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绿道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㈠ 新能源汽车销售行业收入怎么样
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分析:补贴新政门槛提高,配套设施补贴亟待加强
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终落地
经过3个月的漫长等待,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靴子落地。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进一步降低,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幅度约为50%。
“《通知》传递的讯号就是补贴退坡、门槛更高,坚持扶优扶强、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秘书长张雨说,对于新能源车企而言,要直面2020年底补贴全面退出的现实,通过创新技术和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规模优势是当务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新政还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以及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等提出更高要求。
进入成长期 新能源汽车要摆脱补贴依赖
“补贴新政相对偏向于利好,有些地方好于行业预期。比如,从2019年起,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预拨一部分资金将有助于改善车企现金流压力。”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研究部主任周波说,至于今年补贴的加速退坡,总体还是在按照之前制订的规划稳步推进,退坡幅度也符合预期。
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开始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过十年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入攻坚克难、爬坡过槛的关键阶段,加快从追求发展数量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转变。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了127万辆和12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59.9%和61.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6万辆和98.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7.9%和50.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3万辆和2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2%和118%。
2013-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对各岗位薪酬单独进行统计,如下:
5-10万、10-15万、15-20万约占据了3/4的薪资份额,20万以上的约占30%。可见20万以下岗位年薪仍然是汽车行业的主流薪资水平。
统计包含11家招聘中的企业,147个职位,整体薪资较高,简式国际、中能、恒屹、桑德、普朗克、风度研发院均给出了平均20万以上的年薪。
44个城市中,上海、北京、天津、广州、杭州、重庆、深圳、南昌提供了最多的工作机会,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湖州、襄阳、洛阳、邢台、温州、徐州9个地市的新能源岗位平均招聘薪资达到了20万以上。
2137个职位中,59%的职位需求为技术人员,也验证了汽车行业为资本密集型、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其余主要需求人才为销售、质量、市场、采购等。
㈡ 苍南君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苍南君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2017-10-19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新锦家园2幢商铺104室。
苍南君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327MA299AJH5K,企业法人蔡子腾,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苍南君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配件及汽车用品销售,二手车交易服务;代理办理汽车抵押服务、汽车按揭代办服务、汽车保险、汽车上牌、汽车年检服务;汽车美容服务,机动车及电动车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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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温州瑞浦能源有限公司怎么样
温州瑞浦能源有限公司还不错。
瑞浦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世界500强企业青山实业结合自身丰富的矿产资源在新能源领域进行投资布局的首家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单体到系统应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专注于为新能源汽车动力及智慧电力储能提供优质解决方案。
温州制造基地占地381亩,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计划总投资50亿元以上,实现总年产能20GWh以上。现已建成4条量产线和1条中试线,总计6GWh年生产能力。上海研发中心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拥有一支数百人的优秀技术研发团队,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到60%以上。
瑞浦能源以VDA和MEB标准尺寸的方形铝壳三元锂电池和铁锂电池为主。产品技术实力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应用领域覆盖乘用车,商用车(城市公交车,物流车,卡车等),特种车,工业车辆,工程机械装备,船舶等动力领域,以及风光电新能源电力储能接入,电网电力储能,后备电源等储能领域。
合作企业中大部分为各行各业中名列前茅的优秀企业,且不乏世界级的行业巨头。
㈣ 减免停车费等 温州出台新能源车政策
[汽车之家 资讯]? 在电动车逐渐被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日前,温州市发布了《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涉及到多项惠民政策,比如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根据政策,在市区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消费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以及个人充电桩安装者可享受该补贴。本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实施区域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另外,政策还明确了相关补贴标准。
购置补贴: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1:0.5比例配套,技术标准按照部委年度文件执行;
建设补贴: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基础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
运营补贴:以充电基础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
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由电力部门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为推广鼓励新能源汽车,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明确对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 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一、在市区范围外的企业和个人,可否享受补贴政策?
答:目前,我市出台的《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实施补助范围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乐清、瑞安等县(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或建设的充电桩,不在本政策补贴范围。
二、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市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哪些可以享受地方补贴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文件规定,各地出台的地方配套补贴政策,过渡期后(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因此,可享受地方补助政策的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符合要求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他车辆不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三、在市区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购买后,安装个人充电桩,是否有补贴,如何申领。
答:在政策中明确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为在2020-2021年期间在市区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户,通过电力部门在市区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补贴由电力部门统一代为申报,最终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四、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五、在政策中提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具体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内容,专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租赁、警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公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非特定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基础设施。
六、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
答:申领运营补贴的主体需符合《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要求的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登记,依照《公司法》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充电设施运营”;
(二)企业信用良好;
(三)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四)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队伍,能够及时、有效提供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五)已建立或承诺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并承诺按规定与智能服务平台连接;
(六)地方牵头部门认为其他需要增加的条件。
运营补贴标准为以充电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运营补贴申报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七、在鹿城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免收2小时停车费是否可以分段多次累计停2小时?
答:不可以。在政策中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当日第二次停车不再享受免收2小时停车费,如某日第一次停车1小时,第二次停车1小时,仅免收第一次停车费用,第二次停车照常收费。
八、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过夜,次日8时计费是否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
答:是的。当日首次免收2小时停车费政策以每日零点更新,已在停车泊位上8点前驶离不扣减首次免收停车费次数,8点后驶离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并扣减次数。同时也可利用该政策,在该停车泊位实现当日和次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如某一路段停车泊位20:00-次日8:00免收停车费,车主于18:00后当日首次驶入该停车泊位,次日10:00前驶离可免收该段时间的停车费用。
九、政策中涉及的地方补助政策,申报的材料和流程是哪些?答:地方补助的申报材料和流程会在后续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中说明,详情以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中发布的为准,敬请关注。(信息来源:温州发布 编译/汽车之家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