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动汽车挂牌规定
⑴ 河北省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法律分析: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注册登记上牌,申请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的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⑵ 河北省电动车新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为了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近日公布。该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佩戴安全头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⑶ 保定电动车上牌照国家标准
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新旧国标规定要求见附件2)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
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发黄底黑字的正式号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须到车管所进行注册机动车,驾驶人且具有此类车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⑷ 石家庄4.1号以后电动车上牌要去车管所了吗
不用。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
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复同意我市先行试点,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启动电动自行车网上登记备案预约。届时,自用非营运类电动自行车车主可预录入车辆和车主信息。
⑸ 河北省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2022年2月25日起,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组织全省交管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全流程内部测试,测试范围包括网点用户创建、号牌号段发放、统计查询、各类登记等。3月10日测试结束后,省交管局将根据各地反馈的情况,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
河北省发布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为单位或个人自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正式号牌;为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正式号牌。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受让人应当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不重新发放号牌。
申请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前,原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
(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因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或者毁损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补领或者换领号牌情况说明。因号牌毁损申请换领的,应当交回毁损的号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补领或者换领号牌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重新编发新号牌。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请及有关办案部门提供的情况,在登记管理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法律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条例规定上牌相关内容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河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电动自行车登记由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号牌的样式等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制。
⑹ 石家庄电动车在哪上牌
石家庄电动车在交通管理局集中上牌。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
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复同意我市先行试点,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启动电动自行车网上登记备案预约。届时,自用非营运类电动自行车车主可预录入车辆和车主信息。
电动车上牌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登记的依据之一是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产品。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汽车为公告内的产品,也就是在车管所的新车目录中能够查到信息的汽车。
就可以到车管所,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所列的对应车辆,申请相应的准驾车型。需要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电动车上牌手续与正常机动车一样,都是申领蓝牌照,此外,这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事故处理。
⑺ 石家庄电动车上牌照在哪里办
石家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规定,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复同意我市先行试点,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启动电动自行车网上登记备案预约。届时,自用非营运类电动自行车车主可预录入车辆和车主信息。
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该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该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电动车上牌照需要哪些资料: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或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8》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
⑻ 石家庄旧国标电动车上牌是正式牌还是临时牌
要看电动车是否符合标准,符合标准的发正式牌,不符合的发临时牌。
登记上牌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具有“国标”与“非标”之分。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公里/小时至50公里/小时之间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免费办理。申请登记上牌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骑行车辆、佩戴头盔,现场交验车辆,号牌数字按安装先后顺序排列。目前,市区已有超过70万人完成了电动自行车扫码注册,超过60万人完成了电动自行车车主备案,超过50万人进行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预约并完成了审核。
⑼ 河北省沧州市2022年5月1日电动车上牌新规有没有电动四轮
有的。
电动四轮车也属于电动车的范畴。
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