打出自己的品牌,必須要和廠家聯合,如果在售後服務中使用一些劣質配件,就違背了廠家的承諾,違背了商家的信譽。一般來講,一個4S店,廠家對其都有嚴格的規范,維修店很難有其他小動作
但使用一些劣質配件的情況確實在一些特約維修店還是有發生。據我了解,這一問題主要集中在個別進口汽車特約維修企業。在國內組裝的汽車,其特約維修站也有個別使用“三無”劣質配件。另外,如果一些急需配件的汽車,剛好遇到沒有這類配件,就有可能使用一些非原廠的配件
以前的汽車能夠開到2年不大修就很不錯了,現在一些雜牌汽車,甚至是拼裝車拿出來混水摸魚,以低價位沖擊市場,坑害消費者。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時一定要認真選擇汽車品牌,和有一定知名度的銷售商,全面了解汽車各項功能,綜合評定後在購買
質量報記者張弛實習記者牟乃紅實習生任曉東報道
汽車懲劣·車市觀察
買斷銷售考驗車商
曾經,一度冷淡的成都車市讓眾多汽車銷售商家傷透了腦筋,如何盡快地把現有的新車銷售出去,成了他們最關心的問題
不過,盡管許多汽車品牌代理商成為國內汽車市場價格戰的犧牲者,但一種新興的銷售方式———買斷銷售卻讓一部分敢於冒險的廠家嘗到了甜頭
買斷銷售之風漸行車市
所謂的買斷銷售,就是擁有對商品銷售的獨立經營策劃權,規模買斷眾多品牌商品,伺機打價格戰
目前,車型變化越來越快、單一品牌經營風險已經逐漸承受起越來越大的市場壓力。於是,一少部分汽車經銷商就開始嘗試買斷之路。2004年爆發的激烈價格戰,卻使得在曖昧多時的汽車買斷銷售的前景豁然明朗起來
自去年2月份成都置信精典汽貿首次買斷上海大眾兩門高爾以來,成都車市首次出現買斷經銷這一經營業態
成都置信經典汽貿“首吃螃蟹”,自去年開業以來就頗受業界關注。此後,一些大膽的經銷商也逐步對這種新興的銷售方式進行了嘗試
有業內人士表示,多品牌買斷有比單一品牌代理更大的風險,同時也意味著更多的機會。在品牌經營的森嚴壁壘下,汽車經銷商敢於嘗試,也算是對傳統中國汽車行業銷售模式的一大挑戰
廠家清庫商家獲利
如果說一、兩家經銷商買斷某品牌的汽車產品,還屬正常銷售模式,但隨後一大批汽車經銷商的買斷銷售,卻不得不讓人深思:到底買斷銷售讓誰成了“漁翁”?
據了解,這些買斷某品牌銷售的商家,都是屬於實力雄厚的企業。他們嘗試用巨資買斷的品牌,也都是具有穩定市場份額的車型
買斷銷售車輛的利潤空間對於不同廠商來說相差甚遠,但由於許多車型價格一次性買斷可以有20%-30%的優惠幅度,對於廠商來說相比其以緩慢的高價銷售方式獲取利潤要劃算得多。因此,這種方式既讓汽車廠家消除了庫存車的煩惱,經銷商在重新包裝並銷售後也可獲得更高的利潤,這對廠商雙方來說都是極為有利的合作方式
在成都市西部汽車城,一位不願透露的4S店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經銷商來說,買斷銷售需要大量的現金投入,承擔非常大的風險,首要問題就是銷售渠道的暢通和資金的快速迴流,而只有那些具有經濟實力和銷售能力比較強的經銷商才具有承擔這種風險的能力。所以,汽車廠家一般都只會選擇那些具有雄厚實力的經銷商來進行合作
中小商家日子難過
由於買斷的汽車成本比其它汽車相對較低,這些買斷產品的商家便利用這些低價汽車大打促銷牌,以此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據有關數據統計,到目前為止,成都市內經銷商買斷銷售的汽車品牌,其銷量遠遠超過了沒有買斷銷售的汽車
在位於紅牌樓的一家4S店的工作人員表示,進行買斷銷售的經銷商因進貨成本低,降價的空間比較大,再加上他們所購進的車輛在生產日期上也有一定的優勢。因此,所有的消費者都湧向了這些銷售店,使得他們的銷售更加雪上加霜。此外,不少的中小汽車經銷商都表示,對於那些有實力進行買斷式銷售的經銷商,由於受到廠家的“偏愛”,享受著中小型經銷商無法享受到的獨特待遇,使得許多非買斷品牌商家很難有力量與其抗衡
成都市汽車工程學會的一位專家表示,這種買斷式銷售的營銷方式,將造成經銷商之間的不公平競爭,沒有買斷實力的商家將被迫退出市場。他分析認為,隨著少部分有實力商家買斷式銷售的成功,許多廠家為了消化以前積累的巨大庫存,為了加快新車上市步伐,便會紛紛這一營銷模式。這種激烈的市場競爭,將迫使廠家和實力強的商家合作,一批小經銷商將被迫退出市場,最終形成行業洗牌
質量報記者李斌黃琴報道
汽車懲劣·律師說法
嚴懲消費欺詐規范汽車檢測
經銷商加價銷售汽車的問題其實應屬於違法行為。從表面上看,加價行為是企業的自主行為,沒有違反相關的《價格法》等,這樣做本身是在影響企業本身的形象。但從法律上來說,商家的這種擅自加價的行為屬於不誠信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銷售商利用市場在短時間內出現的緊俏情況,擅自加價,賺取利益,蒙騙消費者,這就構成了欺詐行為。這種加價行為在廠家這方是禁止的,但這也是銷售商在銷售過程中的方式
我們國家目前沒有強制性的法規予以制止,希望即將出台的“汽車三包”能對這個問題有解決的方法
消費者提出汽車質量問題,經銷商讓消費者舉證,這是極度不合理的
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很多人對汽車的工藝、結構、性能等都不了解,因而讓消費者舉證是不合理的。在舉證過程中,對於汽車的檢測,需要有相關的檢測機構,而對於檢測機構的資格鑒定本來就是一個問題。國家應制定相關法規進行規范。)
;⑸ 汽車維修欺詐可否三倍賠償
法律分析: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⑹ 被汽貿店銷售騙了怎麼辦
首先,要說明清楚的是被騙是什麼具體事項?
一、買汽車銷售部欺騙消費者怎麼辦
要求三倍賠償。
如果汽車廠商或銷售商存在故意隱瞞車輛真實情況,如故意隱瞞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隱瞞車輛售前的維修記錄以及車輛使用後故意更改里程等,都涉嫌構成欺詐;如果汽車廠商或銷售商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比如將粉塵車以次充好,明顯虛構電動車續航里程以及其他誤導消費者作出錯誤選擇的虛假宣傳行為,同樣涉嫌構成欺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汽車消費也不例外。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
