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电气安全国标
1. 纯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措施有哪些
维修时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具,放置警告标志,等待车辆断电后在维修
2. 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安全方面,国家都有哪些规定
结合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和制造厂商生产数目过剩的数以百万相计的新能源汽车,显然前后供应量无法达到平衡,以此为背景不难看出国家在近期会提高新建新能源电动汽车工厂的门槛、并对其生产资质进行考察。
尽管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起初目标是节能、低碳、减排、环保,但是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新能源电动汽车所带来的电池消耗和电池污染在某种方面上甚至超过了燃油类汽车所带来的污染。所以针对此类情况,国家会对2017年WTO官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分析,并以此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回收法,这方面如果得到实施,那么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厂商就必须严格要求自身汽车电力供给方面的问题。
同时为了能够让新能源电动汽车在行驶中更加安全,国家将对其进行不同于传统汽车的安全检测,除去汽车正面100%、40%碰撞,新能源电动汽车还要应国家要求进行电气安全的附加审核。不得不说C—NCAP新车测试的加入,让很多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有些措手不及,以此为代表的应对措施只能是——马不停蹄的对汽车测试做全面完善。
最后除去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安全新规,国家还将下调新能源电动汽车的购车补贴和度电补贴,这项新规的存在不仅仅意味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将面临更大的资金链压力,还可能让很多的消费群体流失。
总之较2017年新能源电动汽车方面的政策来看,2018年国家所出台的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商的新规确实比之前更加全面了。
3. 避免电动车自燃悲剧 国家颁布《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等标准
今日(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新规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我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会非常关注电动汽车的安全,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为了能够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今日发布电动汽车安全三项强标制定工作,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了对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特别是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三项强标是咱们国内电动汽车领域的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这对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 三项国家强制标准落定,电动汽车将戴上“紧箍咒”
自2016年开始研究的电动汽车三项国家强制标准最终落定,从明年开始电动汽车将戴上“紧箍咒”。
上周,工信部组织制定的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三项强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三项强标也是我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且一下三份文件的发出,分别从整车、电池、电动客车三个方面提出了准入门槛。
从2012年的1.27万辆到2019年破120万辆,6年时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攀升至全球首位。随着新能源汽车基数快速增长,安全问题也愈加凸显。
去年的多品牌连续自燃事件,以及近期一周内的三起新能源车自燃事故,这也让不少消费者对购买新能源汽车产生顾虑。
作为在市场上流通的要被用户消费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要考虑的最重要因素起码有三个。一是安全、可靠性,二是续驶里程,三是成本要适当。当然还有其他因素。这三者需要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在动力电池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前,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即能量密度太高时,安全性隐患增大,在此情况下,安全性是第一位的。
而在这三项强制性标准颁布之后,它们将取代之前推荐性标准,成为中国电动车报批准入的基础要求。三项强制标准分别对提高电动车安全标准要求、加强试验检测精度,以及电动车辆需加入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等技术细节均提出了要求。
具体来看,《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的是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不仅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还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由于电动客车具有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因此《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对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等提出了更为严苛的安全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对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提出要求,同时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表示,“没有安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就没有未来”。
那么对于行业来说,强制性标准推出会对现有的企业和产品造成多大影响?作为比国际标准更加严苛的三项强制标准,之后是否会出现大批的企业和产品不符合最新标准的情况发生?
有多家新能源汽车企业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三项强制标准只是在原有的推荐标准的基础上再细化和强化各项指标,对于目前国内销量较好的车企来说,已经基本能够满足这三项标准所规定的目标。但是相对于积淀并不深厚的中下游传统车企新能源车以及造车新势力等,相对来说影响要较大。
有业内人士谈到,电动汽车不光要在生产环节进行强制标准,同时还要在使用以及保养等环节进行防范,才能形成一个更加安全的体系。在强制标准之外,行业自律非常重要。
从今年以来,国家接连出台了众多新能源刺激政策,补贴政策也将再延两年。“三项强制标准”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电动车行业的研发制造标准,将从根源上降低新能源汽车自燃等事故的发生概率,从而推动电动车的安全性。同时再由国家继续完善使用环节的充电便利性,残值确定等多项细分领域,逐渐由政策引导推进到市场主导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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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8年新国标电动车标准是最好具体到详细参数。
2018年5月17日公布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
4.1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
c)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
供动力输出
d)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e)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f)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5)电动汽车电气安全国标扩展阅读: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国标;同时,决定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
“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在过渡期内,国家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
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否则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充电产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是什么标准
涉及充电产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查到有以下几个:
GB/T 15473-2011 核电厂安全级静止式充电装置及逆变装置的质量鉴定;
GB/T 18384.1-2015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 ;
GB/T 33587-2017 充电电气系统与设备安全导则;
GB/T 34570.1-2017 电动工具用可充电电池包和充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电池包的安全;
GB/T 34570.2-2017 电动工具用可充电电池包和充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充电器的安全;
GB 4706.18-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实际上涉及充电产品安全的还有一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问题中仅针对国家标准,此就不列出了。
7. 电气安全检查标准——国标
1)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设备检查
1.1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变压器
1.2.1.1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互感器
1.2.4.1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电力电容器
1.2.5.1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电缆
1.2.6.1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
1.4.6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
1.4.13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行为安全
2.1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8. 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标发布 电池热失控需保证5分钟逃生时间
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三项强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三项强制标准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了对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其中,《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特别是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近年来,随着电动汽车开始走进千家万户,锂离子动力电池正在越来越多的进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之中,锂离子电池的高能量密度和长循环寿命赋予了电动汽车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长的使用寿命。但是作为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动力电池的安全性自然也到了更多的关注。
“未来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将不再是动力性排而是安全性。”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欧阳明高指出,里程焦虑推动了电池技术的进步,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的比能量在逐年提升、成本在逐年下降,但与此同时,电池比能量的提升也带来材料热稳定性的下降,增加了电池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如何抑制动力电池热失控已经成为业界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
所谓“电池热失控”,简单来说就是当电池短时间内温度快速升高,超出电池的安全使用温度范围之后,引起电池热失控,进而发生电池燃烧等事故,而充电过充、枝晶析锂、枝晶刺破隔膜、过热导致隔膜崩溃等都会诱发内短路。电池的内短路问题并非不能解决,但就要求车辆的电池管理逐步升级为新一代以安全为核心的系统,这也对相关整车制造与电池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欧阳明高表示,随着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在安全理念上的升级,今年技术领先的两家企业不约而同地在电池包方面作出了创新,那就是宁德时代的CTP和比亚迪的刀片电池技术。
其中,宁德时代的CTP电池包专利取消了现有技术中的电池箱体,直接将电池模组通过固定件穿过套筒或者利用安装梁直接装在整车内。这样的设计在实现电池包轻量化的同时也提高了电池包在整车的连接强度,优点在于不受标准模组限制,并且能提高体积利用率和系统能量密度,同时散热效果要高于目前小模组电池包。
而比亚迪的“刀片电池”同样采用无模组电池包技术,即将电芯做成又长又薄的“刀片”形状,令磷酸铁锂电池的体积能量密度提升了50%;更重要的是,刀片电池长电芯结构与壳体及保护结构形成刚度较强的结构体,抗变形、耐挤压和穿刺的能力也更强,再加上在高风险安全位点全面使用了耐高温和具有优异绝缘性能的高温陶瓷涂层,使电池组内部发生短路的概率降至极低。
比亚迪内部人士告诉《电动大咖》,刀片电池在开发的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了三项强制标准的各项要求。在用来模拟电池热失控、较难通过的针刺试验中,比亚迪刀片电池针刺点附近位置仅有较低程度的温升变化,未发生剧烈反映,基本杜绝了出现燃爆的可能,即使在极端情况下也仅有冒烟现象。这也意味着比亚迪刀片电池能够更好地通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中增加的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所说,目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发展方向主要有3个方面,包括电池材料和电化学体系的创新;智能制造、智能回收等智慧电池的发展;电池设计和产品工程方面的创新方向。而“刀片电池”主要体现在“电池设计和产品工程方面的创新”。
毫无疑问,三项强制标准是我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一提的是,业界人士普遍认为,CTP电池和刀片电池还不是完全没有模组,而是使用了大模组的形式,但这还是意味着无模组电池进入了变革与发展的加速阶段,相信会有更电池企业跟进并带来更进一步的创新,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价格更实惠、更安全的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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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电动车,新国标是什么标准!
新国标到底是什么?
新国标,指的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为了规范行业发展,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池电压等都做了规定。
与此同时,重新修订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也已于2019年4月1号开始正式执行。相应地,这一新标准也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等一系列重要参数做了规定。
绿源参与了新国标方案的起草与制定,是首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电摩资质和3C认证齐全,新国标选绿源!绿源23年大品牌经得住考验!