(一)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四)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五)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准、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七)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八)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九)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十)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十一)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二、消費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應具備哪些材料
消費者向消協投訴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訴人簽字蓋章的詳細口述筆錄。其內容如下:
(1)、投訴人的姓名、住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等;
(2)、被投訴方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等;
(3)、所購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等;
(4)、受損害及與經營者交涉的情況;
(5)、憑證(發票、保修證件等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
買汽車銷售部欺騙消費者怎麼辦?要是在購買汽車的時候,被銷售部的銷售人員給欺騙,車主可以保留證據之後去維權。消委會12315.
⑺ 汽車銷售欺詐
法律分析:1、可以要求三倍賠償。2、如果汽車廠商或銷售商存在故意隱瞞車輛真實情況,如故意隱瞞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隱瞞車輛售前的維修記錄以及車輛使用後故意更改里程等,都涉嫌構成欺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⑻ 修車欺騙消費者怎麼處理
汽車維修欺詐消費者的維權措施:
一、協商是首選的處理方法
協商是首選的處理方法,因其可以節省時間和維權成本。消費者可直接向修理廠提出汽車維修存在的問題,並明確提出返修、換件或賠償損失的要求,協商時可將依據或證據告知或出示修理廠,但原件和重要物證一定要自己保存好。首先與承修方協商,要求對方承擔補修、返工或者賠償損失。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既省時又省錢,還可以避免雙方的矛盾激化。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則可以申請有關機構鑒定。
鑒定是由消費者和修理廠共同要求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汽修質量責任認定。如果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組織有關專家或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汽車維修質量鑒定的受理機關是各級道路運管機構,這一機構隸屬各級交通局。該機構會做出實事求是的、具有權威性的技術分析和事故鑒定報告。
二、調節是處理糾紛的一種手段。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承托雙方因維修質量和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如果承修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可以向道路運管機構申請組織技術鑒定和調解。調解是消費者申請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調解,此時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都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
三、鑒定是糾紛調解的必要條件。
汽車維修質量糾紛如果需要通過技術分析或鑒定進行責任認定的,技術分析和鑒定由汽車維修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有質量檢測或技術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拆檢車輛有關部位時,當事雙方必須同時在場,一致證實拆檢情況,質量糾紛調解過程中拆檢、技術分析和鑒定的費用在責任認定後由責任方按責任比例承擔。
四、訴訟是質量糾紛的終結程序
訴訟是車主直接向法院起訴,可以不經鑒定程序、在調解失敗後直接起訴。如果用戶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戶也可以不經過鑒定程序,調解失敗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車主可以請求法庭適用"舉證倒置責任",即由承修方承擔主要舉證責任,承修方應向法庭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按照正確的技術和工藝進行修理而且修理質量完全符合國家標准。如果提供不出這種證明,則可以推定維修質量不合格。車主應向法庭提供損壞實物、損失清單、發票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